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汇总)2021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115330015798377733-/2022-0923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2-09-23
监督索引号53050200335701000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汇总)2021年度部门
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局机关: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文化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示范性的代表性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的发展。
(4)指导全区重点文化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区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等工作,并做好文化品牌和旅游整体形象塑造和宣传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5)负责公共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协调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全区文化、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区智慧旅游建设。
(7)组织实施文化遗产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
(8)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9)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全区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10)负责全区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1)负责文化和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重大:(重点)项目建设,负责项目协调服务和督促检查。
(12)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办理。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图书馆:
(14)为全区人民提供图书资料的查询、借阅、流通服务。
文化馆:
(15)开展社会宣传教育、普及科学文化知识、组织辅导群众文化艺术(娱乐)活动的综合性文化事业单位和活动场所。
文管所:
(16)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配合工程建设,对建设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对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进行抢救性发掘。对文物保护单位和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并制定具体保护措施方案,核定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登记并公布。负责管理申报本行政区域内的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村镇等工作;全面加强文物保护的宣传教育,积极有效地宣传文物保护法,增强全民文物保护的意识。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科学规划,引领产业发展。以大滇西旅游环线构建为契机,聘请国内旅游设计力量较强的浙江远见旅游设计有限公司编制《隆阳区“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和《潞江坝文旅一体化发展规划》,已完成初稿并征求意见,规划编制方正按修改意见进行修改,规划编制完成后将为今后五年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指明方向。
2.抓传承保护,增强文化自信。一是实现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零突破,5月24日永子被列入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二是成功申报26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三是成功申报87名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其中:市级20人,区级67人。截至目前,隆阳区共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113项,其中国家级1项(围棋“永子”制作技艺)、省级7项(乌铜走银绝技、香童戏、下村麸醋、九隆神话、甲马画、彝族舞蹈“擦大钹”、保山洞经音乐),市级65项、区级40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138人,其中:省级20人、市级42人,区级76人。
3.抓管护力度,保障文物安全。一是与区消防救援大队、区民宗局、区应急局、区住建局制定2021年联合检查方案,成立联合督查专项小组,对全区“四名一古一传”和革命文物先后开展了4次联合消防安全大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各文物保护单位处于良好状态。二是开工建设总投资223万元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光尊寺防雷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545万元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老营李将军府南、中、北三院修缮项目。三是召开专家评审会通过区保单位羊邑花桥的修缮方案,并指导汉庄镇彭海村委会、河图街道华美社区、永昌街道易畴社区对市级文保单位宝山寺、区级文保单位小官庙西耳房和西厢房、一般不可移动文物荣华寺进行修缮。四是完成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汉庄城址综合保护开发工程项目申报。五是根据《保山市文物建筑认养管理实施方案》要求,整理并上报隆阳区第一批4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领养清单。六是整理并申报3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4.抓文化惠民,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一是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美好文化生活的需求,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推出了《相约青华海》、《百年辉煌》、《十唱共产党》、《三声鼓响》和《文明在哪里》五期线上广场舞蹈视频教学,让广大群众在享受舞蹈乐趣的同时也达到强身健体的需求。二是为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2月5日联合市、区书法家协会举办了“送春联活动”,邀请6位本地书法家现场书写春联,共送出春联600余幅。此次活动增进了党委政府和群众之间的距离,把平安、喜庆、祥和的节日气氛传达到各个角落,弘扬了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三是为热烈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2月-12月期间举办“辉煌百年路•奋进新征程”美影书作品线上展览,共5期,每期20幅作品,共100幅,同时于6月22日-28日在保岫广场长廊推出线下现场展览,共展出作品60幅(美术、摄影、书法各20幅),展览期间参观人数达数千人次,群众反响热烈,好评不断。四是集中力量创作文艺精品,原创集朗诵、戏剧、舞蹈为一体的情景剧《不曾见过你》荣获党的理论宣讲大赛区级二等奖,并在多个活动中演出,取得热烈反响;水彩作品《古道谱新篇•沧江飞巨龙》被选为2021年省级美术展览预备作品;摄影作品《热谷四月》及油画作品《最后一公里》入选“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保山市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五是精心举办“岁月如歌”、“新时代 新知识”、“中国红”、“精读一本好书 点亮一盏心灯”、“遇见悦读 遇见美”“月是故乡明”、“致青春”系列读书活动,得到了各级的肯定和好评。
