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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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330015798377733/20240424-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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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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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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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文化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2023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隆编办〔201944号),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主要职责是:负责举办各类展览、讲座、培训等,普及文化知识,开展社会教育,提高群众文化素质。组织开展文化艺术活动,指导群众业余文化团队建设,辅导和培训群众文艺骨干。组织并指导群众文艺创作,开展群众文化理论调研、文学艺术创作。收集、整理、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展示、宣传活动,指导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开展数字文化信息服务,开展对外民间文化交流。对乡镇(街道)文化服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群众文艺活动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部、美影书艺术工作部。所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群众文化活动

一是持续抓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免费开放群众文化阵地服务活动和各类培训服务活动,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保岫广场阵地积极开展各类文艺、展览活动。二是完成区文工团队伍建设,积极争取解决文工团业务用房及排练场地。三是加强文艺作品创作,创作储备2件以咖啡文化为主题的文艺作品;以民族团结进步为主题,编创1个曲艺节目;创作1部以《徐霞客游记》为主线,重走南方丝绸古道、凸显古道人文风光的舞剧。三是组织完成文化惠民工作,组织完成2023年隆阳区我们的中国梦·七彩云南情”—戏曲进乡村文化进万家文化惠民演出108完成4期戏曲培训。

2.非遗工作

一是组织第七批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认真组织市级非遗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完成第八批区级非遗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评审、认定工作。二是积极配合上级文旅部门、相关乡镇提出文旅融合发展非遗方面的业务指导意见,参与创作文创旅游产品。梳理各项具有旅游开发价值的非遗项目及传承人,配合相关部门打造非遗加旅游的建设项目。深入乡镇街道调研现有非遗项目的存续情况,并督促非遗传承人认真履行传承工作,制作非遗项目、传承人宣传推介视频不少于3个。三是根据省、市级出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拟定区级认定管理办法,指导各乡镇持续抓好非遗保护工作。

3.其他工作

加强数字文化馆建设:一是按期完成上级下达目标任务,完成新增公共文化云用户注册数量;二是各部室按要求完成文化馆微信公众号推广工作任务。

继续落实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加强乡镇、街道分馆及服务点的业务指导。

积极组织参加各级各类文艺赛事。协助完成区委政府或其他单位组织举办的群众文艺演出活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截至2022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在职实有1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16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194,942.3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89,461.66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1,105,480.65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202,374.54元,同比增长6.76%,主要是:1.一般公共预算增加271,321.08元,增加14.92%,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1人,导致工资福利及按人员核定的办公费、工会费增加;增加事业月奖励性绩效工资。2.其他收入减68,946.54元,下降5.87%,主要原因为:其他收入为财政代管资金,上年其他收入预算包含单位资金和往来资金,今年其他收入预算只包含单位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089,461.66元,其中:本年收入2,089,461.66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89,461.6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271,321.08元,增加14.92%,主要是:人员增加1人,导致工资福利及按人员核定的办公费、工会费增加;增加事业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其中:2070109群众文化增加265,675.00元,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减少4,800.00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增加200.00元,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41,167.52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减少45,000.00元,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510.47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增加660.39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6,758.78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加6,148.92元。

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非财政拨款收入1,105,480.65元,其中: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1,105,480.65元,上年结转0.0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68,946.54元,下降5.87%,主要原因为:其他收入为财政代管资金,上年其他收入预算包含单位资金和往来资金,今年其他收入预算只包含单位资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194,942.3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089,461.66元,其中:基本支出2,050,461.66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276,121.08元,同比增长15.56%,主要是:人员增加1人,导致工资福利及按人员核定的办公费、工会费增加,增加事业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其中:2070109群众文化支出增加265,675.00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增加200.00元,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41,167.52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减少45,000.00元,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510.47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增加660.39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6,758.78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加6,148.92元。

项目支出39,000.00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4,800.00元,同比下降10.96%主要是: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减少4,8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2,050,461.66元,其中:人员经费1,936,377.66元;公用经费114,084.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2个项目,资金共计39,000.0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专项业务类项目2个,资金共计39,0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 207010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群众文化1,617,473.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等支出;

2.20701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文化创作与保护支出34,200.00,主要用于隆阳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支出;

3. 207019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4,800.00元,主要用于文化馆免费开放活动出支;

4.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3,200.00元,主要用于退休职工慰问;

5.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4,235.04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49.43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失业保险支出;

7.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01,285.75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支出;

8.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88,878.24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9.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240.2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伤保险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0.00元,其中:人员经费0.00元;公用经费0.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0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1个项目,资金共计1,105,480.65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1个,资金共计0.00元;专项业务类项目0个,资金共计1,105,480.65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6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800.00元,较上年增加8,800.00元,纯增,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2022年和2023年均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共计接待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严格执行接待管理制度,无函、同城均不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800.00元,较上年增加8,800.00元,纯增。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800.00元,较上年增加8,800.00元,纯增。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原因:往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从中央补助免费开放经费中列支,今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从公用经费中列支。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共申报项目3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39,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2个,其中:重点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39,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2个。2023年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一)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抗战纪念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区级补助资金

1.总体目标

文化馆实现无障碍、零门槛进入,公共空间实施场地全部免费开放,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全部免费。2023年服务人次1.5万人次,全年免费开放时间不低于250天,通过图片、视频、专题活动、培训和讲座等多种展览形式,为观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验。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全年免费参观人数达到≧15000人次。

全年免费开放天数≧250天。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公共文化设施覆盖人群率≧10%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免费开放群众满意度≧90%

(二)隆阳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经费

1.总体目标

完成202357名隆阳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的发放,每年按时发放每人600.00元的传承补助,共34,200.00元。用于隆阳区区级非遗传承人在开展、传承及传播非遗活动的补助经费,传承人满意度达80%以上。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补助传承人人数57人。

时效指标:开始时间202311日,结束时间20231231日。          

成本指标:补助金额每人600.00元。

2)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传承活动可持续影响≧3年。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传承人满意度≧80%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属于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隆阳区文化馆资产总额1,894,716.72元,其中,流动资产1,174,765.27元,固定资产219,951.4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500,0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0,445.7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0,632.5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2月(2023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50200335700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