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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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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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4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文化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示范性的代表性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的发展。

4.指导全区重点文化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区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等工作,并做好文化品牌和旅游整体形象塑造和宣传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5.负责公共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协调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全区文化、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区智慧旅游建设。

7.组织实施文化遗产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

8.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9.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全区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10.负责全区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1.负责文化和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重大:(重点)项目建设,负责项目协调服务和督促检查。

12.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办理。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区文化馆、图书馆、保山历史名人博物馆及24个乡镇(街道、农场)文化站均实现免费开放常态化达标,体现了服务多样化的态势。区图书馆“2019年度云南省社科普及示范(培育)基地”。

2.“春节农民狂欢月”活动影响广泛。已连续举办7届并完成商标注册,体现基层群众开展文化活动能力的原创节目正成为系列活动的主体,越来越受到上级部门的重视和群众的欢迎,被群众誉为“家门口的春晚”。已经成为隆阳区群文活动的一项品牌。

3.A级旅游景区建设不断上台阶。以青华海为代表的A级旅游景区建设在市级职能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各级别的建设标准,东西两湖和万亩荷塘湿地工程已开放或是接近工程尾声,各项功能设施得到逐步完善,3A级景区香柏场配套建设完成相关标识标牌和其他要素建设。

4.送戏(曲)下乡活动深受群众喜爱。送戏(曲)下乡活动以突出地域特色和传统文化为重点,紧紧围绕区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坚持群众“口味”,把群众身边的事和群众想知道的事搬上舞台,同时,坚持演训相结合,引导群众参与,培育群众演艺技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2.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3.隆阳区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4,994,624.4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994,624.4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835,988.06元,增长13.95%,主要原因为原旅游发展局与原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合并,拨入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4,874,826.49元。其中:基本支出6,028,583.99元,占总支出的40.53%;项目支出8,846,242.50元,占总支出的59.4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549,714.80元,增长-14.63%,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原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广播电视职能、体育职能划出,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028,583.9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94,629.26元,增长13.02%,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人员划入人员经费增加667,435.34元(工资福利支出增加868,148.3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200,713.00元),日常公用经费增加27,193.92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1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8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846,242.5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244,344.06元,增长-26.83%,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原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广播电视职能、体育职能划出,项目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办公租用费80,779.75元,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经费120,000.00元,市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300,000.00元,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资金150,000.00元,2019年免费开放资金1,600,000.00元,智慧旅游景区以奖代补资金1,000,000.00元,文化文物事业发展资金330,000.00元,旅游特色村建设资金200,000.00元,2019年区级旅游产业发展资金60,280.00元,老体协活动经费528.07元,地方广播电视发射台建设及运维经费79,529.68元,省级文化企业发展创新资金200,000.00元,文化人才工作经费163,254.00元,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资金2,826,047.00元,体育场馆项目资金1,000,000.00元,体彩公益金285,824.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89,002.4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36%。与上年对比增加-1,971,138.80元,增长-12.67%,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原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广播电视职能、体育职能划出,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2,597,618.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70%。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工资、绩效奖励金、遗属补助、公务交通费,缴纳工会经费、机关日常运行支出,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补助,文化企业发展创新补助,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支出,文物保护支出,文化人才工作支出,文化文物事业发展专项支出,市级旅游特色村建设支出,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支出,智慧旅游景区建设以奖代补专项支出,办公用房租赁支出,旅游产业发展专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46,330.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2%。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退休职工一次性家具费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445,053.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8%。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大病保险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00.00元,支出决算为38,717.00元,完成预算的1,290.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32,977.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740.00元,完成预算的191.3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计本年无因公出国人员,未安排预算经费;年中根据工作需要1人参加市文广局组织的赴印度尼泊尔文化交流考察产生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6,653.30元,增长20.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13,869.00元,增长72.5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6,557.70元,增长-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58.00元,增长-10.2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出国人员前往台湾,支出费用19108.00元,本年度1人参加市文广局组织的赴印度尼泊尔文化交流考察支出费用增加。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2,977.00元,占85.1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5,740.00元,占14.8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2,977.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1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根据工作需要1人参加市文广局组织的赴印度尼泊尔文化交流考察。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5,74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74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市文化和旅游局莅临我区考察调研文化旅游工作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7,049.0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193.92元,增长3.63%,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原旅游发展局和原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合并,机关运行经费增加。其中:行政单位1单位、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7,049.0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193.92元,增长3.63%,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原旅游发展局和原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合并,机关运行经费增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单位,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为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财务不独立核算,合并至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事业单位1个,隆阳区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为隆阳区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财务不独立核算,合并至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行支出、水费、电费、网络通讯费、公务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7,571,736.81元,其中,流动资产5638614.04元,固定资产1,519,122.7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14,0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035,094.05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4472744.69元,固定资产增加-497699.3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6465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15,0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436平方米,账面原值336,7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795,241.66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571736.81