5.抓项目建设,打牢发展基础。一是升A创A工作和品牌创建工作。按照A级景区评定标准,完善景区内停车场、游客服务中心、旅游厕所、标识标牌等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光丽研学旅游景区按照4A级标准,正完善旅游厕所,生态停车场,标识标牌建设;7月完成板桥镇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申报工作;潞江镇创建为省级旅游名镇,新寨村创建为省级旅游名村;9月板桥青龙街创建为“省级旅游休闲街区”;世外乡村·高黎贡勐赫小镇已通过市级3A级景区评定委员会初评,正在申报全国特色小镇。二是旅游重大项目建设。世外乡村·高黎贡勐赫小镇建设项目、芒宽木棉景观大道建设项目、比顿咖啡文化园4A景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隆阳区永昌民俗博物馆建设项目、新寨三号咖啡庄园、保山客至顺意大酒店客房建设改造工程等项目有序推进,截至目前完成投资入库13.12亿元,完成全年旅游固定资产投资任务(20亿)的65.6%。三是旅游配套设施建设。投资200余万元新建旅游厕所9座,同时按照“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要求,强化旅游厕所管理,完成厕所管理达标制度上墙公示,配备卫生纸、香薰和洗手液,切实提高旅游厕所管理水平,确保A级景区内旅游厕所管理全达标;完成全域旅游导览图制作安装。
6.抓专项整治,规范市场秩序。一是结合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市场秩序整治、未成年人保护、平安建设、建党百年安保维稳国家安全、反恐除暴、防讯减灾、消防、食品卫生、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等工作要求,组织文旅行业单位培训20余场次,发放相关资料3000余份,在行业市场的规范管理上达成了共识;二是借助第三方力量已完成省市下达隆阳区涉旅企业经营户诚信评价任务2103户(其中:品质指数复核1997户、新增初评106户);三是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优化管理网上审批系统,向社会广而告知,推广应用“一部手机办事通”,努力实现“最多跑一次”或“一次不跑”和“一窗通办”。截至目前共受理行政许可17件(其中娱乐场所14家,互联网2家,文艺表演团体1家),延续换证26件,因疫情原因对10家文化娱乐场所进行整治培训,全面摸排了行业单位的经营状况,上报整治”旅行总社7家、注销文化娱乐场所和网吧行政许可105家。四是组织联合执法23次,出动执法人员280余人次,检查对象覆盖全区所有的景区、旅行社、星级酒店、培训机构、旅交公司、娱乐场所(KTV、网吧、游戏厅)和文物保护单位;受理旅游退换货3起,涉及金额13200元;有效处理游客投诉40件,受理涉旅信访转办件5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纳入“旅游红黑版”黑名单8家;立案查处酒吧、娱乐场所、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违规经营旅行社业务等违法案件10件,没收违法所得4476元,罚款10.7万元,停业整顿2家。
7.抓宣传推广,提升文旅形象。一是推进“一部手机游云南”隆阳版块各项工作,6月配合省文化和旅游厅、腾云公司完成全区4个A级景区(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潞江坝高速公路服务区景区、永子文化园、太保山森林公园)预约管理功能。二是加强“一部手机游云南”APP宣传推广,结合隆阳文化旅游资源,制定8条精品旅游旅游线路,制作宣传展架60余份投放到6个星级酒店、11个A级景区、区文化馆、区图书馆、保山机场、旅游客运车站等游客量大的公共场所。三是持续做好“文旅隆阳”新媒体日常宣传推广工作,截至目前(12月20日)微信公众号推文共发布927期、2175条、粉丝总量13328人、点击量974936次,文旅隆阳云平台粉丝量10116人、发布信息2354条、点击量494286次,“文旅隆阳”抖音短视频总粉丝量8267人、发布视频75条、点赞量5.2万次。四是创新宣传方式积极谋划对外宣传推广,结合隆阳文化旅游实际,组织设计隆阳文化旅游形象标识,制作2021年文化旅游宣传资料《旅游指南》、《旅游手绘地图》、《美食明信片》、《旅游折页》,拍摄文化旅游形象宣传片;加强文化创意旅游商品开发,完成10款文化旅游创意产品设计策划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2.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3.保山市隆阳区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4.保山市隆阳区图书馆
5.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
6.保山市隆阳区文物管理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4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事业编制45人,参公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4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5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2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13086313.5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086313.5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873162.64元,下降22.84%,主要原因分析:
1.隆阳区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收入减少2980986.13元,主要为项目收入减少3071122.05元。其中,办公用房租赁专项资金减少529727.00元,2019年旅游厕所建设补助经费减少600000.00元,第一批安置滞滇湖北籍旅客住宿企业奖补专项资金减少200000.00元,保岫广场篮球场看台维修维护费194000.00元,2018年中央国家文物保护专项经费1833658.45元,2019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减少1861765.00元。
2.隆阳区文化馆收入减少305871.64元,主要为一是基本支出减少101213.23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减少92487.68元,商品服务支出减少8725.55元;二是项目支出减少204658.41元:其中2020年戏曲进乡村补助资金增加260000.00元;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资金减少235600.00元;免费开放补助资金减少79058.41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隆阳专场经费减少150000.00元。
3.区图书馆收入减少253176.64元,主要原为图书馆支出减少77860.96元;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减少127875.81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25247.52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1104.38元;事业单位医疗减少13880.5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减少7049.64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减少157.77元。
