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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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330015798377733/20230926-00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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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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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6

监督索引号53050200335700201000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隆编办〔2019〕44号),隆阳区文化馆的职责是:负责举办各类展览、讲座、培训等,普及文化知识,开展社会教育,提高群众文化素质。组织开展文化艺术活动,指导群众业余文化团队建设,辅导和培训群众文艺骨干。组织并指导群众文艺创作,开展群众文化理论调研、文学艺术创作。收集、整理、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展示、宣传活动,指导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开展数字文化信息服务,开展对外民间文化交流。对乡镇(街道)文化服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文化服务常态化。完成包括合唱、戏曲、曲艺、广场舞等免费开放内容,每周累计开放时间56小时,累计服务6000人次/与保山市群众演艺协会联合举办了凝心聚力奋进新征程  携手并肩建功新时代”2022年保山市线上春节联欢晚会,在多个平台播出,取得了良好效果;完成隆阳区2022戏曲进乡村香童戏公益性演出108演出,服务群众达30000多人次;与保山市文化馆在芒宽乡组织了举办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我们的幸福生活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芒宽乡芒宽社区村晚示范展演活动,此次活动在云南省公共文化云平台进行全国直播,全体演职人员有300多人,现场观众达到了2000人次,线上直播人次达到上万余人。

2.非遗工作有序化。截至2022年,隆阳区共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113项,其国家级1省级7市级项目65项、区级项目40全区现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144人,其中省级24人、市级63人、区级57人,有少数民族项目代表性传承人522022610—12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期间,举办了2022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物质文化遗产主题系列活动。抖音直播线上参与人数高达6400余人。本次系列活动中的非遗文创产品捐资助学零元起拍活动共筹款0.8元,全部用于助力隆阳区捐资助学。据统计,2022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期间隆阳区非遗产品线上线下非累计销售金额21.3万元

3.艺术展览多元化。组织隆阳区书法家7人在隆阳区保岫广场春节送春联活动,共送出春联300余幅,福字100余幅;推出“庆祝党的二十大,保山市实验中学师生美术作品线上展”两期;为庆祝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隆阳区文化馆联合市、区两级美术、书法、摄影家协会举办“礼赞新时代·奋进新征程——庆祝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美术、书法、摄影联展3期。

4.文艺创作精品化。隆阳区文化馆参与演出节目《春暖司莫拉》参加了第十九届全国群星奖,并完成了节目录制;创作了快板节目《喜迎党的二十大 奋进新征程》,参加了党的理论宣讲大赛,一举斩获区级一等奖、市级三等奖创作了迎接党的二十大题材的节目快板说唱《喜迎党的二十大 奋进新征程》、创建文明城市主题的表演唱节目《众手浇开文明花》组织30幅作品参加云南省第五届群众文化彩云奖评选,其中摄影作品《边境线上的守护者》、《怒江大桥》、美术作品《隧道里的电焊工》入围决赛;创作了脍炙人口、传唱度较高的歌曲《圆梦文明城》、《隆阳》。

5.馆务建设数字化。隆阳区文化馆持续运营隆阳区文化馆微信公众号,及时上传各类信息及音视频资源。截至目前隆阳区文化馆微信公众号运营平台已推出涉及群众文化、非遗、美影书艺术等各门类信息、视频共计百余条。其中非遗项目、传承人、民间故事推送30条;教学视频传统剪纸推送3期;6期传统乐器线上文艺课堂教学视频2期迎新春网络作品陈枫君剪纸展览1期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非遗传承人拜年视频1期网络作品展陈俊宽油画棒作品展览6期美术课堂素描基础教学3期杨柳非遗视频。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群众文艺活动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部、美影书艺术工作部。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是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6人(离休0人,退休1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2022年度收入合计2,426,605.1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26,605.1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89,555.24元,增长19.1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89,555.24元,增长19.1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

1.基本支出增加196,408.96,主要为:2022年晋级晋档,政策性增资、补发基础性绩效并纳入工资,导致人员经费收入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166,761.23元、商品服务支出增加29,647.73元;

2.项目支出增加193,146.28元,主要为:戏曲进乡村补助资金减少260,000.00元;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资金增加458,000.00元;免费开放补助资金减少4,853.72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2022年度支出合计2,426,605.19元。其中:基本支出1,933,662.90元,占总支出的79.69%;项目支出492,942.29元,占总支出的20.3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28,853.24元,增长15.6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43,706.96元,增长8.03%;项目支出增加185,146.28元,增长60.1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

1.基本支出增加143,706.96,主要为人员经费增加114,059.23,日常公用经费增加29,647.73元。

2.项目支出增加185,146.28元,主要为:戏曲进乡村补助资金减少260,000.00元;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资金增加450,000.00元;免费开放补助资金减少4,853.72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33,662.9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69,136.92元,占基本支出的96.6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4,525.98元,占基本支出的3.34%。主要原因是:

1.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14,059.23元,其中:基本工资增加6,551.00元、津贴补贴减少147,632.00元、奖金减少42,036.00元、绩效工资增加355,042.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减少4,057.44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减少3,533.8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减少17,078.43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1,390.07元。

2.日常公用经费增加29,647.73元,其中:办公费增加11,405.42元、水费减少702.45元、差旅费增加17,180.01元、工会费增加15,364.75元、资本性支出减少13,600.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92,942.2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资金466,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2020年省、市、区级非遗传承人补助资金241,000.00元和2021年省、市、区级非遗传承人补助资金225,000.00元。

2021年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中央补助资金26,942.29元,主要用于差旅费7,442.29元,劳务费19,500.00元。劳务费用于支付文化志愿者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26,605.1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328,853.24元,增长15.68%主要原因分析:

1.基本支出增加143,706.96,主要为人员经费增加114,059.23,日常公用经费增加29,647.73元。

2.项目支出增加185,146.28元,主要为:戏曲进乡村补助资金减少260,000.00元;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资金增加450,000.00元;免费开放补助资金减少4,853.72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064,603.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08%主要用于:日常支出(包括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经费)1,571,660.98元;项目支出492,942.29元,其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项目支出466,000.00元、免费开放项目支出26,942.29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2,799.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5,716.48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83.17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9,202.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84,724.9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72,961.77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15.55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隆阳区文化馆在编实有车辆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主要原因为2022年公务用车未产生费用。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为:隆阳区文化馆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馆资产总额2,869,751.27元,其中,流动资产1,174,765.27元,固定资产1,194,986.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500,0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6.7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流动资产1,174,765.27元,主要为:1.往来资金69,106.31元,其中:铺面出租押金68,150.00元、税务局返还个人所得税手续费212.67元、退个人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费743.64元。2.单位资金1,105,480.65,其中:2019年戏曲进乡村送戏下乡补助540,000.00元、省级文化企业发展创新资金96,000.00元、2018年戏曲进乡村补助87,952.00元、2019年免费开放资金1,528.65元、2019年戏曲百戏(昆山)盛典演出补助20,000.00元、文化与旅游服务机构功能融合补助经费20,000.00元、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工作经费340,000.00元,3.专户收利息178.31元。

 隆阳区文化馆在编实有车辆1辆,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主要原因为2022年公务用车未产生费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200335700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