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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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330015798377733/20240920-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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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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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0

监督索引号53050200335700201000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举办各类展览、讲座、培训等,普及文化知识,开展社会教育,提高群众文化素质。组织开展文化艺术活动,指导群众业余文化团队建设,辅导和培训群众文艺骨干。组织并指导群众文艺创作,开展群众文化理论调研、文学艺术创作。收集、整理、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展示、宣传活动,指导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开展数字文化信息服务,开展对外民间文化交流。对乡镇(街道)文化服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文化服务常态化,免费开放充分满足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常年免费开放的内容包括合唱、戏曲、曲艺、广场舞等,每周累计开放时间56小时,累计服务6000人次/月;组织举办了“启航新征程 幸福中国年”2023年全国“村晚”示范展示活动——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芒旦社区“富饶美丽的潞江坝”文艺晚会,本场晚会现场观众6000多人,云南公共文化云微信公众号线上直播观看人数75966人;组织完成了2023年戏曲进乡村108场演出,为广大群众送上了108场精彩演出,参与演出的演职人员共2000多人次,观众人数达42600多人;组织了端阳花市主会场群众文化大舞台文艺演出6场,本次活动共10余支优秀群众文艺团队参与演出,观众达13000多人次;组织了“啡常大舞台”保山小粒咖啡文化月活动22场群众文艺演出,观众人数达44000多人次。

2.文艺创作精品化。创作了的节目快板说唱《国家安全是大事》、花灯歌舞《逛隆阳》、表演唱《双创绽开幸福花》、舞蹈《永子传奇》、花灯歌舞《党的二十大光辉普天照》、情景剧《万家灯火》、小品《不变的是产业,转变的是理念》、歌曲《小粒》、《兰城飞花》。

3.非遗工作有序化。组织召开了隆阳区第八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审会,此次评审推荐申报隆阳区第八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11项,项目代表性传承人51名;在第八届中国咖啡冲煮大赛全国总决赛暨首届比顿咖啡文化节中,10多项具有隆阳文化特色的非遗项目参加了展览;在第十三个中国旅游日主会场活动中共有7项具有隆阳文化特色的非遗项目展出;组织了20几个项目的200多件非遗及相关文创产品参加了云南省纪委在云南省政府大院内的联展活动;承办了“2023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物质文化遗产主题活动;组织20多个非遗项目在青华海永子阁前进行展示展销; 取材于市级非遗项目德昂族《八步舞》的德昂族非遗创新类女子群舞《德昂水姑娘》,喜获第十三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舞蹈类铜奖;积极开展了第七批省级非遗传承人申报工作,最终申请上报了13名省级非遗传承人候选人,申报数量为保山五县区最多的一家。

4.艺术展览多元化。组织隆阳区书法家7人在隆阳区保岫广场春节送春联活动,活动共送出春联300余幅,福字100余幅;推出了“线上摄影课堂”五期;举办2023年暑期农民工子女美术免费培训一期,培训为期10天,参训人数30人;举办“讴歌新时代——乡影、乡风、乡情”主题艺术作品展,本次展览汇集了近200件投稿作品,最终展出了120件作品;举办了“欢乐中秋·喜迎国庆”杨升庵书画联展,共展出作品82幅,其中:四川新都区作品41幅(书法作品 23幅、美术作品18幅),云南隆阳区作品41幅(书法作品23幅、美术作品18幅);举办首次个人展览“和风在一起——阿九油画、速写个人作品展”,此次展出作品100余副。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群众文艺活动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部、美影书艺术工作部、加挂隆阳区文工团。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人(离休0人,退休1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2023年度收入合计2,731,669.3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31,669.32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05,064.13元,增长12.5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05,064.13元,增长12.5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

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05,064.13元。其中:1.基本支出增加375,506.42元,主要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362,741.3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9,478.07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3,287.00元;2.项目支出减少70,442.29元,主要为:2070111文化创作与保护项目减少306,000.00元、2070199其他文化与旅游支出增加145,557.71元、2079999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目增加9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2023年度支出合计2,731,669.32元。其中:基本支出2,309,169.32元,占总支出的84.53%;项目支出422,500.00元,占总支出的15.4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05,064.13元,增长12.5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75,506.42元,增长19.42%;项目支出减少70,442.29元,下降14.2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

1.基本支出增加375,506.42元,主要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366,028.35元,日常公用经费增加9478.07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具体为:一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362,741.35元,主要是基本工资增加88,808.00元、津贴补贴减少63,170.00元、奖金减少5,687.00元、绩效工资增加104,337.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增加51,755.04元、职业年金缴费增加97,572.73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37,986.3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19,905.97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31,233.30元;二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3,287.00元,主要是死亡抚恤增加3,287.00元。日常公用经费增加9,478.07元,主要是办公费增加8,857.02元、水费增加459.90元、电费增加1,815.10元、邮电费增加1,668.00元、差旅费减少10,721.00元、工会费增加2,157.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5,242.05元。

2.项目支出减少70,442.29元,主要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经费减少144,000.00元、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经费减少151,200.00元、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经费减少10,800.00元、免费开放补助资金增加45,557.71元、戏曲进乡村补助资金增加100,000.00元、濒危剧种(香童戏)免费或低价票演出增加9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09,169.3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35,165.27元,占基本支出的96.8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4,004.05元,占基本支出的3.2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422,5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经费152,000.00元,2023年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经费8,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省级、市级非遗传承人补助经费。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62,500.00元,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省级配套专项资金10,000.00元,主要用于维修(护)费27,500.00元、劳务费3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租车)15,000.00元。2023年戏曲进乡村补助资金100,00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戏曲进乡村演出音响设备租赁费50,000.00元、演员劳务费50,000.00元。2023年濒危剧种(香童戏)免费或低价票演出资金50,00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香童戏演出音响设备租赁费15,000.00元、演员劳务费35,000.00元。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40,000.00元,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4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31,669.3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305,064.13元,增长12.57%,主要原因是:

一是基本支出增加375,506.42元,主要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362,741.3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9,478.07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3,287.00元;二是项目支出减少70,442.29元,主要为:2070111文化创作与保护项目减少306,000.00元、2070199其他文化与旅游支出增加145,557.71元、2079999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目增加9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147,386.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61%。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差旅费、工会费、维护费、劳务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委托业务费等。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9,767.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17%。主要用于发放退休职工死亡抚恤、缴纳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支付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224,515.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2%。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大病保险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800.00元,决算为5,242.0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800.00元,决算为5,242.0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59.5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800.00元,决算为5,242.05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800.00元,决算为5,242.05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3,557.95元,为2023年公务用车未产生大型维修费用。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5,242.05元,增长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5,242.05元,增长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5,242.05元,为2023年支出2022年-2023年车辆保险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资产总额1,666,395.85元,其中,流动资产1,209,720.86元,固定资产157,509.9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99,165.06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8,320.8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2,441.5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200335700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