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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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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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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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4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隆编办〔2019〕44号),隆阳区文化馆的职责是:负责举办各类展览、讲座、培训等,普及文化知识,开展社会教育,提高群众文化素质。组织开展文化艺术活动,指导群众业余文化团队建设,辅导和培训群众文艺骨干。组织并指导群众文艺创作,开展群众文化理论调研、文学艺术创作。收集、整理、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展示、宣传活动,指导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开展数字文化信息服务,开展对外民间文化交流。对乡镇(街道)文化服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2.机构设置情况: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内设机构4个:办公室、群众文艺活动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部、美影书艺术工作部。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群众文化活动有声有色  

一是2019年1月至2月,完成热区片流金岁月.农垦情怀、东山片舞动东山·圆梦小康、西山片民族狂欢喜迎新春·和美瓦马情洒西山、北城片盛世永昌·喜乐元宵、南城片建设美丽南城·推进乡村振兴5场隆阳区2019年春节农民狂欢月群众文艺展演。二是3月1-7日,组织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隆阳区群众文艺优秀节目展演。三是组织文化引领、除恶扬善、精准扶贫、隆阳区走基层送戏下乡。送戏下乡文艺演出足迹已经遍布了隆阳区21个乡镇街道的108个村组(社区),为广大群众送上了108场精彩演出。 四是精心组织从6月7日16日为期10天的2019年保山端阳花市群众文化活动,10多个团队20场在义乌国际商贸城进行公演,观众人数达到上万人次。五是2019年9月19日在永昌会堂举行了壮丽70年 奋斗新时代”——保山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文艺精品展演暨戏曲联演隆阳专场。  

二、文艺创作硕果累累  

《寻迹钹魂》在云南省第十一届民族民间歌舞月展演中获舞蹈类银奖;在壮丽79年·奋斗新时代保山市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文艺精品展演暨戏曲联演中,花灯小戏《首付惊梦》和音乐小品《山寨回响》分别获得戏曲类金奖和银奖;《永子传奇》、《寻迹钹舞》分别获得舞蹈类金奖和银奖;歌曲《我的保山》获歌曲类金奖、《平坡谣》获歌曲类铜奖、小合唱《扶贫队员进山乡》获歌曲类铜奖。  

三、非遗工作扎实有效  

一是对土榨红糖等部分非遗预申报项目进行了田野调查。二是2019年2月至2019年8月排练了花灯小戏《打碗记》、花灯歌舞《保山有座新东城》、传统花灯小戏《闹渡》选段等10余个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戏曲精品节目,完成戏曲进乡村演出9场,累计观众人次近4500人。三是制定了《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代拟稿)》。四是组织完成了保山香童戏参加全国戏曲(昆山)展演。五是组织完成香童戏、永子围棋制作技艺、甲马画2019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推荐工作。六是举办保山香童戏申报国家级非遗保护项目业务培训暨理论研讨会。七是召开了2019年隆阳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业务培训大会。  

四、艺术展览大放异彩  

一是隆阳区文化馆联合市、区两级书法家协会于在保岫西路马里商业中心旁举办迎新春送吉祥义务写春联活动。活动期间共邀请市、区书法家协会会员15名即兴挥毫泼墨,共书写春联500余幅,600余个。二是举行了主题为辉煌70年·追梦新时代美术、摄影、书法联展,共展出60幅作品。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508,244.1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08,244.1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5,686.78元,增长1.44%。主要原因为:  

1.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05,221.40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19,570.40元;  

3.死亡抚恤,减少167,597.20元;  

4.其他文化支出,减少200,000.00元;  

5.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8,219.88元;  

6.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增加190,455.90元;  

7.文化创作与保护,增加5,400.00元;  

8.其他文化传媒与体育支出,增加324,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2,441,228.18元。其中:基本支出1,893,028.18元,占总支出的77.54%;项目支出548,200.00元,占总支出的22.4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1,329.22元,下降1.27%。主要原因为:  

1.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55,662.40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19,570.40元;  

3.死亡抚恤,减少167,597.20元;  

4.其他文化支出,减少200,000.00元;  

5.购房补贴,减少16,575.00元  

6.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8,219.88元;  

7.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增加190,455.90元;  

8.文化创作与保护,增加5,400.00元;  

9.其他文化传媒与体育支出,增加324,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93,028.1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0,729.21元,下降7.83%,主要原因为:  

1.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26,088.99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5,519.23元;  

3.资本性支出,减少19,121.00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1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8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48,2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9,400.00元,增长30.90%,主要原因为:传承人补助资金、专项经费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省级非物质遗产传承人补助经费136,000.00元,市级非物质遗产传承人补助经费82,800.00元,区级非物质遗产传承人补助经费5,400.00元,2018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送戏下乡)324,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41,228.1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比2018年减少31,329.22元,减少1.27%。主要原因为:  

1.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55,662.40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19,570.40元;  

3.死亡抚恤,减少167,597.20元;  

