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汇总)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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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330015798377733-/2021-091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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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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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18
监督索引号53050200335701000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汇总)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局机关: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文化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示范性的代表性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的发展。
(4)指导全区重点文化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区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等工作,并做好文化品牌和旅游整体形象塑造和宣传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5)负责公共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协调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全区文化、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区智慧旅游建设。
(7)组织实施文化遗产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
(8)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9)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全区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10)负责全区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1)负责文化和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重大:(重点)项目建设,负责项目协调服务和督促检查。
(12)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办理。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图书馆:
(14)为全区人民提供图书资料的查询、借阅、流通服务。
文化馆:
(15)开展社会宣传教育、普及科学文化知识、组织辅导群众文化艺术(娱乐)活动的综合性文化事业单位和活动场所。
文管所:
(16)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配合工程建设,对建设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对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进行抢救性发掘。对文物保护单位和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并制定具体保护措施方案,核定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登记并公布。负责管理申报本行政区域内的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村镇等工作;全面加强文物保护的宣传教育,积极有效地宣传文物保护法,增强全民文物保护的意识。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传承保护非遗文化。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在向大众传播先进文化的同时,也在深度挖掘、保护和传承散落在民间的历史文化遗珠。2020年,新增了瓦窑年俗“双龙会、”隆阳泥塑、罗明土榨红糖、瓦窑民俗“细皮白”、金鸡乡“姬家马鞍”传统制技艺和传统烤乳鸽制作技艺、光德堂王氏风湿类传统中医疗法7项为区级非遗项目,其中:瓦窑年俗“双龙会”隆阳泥塑、罗明土榨红糖、瓦窑民俗“细白皮”、金鸡乡“姬家马鞍”传统制技艺5项申报成为了市级非遗项目。
2.加快推进文化和旅游工作数字化建设是发展趋势,更是新的发展模式。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充分利用线下推广和线上传播、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各自的宣传推广优势,努力打造隆阳文化和旅游的新高地。改版升级“文化隆阳云”平台,优化设置功能板块,细分10个主栏目和33个子栏目,至10月底,“文化隆阳云”平台注册用户8597人,发布信息1092条,总点击量483381人,总分享量97634次;迁移合并“文化隆阳”和“隆阳旅游”两个公众号为“文旅隆阳”微信公众号,完善丰富了栏目设置、信息内容,至10月底,“文旅隆阳”微信公众号注册用户11037人,发布信息1158条,总点击量892451人,总分享量115054次。
3.隆阳区图书馆、文化馆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把群众的精神需求作为送戏(戏曲、图书)下乡的重要节目素材。至11月底,完成送戏下乡54场次(至12月底,完成108场,预计将有32000余人观看演出),送图书下乡9场次,图书种类达19种共有3000余本。围绕中心、服务中心是开展文化工作的重要方向。2020年,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紧紧围绕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等中心工作,大力开展文化宣传。隆阳区图书馆在网上推送了400门文化幕课内容的《加油武汉主题幕课》和《新型冠状病毒防疫安全公益课》,举办了第十届《书香隆阳-我身边的脱贫故事阅读征文活动》;隆阳区文化馆编创了表演唱《脱贫攻坚铸华章》、快板《老南十谢共产党》、歌曲《丙麻橘子红》《桑韵西邑》《走近西邑》《久久为功》。分别在各乡镇(街道)、社区(村)开设分馆和服务点,至12月底,共投入42万元,共开设了21个文化分馆、79个文化服务点,21个图书分馆、417个图书服务点。同时,在文化馆、芒宽乡文化站、金鸡育德村开展了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功能融合试点,为后期推广工作积累经验。
4、认真落实责任,强化管理,扎实开展文物安全巡查工作,与各乡镇(街道)签定《2020年度隆阳区文物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并根据责任书,要求各乡镇街道分别与辖区范围内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管理使用人签订《文物安全使用协议》。同时与隆阳区消防救援大队联合组织开展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大检查。根据日常管理要求,每季度定期开展文物日常安全巡查工作,通过认真开展工作,2020年度,未发生任何文物安全事故。
5、积极指导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工作
我所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多次深入实地,指导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汉营东岳庙、宝山寺和区保永保寺、板桥青龙街等的修缮工作,严格按修缮方案施工,达到设计方案的修缮效果。
