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隆阳区委区人民政府信访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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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14840-5-04_A/2018-0212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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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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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8-02-12

中共隆阳区委区人民政府信访局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      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      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八、“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隆阳区信访局关于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隆阳区信访局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编制人数为22名,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2人工勤编、7人暂定编),事业编制6人。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机构有:综合股、督办股、信访接访一股、信访接访二股、书记区长信箱办公室、群众工作股、处突股、心理疏导中心。编制部门预算时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6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进一步强化综合施策依法处理信访问题。坚持用法制思维处理信访问题,依法分类处理信访问题,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完善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机制,积极探索第三方介入信访工作机制,让“两代表一委员、律师、心理咨询师”参与社会热点、难点信访事项,促进问题解决。强化责任担当,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亲自”“21315”工作法,坚持领导干部接访、下访、走访活动制度,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调解、疏导等方法,把群众合理合法的诉求解决好。  

2.进一步解决重点突出信访问题。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扎实有效开展区级领导包案,逐一落实重点突出信访事项责任主体、化解措施,采取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切实解决一批重点突出信访问题。适时召开区委信访联席会议,研究各乡镇(街道)、区直部门上报“骨头案”、“钉子案”、“无头案”,对于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用中央和省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进行救助。  

3.进一步深化越级上访专项治理和信访积案回头看。深入开展越级上访专项治理,严格落实“三个亲自”要求和“五包五保”责任制,以联合接访、带案下访和视频接访为载体,采取“信访听证、律师参与、协商会办、特殊救助、复查复核终结”等措施化解信访问题。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减少越级上访。  

4.进一步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不断加强网上信访工作,健全网上信访受理、网下办理、网上流转的群众信访事项办理程序,实现办理过程和结果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可评价。着力推进村级视频接访系统运用,实现市区乡村四级视频共享。认真开展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让群众的信访权利和诉求表达渠道畅通无阻,畅通信访人表达自身利益诉求渠道,切实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5.进一步加强信访研判预警机制。充分发挥信访联席会议机制优势,进一步完善突出信访问题和重大不稳定隐患信息收集、分析研判机制,强化区乡村组和部门信息联动,全面掌握信访维稳动态,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做到及时预警、及时处理、就地化解。  

6.进一步提高信访基础性业务工作。重点抓好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答复、送达、信息录入、督查督办、复查复核等内容,进一步规范标准,统一程序,使信访工作基础业务更加规范,基础工作更加扎实,业务管理更加科学,整体效能全面提升,提升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群众满意率。  

7.进一步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加强信访干部队伍思想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信访工作提供坚强保障。适时组织信访信息系统操作和视频接访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操作能力。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一系列规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提高信访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和能力。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建设一支对党忠诚可靠、恪守为民之责、善做群众工作的高素质信访干部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分别是0。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711月统计,部门其中情况如下:  

部门在职人员编制22人(其中暂定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1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6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隆阳区信访局部门财务总收入268.56万元,较上年减33.23万元,同比减11.0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68.56万元,较上年减33.23万元,同比减11.01%,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较上年增(减)0 万元,同比增(减)0%,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  万元,同比增(减)0%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68.56万元,较上年减33.23万元,同比减11.01%,其中,本年收入268.56万元,较上年减33.23  万元,同比减11.01%,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8.56万元,较上年减33.23万元,同比减11.01%,(本级财力268.5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减)0 万元,同比增(减)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68.56万元,较上年减支33.23万元,同比减11.01%,其中:基本支出157.96万元,占总支出的58.82%,项目支出110.60万元,占总支出的41.18%。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类)-03(款)”支出,主要反映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的人员经费及机构运转支出、“208(类)-05(款)”支出,主要反映隆阳区信访局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类(其中:基本支出157.96万元,项目支出110.6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指标。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我单位按照《保山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保政办发〔2017〕3号)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

2018年,部门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采购预算资金6万元,其中:货物类6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用于保障隆阳区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支出157.96万元,较上年减16.9万元,同比减9.66%,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42.5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24%,较上年26.16万元,同比减15.51%。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7年工作人员调出其他单位导致人员减少,所需经费减少。  

2.商品和服务支出15.4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6%,较上年增9.27万元,同比增150.73%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统发工资中的“公务交通补贴”9.54万元,列在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其他交通费用”,造成此类经费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110.60万元,较上年减16.33万元,其中:  

1.2018房屋修缮经费0万元,较上年减10万元,同比减100%,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区信访局未将房屋修缮经费纳入预算申报。  

2.根据2017年工作开展情况,2018年申报预算项目经费时调减申报6.33万元。    

八、“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上年减3.1万元,减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未预算接待费。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减3.1万元,减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5.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6.“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

办公经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5.42万元,较上年增9.27万元,同比增150.73%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统发工资中的“公务交通补贴”9.54万元,列在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其他交通费用”,造成此类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