4.其他文化支出,减少200,000.00元;  

5.购房补贴,减少16,575.00元  

6.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8,219.88元;  

7.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增加190,455.90元;  

8.文化创作与保护,增加5,400.00元;  

9.其他文化传媒与体育支出,增加324,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039,01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5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418,007.99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72,806.01元,省级非物质遗产传承人补助经费136,000.00元,市级非物质遗产传承人补助经费82,800.00元,区级非物质遗产传承人补助经费5,400.00元,2018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送戏下乡)324,000.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1,758.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3,538.4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19.8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90,455.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93,945.6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8,148.1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021.1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7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年初预算公务接待费2,000.00元,2019年隆阳区文化馆没有产生公务接待费,因此无接待支出;年初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700.00元,2019年文化馆报废公务车一辆,现有的文化流动车运行费用从戏曲进乡村送戏下乡专项经费中列支,因此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5,399.79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399.79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文化馆报废处置长安SC6371A微型车一辆,现有的文化流动车运行费用从戏曲进乡村送戏下乡专项经费中列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为:隆阳区文化馆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部门资产总额1,766,547.16元,其中,流动资产860,646.65元,固定资产405,900.5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500,000.00元,其他资产132,373.75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53,892.45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530,246.65元,固定资产减少576,354.2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500,00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5,0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300平方米,账面原值520,24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13,049.32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766547.16      

860646.65      

405900.51      

132001.76      

141525.00      

       

132373.75      

      

      

50000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9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 项目名称  

2019年省、市、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经费  

2. 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经费136,000.00元、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经费82,800.00元、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经费5,400.00元,资金专项用于发放17名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人均8,000.00元的补助、46名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人均1,800.00元的补助及9名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人均600元的补助。传承经费的按时发放,保证了所有传承人传承工作有计划高质量地完成传承目标。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1)前期准备  

 我馆专门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部,由馆长负责分管,并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非遗保护部针对每一位传承人的不同情况,分别制定出不同的传承保护方案,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的邀请各级专家对传承人进行培训,帮助他们更好地开展传承工作。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建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考核评价机制;每年定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进行考核,并要求省、市、区级每一位传承人每年提交一份传承项目工作报告,为考核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年初预算经费指标的通知》(隆财教〔20191106号、1252号、55号)文件,安排2019年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经费136,000.00元、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经费82,800.00元,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经费5,400.00元,于20198月、10月和3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2019年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经费136,000.00元、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经费82,800.00元,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经费5,400.00元,于20191220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见附表9-附表1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3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一是强化前期工作谋划。做到工作有规划,整体有部署,落实有程序。二是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三是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按序时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  

问题和建议: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  

1. 项目名称  

2018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送戏下乡演出经费)                                       

    2. 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送戏下乡演出经费)324,000.00元,资金专项用于隆阳区18个乡镇108场送戏下乡演出所产生的演员劳务费,演出服装租赁费,车辆租赁费,节目创作、制作费,音响租赁费,差旅费等支出。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1)前期准备  

成立了以馆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成员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结合工作实际,对绩效考核指标进行了责任分解,要求各责任部室认真履行职责,掌握好工作动态,认真对照评估内容,开展各项工作,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建立工作台账;财务室负责做好绩效评估的组织协调工作。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指定相关工作人员准备绩效自评所需要的相关佐证材料,评价工作组结合实际情况对所有资料进行核实和全面分析,制定评价指标体系,提出评价意见。在财政部门共性指标框架的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制定评价指标体系,对照绩效指标进行综合评价,形成评价意见。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年初预算经费指标的通知》(隆财教〔201954号)文件,安排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送戏下乡演出经费)324,000.00元,于20198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文件要求,隆阳区文化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送戏下乡演出经费)324,000.00,20191220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见附表9-附表1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3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一是强化前期工作谋划。做到工作有规划,整体有部署,落实有程序。二是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三是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按序时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  

问题和建议: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 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是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5,年末实有人数15,内设机构4个:1、办公室;2、群众文艺活动部;3、美影书艺术工作部;4、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部。主要负责举办各类展览、讲座、培训等,普及文化知识,开展社会教育,提高群众文化素质。组织开展文化艺术活动,指导群众业余文化团队建设,辅导和培训群众文艺骨干。组织并指导群众文艺创作,开展群众文化理论调研、文学艺术创作。收集、整理、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展示、宣传活动,指导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开展数字文化信息服务,开展对外民间文化交流。对乡镇(街道)文化服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2019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部门绩效总目标:提升文化馆免费开放服务水平与质量,将进一步满足广大群众需求切实发挥公共文化馆的社会职能,提高服务的质量,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推出便捷服务,有助于提供更加贴合基层群众文化需求的服务,加强对业务人员自身的专业学习。积极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种文化馆业务专题培训。继续开展各种活动,组织开展好各种有益的社会活动,提高文化馆的公共文化综合服务能力,推动优秀文化的传播,丰富和繁荣广大群众的文化生活,吸引更多的群众走进文化馆,享受公共文化。  