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太保山玉皇阁安防工程正式开工后,为确保工程质量,我所派专人驻场进行管理,帮助施工单位和规划、林业、水利、电力等多部门进行协调工作,保证了该工程的顺利进行。目前,工程已基本结束,效果较好。
6、加强保山历史名人博物馆管理工作,不断拓宽服务渠道。2020年度,因受新型冠状病毒的影响,保山历史名人博物馆根据防疫指挥部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从1月24日13:00闭馆,到2020年4月3日重新开馆后,重新开馆后,参观人数也比平时少了许多。在这种特殊情况下,保山历史名人博物馆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高服务意识,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完善保山历史名人堂的管理工作和免费开放工作。2020年1月,积极组织开展“迎春节送对联”活动。邀请16位保山知名书法人士到保山历史名人堂现场为群众题写春联、福字,共为群众免费赠送春联600多幅,极大得丰富了群众的节日生活并引导观众热爱传统文化。并多次接待各单位和团体参观并进行讲解,激发大家的爱国爱家情怀。
积极开展“5.18国际博物馆日”系列活动。5月18日,在保山历史名人博物馆前导广场开展活动,一是摆放咨询台,悬挂国际博物馆日主题及本次活动口号横幅标语,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隆阳区文物名录》及文物消防安全知识等宣传单600份;二是制作户外展板9块,对《文物保护条例》、隆阳区部分重点文物、文物精美构件等进行展示;三是在名人馆内,安排两名讲解员,全天为参观人员义务讲解。
7、积极配合重大项目建设,支持区域经济的发展。一是对辖区内隆阳区内各乡镇矿场,进行文物调勘工作。二是积极参加隆阳区矿产资源管理委员会组织的矿产资源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三是和市级文物部门共同对中心城市建设范围内的文物资源进行调查,为在城市建设中不断加强文物保护工作提供依据。
8、艺术展览多元化。一是组织隆阳区著名书法家、摄影师10余人,在西邑乡鲁图村举办“关爱贫困户,共建幸福家”隆阳区文化馆2020年送春联、送全家福合影系列活动。此次活动共送出春联800余幅,全家福照片40余幅,老人肖像照50余幅。二是通过文旅隆阳云,隆阳区文化馆公众号、云南公共文化云等媒体,开展了一系列的线上展览活动。其中,共推出摄影展览《图赏隆阳》5期、摄影个人作品展览3期,保山美术名家作品展览5期,保山书法名家作品展览1期。每一期的推出,点击率都在数百次,总的网络展览点击率在1万余次,深受网友群众的好评。三是在西邑乡鲁图村打造一个农耕文化陈列室,结合收到的展品,筛选分类,在鲁图村文化大院进行设计改造,其中完善展厅的硬件设施后对数百件展品进行精心的布置,共改造出4间陈列室。
9、馆务建设数字化。一是隆阳区文化馆通过手机等移动互联网终端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数字文化服务,开通了隆阳区文化馆微信公众号,上传各类信息及音视频资源共计42条;利用云南省公共文化云平台上传各类信息及音视频资源121条。二是完成了2020年文化馆评估定级的相关工作。本次评估定共完成了515份群众满意度调查,超过了县区级调查问卷500份的标准,群众满意度为93%,自查得分为845分。三是隆阳区文化馆将全区21个乡镇(街道)全部纳入总分馆制建设试点,并在21个乡镇街道分馆下设79个村级文化服务点。隆阳区文化馆总馆馆长由区文化馆馆长兼任,21个乡镇街道文化站站长兼任各分馆馆长,隆阳区总馆派出8名总馆业务骨干教师,兼任隆阳区21个乡镇街道分馆业务副馆长,79个文化服务点由乡镇街道分馆选派文化辅导员对其开展文化活动进行指导督促。
10、对乡镇图书室、学校图书室、农家书屋等基层服务点开展业务培训。继续深化“两张网”总分馆服务平台的建设模式,无限延伸全民阅读服务触角,促进隆阳区全民阅读蓬勃开展。各类阅读推广活动。一是春节农民狂欢月系列活动,分别到西邑乡小羊邑村、蒲缥镇、瓦房乡、图书馆内等地举办了图片展览、文献展览和写送春联等阅读推广宣传共4场次,共发放阅读包1500余个,写送春联、福字共1500余幅。二是在第25个“世界读书日”期间,正值新冠肺炎疫情,我们结合实际,精心组织了以线上活动为主的“五个一系列活动”,即:一份线上倡议书,一期线上主题展览活动,一个征集活动,一期线上诗词知识竞答,一期线上国内外获奖少儿经典绘本阅读推广。同时组织开展了一批小型线下阅读推广活动:在金鸡乡育德书屋,联合区委宣传部等部门举办“悦读30分”世界读书日活动,与遇见悦读书友会合办“传播传统文化经典 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线下主题书友会活动。三是开展第十届“书香隆阳”—我身边的脱贫故事阅读征文活动。四是承办全市2020年公共图书馆业务培训会议。
11、2020年9月被云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评为2020年云南省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2020年11月被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评为第八届全国服务农民、服务基层文化建设先进集体。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2.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3.保山市隆阳区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4.保山市隆阳区图书馆
5.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
6.保山市隆阳区文物管理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4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4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工勤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4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离退休人员5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2人。
实有车辆编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6,959,476.1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959,476.1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982,484.18元,下降19.02%,主要原因分析其中区文化和旅游局收入减少3763862.21元,区文化馆收入减少165322.59元,区图书馆收入增加5781.76元,区文管所收入减少59081.14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6,870,939.45元。其中:基本支出9,403,826.17元,占总支出的55.74%;项目支出7,467,113.28元,占总支出的44.2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798,150.90元,下降18.38%,主要原因分析:其中区文旅局支出减少3469409.48元,区文化馆减少348667.59元,区图书馆支出增加49013.76元,区文管所支出减少29087.59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403,826.1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22,886.91元,下降13.14%,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减少1422886.91元,其中区文旅局基本支出减少1131420.03元,区文化馆基本支出减少61322.01元,区图书馆基本支出减少84191.66元,区文管所基本支出减少145953.21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607,787.10元,占基本支出的91.5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796,039.07元,占基本支出的8.4