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4年预算公开
- 索引号
- 115330015798377733/20240318-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4-03-18
附件1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隆办发〔2019〕45号),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文化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示范性的代表性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的发展。
(4)指导全区重点文化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区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等工作,并做好文化品牌和旅游整体形象塑造和宣传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5)负责公共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协调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全区文化、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区智慧旅游建设。
(7)组织实施文化遗产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
(8)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9)负责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组织拟订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和产品等标准并组织实施。
(10)负责全区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1)负责文化和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重大(重点)项目建设,负责项目协调服务和督促检查。
(12)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办理。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 隆阳区旅游服务中心:隶属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性股级事业单位。基本职能:依法监督管理旅游市场,为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提供旅游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咨询服务,受理各类旅游投诉。协助开展辖区内旅游市场监督检查工作。协助旅游主管部门监督指导全区旅游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旅游意外事故的救援、处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内设机构8个,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股、文化事业股、旅游事业股、文物和博物股、行业管理和政策法规股、资源开发和产业发展股,智慧文旅股。下设单位1个,保山市隆阳区旅游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我们将持续加大项目引资力度,深入实施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力争年内接待旅游人次同比增长10%,实现旅游总收入同比增长10%。
1.提升项目引商潜能。优化项目包装,增强吸引力,跟进中福实业集团、星际数科、陕西榆林等意向企业进入实质性洽谈阶段,计划形成有效投资10亿元。
2.提升品牌创建力度。以高A级旅游景区建设为引擎,不断提升“创A升A”工作水平。积极申报文化和旅游夜间消费集聚区、旅游休闲街区、金牌旅游村、最美乡愁旅游地等各类旅游品牌。
3.提升项目建设质量。持续推动高黎贡山潞江坝生态旅游度假区项目、云南·滇西神泉药浴康养休闲旅游度假区一期等新建项目落地,力争形成固定资产投资18亿元。
4.提升文化产品供给。增加文化惠民力度,提升“两馆一堂”免费开放质量,提升文艺精品创作力度,开展送戏下乡文化惠民演出108场和送图书下乡的年度任务。
5.提升传承保护力度。强化传统文化保护,推动4项文物修缮和保护项目建设进度,申报国家级非遗传承人1人、省级非遗传承人13人,完成永昌府城—仁寿门(含城墙残垣)等7个文保单位的提级申报工作。
6.提升服务市场水平。深入市场一线调研,着力培育8家规模(限额)以上涉旅企业、25家特色小微涉旅企业和等级民宿1家、新业态企业1家,“四上”企业纳规1家。
7.提升宣传推介成效。主动融入和服务隆阳“大宣传”格局,提高活动策划水平,围绕“月月有活动”目标,举办节庆文化旅游活动不少于12场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1个单位,保山市隆阳区旅游服务中心,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2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3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8人(含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3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6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757,782.2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757,782.22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2,000,00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少614,600.05 元,同比减少7.34%,主要是1.基本支出减少154,600.05元,其中人员经费较上年减少120,978.05元,主要为基本工资较上年减少57,876元、津贴补贴较上年减少53,124元、奖金较上年减少21,023元、绩效工资较上年减少30,35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较上年减少18,819.68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较上年减少32,045.7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较上年增加3,601.84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较上年减少49.44元、职业年金缴费较上年增加88,0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较上年增加708元;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33,622元,主要为水费较上年增加500元、电费较上年增加1,000元、邮电费较上年减少10,000元、租赁费20,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5,000元与上年持平、劳务费较上年增加38,100元、差旅费较上年减少33,350元、办公费较上年减少12,840元、工会经费较上年减少2,832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14,4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增加200元。2.项目经费减少460,000元。其中文旅板块招商引资专班经费减少50,000元;区文化和旅游局办公经费减少250,000元;区级文物保护专项经费减少80,000元;公共文化站免费开放区级配套补助资金28,800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增加10,000元;勐赫小镇项目推进工作专班工作经费减少90,000元。3.其他收入财政代管户资金2,000,000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757,782.22元,其中:本年收入5,757,782.22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757,782.2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少614,600.05元,同比减少9.64%,主要是1.基本支出减少154,600.05元,其中人员经费较上年减少120,978.05元,主要为基本工资较上年减少57,876元、津贴补贴较上年减少53,124元、奖金较上年减少21,023元、绩效工资较上年减少30,35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较上年减少18,819.68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较上年减少32,045.7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较上年增加3,601.84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较上年减少49.44元、职业年金缴费较上年增加88,0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较上年增加708元;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33,622元,主要为水费较上年增加500元、电费较上年增加1,000元、邮电费较上年减少10,000元、租赁费20,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5,000元与上年持平、劳务费较上年增加38,100元、差旅费较上年减少33,350元、办公费较上年减少12,840元、工会经费较上年减少2,832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14,4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增加200元。