部门绩效具体目标:全部实现无障碍、零门槛进入,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全部免费开放、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全部免费。服务窗口保证每周开馆时间不低于56小时,全年免费开放时间不低于250天,2019年服务人次2.8万人以上,通过图片、视频、专题活动、培训和讲座等多种展览形式,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验。群众满意度不低于90%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9年度,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收入2,508,244.1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08,244.18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41,228.18元,其中基本支出1,893,028.18元,项目支出548,200.00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7,016.00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隆阳区文化馆预算绩效管理制度》《隆阳区文化馆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公开表11)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公开表12)  

3)自评组织过程  

指定熟悉情况的相关工作人员准备绩效自评所需要的相关佐证材料,评价工作组结合实际情况对所有资料进行核实和全面分析,制定评价指标体系,提出评价意见。在财政部门共性指标框架的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制定评价指标体系,对照绩效指标进行综合评价,形成评价意见。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5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19年总投入项目资金548,200.00元,其中:2018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送戏下乡演出经费)324,000.00元,2019年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136,000.00,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82,800.00,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5,400.00元,实际实施项目资金548,200.00元。  

2)过程情况分析  

一是管理制度健全,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二是制度执行有效,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三是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四是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2019年在群众文化活动方面,隆阳区文化馆完成 5“隆阳区2019年春节农民狂欢月群众文艺展演”及隆阳区群众文艺优秀节目展演,节目总数94个,演员1300多人,现场观众1.7万人次,同时进行网络直播。隆阳区文化馆组织的“文化引领、除恶扬善、精准扶贫、隆阳区走基层送戏下乡”足迹遍布了隆阳区21个乡镇街道的108个村组(社区),为广大群众送上了108场精彩演出。完成了戏曲进乡村演出9场,累计观众人次近4500人。保山端阳花市期间文化馆精心组织10多个群众业余文艺团队,在义乌国际商贸城进行公演20场,观众人数达到上万人次。举行了“壮丽70 奋斗新时代”——保山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文艺精品展演暨戏曲联演隆阳专场  

在非遗保护方面,制定了《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代拟稿)》,组织完成了“保山香童戏参加全国戏曲(昆山)展演”。组织完成香童戏、永子围棋制作技艺、甲马画2019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推荐工作。举办保山“香童戏”申报国家级非遗保护项目业务培训暨理论研讨会及2019年隆阳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业务培训,来自隆阳辖区内省、市、区级70余名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文化服务中心的负责人、隆阳区非遗保护工作者们欢聚一堂,以“非遗保护”为题,共叙传承之情,展望隆阳非遗灿烂的明天!  

在艺术艺术展览方面,隆阳区文化馆联合市、区两级书法家协会于在保岫西路马里商业中心旁举办“迎新春送吉祥”义务写春联活动。活动期间共邀请市、区书法家协会会员15名即兴挥毫泼墨,共书写春联500余幅,“福”字600余个用实际行动给大家带来了新春的温暖。保岫广场文化长廊举行了主题为“辉煌70·追梦新时代”美术、摄影、书法联展,共展出60幅作品,从不同角度诠释了伟大祖国70来取得的辉煌成就。  

4)效果情况分析  

一年来,我馆组织业务干部先后创作了花灯表演唱《绿色能源交响曲》,戏曲类节目《怒苍春潮》,歌曲《扶贫队员进山乡》、《花开新隆阳》、《最美鲁图寨》,表演唱《扫黑除恶亮利剑》、《为祖国喝彩》,音乐小品《山寨回响》  

《寻迹钹魂》在云南省第十一届民族民间歌舞月展演中获舞蹈类银奖;在“壮丽79·奋斗新时代”保山市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文艺精品展演暨戏曲联演中,花灯小戏《首付惊梦》和音乐小品《山寨回响》分别获得戏曲类金奖和银奖;《永子传奇》、《寻迹钹舞》分别获得舞蹈类金奖和银奖;歌曲《我的保山》获歌曲类金奖、《平坡谣》获歌曲类铜奖、小合唱《扶贫队员进山乡》获歌曲类铜奖。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①存在的问题  

一是管理制度还需不断完善。随着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制度更新滞后于实践发展,需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意识淡薄。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绩效评价意识不强,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面的知识缺乏了解掌握。三是绩效目标设置有待科学提高。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未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  

②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单位预算编审制度体系建设,确保尽早探索出一套符合单位重点工作开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行业绩效评价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三是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需相关业务处室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根据自评,及时调整和优化本单位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和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得高项目管理水平、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  

6.主要经验及做法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参照保财预〔202095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7,016.00元,分别为2018年事业人员一个月工资额度50.441.00元,2018年住房补贴16,575.00元。  

2.2019年固定资产减少534,201.00元,其中无形资产增加500,000.00元,主要原因为:以前年度决算中无形资产(土地)一直列入固定资产房屋土地及构筑物中,2019年决算中单独列入无形资产。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