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467,113.2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375,263.99元,下降24.13%,主要原因分析行政事业项目支出减少2375263.99元,其中区文旅局减少2337989.45元,区文化馆减少287345.58元,区图书馆增加133205.42元,区文管所增加116865.62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局机关:办公用房租赁专项资金529,727.00元,2017年创卫工作经费8000.00元,保岫广场篮球场看台维修维护费194000.00元,旅游厕所建设补助经费600000.00元,2020年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12,947.60元,第一批安置滞滇湖北籍旅客住宿企业奖补专项资金200000.00元,2018年中央国家文物保护专项经费1,869,658.45元,2019年文化人才专项经费10,720.00,2019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2271765.00元,2020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711,435.00元。区图书馆:2020年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项目资金中央补助资金143875.81元。区文物管理所:中央补助2020年博物馆纪念馆逐步免费开放补助资金100000.00元,区级补助保山历史名人堂免费开放运行经费254130.00元,2019年市级文物保护资金150000.00元,区级文物保护专项经费50000.00元。区文化馆:2020年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110,854.42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隆阳专场经费15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汇总)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870,939.4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798,150.90元,下降18.38%,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支出减少3798150.9元,其中区文旅局支出减少3469409.48元,区文化馆减少348667.59元,区图书馆支出增加49013.76元,区文管所支出减少29087.59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4,925,031.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47%。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工资、绩效奖励金、遗属补助、公务交通费,缴纳工会经费、机关日常运行支出,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支出,文化人才工作支出,办公用房租赁支出,旅游产业发展专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03,742.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5%。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退休职工一次性家具费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942,165.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8%。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大病保险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200.00元,支出决算为10,594.10元,完成预算的103.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894.10元,完成预算的116.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700.00元,完成预算的9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扶贫工作、文物巡查工作,单位职工下乡次数增加,车辆燃料费增694.1元。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32131.06元,下降7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32977.00元,减少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885.94元,增长22.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40.00元,减少6.9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同期的42725.16元减少32131.06元,减少75.2%。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单位职工无因公出国出境,未产生支出。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94.10元,占46.20%;公务接待费支出5,700.00元,占53.8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894.1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开展文物巡查、文物保护工作、脱贫攻坚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57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7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市文化和旅游局莅临我区考察调研文化旅游工作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2,349.1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4,699.88元,下降10.9%,主要原因分析:区文旅局机关运行经费减少84699.88元,主要为:办公费增加30593.62元,印刷费减少19260.15元,手续费减少665.83元,水费增加639.3元,电费增加188.83元,邮电费增加36792.49元,物理管理费减少18,958.00元。其中:行政单位1单位、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2,349.1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4,699.88元,下降10.9%,主要原因为区文旅局机关运行经费减少84699.88元,主要为:办公费增加30593.62元,印刷费减少19260.15元,手续费减少665.83元,水费增加639.3元,电费增加188.83元,邮电费增加36792.49元,物理管理费减少18,958.00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单位,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为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财务不独立核算,合并至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事业单位1个,隆阳区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为隆阳区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财务不独立核算,合并至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行支出、水费、电费、网络通讯费、公务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汇总)部门资产总额计12813578.88元,其中,流动资产6599946.8元,固定资产4808632.0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405,0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62642.5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58,045.9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736.00平方米,账面原值856,94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663416.28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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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2813578.88 |
