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文物管理所2024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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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330015798377733/20250926-00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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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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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25-09-26
监督索引号53050200335700301000
保山市隆阳区文物管理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参与全区文博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的编制、审定工作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文博学科和地方历史文化的各类课题的学术研究及学术交流工作。负责全区地上地下文物的调查、勘测、勘探、考古发掘等工作。负责本所(馆)陈列展览、藏品保管、宣传教育、对外交流、流动博物馆、科普基地和安全保卫等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负责各类可移动文物的征集、鉴定、研究、收藏、技术保护等工作。负责本所(馆)文创产品的研发、推广工作并指导全区文物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各类文博业务工作。负责全区文博人才队伍的培训、培养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文物保护部、名人馆陈展部、梁金山纪念馆陈展部。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强化管理力度,扎实推进文物安全巡查工作。
文物安全是文物保护的生命线,我所高度重视文物工作,进一步加强了文物安全工作的管理力度,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的巡查机制,建立了多部门联动机制,通过联合巡查和专项整治,切实保障全区文物安全。
(1)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与区住建局、区民宗局、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市区各级部门联合开展“四名一文一传”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开展2024年草原森林防灭火督促专项检查,开展2024年汛期、暑期文物保护单位及博物馆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等,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
(2)加强日常监管。我所根据日常管理要求,每季度定期开展文物日常安全巡查工作,多次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玉皇阁、保山抗日江防遗迹群、卧佛寺等开展了文物消防专项检查,通过实地巡查、访问群众、听取汇报等形式,掌握文物保护单位的安保措施及日常管理情况、责任落实、制度建设、安防消防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求文物使用单位或产权单位立刻进行整改,同时加强对文物使用管理单位进行宣传和培训。
2.积极开展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工作。
隆阳区历史悠久,文化底蕴丰厚,但多数文物保护单位年久失修,亟需维护修缮。在经费有限的情况下,我所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同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修缮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
(1)协助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完成好仁寿门文物本体和文化广场的修缮工作,做好修缮技术指导和协调工作;
(2)对光尊寺防雷项目、光尊寺消防项目进行修缮技术指导,协助完成光尊寺安防项目的前期工作;
(3)协助完成太保山玉皇阁灶君楼修缮的前期工作;
(4)协助完成汉营东岳庙竣工验收工作。
(5)指导接铃寺、鸿灵寺、宝丰寺、顺龙寺、两湖会馆、水寨传统古村落、万氏宗祠、金鸡老澡堂、金鸡古戏台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方案评定工作,并多次到实地进行修缮指导。
3.做好隆阳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
(1)组建普查队伍,制定详细方案。成立隆阳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队,由文管所所长段月松、副所长黄梅担任队长,林育飞、字鹏润、陶悦、张国阳任普查队员,组成两个普查队,负责完成全区文物实地复查、新发现线索核查工作及区普查办交办的其它工作。工作初期,普查队配合文博股制定了详细完备的普查工作方案,为隆阳区四普工作的实施提供依据。
(2)根据国家、省、市、区各级文物部门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做好文物保护单位名录完善工作,参加线上线下省、市两级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2024年度培训,学习各级《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标准、登记表和著录说明》等,协助召开保山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暨动员部署会、保山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野外调查推进会等。做好辖区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名录的信息核查、公布文件资料归集、简介整理、普查线索收集等工作,梳理出升级、合并、地址信息变化等情况,为实地调查阶段工作的高效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3)开展隆阳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工作。普查队长带领队员积极开展新发现线索现场调勘及各级文保单位复查工作,目前已完成辖区内113项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普查工作,包含古建筑、古遗址、近现代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多种类型文物,调查16个遗迹点,收集到较多新、旧石器和大量陶片。
4.加强保山历史名人博物馆管理工作,增强文化教育功能。
