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文物管理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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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7983777—3-04_A/2018-021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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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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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2-12
隆阳区文物管理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 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 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八、“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隆阳区文物管理所关于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职能职责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隆阳区文物管理所属事业全额拨款单位,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配合工程建设,对建设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对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进行抢救性发掘。对文物保护单位和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并制定具体保护措施方案,核定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登记并公布。负责管理申报本行政区域内的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村镇等工作;全面加强文物保护的宣传教育,积极有效地宣传文物保护法,增强全民文物保护的意识。
2、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保山历史名人堂的免费开放工作,弘扬保山名人文化精神,彰显保山悠久历史文化,计划2018年在名人堂多功能展厅布置临时展览2次以上;组织名人堂流动展览下基层、进校园。
(2)加大文物保护巡查力度,确保文物安全。
(3)加强对文物保护工作的宣传报导工作。通过写文物简报、电视媒体报导等突出文物工作亮点。积极开展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活动。充分利用“5.18"国际博物馆日宣传,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制作宣传展板(以文物保护法为主要内容),大力开展文物保护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参与文物保护的良好氛围。
(4)配合做好文物行政执法工作。紧密与公安、消防、城建等部门结合,严厉打击文物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惩处基本建设中破坏文物的违法犯罪活动。
(5)修缮好赵锡光故居,并布置赵锡光故居生平展;
(6)做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维修工作:依照方案对梁金山故居北院、双虹桥东桥廊和守桥房、保山影剧院、金鸡文昌宫、大村杨家大院进行修缮;
(7)文物勘探(区级重大项目建设中文物勘探、配合省市做好古道调查规划、青龙街和四方街建设规划、矿场整治);
(8)拟将梁金山故居和光尊寺申报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文物管理所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部门事业编制为8人,在职实有8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认真做好保山历史名人堂免费开放工作;确保文物安全,加大文物巡查力度;按照修缮方案,组织、指导好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工作;配合省市做好古道调查规划,做好青龙街和四方街建设规划、矿场整治等区级重大项目建设中的文物勘探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分别是保山市隆阳区文物管理所。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其中情况如下:
部门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8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隆阳区文物管理所财务总收入119.62万元,较上年增3.03万元,同比增2.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9.62万元,较上年增3.03万元,同比增2.6%,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隆阳区文物管理所财政拨款收入119.62万元,较上年增3.03万元,同比增2.6%,其中,本年收入119.62万元,较上年增3.03万元,同比增2.6%,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9.62万元,较上年增3.03万元,同比增2.6%,(本级财力119.6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9.62万元,较上年增支3.03 万元,同比增2.6%,其中:基本支出69.62万元,占总支出的58.20%,项目支出50万元,占总支出的41.80%。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70205博物馆,支出109.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21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工资;项目支出50万元,主要反映保山历史名人博物馆免费开放正常运行的各项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10.41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类(其中:基本支出69.62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66.9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7.22万元,津贴补贴24.81万元,绩效工资4.5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4万元,其中办公费0.68万元,差旅费0.15万元,公务接待费0.25万元,劳务费0.2万元,工会经费1.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32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指标。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我单位按照《保山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保政办发〔2017〕3号)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
2018年,部门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其中:货物类0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用于保障隆阳区文物管理所正常运转的支出119.62万元,较上年增3.03万元,同比增2.6%,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66.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21%,较上年增2.98万元,同比增4.66%。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的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2.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79%,较上年增0.08万元,同比增3.13%。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工会费比上年增加0.08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5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其中:
1.2018年保山历史名人堂免费开放正常运行项目经费5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无增减变化,增减变化的原因无。
八、“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0.5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3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25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上年减0.04万元,减的主要原因是以节俭为主,节约公务接待开支。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32万元。其中:公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无;公车运行维护费0.32万元,较上年增0.01万元,增的主要原因是单位野外工作增加,车辆燃油费增加。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公务接待费0.25万元,较上年减0.05万元,减的主要原因是以节俭为主,节约公务接待的相关开支。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5.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6.“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
办公经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2.64万元,较上年增0.08万元,同比增3.13%,占基本支出的3.79%。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工会费比上年增加0.0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隆阳区文物管理所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