6599946.8 |
4808632.08 |
217163.84 |
169143.08 |
4422325.16 |
0 |
1405000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784.2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563.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221.2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
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通过农村数字化电影放映、农家书屋更新、贫困村设备购置、送戏下乡、春节农民狂欢月活动、文化云平台建设等方式,引导和支持地方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改善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件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保障广大群众读书看报、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加强组织领导,把绩效自评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研究和部署。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成员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结合工作实际,对绩效考核指标进行了责任分解,要求各责任股室、二级单位认真履行职责,掌握好工作动态,认真对照评估内容,开展各项工作,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建立工作台账;财务室负责做好绩效评估的组织协调工作。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明确项目的指导思想。始终把“落实惠民政策、推送文化服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有效满足基层群众的文化需求,提升精神文明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做好项目实施的跟踪检查工作。定期不定期组织召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会议,对项目实施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了解和掌握每个项目实施情况,确保项目实施工作进展顺利,实现预期绩效目标。对能按要求组织实施,并实现预期绩效目标的项目予以充分肯定,对不能按要求组织实施,进展缓慢,预期绩效目标较差的项目,及时进行协调和提出整改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工作正常运行,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预算安排2019年调减上级一般公共预算通知》(隆财预〔2020〕7号)、《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及绩效目标的通知》(隆财教〔2020〕50号)文件,安排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项目安排经费2983200.00元,于2020年1月、6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2983200.00元于2020年11月30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2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专项资金绩效评估工作总体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对规范项目管理、合理使用项目资金等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问题及建议:一是建议上半年完成中央、省转移支付资金足额地拨付到单位,避免出现年底拨付、跨年使用的情况。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质量。有必要对项目绩效评价人员加强业务培训,以提高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质量,提升项目管理水平,促进工作顺利开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
1、项目名称:2019年旅游厕所建设补助经费、2020年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旅游厕所建设补助经费600000.00元。为满足游客需求,进一步完善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景区基础配套设施,旅投公司于2019年在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景区新建3A厕所2座,厕所总投资205万元,争取厕所项目补助资金60万元用于厕所建设。每年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接待游客约70万人次。2020年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12,947.60元,主要用于退货受理点退换货服务费用,退换货服务宣传费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成员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结合工作实际,对绩效考核指标进行了责任分解,要求各责任股室认真履行职责,掌握好工作动态,认真对照自评内容开展各项工作,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建立工作台账;局财务室负责做好绩效自评的组织协调工作。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做好项目实施的跟踪检查工作。定期不定期组织召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会议,对项目实施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了解和掌握每个项目实施情况,确保项目实施工作进展顺利,实现预期绩效目标。对能按要求组织实施,并实现预期绩效目标的项目予以充分肯定,对不能按要求组织实施,进展缓慢,预期绩效目标较差的项目,及时进行协调和提出整改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工作正常运行,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预算安排2019年调减上级一般公共预算通知》(隆财预〔2020〕7号)、《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经费支出指标的通知》(隆财教〔2020〕48号)文件,安排2019年旅游厕所建设补助经费600000.00元,2020年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12,947.60元,于2020年1月、6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旅游厕所建设补助经费600000.00元,2020年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12,947.60元,于2020年7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2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一是严格按照省、市两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形成工作方案,制定工作流程,限制工作完成时限,指定责任人;二是紧盯时间节点,按照工作时限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三是按时推进各项目标任务,每周督查工作进度,确保项目有序推进。
