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旅游局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
- 115330015798377733/20160101-00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6-01-01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隆阳区旅游局收支均全部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部门职能
隆阳区旅游局是主管全区旅游工作的区政府直属机构,单位主要职能包括:
(1)拟定全区旅游产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方针政策,编制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旅游的法律法规及标准,拟定全区旅游业管理规定;负责旅游景区、旅行社、旅游饭店、导游队伍的有关管理工作。
(3)组织全区旅游资源的普查、开发及有关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的规划开发;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旅游发展资金及其他旅游开发建设资金;引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
(4)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受理旅游者投诉和行政复议及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案件;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知道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5)拟定国内外旅游客源市场开发战略;组织、指导旅游节庆会展的产品开发、品牌培育;组织、协调宣传促销活动;承担对外交流与合作的相关工作。
(6)负责全区旅游统计和旅游经济运行分析工作。
(7)制定旅游人才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旅游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教育培训;负责局机关人事、劳资、党群工作。
2.机构人员情况
本单位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23名(其中:行政编制8名,暂定编制7名,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7人),内设办公室、规划发展股、行业管理股、市场开发股、旅游执法大队、旅游教育培训股和下设二级部门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财务不单列)。
3.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坚持市场资源配置原则,创新规划编制思路,高起点编制“十三五”旅游发展规划、旅游业发展规划,指导“十三五”隆阳旅游发展、规划重大项目、提供制定旅游行业有关政策依据;加快推进保山高原温泉旅游小镇、蒲缥温泉度假区等项目建设,努力推动板桥青龙街旅游文化创意示范区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坚持政府宏观宣传与企业微观跟进营销相结合,进一步加大宣传促销力度,塑造隆阳旅游新形象;以隆阳区历史文化为主线,包装策划旅游线路产品,驱动隆阳旅游消费;在妥善保护自然生态、原居环境和历史文化遗存的前提下,充分挖掘我区乡村旅游特色,加快乡村旅游特色化、区域化、品牌化发展;结合全市打造旅游三张名片的要求,利用区内外各大专院校的专业人才队伍优势,大力开发旅游商品,实现旅游资源向旅游产品转变。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云南省旅游条例》,加快推进旅游行业标准化工作,强化行业监管,提升服务质量;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区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清廉型”机关为目标,切实改进作风,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5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属行政单位,部门在编实有人数2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在职18人,退休人员4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
三、部门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538967.60元,全部为财政拨款。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38967.60,基本支出938967.60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0260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8835.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7532.60元;项目支出600000.00元,属2015年旅游发展资金。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5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38967.60元,占全年支出的100%。
1.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38967.60元。
(1)工资福利支出702600.00元
即在职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工资、妇女卫生费、回族津贴等构成;
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妇女卫生费核定每人月均4元,回族津贴核定每人月均8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68835.00元
其中:公务费108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00元、工会费12835.00元,重点业务工作经费25200.00元。
核定标准:公务费核定每人年均6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核定每车年均20000.00元,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2%的三分之一。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7532.60元
其中:离、退休费155856.60元、独子费360.00元、遗属补助11316.00元;
核定标准:离退休人员工资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独子费核定每人月均5元;遗属3人,城镇居民1人,农村居民2人,城镇居民每月补助金额为481.00元,农村居民每月补助231.0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项目支出600000.00元,主要用于本年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信息平台搭建、设备购置、乡村旅游发展、行业监督检查、旅游执法、旅游人才培训等。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580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0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0000.00元。
1. 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我局因公出国(境)费为0.00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000.00元,其中:购置费0.00元;运行维护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3. 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支出58000.00元,主要用于接待各级检查、调研产生的相关费用。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