保山市隆阳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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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330015896013773/20250221-00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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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1

附件1

保山市隆阳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一、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隆阳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2025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保山市隆阳区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文件《关于设立保山市隆阳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的批复》(隆编办〔2015〕10号),保山市隆阳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主要职能是:

1.宣传国家和省、市、区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收集和整理保山中心城市范围内城市管理方面的基础资料。

3.协助隆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做好保山中心城市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工作。

4.做好城市管理违法违规行为的巡查报告工作。

5.协助隆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做好保山中心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工作的组织及运营管理工作。

6.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违法违章建筑的清拆工作。

7.负责保山中心城区路灯管护工作。

8.做好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园林环卫办公室、路灯办公室。所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做好城市管理工作。继续做好环卫保洁、园林绿化及路灯管护的监督管理工作,通过调整管理人员、强化管理职责以及加强与相关单位协调、协作等措施,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

2.全面推进隆阳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初步建成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全面发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通过建章立制、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奖惩结合的措施深入推进隆阳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3.做好保山中心城区公共厕所免费开放工作。保山市隆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管护的49座城市公厕免费开放时间为每天的7:30—22:30,标识牌设置完善,每座公厕安排专人负责清扫、保洁、防蝇蛆、灭鼠和除臭工作,认真做好免费开放公厕的监督管理工作。

4.加快项目建设工作。与相关单位对接,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推进挂钩项目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4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事业编制87人。在职实有8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8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0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9人。

车辆编制30辆,实有车辆29辆,超编0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916,217.6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716,217.67,政府性基金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上级补助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其他收入200,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505,640.69元,同比减少10.44%,主要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上年减少1,505,640.69元,一是基本支出减少1,233,340.69元,同比减少9.91%,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减少812,743.60元,死亡抚恤金增加15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事业人员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支出)减少2,124.02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增加31,779.09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事业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减少450,402.16元;二是项目支出减少272,300元,同比减少13.81%,包括其他节能环保支出减少272,300元,具体为: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超收返成奖励经费支出减少170,000元、城市管理维护经费支出减少102,3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12,716,217.67,其中本年收入12,716,217.67,上年结转收入0。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716,217.6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

与上年对比减少1,505,640.69元,同比减少10.59%,主要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上年减少1,505,640.69元,一是基本支出减少1,233,340.69元,同比减少9.91%,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减少812,743.60元,死亡抚恤金增加15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事业人员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支出)减少2,124.02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增加31,779.09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事业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减少450,402.16元;二是项目支出减少272,300元,同比减少13.81%,包括其他节能环保支出减少272,300元,具体为: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超收返成奖励经费支出减少170,000元、城市管理维护经费支出减少102,3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916,217.67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916,217.67,其中一是基本支出11,216,217.67与上年对比减少1,233,340.69元,同比减少9.91%主要原因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减少812,743.60元,死亡抚恤金增加15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事业人员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支出)减少2,124.02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增加31,779.09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事业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减少450,402.16元二是项目支出1,70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72,300元同比减少13.81%,主要原因分析其他节能环保支出减少272,300元,具体为: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超收返成奖励经费支出减少170,000元、城市管理维护经费支出减少102,3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21,800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68,932.96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3.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49,480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做实缴费支出;

4.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7,47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死亡后发放的遗属补助;

5.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207.06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6.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464,277.66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保及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7.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513,423.09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和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缴费支出;

8.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0,427.06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9.2119999节能环保支出-其他节能环保支出-其他节能环保支出1,500,000元,主要用于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超收返成奖励经费支出;

10.212050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8,468,199.84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7,850,517.84元、公用经费393,500元、工会经费140,51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3,670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5年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9,225,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1,575、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7,650、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202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合计90,000,较上年减少102,300,下降53.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隆阳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2025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持平原因2024年和2025年我单位均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隆阳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2025公务接待费预算0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持平原因:2024年和2025年我单位均无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隆阳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202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0,000较上年减少102,300,下降53.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较上年减少102,300,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000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9辆。

减少的原因为:一是保山市隆阳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安排,导致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减少102,300元;二是保山市隆阳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严格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控制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较上年度持平。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5保山市隆阳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共申报项目2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1,5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1个,其中:重点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1,5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1个。2025保山市隆阳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一)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超收返成奖励经费

1.总体目标

根据收取隆阳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的要求,收费金额将不断增加,2025年收取垃圾费目标金额1500万元。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资金支付及时率>=95%。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部门运转保持正常运转。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社会公众满意度>=90%。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2025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与上年持平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资产总额423,802,759.45,其中,流动资产7,695,647.32,固定资产795,800.03,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在建工程0,无形资产1,127,其他资产415,310,185.1。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7,567.41,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35,831.9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报废报损资产13项,账面原值330,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6,194;资产使用收入986,955.74,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986,955.74。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