存在的问题:项目绩效自评、公开、结果运用等方面不够完善。
建议:一是探索确立旅游部门预算绩效设立体系,形成符合地方发展实际的旅游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的衡量指标。二是确立旅游部门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框架,进一步有效促进预算绩效工作的开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三:
项目名称:2018年中央国家文物保护专项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中央国家文物保护专项经费1,869,658.45元,用于玉皇阁消防和防雷设施建设。建设范围包括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太保山玉皇阁保护范围及部分控制地带以内建设消防、防雷安全保护设施,包含玉皇阁大殿、钟鼓亭、三官殿、会真楼、东客堂等建筑。鉴于隆阳区西山水源日益枯竭的实际情况请及时对消防水源进行设计调整,截止2020年6月15日,太保山玉皇阁消防和防雷设施建设项目消防部分已完成一个1000立方消防水池的加固和防水,已完成1000米的室外消防管沟挖沟,已完成2100米(总长3270米)室外消防管道焊接的安装制作,80个室内感烟探测器、10个火焰探测器、9个消防广播、47盏照明灯、30个插座、50个开关的布线已全部完成,25台消防监控系统排管布线已完成,消防电管防火涂料制作已完成,消防控制室改造装修已完成。防雷部分已玉皇阁内所有建筑屋顶2500个接闪带支架的安装,2500米接闪带、引下线的安装。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成员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结合工作实际,对绩效考核指标进行了责任分解,要求各责任股室认真履行职责,掌握好工作动态,认真对照自评内容开展各项工作,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建立工作台账;局财务室负责做好绩效自评的组织协调工作。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做好项目实施的跟踪检查工作。定期不定期组织召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会议,对项目实施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了解和掌握每个项目实施情况,确保项目实施工作进展顺利,实现预期绩效目标。对能按要求组织实施,并实现预期绩效目标的项目予以充分肯定,对不能按要求组织实施,进展缓慢,预期绩效目标较差的项目,及时进行协调和提出整改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工作正常运行,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预算安排2019年调减上级一般公共预算通知》(隆财预〔2020〕7号)文件,安排2018年中央国家文物保护专项经费1,869,658.45元,于2020年1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2018年中央国家文物保护专项经费1,869,658.45元,于2020年7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2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专项资金绩效评估工作总体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对规范项目管理、合理使用项目资金等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问题及建议:文物专项经费不足,建议将文物保护专项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四:
1.项目名称
2020年博物馆纪念馆逐步免费开放补助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用于保山历史名人博物馆和梁金山纪念馆免费开放的各种开支,保障保山历史名人博物馆和梁金山纪念馆全面实现免费开放的资金。保山历史名人博物馆和梁金山纪念馆是保山市干部职工教育基地及青少年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是保山对外宣传的窗口。保山历史名人博物馆和梁金山纪念馆自全面实行免费开放以来,做到热诚服务,专业讲解,让参观者能够准确生动的了解保山的历史,认识各位历史名人,准确生动的了解感受爱国侨领梁金山先生爱国情怀,激发广大市民爱家、爱国的热情,增加作为保山人的自豪感。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实施阶段:下发绩效自评工作通知,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组织项目单位自评并上报自评报告报隆阳区财政局审核。
整改阶段:按区财政局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及时向区财政局报告整改情况。
总结阶段: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行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装订归档绩效自评资料。在主管部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博物馆纪念馆逐步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的通知》(隆财教〔2020〕26号)文件,安排2020年博物馆纪念馆逐步免费开放补助资金项目安排经费100,000.00元,于2020年3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文物管理所2020年博物馆纪念馆逐步免费开放补助资金项目资金100,000.00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2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强化认识,重视绩效自评工作。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单位提高行政效能和理财水平的重要举措,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总结自评工作经验,严格落实绩效管理责任,才能保质保量完成绩效自评工作任务。二是强化质量,规范绩效自评工作。只有通过建立科学、可量化的指标体系,认真收集整理评价基础数据资料,才能按要求完成绩效自评报告,真实反映资金使用效果。三是强化落实,按时完成绩效自评工作。在预算管理过程中,要统筹安排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进一步加强财务和业务部门之间的参与协助力度,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配合、培训和指导,才能按要求完成本部门绩效自评工作。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五:
1.项目名称