4.区文管所收入减少333128.23元。主要为一是基本支出经费增加776.84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增加15005.33元,商品服务支出减少14228.49元;二是项目支出减少333905.07元:其中2021年博物馆纪念馆逐步免费开放补助项目减少96321.00元;保山历史名人堂免费开放正常运行经费项目减少37584.07元;市级文物保护项目减少150000.00元;区级文物保护费项目减少5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13342747.86元。其中:基本支出9361595.92元,占总支出的70.16%;项目支出3981151.94元,占总支出的29.8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528191.59元,下降20.91%,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支出减少3528191.59,其中区文旅局支出减少3037454.53元,区文化馆增加5191.36元,区图书馆支出减少193904.64元,区文管所支出减少302023.78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361595.9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2230.25元,下降0.45%,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减少42230.25元,其中区文旅局基本支出增加33667.52元,区文化馆基本支出减少41750.23元,区图书馆基本支出减少66028.83元,区文管所基本支出增加31,881.2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704550.57元,占基本支出的92.9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57045.35元,占基本支出的7.0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81151.9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485961.34元,下降46.68%,主要原因分析:行政事业项目支出减少3485961.34元,其中区文旅局减少3071122.05元,区文化馆增加46941.59元,区图书馆减少127875.81元,区文管所减少14,228.49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19年度“旅游革命”奖励经费,主要用于芒宽木棉大道建设及隆阳区旅游产业建设2480000.00元,分别为委托业务费480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2000000.00元;2020年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隆阳区瓦马乡香柏场国家草原自然资源基础建设及隆阳区旅游产业建设190486.00元,分别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0000.00元,办公费8536.00元,租赁费1950.00元;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芒宽乡文化站免费开放经费48500.00元,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健康生活目的地创建奖补专项资金,用于百花溪谷创建奖补资金100000.00元,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20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用于公共文化文物体系建设资金补助135685.00元,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18年中央国家文物保护专项经费,主要用于玉皇阁消防、防雷建设第二期监理费36000.00元,为委托业务费。2020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光尊寺防雷建设项目造价咨询费5800.00元,为咨询费。2019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文旅形象片拍摄制作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410000.00元,分别为:委托业务费:14588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9805.00元。2019年文化人才专项经费,主要用于2020年非遗业务骨干田调查暨文化工作者培训费30660.00元,分别为办公费1220.00元,租赁费3200.00元,培训费26240.00元。
2.隆阳区图书馆:2021年支出的16000.00元为2020年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追减指标,2021年免费开放经费未给予支付。2020年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付文化志愿者2021年1-10月补助,支出16000.00元,为劳务费。
3.隆阳区区文管所:2021年博物馆纪念馆逐步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用于保山历史名人博物馆免费开放正常运行的各种开支3679.00元,分别为:办公费1379.00元、维修维护费2300.00元;保山历史名人馆免费开放正常运行经费,用于保山历史名人博物馆免费开放的支出216545.93元。分别为办公费22808.93元、水费3360.00元、电费17862.00元、邮电费7200.00元、劳务费165315.00元。以上两笔资金都是保障保山历史名人博物馆全面实行免费开放的资金,保山历史名人博物馆是保山市干部职工教育基地及青少年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是保山对外宣传的窗口。自全面实行免费开放以来,做到热诚服务,专业讲解,让参观者能够准确生动的了解保山的历史,认识各位历史名人,激发广大市民爱家、爱国的热情,增加作为保山人的自豪感。2021年观众满意度方面:观众对博物馆的满意率达95%以上。
4.隆阳区文化馆:2020年贫困地区戏曲进乡村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付2020年已经完成的54场戏曲进乡村演出所产生的费用260000.00元,分别为办公费8103.50,差旅费2560.00元,租赁费20744.50元,劳务费228592.00元。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资金16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2020年省级非遗传承人补助资金8000.00元和2021年省级非遗传承人补助资金8000.00元,为劳务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42747.8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528191.59元,下降20.91%,主要原因分析:
主要原因分析:
1.隆阳区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收入减少2980986.13元,主要为项目收入减少3071122.05元。其中,办公用房租赁专项资金减少529727.00元,2019年旅游厕所建设补助经费减少600000.00元,第一批安置滞滇湖北籍旅客住宿企业奖补专项资金减少200000.00元,保岫广场篮球场看台维修维护费194000.00元,2018年中央国家文物保护专项经费1833658.45元,2019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减少1861765.00元。
2.隆阳区文化馆收入减少305871.64元,主要为一是基本支出减少101213.23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减少92487.68元,商品服务支出减少8725.55元;二是项目支出减少204658.41元:其中2020年戏曲进乡村补助资金增加260000.00元;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资金减少235600.00元;免费开放补助资金减少79058.41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隆阳专场经费减少150000.00元。
