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文物管理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 索引号
- 57983777—3-/2019-0228004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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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19-02-28
隆阳区文物管理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十、2019年预算公开表
公开内容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隆阳区文物管理所属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配合工程建设,对建设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对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进行抢救性发掘。对文物保护单位和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并制定具体保护措施方案,核定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登记并公布。负责管理申报本行政区域内的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村镇等工作;全面加强文物保护的宣传教育,积极有效地宣传文物保护法,增强全民文物保护的意识。负责管理保山历史名人堂免费开放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隆阳区文物管理所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8人,在职实有8人,内设有:文物保护部、名人堂陈展部。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隆阳区文物管理所重点工作:
(1)文物安全工作:一是加大文物保护巡查力度,开展以季度为单位的文物巡查工作,确保全年巡查次数不低于120次,覆盖所有文物点,确保文物安全。二是加强对文物保护工作的宣传报导工作。三是配合做好文物行政执法工作。紧密与公安、消防、城建等部门结合,严厉打击文物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惩处基本建设中破坏文物的违法犯罪活动。四是在2018年的基础上积极筹措资金完成部分市保单位微型消防站的安装工作。
(2)文物修缮工作:一是协助兰城街道汉营社区完成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东岳庙的修缮工作。二是协助河图街道化美社区完成对区级文保单位小官庙的修缮工作。三是协助永昌街道孝感社区完成对文物保护名录三官殿的修缮工作。四是协助局机关完成太保山玉皇阁的消防安防工程。
(3)保山历史名人堂工作:一是做好名人堂的免费开放工作,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二是完成区级文保单位赵锡光故居的布展工作。三是继续开展“保山历史名人进行校园”活动,计划全年在6所学校完成展出活动。四是利用多功能展厅开展2-3次专题展览活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隆阳区文物管理所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6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隆阳区文物管理所财务总收入122.56万元,较上年增2.94万元,同比增2.4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2.56万元,较上年增2.94万元,同比增2.46%,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隆阳区文物管理所财政拨款收入122.56万元,较上年增2.94 万元,同比增2.46%,其中,本年收入122.56万元,较上年增2.94万元,同比增2.46%,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2.56万元,较上年增2.94万元,同比增2.46%,(本级财力122.5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隆阳区文物管理所预算总支出122.56万元,较上年增支2.94万元,同比增2.46%,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2.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56万元,占总支出的71.44%,项目支出35.00万元,占总支出的28.56%。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7(类)-02(款)”文物支出104.68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工资和商品和服务支出、“208(类)-05(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58,主要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208(类)-99(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37万元,主要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费用、“210(类)-11(款)”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93万元,主要反映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87.56万元,项目支出35万元)。工资福利支出:84.9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6万元。项目支出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8万元,资本性支出2.2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0.5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3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25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无增减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增)减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32万元。其中:公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增)减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公车运行维护费0.32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接待费
2019年公务接待费0.25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无增减变化。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2019年用于保障隆阳区文物管理所正常运转的支出122.56万元,较上年增2.94万元,同比增2.46%,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84.9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96%,较上年增17.92万元,同比增26.75%。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职工基本保险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2.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04%,较上年增0.02万元,同比增0.76%。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工会费增加0.02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35万元,较上年减15万元,同比减30%,其中:
2019年保山历史名人堂免费开放正常运行项目经费35万元,较上年减15万元,同比减30%,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缩减预算开支。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办公经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占基本支出的0%。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无此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我单位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
2019年,部门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其中:货物类0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19年隆阳区文物管理所共申报项目1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35万元,编制绩效指标1个,其中:重点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35万元,编制绩效指标1个。2019年 保山市隆阳区文物管理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注:名词解释结合情况,可自行增加1-2个。
十、2019年预算公开表
0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1-1
0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1-2
0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1-3
04.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1-4
05.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1-5
06.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6
07.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7
08.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8
09.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1-9
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区本级) 1-10
1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11
12.区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12
13.政府采购预算表 1-1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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