2.项目经费减少460,000元。其中文旅板块招商引资专班经费减少50,000元;区文化和旅游局办公经费减少250,000元;区级文物保护专项经费减少80,000元;公共文化站免费开放区级配套补助资金28,800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增加10,000元;勐赫小镇项目推进工作专班工作经费减少9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7,757,782.2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757,782.22元, 其中:基本支出4,378,982.22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少154,600.05元,同比下降3.41%,主要是人员经费减少120,978.05元、公用经费减少33,622元;项目支出1,378,800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少460,000元,同比减少25.02%,主要是文旅板块招商引资专班经费减少50,000元;区文化和旅游局办公经费减少250,000元;区级文物保护专项经费减少80,000元;公共文化站免费开放区级配套补助资金28,800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增加10,000元;勐赫小镇项目推进工作专班工作经费减少9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7010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行政运行合计3,331,585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勤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电费、工会经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2.207019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1,372,634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旅游产业发展,免费开放经费等支出;
3.2070204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物-文物保护支出100,000元,主要用于文物保护巡察、文物修缮费等;
4.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4,8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慰问费;
5.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4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慰问费;
6.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27,994.56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7.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8.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5,312元,主要用于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9.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52.86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失业保险缴费;
10.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62,437.74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勤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1.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6,203.26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2.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69,658.79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3.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904.01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伤保险缴费。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1,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1,9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65,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0元,下降15.8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持平原因:单位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65,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0元,下降15.8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0次,共计接待2650人次。
减少原因:文旅板块招商引资接待费减少50,000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持平原因:单位无公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共申报项目4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财政预算安排1,378,800元,编制绩效指标3个,其中:重点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95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1个。2024年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文旅板块招商引资专班经费项目
1.总体目标
以文化旅游等现代服务业项目为重点,以提质增效为核心,围绕文旅综合体、旅游景区、康体养生、娱乐设施、高品质酒店、乡村旅游等项目建设进行招商引资,促进全区文化旅游大建设、大发展。2024年完成文化旅游产业招商引资对接企业20家,其中引入在隆阳新注册企业 5户以上,年内形成有效投资数10亿元。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完成文化旅游产业招商引资对接企业20家,其中引入在隆阳新注册企业5户以上。
②时效指标:完成文化旅游产业招商引资任务数5户以上。
(2)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年内形成有效投资数5亿元。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全面推动我区文化旅游产业提档升级,把文化旅游资源优势转变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满意度大于95%。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63,89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3,822元,同比下降6.80%,主要原因为水费较上年增加500元、电费较上年增加1,000元、邮电费较上年减少10,000元、租赁费20,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5,000元与上年持平、劳务费较上年增加38,100元、差旅费较上年减少33,350元、办公费较上年减少12,840元、工会经费较上年减少2,832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14,4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资产总额5,957,570.98元,其中,流动资产3,382,431.57元,固定资产净值2,197,139.4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净值378,0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64,028.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1,71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66项,账面原值180,948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131912.73元,其中出租资产24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131912.73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