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山市隆阳区图书馆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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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983777—3-04_A/2017-1023008
发文机构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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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7-02-03

关于保山市隆阳区图书馆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隆阳区图书馆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人员编制14人。内设机构有:综合办公室、电子阅览室、报刊阅览室、外借室、报刊资料室、资料室、地方文献室、多功能报告厅、儿童阅览室、读者沙龙。编制部门预算时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3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图书馆流动图书专用技术车)。

2、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组织实施各乡镇“农家书屋管理暨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平台使用培训”,充分利用共享工程设备,进一步完善农文网培学校的建设工作,发挥共享工程设备服务群众作用;在各乡镇、单位、部队、学校、监狱、各分馆开展文献展览、图书借阅、影片展播、农业技术推广、阅读推广等宣传服务工作;组织实施“保山日报手机客户端”隆阳区图书馆“阅读频道”数字有声阅读平台;与相关单位加强合作,组织实施第五届“书香隆阳”及“农家书屋伴我成长”等系列读书征文活动;组织实施“4.23世界读书日”各种阅读推广主题宣传活动,策划、组织、实施好“隆阳文化讲堂”、“隆阳国学讲坛”;完成了图书馆办公楼穿衣工程,新建综合展厅,馆容馆茂焕然一新;歌德自助借阅机、隆阳区数字图书馆、隆阳区数字农家书屋等数字资源的建设与推广,街区24小时自助图书馆的建成,开创了滇西图书馆的先河,更加有效地发挥了公益文化部门的服务功能。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隆阳区图书馆部门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依法理财原则、真实可靠原则、完整统一原则、重点性原则。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保山市隆阳区图书馆。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在职实有1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3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流动图书车)。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保山市隆阳区财务总收入118.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8.9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8.9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8.9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8.95万元(本级财力118.9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8.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95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99.85万元,主要反映图书馆人员经费支出95.51万元(用于开支本单位人员工资支出95.50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0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9.10万元,主要反映区图书馆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图书馆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8.9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36%;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64%。工资福利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15.24万元,原因为2016年度调资。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图书馆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3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0.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图书馆将参加第六次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迎接评审组的检查评估。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按照《保山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保政办发〔2017〕3号)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

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0 万元,其中货物类 0 万元,工程类 0 万元,服务类 0  万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 0 万元,政府性基金 0 万元,其他资金万元。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三)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四)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