2024年,我馆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高服务意识,为公众提供了更多元的文化体验,开展不同形式的临时展览,让更多参观者体验到保山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全年开展活动具体如下:
(1)2024年1月21日—2月29日,为传承和发扬书法绘画艺术,与保山市隆阳区瞻上书画培训学校合作举办《“书苑新葩”青少年书画作品展》。书法被誉为无言的诗,无声的乐,无图的画和无形的舞,是中国传统艺术中的一个瑰宝,既是一种书写的法理,又是基于生活哲理性的情感表达。通过展出青少年的书画作品及在老一辈书法家的指导下,让更多的青少年认识书法、学习书法、传承书法和发扬书法。
(2)2024年2月3日,邀请保山市文联书法家协会、隆阳区书法家协会以及屏山书画社的书法名家们齐聚保山历史名人博物馆,举行“龙迎鸿福 恭贺新禧”的义务写送春联活动,旨在将传统文化的福祉传递给每一位市民。
(3)2024年3月,我馆推出“学习保山名人精神,争做优秀少年”的研学活动,大栗树小学、陶孔小学、龙潭小学、盛家小学、龙潭大湾小学、团山小学、羊邑小学、王海小学、小堡子小学等学校近2000名师生到馆参观。
(4)2024年4月23日-7月30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把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作为高水平建设“清廉保山”的重要抓手,与隆阳区纪委监委、区委宣传部、隆阳区文联合作举办“廉韵永昌”主题文化展。本次展览精心筛选出风格各异的书画、剪纸、摄影作品,展出内容主要包含隆阳纪检监察、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及本地的人文历史、经济社会发展、优美的自然风光等方面,对隆阳进行了全方位生动形象地展示。我馆充分利用展馆储备的各项资源,以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抓手,将廉洁文化与爱国主义教育、党性教育、思想政治教育、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紧密结合在一起。为到馆参观的人们提供保山名人故事宣讲、廉洁文化主题展讲解、观看廉洁微视频、重温入党誓词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把优秀的廉洁文化作品融入到群众中去,助推构建全域共建清廉隆阳的大宣传格局。
(5)在第48个“5·18国际博物馆日”来临之际,我馆结合“博物馆致力于教育和研究”的主题,推出了馆内临展、发放宣传册、志愿讲解等一系列精彩纷呈的博物馆日主题活动;一是我馆与隆阳区纪委监委合作,在临时展厅举办《“廉韵永昌”新时代廉洁文化专题展》;二是“5·18”当天在保山历史名人博物馆广场摆设咨询台;三是发放《保山历史名人和名人堂》等宣传手册及优秀图书600余册;四是全天为广大的参观团队及个人提供志愿讲解服务,讲保山故事。通过一系列精彩纷呈活动的开展,向广大群众进一步宣传了2024年国际博物馆日的主题“博物馆致力于教育和研究”(Museums for Education and Research),重点强调了博物馆教育、研究职能进一步发挥,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6)在2024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来临之际,保山历史名人博物馆积极筹划,推出馆内临展、播放宣传口号、发放宣传册、志愿讲解等主题活动。
(7)2024年9月11日-11月10日,与保山市隆阳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共同筹办《纪念杨升庵入滇500周年书画展》。杨慎,字用修,号升庵,四川新都人,24岁状元及第,明朝中期文学家、思想家、书法家,明朝“三大才子”之一,以学博才雄著称于世,平生著述多达四百余种,诗词歌赋两千多首,为“百科全书”式人物。于明嘉靖初年因“大礼议”案而充军到当时称之为“烟瘴之地”的永昌,并入永昌卫军籍36年。永昌成了他的“第二故乡”,期间他创作了大量诗词歌赋和书画作品。本次展览旨在增强广大群众对家乡历史名人的认知度,弘扬传统文化,促进地方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我馆充分利用展馆储备的各项资源,积极开展“保山名人精神”现场教学和参观教育,进行免费开放。找准展陈内容背后的育人资源,通过讲解历朝历代历史伟人的先进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教育,把握情感共鸣点和价值结合点,提升教育实效。
5.积极配合各组织,做好其他工作。
(1)我馆作为公共文化机构、市区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保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要点位、保山市创建全国卫生城市重要点位,积极承担社会责任,配合各部门、各组织相关工作,将坚守阵地与深入基层相结合,做好接待、讲解、引导等志愿服务培训。
(2)积极参与甜子社区创文创卫工作、西邑乡挂户走访帮扶工作、留守儿童关心关爱工作、节假日志愿值守工作等,切实做好中心工作。
(3)积极参与局机关招商引资工作,配合完成2024年市区级人大、政协提案回复,安全生产等工作。
(4)完成区文管所财务、人事、办公室、工会、党风廉政等日常工作。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文物管理所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文物管理所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文物管理所2024年度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故《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文物管理所2024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故《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文物管理所2024年度收入合计1,715,323.0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15,323.07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13,179.96元,增长14.1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13,179.96元,增长14.19%;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减少102,486.84元;二是日常公用经费增加7,696.14元;三是隆阳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经费增加200,000.00元;四是保山历史名人博物馆免费开放正常运行经费增加107,970.66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文物管理所2024年度支出合计1,715,323.07元。