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文物管理所2023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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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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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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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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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文物管理所2023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文物管理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保山市隆阳区文物管理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隆阳区文物管理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隆办发〔2019〕44号),保山市隆阳区文物管理所主要职责是:

参与全区文博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的编制、审定工作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文博学科和地方历史文化的各类课题的学术研究及学术交流工作。负责全区地上地下文物的调查、勘测、勘探、考古发掘等工作。负责本所(馆)陈列展览、藏品保管、宣传教育、对外交流、流动博物馆、科普基地和安全保卫等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负责各类可移动文物的征集、鉴定、研究、收藏、技术保护等工作。负责本所(馆)文创产品的研发、推广工作并指导全区文物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各类文博业务工作。负责全区文博人才队伍的培训、培养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文物管理所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内设机构有:文物保护部、名人馆陈展部、梁金山纪念馆陈展部,共计3个科室。无所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文物安全工作:继续加大文物保护巡查力度,确保文物安全。加强对文物保护工作的宣传报导工作,通过写文物简报、电视媒体报道等突出文物工作亮点。积极开展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种节庆活动,大力开展文物保护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参与文物保护的良好氛围。配合做好文物行政执法工作。紧密与公安、消防、城建等部门结合,严厉打击文物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惩处基本建设中破坏文物的违法犯罪活动。

2、文物修缮工作:(1)继续协助板桥镇完成好青龙街南北广场的改造工作,做到把控好整条街道的建筑风貌;(2)协助市文化和旅游局完成好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老营李将军府的修缮工作,做好协调工作和修缮技术指导;(3)协助河图街道完成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永丰寺大殿的屋顶修缮工作和小官庙西厢房修缮工作,做好技术指导和修缮经费支持;(4)促使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光尊寺的安防工程顺利实施,加强监管和技术指导工作;(5)促使“文物认养制度”得到落实,并取得一定实效,推动白鹤观和何武成故居得到修缮和合理利用。

3、保山历史名人馆免费开放工作:做好名人馆的免费开放工作,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利用多功能展厅举办临时展览,丰富免费开放服务内容。

4、其他工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干部业务素质;积极完成辖区内基本建设项目调勘和矿区采矿权审批本部门的审查工作;积极完成局机关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2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48,141.9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69,919.20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78,222.71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39,875.98元,同比增长2.48 %,主要是:1.事业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事业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纳入预算,增加241,260.00元;2.2023年无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减少45,000.00元;3.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各种保险缴费增加21,550.94元;4.基本工资调增9,228.00元,津贴补贴减少136,800.00元,事业一个月工资额度增加769.00元,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减少8,880.00元,事业人员支出工资(绩效工资)减少2,868.00元;5.工会经费增加2,216.00元;6.退休人员增加1人,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增加200.00元;7.项目经费增0.00元,其中保山历史名人博物馆免费开放正常运行经费减少50,000.00元,文物保护经费增加50,000.00元;8.单位自有资金纳入预算,比上年减少41,799.96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69,919.20元,其中:本年收入1,569,919.20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69,919.2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81,675.94元,同比增长5.49%,主要是:1.事业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事业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纳入预算,增加241,260.00元;2.2023年无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减少45,000.00元;3.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各种保险缴费增加21,550.94元;4.基本工资调增9,228.00元,津贴补贴减少136,800.00元,事业一个月工资额度增加769.00元,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减少8,880.00元,事业人员支出工资(绩效工资)减少2,868.00元;5.工会经费增加2,216.00元;6.退休人员增加1人,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增加200.00元;7.项目经费增0.00元,其中保山历史名人博物馆免费开放正常运行经费减少50,000.00元,文物保护经费增加50,000.00元。

(三)非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非财政拨款收入78,222.71元,其中: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78,222.71元,上年结转0.0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41,799.96元,同比下降34.83%,主要是单位自有资金减少41,799.96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48,141.9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569,919.20元,其中:基本支出1,269,919.20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81,675.94元,同比增长6.87%,主要是:1.事业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事业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纳入预算,增加241,260.00元;2.2023年无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减少45,000.00元;3.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各种保险缴费增加21,550.94元;4.基本工资调增9,228.00元,津贴补贴减少136,800.00元,事业一个月工资额度增加769.00元,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减少8,880.00元,事业人员支出工资(绩效工资)减少2,868.00元;5.工会经费增加2,216.00元;6.退休人员增加1人,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增加200.00元;项目支出300,000.00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0.00元,主要是保山历史名人博物馆免费开放正常运行经费减少50,000.00元,文物保护经费增加50,0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1,269,919.20元,其中:人员经费1,195,964.20元;公用经费73,955.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0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2个项目,资金共计300,000.0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专项业务类项目2个,资金共计300,0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7020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文物- 文物保护合计50,000.00元,主要用于隆阳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补助及文物巡查产生的相关费用。

2.207020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文物-博物馆合计250,000.00元,主要用于保山历史名人博物馆免费开放运行过程中所需的办公费、水费、电费、劳务费、维修费等。

3.207029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文物-其他文物支出合计1,011,375.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4.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合计1,2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的退休职工的开支。

5.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合计139,638.40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6.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合计5,108.38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

7.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合计63,489.82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

8.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合计45,241.83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9.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合计3,865.77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0.00元,其中:人员经费0.00元;公用经费0.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0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4个项目,资金共计78,222.71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4个,资金共计78,222.71元;专项业务类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文物管理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0元,下降100.00%。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隆阳区文物管理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持平原因:单位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隆阳区文物管理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0次,共计接待约0人次。

持平原因:单位无公务接待预算安排。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隆阳区文物管理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0元,下降10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0元,下降10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减少原因:由于单位公务用车使用年限已久,车辆时常出现故障,2022年12月单位公务用车处置完毕,2023年单位无公务用车保有量,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保山市隆阳区文物管理所共申报项目2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300,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2个,其中:重点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250,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1个。2023年保山市隆阳区文物管理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一)保山历史名人博物馆免费开放正常运行经费项目。

1.总体目标:保山历史名人博物馆是保山市干部职工教育基地及青少年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是保山对外宣传的一张名片。自全面实行免费开放以来,做到热诚服务,专业讲解,让参观者能够准确生动的了解保山的历史,认识各位历史名人,激发广大市民爱家、爱国的热情,增加作为保山人的自豪感,为保障保山历史名人博物馆全面实现免费开放,我单位2023年需经费250,000.00元,用于全年实行免费开放(周末、节假日照常开放);每三个月在名人馆多功能展厅,开展一次临时展览;全年计划到乡镇、社区开展流动名人馆展览4次,实现名人馆进学校、下基层,让广大市民更深入地了解保山名人。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举办名人馆临时性展览4次;流动展览进学校、下基层4次。

②成本指标:保山历史名人馆免费开放正常运行成本250,000.00元。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全年免费开放服务100%。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广大市民及外来参观者满意度95%。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文物管理所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文物管理所资产总额254,589.48元,其中,流动资产95,025.68元,固定资产159,563.8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7,282.9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8,920.0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51,8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80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50200335700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