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文物管理所2016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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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983777—3-04_A/2017-102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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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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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19

保山市隆阳区文物管理所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文物管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文物管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配合工程建设,对建设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对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进行抢救性发掘。对文物保护单位和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并制定具体保护措施方案,核定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登记并公布。负责管理申报本行政区域内的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村镇等工作;全面加强文物保护的宣传教育,积极有效地宣传文物保护法,增强全民文物保护的意识。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完成省保单位“保山抗日江防遗迹群”的清理修复工作。

2、完成茶马古道“四有”保护工作。

3、与相关乡镇文化站签订了《文物安全责任书》,把文物保护责任制落到实处;加大安全巡查、检查力度,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与公安部门紧密配合,打击文物保护范围内的违法违规建设活动。

4、增配文物消防设施,提升文物安防效能。为降低文物建筑的消防安全风险,积极争取资金按标准安装了梁金山故居、老营李将军府,光尊寺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消防设备;保山市文广局补助相关经费,安装了市级文保单位部分消防器材;汉庄城址修缮经费结余款,根据财政相关政策,按照规定,统筹成区级文物保护经费,用于安装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区级文物保护名录等56余项古建筑消防器材。

5、完善名人堂功能设施,提升名人堂服务水平。一是强化保山历史名人堂管理,建章立制,培训职员,增强服务理念,提升服务素质,使历史名人堂成为弘扬保山名人文化精神的纽带。二是完善名人堂内部功能设施,布置多功能展厅,铺筑多功能厅地板条,置安内檐平板枋和实木雕花线条板,购置液晶大屏触控一体机,封护栱眼壁,配置照明设施等。

5.18国际博物馆日至6.11世界文化遗产日期间,为传承保山名人精神,打造隆阳文化景观,隆阳区文物管理所联合友邻单位,围绕“博物馆与文化景观”这一主题,于5.18国际博物馆日至6.11世界文化遗产日期间,特邀保山8家洞经古乐团在活动期间按序弹奏表演,在保山历史名人馆举办了隆阳大型系列文化展演活动——洞经古乐展演20余场,还指派专业讲解员解读保山名人的高尚人格魅力。从而形成观抗战文化,赏古道风情,品洞经古乐,听精彩讲解的文化活动盛宴。

6、开展古迹地名普查,传承地名历史文化。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和隆阳区地名普查办公室的统一部署, 按照隆阳区地名普查办公室的相关要求,经过分类整理,普查内容涉及古建筑、古遗址、古墓葬、驿道桥梁碑刻等各个方面,普查范围覆盖隆阳区各乡镇和街道办,完成了实测登记的历史古迹共计有130余项。 

7、开展溶洞调查,保护自然地理景观。为保护隆阳溶洞生态环境和自然地理景观,使我区天然溶洞能在科学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开发利用,经过我所职工的调查统计,隆阳境内分布着云岩卧佛溶洞、芭蕉仙洞、千佛洞、金姆洞等大小溶洞30余处。

二、保山市隆阳区文物管理所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文物管理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保山市隆阳区文物管理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文物管理所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文物管理所2016年度收入合计149.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9.5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本年收入

本年财政拨款收入

上年收入

上年财政拨款收入

本年收入比上年增减额

本年收入比上年增减%

2070204

文物保护费

9.8

9.8

 

 

9.8

 

2070205

博物馆

62.07

62.07

68.07

68.07

-6.01

-8.83 

2070299

其他文物支出

50

50

 

 

50

 

2079999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1

1

 

 

1

 

2080502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24.46

24.46

26.35

26.35

-1.89

-7.17 

20805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1.41

1.41

 

 

1.41

 

2210203

购房补贴

0.78

0.78

0.13

0.13

0.65

500.00 

合计

149.52

149.52

94.55

94.55

54.96

58.13 

2016年度收入比上年的94.55万元增加54.96万元,增加58.13%;主要原因分析是:(1)2070204文物保护费(保山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补助2016年市级农村文化建设及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9.8万元,2015年无,增加了9.8万元;(2)2070205博物馆比2015年减少6.01万元(原因是2016年在职人员工资增加;2015年区财政补助的保山历史名人堂免费开放运经费10万元、中央补助地方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奖励金15万元;2016年中央补助保山历史名人堂免费开放经费10万元,比2015年减少5万元。);(3)2070299区财政补助保山历史名人堂免费开放正常运行经费50万元,2015年区财政补助的保山历史名人堂免费开放运行经费10万元列入2070205;(4)2079999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市级文保单位消防器材费烟感器必备)1万元,2015年无。(5)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退休人员工资比2015年减少1.89万元(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增加,加之2016年11月、12月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局发放);(6)20805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41万元,2015年无;(7)2210203购房补贴(在职人员住房补贴比2015年退休人员)增加0.65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文物管理所2016年度支出合计126.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12万元,占总支出的96.81%;项目支出4.03万元,占总支出的3.1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本年支出

上年支出

本年比上年增减额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70204

文物保护费

9.8

 

9.8

 

2070205

博物馆

77.07

53.31

23.76

44.57 

2070299

其他文物支出

11.63

 

11.63

 

2079999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1

 

1

 

2080502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24.46

26.35

-1.89

-7.17 

20805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1.41

 

1.41

 

