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文化馆2016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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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983777—3-04_A/2017-1023009
发文机构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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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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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09-19

隆阳区文化馆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隆阳区文化馆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开展社会宣传教育、普及科学文化知识、组织辅导群众文化艺术(娱乐)活动的综合性文化事业单位和活动场所。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文化宣传、板报制展、文化活动组织、文艺演出组织、美术、书法摄影艺术展览、文艺比赛组织、科技知识培训、劳动技能培训、文艺创作团队管理及业余文艺创作组织、对乡镇文化站的业务指导、群众文艺理论研究、文化交流团队组织、文化交流作品选送、大众科普资料编辑、非物质文化遗产收集整理与保护。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隆阳区文化馆部门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事业人员14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6人。

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隆阳区文化馆决算总收入189.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9.1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2.04万元,增加的原因是2016年度职工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多、非税收入增加及项目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189.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15万元,占总支出的88.9%;项目支出21万元,占总支出的11.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2.04万元,增加的原因是2016年度职工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多、非税收入增加及项目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隆阳区文化馆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8.15万元,与上年对比人员经费支出增加17.65万元, 主要原因分析是2016年度职工人员普调工资,工资福利支出增多;日常公用经费增加3.39万元,原因为人员增加后公用经费增加及非税收入增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6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3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隆阳区文化馆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万元,主要是增加了1万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商品和服务支出20.5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4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隆阳区文化馆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9.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22.0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2016年度职工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多、非税收入增加及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8.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8%。主要用于保障区文化馆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7.79万元(包括人员工资、办公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用于完成特定的群众文化活动及非遗活动等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0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43%。主要用于支付离退休人员工资。

3.住房保障支出1.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3.46万元,增长179.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3.88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42万元,减少34.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隆阳区文化示范区建设需要,到泰国等地进行文化交流,我馆随团1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隆阳区文化馆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5.3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88万元,占71.9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79万元,占14.66%;公务接待费支出0.72万元,占13.3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88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1人次。原因为隆阳区文化示范区建设需要,到泰国等地进行文化交流,我馆随团1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7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79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群众文化活动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7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群众文化免费开放、非遗保护工作产生的费用。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决算执行情况说明:2016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实际采购15.84万元,其中货物类15.64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0.2万元。政府采购决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15.84 万元,政府性基金  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