保山历史名人堂免费开放运行经费、征集费
2.项目基本情况
用于保山历史名人博物馆免费开放的各种开支与征集本地书法家马骕先生书画。保障保山历史名人博物馆全面实现免费开放的资金,而保山历史名人博物馆是保山市干部职工教育基地及青少年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是保山对外宣传的一张名片。自全面实行免费开放以来,做到热诚服务,专业讲解,让参观者能够准确生动的了解保山的历史,认识各位历史名人,激发广大市民爱家、爱国的热情,增加作为保山人的自豪感。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实施阶段:下发绩效自评工作通知,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组织项目单位自评并上报自评报告报隆阳区财政局审核。
整改阶段:按区财政局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及时向区财政局报告整改情况。
总结阶段: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行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装订归档绩效自评资料。在主管部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年初预算人员经费的通知》(隆财教〔2020〕14号)、《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经费支出指标的通知》(隆财教〔2020〕48号)文件,安排保山历史名人堂免费开放运行经费、征集费项目安排经费254,130.00元,于2020年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文物管理所保山历史名人堂免费开放运行经费254,130.00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2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2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强化认识,重视绩效自评工作。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单位提高行政效能和理财水平的重要举措,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总结自评工作经验,严格落实绩效管理责任,才能保质保量完成绩效自评工作任务。二是强化质量,规范绩效自评工作。只有通过建立科学、可量化的指标体系,认真收集整理评价基础数据资料,才能按要求完成绩效自评报告,真实反映资金使用效果。三是强化落实,按时完成绩效自评工作。在预算管理过程中,要统筹安排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进一步加强财务和业务部门之间的参与协助力度,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配合、培训和指导,才能按要求完成本部门绩效自评工作。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六:
1.项目名称
2019年市级文物保护专项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用于补助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宝山寺修缮费。为修缮好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宝山寺提供资金支持;宝山寺古建筑得到有效保护,供游客参观,参观者满意度达95%以上。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实施阶段:下发绩效自评工作通知,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组织项目单位自评并上报自评报告报隆阳区财政局审核。
整改阶段:按区财政局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及时向区财政局报告整改情况。
总结阶段: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行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装订归档绩效自评资料。在主管部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年初预算安排2019年调减上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通知》(隆财教〔2020〕7号)文件,安排2019年市级文物保护专项经费150,000.00元,于2020年1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文物管理所2019年市级文物保护专项经费150,000.00元于2020年12月22日前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2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强化认识,重视绩效自评工作。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单位提高行政效能和理财水平的重要举措,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总结自评工作经验,严格落实绩效管理责任,才能保质保量完成绩效自评工作任务。二是强化质量,规范绩效自评工作。只有通过建立科学、可量化的指标体系,认真收集整理评价基础数据资料,才能按要求完成绩效自评报告,真实反映资金使用效果。三是强化落实,按时完成绩效自评工作。在预算管理过程中,要统筹安排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进一步加强财务和业务部门之间的参与协助力度,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配合、培训和指导,才能按要求完成本部门绩效自评工作。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七:
1.项目名称
区级文物保护专项经费50,000.00元,
2.项目基本情况
用于补助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羊邑花桥修缮费。为修缮好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羊邑花桥提供资金支持;羊邑花桥古建筑得到有效保护,供当地居民闲坐与游客参观,参观者满意度达95%以上。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实施阶段:下发绩效自评工作通知,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组织项目单位自评并上报自评报告报隆阳区财政局审核。
整改阶段:按区财政局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及时向区财政局报告整改情况。
总结阶段: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行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装订归档绩效自评资料。在主管部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经费支出指标的通知》(2070204隆财教〔2020〕48号)文件,安排区级文物保护专项经费50,000.00元,于2020年5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文物管理所区级文物保护专项经费50,000.00元,于2020年12月22日前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2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强化认识,重视绩效自评工作。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单位提高行政效能和理财水平的重要举措,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总结自评工作经验,严格落实绩效管理责任,才能保质保量完成绩效自评工作任务。二是强化质量,规范绩效自评工作。只有通过建立科学、可量化的指标体系,认真收集整理评价基础数据资料,才能按要求完成绩效自评报告,真实反映资金使用效果。三是强化落实,按时完成绩效自评工作。在预算管理过程中,要统筹安排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进一步加强财务和业务部门之间的参与协助力度,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配合、培训和指导,才能按要求完成本部门绩效自评工作。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八:
1.项目名称
2020年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110,854.42元,资金专项用于举办普及文化艺术类培训项目,举办公益性讲座、展览,开展宣传活动,组织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基层文化骨干业务辅导,民间文化传承活动,业务活动用房小型修缮及零星业务设备更新等公共文化服务支出。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成立了以馆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成员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结合工作实际,对绩效考核指标进行了责任分解,要求各责任部室认真履行职责,掌握好工作动态,认真对照评估内容,开展各项工作,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建立工作台账;财务室负责做好绩效评估的组织协调工作。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指定相关工作人员准备绩效自评所需要的相关佐证材料,评价工作组结合实际情况对所有资料进行核实和全面分析,制定评价指标体系,提出评价意见。在财政部门共性指标框架的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制定评价指标体系,对照绩效指标进行综合评价,形成评价意见。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隆财预〔2020〕65号)文件,安排2020年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项目安排经费110,854.42元,于2020年7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2020年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项目资金110,854.42元于2020年12月22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2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一是强化前期工作谋划。做到工作有规划,整体有部署,落实有程序。二是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三是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按序时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
问题和建议: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九:
1.项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隆阳专场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隆阳专场经费150,000.00元,资金专项用于”壮丽70年.花开新隆阳“隆阳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文艺精品展暨戏曲联演的支出。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成立了以馆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成员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结合工作实际,对绩效考核指标进行了责任分解,要求各责任部室认真履行职责,掌握好工作动态,认真对照评估内容,开展各项工作,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建立工作台账;财务室负责做好绩效评估的组织协调工作。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指定相关工作人员准备绩效自评所需要的相关佐证材料,评价工作组结合实际情况对所有资料进行核实和全面分析,制定评价指标体系,提出评价意见。在财政部门共性指标框架的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制定评价指标体系,对照绩效指标进行综合评价,形成评价意见。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隆财预〔2020〕48号)文件,安排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隆阳专场经费项目安排经费150,000.00元,于2020年6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隆阳专场经费项目资金150,000.00元于2020年12月22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3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一是强化前期工作谋划。做到工作有规划,整体有部署,落实有程序。二是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三是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按序时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
问题和建议: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主要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文化艺术创作生产,指导全区重点文化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区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等工作,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负责公共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协调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指导、推进全区文化、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区智慧旅游建设;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进行行业监管。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部门绩效总目标:2020年,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文化和旅游局的具体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区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六保”“六稳”工作任务,抓防控、促复产,固党建、强领导,深融合、促繁荣,整秩序、促规范,有效推动了隆阳区文化和旅游事业的发展和进步。提升文化馆免费开放服务水平与质量,将进一步满足广大群众需求切实发挥公共文化馆的社会职能,提高服务的质量,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推出便捷服务,有助于提供更加贴合基层群众文化需求的服务,加强对业务人员自身的专业学习。图书馆免费开放,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的要求,充分发挥公共图书馆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提高公民鉴赏能力的重要作用,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实现公共图书馆无障碍、零门槛进入,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全部免费开放,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全部免费目标。加强保山历史名人博物馆管理工作,不断拓宽服务渠道,提高免费开放服务水平。积极指导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工作,努力争取资金,补助亟需修缮的文物点。
