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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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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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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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2025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隆编办〔2019〕44号),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主要职责是:负责举办各类展览、讲座、培训等,普及文化知识,开展社会教育,提高群众文化素质。组织开展文化艺术活动,指导群众业余文化团队建设,辅导和培训群众文艺骨干。组织并指导群众文艺创作,开展群众文化理论调研、文学艺术创作。收集、整理、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展示、宣传活动,指导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开展数字文化信息服务,开展对外民间文化交流。对乡镇(街道)文化服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群众文艺活动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部、美影书艺术工作部、加挂隆阳区文工团。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着力打造隆阳公共文化服务特色品牌。以总分馆建设为抓手,发挥21个乡镇街道特色文化资源优势,加强特色文化挖掘和文艺人才培训,完善体制机制,串联资源优势,推动文化馆及分馆成为隆阳群众享受文化服务、培育文艺人才、开展文化活动的特色平台。二是持续抓好“非遗”保护传承。做好区级第九批“非遗”项目挖掘评审工作,做好市级、省级“非遗”项目及传承人申报工作,抓好传承人培训,推动成熟项目产业化发展。三是持续抓好文艺创作和展演。努力创作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文艺作品,积极组织参赛、参评。深入开展文艺辅导,组织参与各类文化文艺展示、展演活动。积极争取经费支持,持续抓好“送戏下乡”等文化惠民演出。四是探索跨领域融合发展路径。持续推动文化馆及分馆建设,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与旅游产业、教育事业、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等领域融合发展,创新服务形式,打造一批“小而精”的特色文化服务产品,更好地满足不同领域群众文化服务需求,增强人民群众精神力量,助力隆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4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在职实有20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781,802.1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676,321.53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1,105,480.65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比上年预算4,028,732.55元减少246,930.37元,同比下降6.13%,主要原因是:

1.基本支出减少75,730.37元,其中:(1)人员经费较上年减少82,182.37元,主要为基本工资较上年增加20,580元、津贴补贴较上年增加2,640元、奖金较上年增加1,715元、绩效工资较上年增加38,708.64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较上年增加9,327.2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较上年增加3,432.6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较上年增加4,642.21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较上年增加4,975.92元、职业年金缴费较上年减少180,000元、生活补助较上年增加11,796元;(2)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6,452元,主要为办公费较上年增加7620元、水费较上年减少1,800元、电费较上年减少4,200元、邮电费较上年减少300元、差旅费较上年增加2,000元、工会经费较上年增加1,132元、公车运行维护费7,000元与上年持平、委托业务费较上年减少1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增加17,000元。

2.项目经费减少171,200元,主要为隆阳区文工团办公及业务专用设备经费减少150,000元;“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主题电视广场舞大赛资金减少20,000元;隆阳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经费减少1,200元。

3.单位资金收入1,105,480.65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676,321.53元,其中:本年收入2,676,321.53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76,321.5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少246,930.37元,同比下降8.45%,主要原因是:

1.基本支出减少75,730.37元,其中:(1)人员经费较上年减少82,182.37元,主要为基本工资较上年增加20,580元、津贴补贴较上年增加2,640元、奖金较上年增加1,715元、绩效工资较上年增加38,708.64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较上年增加9,327.2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较上年增加3,432.6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较上年增加4,642.21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较上年增加4,975.92元、职业年金缴费较上年减少180,000元、生活补助较上年增加11,796元;(2)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6,452元,主要为办公费较上年增加7620元、水费较上年减少1,800元、电费较上年减少4,200元、邮电费较上年减少300元、差旅费较上年增加2,000元、工会经费较上年增加1,132元、公车运行维护费7,000元与上年持平、委托业务费较上年减少1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7,000元。

2.项目经费减少171,200元,主要为隆阳区文工团办公及业务专用设备经费减少150,000元;“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主题电视广场舞大赛资金减少20,000元;隆阳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经费减少1,2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781,802.1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676,321.53元。其中:

基本支出2,558,521.5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5,730.37元,同比减少2.87%,主要为:(1)人员经费较上年减少82,182.37元,主要为基本工资较上年增加20,580元、津贴补贴较上年增加2,640元、奖金较上年增加1,715元、绩效工资较上年增加38,708.64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较上年增加9,327.2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较上年增加3,432.6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较上年增加4,642.21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较上年增加4,975.92元、职业年金缴费较上年减少180,000元、生活补助较上年增加11,796元;(2)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6,452元,主要为办公费较上年增加7620元、水费较上年减少1,800元、电费较上年减少4,200元、邮电费较上年减少300元、差旅费较上年增加2,000元、工会经费较上年增加1,132元、公车运行维护费7,000元与上年持平、委托业务费较上年减少1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7,000元。

项目支出117,8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1,200元,同比下降59.24%,主要原因为:隆阳区文工团办公及业务专用设备经费减少150,000元;“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主题电视广场舞大赛资金减少20,000元;隆阳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经费减少1,2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7010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群众文化2,015,004.32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办公费;

2.20701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文化创作与保护63,000元,主要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

3.207019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54,800元,主要用于文化馆免费开放活动支出;

4.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3,0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慰问费;

5.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合计281,769.76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6.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9,836元,主要用于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7.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21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失业保险缴费;

8.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合计113,530.96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9.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合计102,301.78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0.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合计12,757.71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伤保险缴费。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5年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42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22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2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000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持平原因:单位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持平原因:单位无公务接待预算安排。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持平原因:单位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的预算安排。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共申报项目4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财政预算安排117,800元,编制绩效指标3个,其中:重点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67,800元,编制绩效指标2个。2025年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一)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区级补助资金

1.总体目标

文化馆实现无障碍、零门槛进入,公共空间实施场地全部免费开放,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全部免费,通过图片、视频、专题活动、培训和讲座等多种展览形式,为观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验。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免费参观人次≥2.5万人次。

全年免费开放天数≥250天。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公共文化设施覆盖人群率≥10%。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免费开放群众满意度≥90%。

(二)隆阳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经费

1.总体目标

完成2025年105名隆阳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的发放,每年按时发放每人600元的传承补助,共630,00元。用于隆阳区区级非遗传承人在开展、传承及传播非遗活动的补助经费,传承人满意度达80%以上。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补助传承人人数=105人。

②时效指标:开始时间2025年1月1日,结束时间2025年12月31日。

(2)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传承活动可持续影响≥3年。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传承人满意度=80%。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资产总额1,591,355.46元,其中,流动资产1,183,962.27元,固定资产净值118,496.1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净值288,897.06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5,040.3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9,013.8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50200335700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