2210203

购房补贴

0.78

0.13

0.65

500.00 

合计

126.15

79.79

46.36

58.10 

2016年度支出比上年的79.79万元增加46.36万元,增加58.10%。其中:基本支出122.12万元,占总支出的96.81%;项目支出4.03万元,占总支出的3.19%。主要原因分析是:(1)2070204文物保护费(保山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补助2016年市级农村文化建设及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支出9.8 

万元,2015年无;(2)2070205博物馆比2015年增加23.76万元(原因是2016年在职人员工资增加;2015年保山历史名人堂免费开放运行经费支出10万元;2016年支出2015年结余的中央补助的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奖励资金15万元及本年中央补助保山历史名人堂免费开放支出10万元。);(3)2070299区财政补助保山历史名人堂免费开放正常运行经费支出11.63万元,2015年无;(4)2079999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市级文保单位消防器材费烟感器必备)支出1万元,2015年无。(5)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退休人员工资比2015年减少1.89万元(原因是2016年退休人员工资增加,加之2016年11月、12月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局发放);(6)20805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41万元,2015年无;(7)2210203购房补贴,在职人员住房补贴支出比2015年退休人员的住房补贴增加0.65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文物管理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2.12万元,与上年的75.43万元增加了46.69万元,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本年基本支出

上年基本支出

本年比上年增减额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70204

文物保护费

9.8

 

9.8

 

2070205

博物馆

77.07

48.95

28.12

57.45 

2070299

其他文物支出

7.6

 

7.6

 

2079999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1

 

1

 

2080502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24.46

26.35

-1.89

-7.17 

20805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1.41

 

1.41

 

2210203

购房补贴

0.78

0.13

0.65

500.00 

 

合计

122.12

75.43

46.69

61.90 

增加61.90%。

主要原因分析是:(1)2070204文物保护费(保山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补助2016年市级农村文化建设及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支出9.8万元,2015年无;(2)2070205博物馆比2015年增加28.12万元(原因是2016年在职人员工资增加;2015年保山历史名人堂免费开放运行经费支出10万元;2016年支出2015年中央补助的博物馆纪念馆奖励资金15万元结余资金及中央补助保山历史名人堂免费开放支出10万元。);(3)2070299区财政补助保山历史名人堂免费开放正常运行经费支出7.6万元,2015年无;(4)2079999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市级文保单位消防器材费烟感器必备)支出1万元,2015年无。(5)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退休人员工资支出比2015年减少1.89万元(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增加,加之2016年11月、12月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局发放);(6)20805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41万元,2015年无;(7)2210203购房补贴,在职人员住房补贴比2015年退休人员的住房补贴增加0.6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23.36万元、津贴补贴10.60万元、绩效工资15.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5.27万元等人员经费支出7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2.64%;办公费24.68万元、印刷费3.9万元、水电费1.39

万元、差旅费5.12万元、劳务费6.1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14万元等日常公用经费45.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7.3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文物管理所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3万元。与上年的4.36万元对比,减少了0.33万元,减少7.57%。主要原因分析:2016年购买的保山名人堂办公设备支出比2015年的少0.3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文物管理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本年比上年增减额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70204

文物保护费

9.8

 

9.8

 

2070205

博物馆

77.07

53.31

23.76

44.57 

2070299

其他文物支出

11.63

 

11.63

 

2079999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1

 

1

 

2080502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24.46

26.35

-1.89

-7.17 

20805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1.41

 

1.41

 

2210203

购房补贴

0.78

0.13

0.65

500.00 

合计

126.15

79.79

46.36

58.10 

支出126.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2016年度支出比上年的79.79万元增加46.36万元,增加58.10%。

主要原因分析是:(1)2070204文物保护费(保山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补助2016年市级农村文化建设及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支出9.8万元,2015年无;(2)2070205博物馆比2015年增加23.76万元(原因是2016年在职人员工资增加;2015年保山历史名人堂免费开放运行经费支出10万元;2016年支出2015年中央补助的博物馆纪念馆奖励资金15万元结余资金及中央补助保山历史名人堂免费开放支出10万元。);(3)2070299区财政补助保山历史名人堂免费开放正常运行经费支出11.63万元,2015年无;(4)2079999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市级文保单位消防器材费烟感器必备)支出1万元,2015年无。(5)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退休人员工资支出比2015年减少1.89万元(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增加,加之2016年11月、12月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局发放);(6)20805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41万元,2015年无;(7)2210203购房补贴,在职人员住房补贴比2015年退休人员的住房补贴增加0.6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9.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87%。主要用于:(1)工资福利支出49.82万元(基本工资23.36万元、津贴补贴10.60万元、绩效工资15.86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44.48万元(办公费24.68万元、印刷费3.9万元、水费0.36万元、电费1.03万元、邮电费1.65万元、差旅费5.12万元、会议费0.06万元、培训费0.55万元劳务费6.17万元、工会经费0.7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修费0.26万元);(3)其他资本性支出5.17万元,用于保山历史名人堂办公设备购置。(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3万元,主要用于:奖励金(独子费)0.0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51%。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

3.住房保障支出0.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文物管理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28万元,支出决算为0.26万元,完成预算的92.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26万元,完成预算的92.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坚持节约为主,严格控制各项经费的开支,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0.02万元。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0.1万元,下降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1万元,下降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坚持节约为主,严格控制各项经费的开支,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0.02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26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2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26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单位正常办公和到文物点进行文物安全巡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文物管理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决算执行情况说明:2016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实际采购69.29万元,其中货物类67.13万元,工程类2.16万元,服务类0万元。政府采购决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69.2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