部门绩效具体目标:“两馆一堂一站一屋”全年实现免费开放,进馆人数达24.5万人(含乡镇文化站和村农家书屋);完成到基层演出活动117场次;培训各类文化工作者、文艺骨干、传承人148人;举办书法、摄影、文物文化展览21场次,吸引参观人数31500余人;建成图书馆分馆21个,基层服务点417个;21个文化馆分馆、79个村级文化服务点实现了挂牌;投资建设3个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功能融合试点单位,为文旅融合探索经验;瓦马香柏场被列为国家草园公园试点建设单位;隆阳区图书馆被中宣部评为“服务基层、服务农民”先进集体,同时被列为省级社科联教育基地;金鸡乡被省级命名为“云南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度,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收入16959476.1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959476.17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64194.00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870939.45元,其中基本支出9403826.17元,项目支出7467113.28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1)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中心领导召集相关业务科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5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20年总投入项目资金7467113.28元,其中:办公用房租赁专项资金529,727.00元,2017年创卫工作经费8000.00元,保岫广场篮球场看台维修维护费194000.00元,旅游厕所建设补助经费600000.00元,2020年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12,947.60元,第一批安置滞滇湖北籍旅客住宿企业奖补专项资金200000.00元,2018年中央国家文物保护专项经费1,869,658.45元,2019年文化人才专项经费10,720.00,2019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2271765.00元,2020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711,435.00元。区图书馆:2020年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项目资金中央补助资金143875.81元。区文物管理所:免费开放资金254130.00元,中央补助2020年博物馆纪念馆逐步免费开放补助资金100000.00元,区级补助保山历史名人堂免费开放运行经费254130.00元,区级文物保护资金50000.00元,2019年市级文物遗产保护经费150000.00万元。区文化馆:2020年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110,854.42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隆阳专场经费150,000.00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7467113.28元。
(2)过程情况分析
一是管理制度健全,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二是制度执行有效,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三是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四是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一是“春节农民狂欢月”活动影响广泛,体现基层群众开展文化活动能力的原创节目正成为系列活动的主体;二是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不断提高;三是A级旅游景区、智慧旅游景区、特色旅游村建设不断上台阶;四是送戏(曲)下乡活动以突出地域特色和传统文化为重点,紧紧围绕区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坚持群众“口味”,把群众身边的事和群众想知道的事搬上舞台。
(4)效果情况分析
一是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不断提高,体现了服务多样化的态势;二是“春节农民狂欢月”体现基层群众开展文化活动能力的原创节目正成为系列活动的主体,越来越受到上级部门的重视和群众的欢迎,被群众誉为“家门口的春晚”;三是以旅游品牌化建设为抓手,全面推动全域旅游发展,实施大项目带动战略,推动旅游目的地转型升级;四是送戏(曲)下乡活动深受群众喜爱。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①存在的问题:一是管理制度还需不断完善。随着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制度更新滞后于实践发展,需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意识淡薄。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绩效评价意识不强,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面的知识缺乏了解掌握。三是绩效目标设置有待科学提高。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未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
②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单位预算编审制度体系建设,确保尽早探索出一套符合单位重点工作开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行业绩效评价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三是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需相关业务处室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我局将评价结果作为各项目改进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各项目针对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管理方式,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一是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二是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6.主要经验及做法
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切实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股室,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200335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