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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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330015798377733/20230906-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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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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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03-30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隆办发〔201945号),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文化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示范性的代表性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的发展。

4)指导全区重点文化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区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等工作,并做好文化品牌和旅游整体形象塑造和宣传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5)负责公共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协调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全区文化、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区智慧旅游建设。 

7)组织实施文化遗产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 

8)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9)负责全区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0)负责文化和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重大(重点)项目建设,负责项目协调服务和督促检查。 

11)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办理。 

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 隆阳区旅游服务中心:隶属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性股级事业单位。基本职能:依法监督管理旅游市场,为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提供旅游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咨询服务,受理各类旅游投诉。协助开展辖区内旅游市场监督检查工作。协助旅游主管部门监督指导全区旅游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旅游意外事故的救援、处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股、文化事业股、旅游事业股、文物和博物股、行业管理和政策法规股、资源开发和产业发展股,智慧文旅股。无所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预计实现旅游总收入较2022年增10%。娱乐业工资总额(1-4季度错季)绝对值108千元,较2022年预计90千元增速20% 

1.全面深入推进从严治党。进一步压实党建工作责任,重点围绕“迎接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抓党建促生态环境保护行动、城市基层党建全域提升行动、党建引领“大抓项目年”行动、基层党员干部队伍素质能力提升行动、抓党建促模范机关建设、党建引领旅游高质量发展”开展好各项工作。 

2.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继续做好文化阵地建设,使各基层服务点充分发挥为基层群众服务的作用;抓实文化惠民服务,扎实做好“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各类培训服务、全民读书活动。 

3.推动文旅项目有序实施。精准招商,多渠道筹集项目资金,着力推动世外乡村高黎贡勐赫小镇建设项目、香柏场国家草原自然公园、仁寿门街区保护开发项目、希尔顿惠庭酒店建设等文化旅游综合项目;年内实现旅游业固定资产投资入库17亿元以上,较上年同期增20% 

4.推进文旅品牌创建升级。强化创AA工作,力争将汉庄牧云栖景区、板桥青龙街、东山森林公园创建为3A级景区;实施文旅融合工程,培育“旅游+”的融合发展模式,依托高黎贡国际精品咖啡文化园景区,建设保山小粒咖啡博物馆。 

5.加大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力度。推进文物认养机制实施,筹集社会资本修缮永昌府城仁寿门、白鹤观、何武成老宅等文物保护单位;进一步压实文物安全主体责任,坚守文物安全底线;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抓好非遗项目和传承人申报。 

6.强化隆阳文旅品牌宣传推广。树立隆阳文化旅游对外宣传新形象,策划制作隆阳文化旅游宣传短视频,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加强文创产品研发力度,促进文创产品市场化运作。 

7.持续优化文旅市场环境。持续推进游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依法处置涉文涉旅举报投诉;强化文旅市场综合监管,扎实开展好文旅行业疫情防控工作以及文旅市场秩序整治;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助企纾困政策。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3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5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372,382.2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372,382.27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2,000,000.0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660,291.40 元,同比增长8.56%,主要是(1)人员经费减少190,036.60元。其中公务员基础绩效奖、事业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事业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纳入预算,增加399,840.00元;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人员经费减少595,876.60元;职业年金坐实部分较上年增加6,000.00元。(2)公用经费减少89,424.00元。其中因机构改革人员减少,公务员减少4人,事业减少4人,致使定额公用经费减少50,400.00元,交通补贴较上年减少36,000.00元,工会经费较上年减少3,024.00元。(3)遗属补助标准调整,且减少1人,遗属补助减少11,448.00元。(4)项目经费增加951,200.00元,其中文旅板块招商引资专班经费增加1,000,000.00元;区文化和旅游局办公经费增加270,000.00元;区级文物保护专项经费增加180,000.00元;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工作经费增加180,000.00元;公共文化站免费开放区级配套补助资金减少28,800.00元;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减少110,000.00元;办公用房租赁专项资金减少530,000.00元;勐赫小镇项目推进工作专班工作经费减少10,000.00元。(5)其他收入财政代管户资金2,000,000.00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6,372,382.27元,其中:本年收入6,372,382.27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372,382.2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660,291.40 元,同比增长8.56%,主要是(1)人员经费减少190,036.60元。其中公务员基础绩效奖、事业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事业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纳入预算,增加399,840.00元;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人员经费减少595,876.60元;职业年金坐实部分较上年增加6,000.00元。(2)公用经费减少89,424.00元。其中因机构改革人员减少,公务员减少4人,事业减少4人,致使定额公用经费减少50,400.00元,交通补贴较上年减少36,000.00元,工会经费较上年减少3,024.00元。(3)遗属补助标准调整,且减少1人,遗属补助减少11,448.00元。(4)项目经费增加951,200.00元,其中文旅板块招商引资专班经费增加1,000,000.00元;区文化和旅游局办公经费增加270,000.00元;区级文物保护专项经费增加180,000.00元;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工作经费增加180,000.00元;公共文化站免费开放区级配套补助资金减少28,800.00元;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减少110,000.00元;办公用房租赁专项资金减少530,000.00元;勐赫小镇项目推进工作专班工作经费减少10,000.00元。 