其中:基本支出1,316,250.91元,占总支出的76.73%;项目支出399,072.16元,占总支出的23.27%;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13,179.96元,增长14.1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4,790.70元,下降6.72%;项目支出增加307,970.66元,增长338.05%;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减少94,790.70元,其中其他文物支出减少15,601.96元,事业单位离退休减少2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2,343.6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140,037.02元,死亡抚恤金减少220,253.6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619.47元,事业单位医疗增加474.1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1,167.64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加1,310.26元;二是项目支出增加307,970.66元,其中隆阳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经费增加200,000.00元,保山历史名人博物馆免费开放正常运行经费增加107,970.66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文物管理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16,250.9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65,294.37元,占基本支出的96.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0,956.54元,占基本支出的3.8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文物管理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9,072.1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隆阳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文物普查,全面掌握不可移动文物的基本情况及其生存状态,将为准确判断文物保护形势、科学制定文物保护政策和中长期规划提供依据。通过文物普查,培养锻炼文物保护队伍,提高文物保护管理整体水平,增强全民文化遗产保护意识;进一步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充分发挥文物在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对整合国土资源、促进国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保山历史名人博物馆免费开放正常运行经费199,072.16元,主要用于开展保山历史名人博物馆免费开放工作,此笔经费是保障保山历史名人博物馆全面实行免费开放的资金,2024年全年完成365天免费开放;完成名人馆临时展览3次;广大市民和外来参观满意度达97%;做到热诚服务,专业讲解,让参观者能够准确生动的了解保山的历史,认识各位历史名人,准确生动的了解保山历史文化,激发广大市民爱家、爱国的热情,增加作为保山人的自豪感。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文物管理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15,323.0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13,179.96元,增长14.19%,完成年初预算的89.2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321,726.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05%,完成年初预算的88.21%。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保山历史名人博物馆免费开放与隆阳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相关开支;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单位人员忙于开展隆阳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导致博物馆免开流动展览进学校、下基层未开展;二是一职工因酒驾被公安机关查获,工资系统从2023年12月起工资领取基本工资的75%;2024 年 3 月 8 日被隆阳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未发放工资;2024年8月1日作降职处理,工资减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5,777.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66%,完成年初预算的89.13%。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支付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缴纳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一职工因酒驾被公安机关查获,被隆阳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拘役四个月不缴纳各种保险,其余月份按年初审核的正常缴纳,导致保险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7,819.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9%,完成年初预算的105.27%。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大病保险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导致保险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文物管理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保山市隆阳区文物管理所资产总额375,839.49元,其中,流动资产77,476.81元,固定资产298,362.6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7,669.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9,043.8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4,587.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19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0,392.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4,587.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4,587.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20033570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