5638614.04

1519122.77

99591.36

 

 

1419531.41

 

 

41400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54,7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54,7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 项目名称

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项目

2. 项目基本情况

免费开放资金专项用于乡镇(街道、农场)文化站免费开放正常运转时提供基本的公共文化服务支出。根据免费开放承诺,图书室、电子阅览室、综合培训教室、乡情展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全部实行免费开放;不定期摄影美术展览、文体活动、文艺骨干培训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基本健全并免费提供。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为全面完成2019年度文化站免费开放经费绩效自评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把绩效考核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研究和部署。成立了免费开放工作领导小组,管理制度建设全面有效,制定了《隆阳区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实施方案》《隆阳区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资金使用办法》、《隆阳区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资金绩效考核办法》,纳入区政府年度集中考核。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加强项目绩效管理,进一步完善贯穿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绩效管理机制,从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入手,加强财政资金的跟踪问效,及时纠正绩效偏差,延伸财政管理链条,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资金的通知》(隆财教[2019]138号)文件,安排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资金1,600,000.00元,于2019年8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免费开放项目资金1,600,000.00元于2019年12月20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按照《关于做好全省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免费开放的意见》要求,建立了免费开放工作领导机制,结合本地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和服务的实际情况,认真制订免费开放工作实施方案。把免费开放举措落到实处,达到免费开放工作要求。在收到拨款指标文件(隆财教〔2019〕138号)后,先由相关乡镇报送了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经审核并经班子会讨论后予以拨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文化事业股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实时跟踪。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附表9—附表10)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5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①健全制度,规范资金使用。专门出台了《隆阳区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实施方案》《隆阳区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资金使用办法》、《隆阳区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资金绩效考核办法》,对免费开放资金的使用和绩效进行规范化管理,最大限度地提高了免费开放资金的使用效率。②严格督查,保证资金效率。由文化会同财政、省级等部门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保证资金使用规范。

问题及建议:免费开放资金安排不尽合理。建议免费开放专项资金能够按照各县、区、乡镇的人口比例来拨付。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

1. 项目名称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2. 项目基本情况

通过农村数字化电影放映、农家书屋更新、贫困村设备购置、送戏下乡、春节农民狂欢月活动、文化云平台建设等方式,引导和支持地方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改善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件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保障广大群众读书看报、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加强组织领导,把绩效自评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研究和部署。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成员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结合工作实际,对绩效考核指标进行了责任分解,要求各责任股室、二级单位认真履行职责,掌握好工作动态,认真对照评估内容,开展各项工作,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建立工作台账;财务室负责做好绩效评估的组织协调工作。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明确项目的指导思想。始终把“落实惠民政策、推送文化服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有效满足基层群众的文化需求,提升精神文明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做好项目实施的跟踪检查工作。定期不定期组织召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会议,对项目实施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了解和掌握每个项目实施情况,确保项目实施工作进展顺利,实现预期绩效目标。对能按要求组织实施,并实现预期绩效目标的项目予以充分肯定,对不能按要求组织实施,进展缓慢,预期绩效目标较差的项目,及时进行协调和提出整改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工作正常运行,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的通知》(隆财教[2019]54号、隆财教[2019]143号、隆财教[2019]519号、隆财教[2019]1103号)文件,安排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2,826,047.00元,于2019年8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2,826,047.00元,于2018年12月20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附表9—附表10)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专项资金绩效评估工作总体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对规范项目管理、合理使用项目资金等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问题及建议:一是建议上半年完成中央、省转移支付资金足额地拨付到单位,避免出现年底拨付、跨年使用的情况。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质量。有必要对项目绩效评价人员加强业务培训,以提高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质量,提升项目管理水平,促进工作顺利开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三:

1. 项目名称

文化文物事业项目

2. 项目基本情况

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改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切实加强文化阵地建设,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提升文物安全水平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文化文物事业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成员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结合工作实际,对绩效考核指标进行了责任分解,要求各责任股室、二级单位认真履行职责,掌握好工作动态,认真对照评估内容,开展各项工作,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建立工作台账;财务室负责做好绩效评估的组织协调工作。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做好项目实施的跟踪检查工作。定期不定期组织召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会议,对项目实施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了解和掌握每个项目实施情况,确保项目实施工作进展顺利,实现预期绩效目标。对能按要求组织实施,并实现预期绩效目标的项目予以充分肯定,对不能按要求组织实施,进展缓慢,预期绩效目标较差的项目,及时进行协调和提出整改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工作正常运行,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文化文物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隆财教〔2019〕861号)、《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经费的通知》(隆财教〔2019〕729号)、《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文化人才专项经费的通知》(隆财教〔2019〕139号)、《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文化企业发展创新专项经费的通知》(隆财教〔2019〕54号)等文件,安排文化文物事业项目经费2,739,915.50元,于2019年10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文化文物事业项目资金2,739,915.50元,于2018年12月20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附表9—附表10)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专项资金绩效评估工作总体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对规范项目管理、合理使用项目资金等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问题及建议:文物专项经费不足,建议将文物保护专项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四:

1.项目名称

2019年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680,280.00元,主要用于旅游宣传促销、旅游行业管理、乡村旅游发展、旅游商品开发、旅游规划制作、旅游厕所建设、A级景区建设、智慧旅游景区建设等。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成员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结合工作实际,对绩效考核指标进行了责任分解,要求各责任股室认真履行职责,掌握好工作动态,认真对照自评内容开展各项工作,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建立工作台账;局财务室负责做好绩效自评的组织协调工作。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做好项目实施的跟踪检查工作。定期不定期组织召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会议,对项目实施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了解和掌握每个项目实施情况,确保项目实施工作进展顺利,实现预期绩效目标。对能按要求组织实施,并实现预期绩效目标的项目予以充分肯定,对不能按要求组织实施,进展缓慢,预期绩效目标较差的项目,及时进行协调和提出整改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工作正常运行,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区级旅游发展资金的通知》(隆财教〔2019〕1220号)、《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隆财教 〔2019〕765号)、《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智慧旅游景区以奖代补资金的通知》(隆财教〔2019〕921号)、《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四批市级旅游特色村建设资金的通知》(隆财教〔2019〕1101号)文件,安排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680,280.00元,于2019年10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旅游发展局2019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1,680,280.00元,于2018年12月前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附表9—附表1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19年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管理经验

一是严格按照省、市两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形成工作方案,制定工作流程,限制工作完成时限,指定责任人;二是紧盯时间节点,按照工作时限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三是按时推进各项目标任务,每周督查工作进度,确保项目有序推进。

②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项目绩效自评、公开、结果运用等方面不够完善。

改进的措施:一是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与管理的能力,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二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出台的《会计法》、《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是提高管理、使用好专项资金的基本依据和行为准则。三是重视工程实施过程与资料管理,在确保项目预算执行与严格控制项目投资上下功夫。四是加大项目资金核查力度。避免截留、冒领、骗领情况发生。五是强化项目绩效结果运用,对支付进度快、效果好的实施单位按规定逐年提升资金倾斜,对执行效果差的实施单位削减资金或取消项目。

③意见建议

一是探索确立旅游部门预算绩效设立体系,形成符合地方发展实际的旅游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的衡量指标。二是确立旅游部门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框架,进一步有效促进预算绩效工作的开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 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主要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文化艺术创作生产,指导全区重点文化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区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等工作,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负责公共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协调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指导、推进全区文化、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区智慧旅游建设;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进行行业监管。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9年度,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收入14,994,624.4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994624.49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85,824.00元。2019年度支出合计14,874,826.49元。其中:基本支出6,028,583.99元,项目支出8,846,242.50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对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各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情况、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自评指标体系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0)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中心领导召集相关业务科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85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19年总投入项目资金8,846,242.50元,其中: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项目投入1,600,000.00元,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投入2,826,047.00元,文化文物事业项目投入2,739,915.50元,旅游产业发展项目投入1,680,280.00元。

(2)过程情况分析

一是管理制度健全,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二是制度执行有效,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三是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四是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一是共文化服务能力不断提高;二是“春节农民狂欢月”活动影响广泛,体现基层群众开展文化活动能力的原创节目正成为系列活动的主体;三是A级旅游景区、智慧旅游景区、特色旅游村建设不断上台阶;四是送戏(曲)下乡活动以突出地域特色和传统文化为重点,紧紧围绕区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坚持群众“口味”,把群众身边的事和群众想知道的事搬上舞台。

(4)效果情况分析

一是文化馆、图书馆、保山历史名人博物馆及24个乡镇(街道、农场)文化站均实现免费开放常态化达标,体现了服务多样化的态势;二是“春节农民狂欢月”体现基层群众开展文化活动能力的原创节目正成为系列活动的主体,越来越受到上级部门的重视和群众的的欢迎,被群众誉为“家门口的春晚”;三是以旅游品牌化建设为抓手,全面推动全域旅游发展,实施大项目带动战略,推动旅游目的地转型升级;四是送戏(曲)下乡活动深受群众喜爱。

3. 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①存在的问题:一是管理制度还需不断完善。随着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制度更新滞后于实践发展,需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意识淡薄。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绩效评价意识不强,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面的知识缺乏了解掌握。三是绩效目标设置有待科学提高。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未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                      

 ②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单位预算编审制度体系建设,确保尽早探索出一套符合单位重点工作开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行业绩效评价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三是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需相关业务处室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4. 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我局将评价结果作为各项目改进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各项目针对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管理方式,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一是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二是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5. 主要经验及做法

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切实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股室,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注:本单位不涉及专业名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