(三)非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非财政拨款收入2,000,000.00元,其中: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200,000.00元,上年结转0.0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持平,主要为财政代管户余额加2023年预计其他收入。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8,372,382.2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6,372,382.27元,其中:基本支出4,533,582.27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290,908.60元,同比下降6.03%,主要是人员经费减少190,036.6元、公用经费减少89,424.00元、遗属补助减少11,448.00元;项目支出1,838,800.00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951,200.00元,同比增长107.17%,主要是文旅板块招商引资专班经费增加1,000,000.00元;区文化和旅游局办公经费增加270,000.00元;区级文物保护专项经费增加180,000.00元;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工作经费增加180,000.00元;公共文化站免费开放区级配套补助资金减少28,800.00元;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减少110,000.00元;办公用房租赁专项资金减少530,000.00元;勐赫小镇项目推进工作专班工作经费减少10,0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4,533,582.27元,其中:人员经费4,016,263.27元;公用经费502,715.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14,604.0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7个项目,资金共计1,838,800.0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2个,资金共计360,000.00元。专项业务类项目5个,资金共计1,478,800.00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7010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行政运行合计3,751,260.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勤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电费、工会经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2.207019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1,529,154.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旅游产业发展,免费开放经费等支出; 

3.2070204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物-文物保护支出180,000.00元,主要用于文物保护巡察、文物修缮费等; 

4.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4,6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慰问费; 

5.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400.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慰问费; 

6.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46,814.24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7.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2,0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8.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4,604.00元,主要用于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9.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00.62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失业保险缴费; 

10.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92,756.07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勤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1.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7,930.7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2.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66,056.95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3.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005.69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伤保险缴费。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0.00元,其中:人员经费0.00元;公用经费0.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0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1个项目,资金共计2,000,000.0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1个,资金共计2,000,000.00元;专项业务类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8,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8,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15,000.00元,较上年增加300,000.00元,增长2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单位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15,000.00元,较上年增加300,000.00元,增长2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60次,共计接待约312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一是今年招商引资任务加重,文旅板块招商引资接待做为牵头单位增加300,000.00元接待费,二是随着文旅事业的发展,省文旅厅到隆阳区调研检查的次数增多,接待费也随之增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增减变化原因:单位无公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共申报项目7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7个,财政预算安排1,838,8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7个,其中:重点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1,180,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2个。2023年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一)文旅板块招商引资专班经费项目 

1.总体目标 

以文化旅游等现代服务业项目为重点,以提质增效为核心,围绕文旅综合体、旅游景区、康体养生、娱乐设施、高品质酒店、乡村旅游等项目建设进行招商引资,促进全区文化旅游大建设、大发展。2023年完成文化旅游产业招商引资对接企业20家,其中引入在隆阳新注册企业5户以上,年内形成有效投资数5亿元。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完成文化旅游产业招商引资对接企业20家,其中引入在隆阳新注册企业5户以上。 

②时效指标:2023年完成文化旅游产业招商引资任务数,注册5户。 

(2)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年内形成有效投资数5亿元。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全面推动我区文化旅游产业提档升级,把文化旅游资源优势转变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满意度大于95%。 

(二)区级文物保护专项经费项目 

1.总体目标 

大村杨家大院位于辛街乡大村村委会大村自然村;金鸡寺位于金鸡乡金鸡村委会王家山;高杨两姓家庙位于板桥镇世科村委会;顺龙寺位于河图镇河村村委会河村自然村;上述四个地点都是隆阳区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由于长期风雨侵蚀,年久未修;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主体建筑墙体变形、屋顶椽子、柱子朽烂、漏雨以及局部坍塌等情况,如不及时进行抢救性修复,其损毁将会进一步加剧。修缮加固,恢复部分建筑,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全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项目4个。 

质量指标:文物损毁、违规修复发生率小于0.05%。项目按计划完成率大于85% 

2)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提升全区文物保护水平与全民文物保护意识大于85%。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社会公众对重点文物保护满意度。满意度大于85%。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3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497,715.0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89,424.00元,同比减少15.23%,占基本支出的10.98%,主要是公用经费减少89,424.00元。主要为人员减少,公务员减少4人,事业减少4人,致使定额公用经费减少50,400.00元,交通补贴减少36,000.00元,工会经费较上年减少3,024.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资产总额6,621,599.88元,其中,流动资产3,543,686.03元,固定资产净值2,690,913.8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净值387,0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31,643.5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69,354.0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42项,账面原值150,456.5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50.00元;资产使用收入177,922.75元,其中出租资产652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177,922.75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