3.区图书馆收入减少253176.64元,主要原为图书馆支出减少77860.96元;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减少127875.81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25247.52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1104.38元;事业单位医疗减少13880.5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减少7049.64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减少157.77元。
4.区文管所收入减少333128.23元。主要为一是基本支出经费增加776.84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增加15005.33元,商品服务支出减少14228.49元;二是项目支出减少333905.07元:其中2021年博物馆纪念馆逐步免费开放补助项目减少96321.00元;保山历史名人堂免费开放正常运行经费项目减少37584.07元;市级文物保护项目减少150000.00元;区级文物保护费项目减少5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1510456.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27%。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工资、绩效奖励金、遗属补助、公务交通费,缴纳工会经费、机关日常运行支出,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支出,文化人才工作支出,旅游产业发展专项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13972.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5%。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
9. 卫生健康(类)支出918318.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8%。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大病保险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200.00元,支出决算为11678.59元,完成预算的82.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119.59元,完成预算的50.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559.00元,完成预算的125.9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1084.49元,增长10.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859.00元,增长32.6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费增加1859.00元。主要为:随着文旅融合产业的发展,省文化和旅游厅检查次数增加,接待次数也随之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19.59元,占35.27%;公务接待费支出7559.00元,占64.7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19.5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119.59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开展文物巡查、文物保护工作、脱贫攻坚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55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55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0批次),接待人次6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0人)。主要用于旅游产业发展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6359.4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5989.7元,下降16.75%,主要原因分析区文旅局机关运行经费减少115989.7元,主要为:区文旅局机关运行经费减少115989.7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11665676.5元,其中,流动资产6190922.44元,固定资产4078754.0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3960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47902.3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29878.0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1036平方米,账面原值85694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138921.74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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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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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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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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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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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1665676.5
| 6190922.44
| 4078754.06
| 202734.56
| 267658.99
|
| 360836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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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9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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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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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08874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4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865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8874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200335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