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幼儿园2021年度隆阳区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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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8-5/20230901-0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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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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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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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9

监督索引号53050200336004801000                    

保山市隆阳区幼儿园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幼儿园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幼儿园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园属区直一级事业单位,设有办公室、后勤等职能机构。我园现有教学班101个,其中大班28个,中班32个,小班41个,我园现有教职工129人,专业技术人员120人,职工9人。隆阳区幼儿园共核定人员编制140名。全面推行学前教育教学工作的发展,促进教育教学工作的改革。搞好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工作,为社会培养更多有道德、有素质的有用之才。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政治学习,提高政治素质。丰富教育活动载体,提高学习实效。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三会一课”、“主题+专题”党员日活动、学习强国、云岭先锋等平台,采取自学、集中学、小组研讨等形式,提升了教职工队伍政治素质。一是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等学习教育活动;二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组织了《学党史 颂党恩 跟党走》《知史爱党、知史爱国》《学习党史、国史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修课》《中国革命历史是最好的营养剂》《正道沧桑—世界社会主义五百年》等党史学习教育讲座17场,三是观看专题片《杨善洲》《红旗漫卷西风》等。通过学习教育活动,增强了党员教职工的“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加强制度建设,营造廉政校园。 健全廉政体系,切实落实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格落实支委会、园长办公会、三重一大会、党政联席会、三务公开、节前和随机相结合的廉政提醒谈话制度、经常性地批评与自我批评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层层压实各岗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全覆盖,无死角的高压态势。一是开展廉政宣传,确保思想的廉洁。政策和案例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政策文件和教育部公开曝光8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关于一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的通报》《教育部为教师划六条“红线”--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的行为的规定》等内容。警示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欲壑难填-甫顺龙》《“乔氏家族”黑社会性质组织覆灭记》等警示片;教育基地:参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家书》《叩问初心》。做到全园教师人人知晓,主动参与引领社会新风尚。三是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防火墙。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会议制度、财务月审核制度、廉政谈话和节前廉政提醒谈话制度。四是加强日常监督,规范管理行为。召开了“三重一大”会议31次,认真贯彻党总书记、园长,认真落实“末位表态”制度;总支和支部召开大会60次、支委会68次、组织生活会6次;党总支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党政联席等共计12次;廉政谈话和节前提醒谈话等共计1500人次;三务公开20项。五是强化政治责任,把好选人用人20字标准。通过“三重一大”会议决策,推选出副园长后备干部23人,市级和区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41人。通过学习和日常管理,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火墙,增强全园教职工的免疫力,幼儿园无乱收费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案件发生。  

3.加强师德教育,锻造良好师风新形象。紧紧围绕《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扎实开展“以案为鉴、研修师德”师德主题教育月。 一是开展师德宣誓,铭记教育初心。新学期第一天全体教师进行师德宣誓、新教师入职进行师德宣誓、学前总结会全体教师进行师德宣誓、师德主题月活动全体教师进行师德宣誓,不断强化为人民教育服务的宗旨意识和使命担当。二是与全体教职工《隆阳区师德十项承诺书》;三是组织学习《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保山市人民教师“十不准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 年修订)》《向张从顺、张子权同志学习》。四党课宣讲和大讨论活动。《今日之中国,已经如他所愿》《国家的孩子》《以德为先 立德树人》。五是师德考试。通过承诺践诺、道德讲堂、师德考试、大讨论等活动,真正把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提高教师们的职业素质,推进爱的教育,提高教师的凝聚力,形成慈爱、精细、真诚、奉献的园风。  

4.加强教师培训,助力教师专业成长。一是全园参加线上线下集中培训人数1022人,设计内容广泛。如:疫情防控知识、云南省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会暨班主任培训会、幼儿园一日生活细则及半日活动组织、云南省幼儿园“以学为主”主题教研网络直播培训活动、学校防火须知、远程网络培训、急救知识与操作20项内容。各项考试均合格。二是园长微信学习群。全年推送幼教文章96篇,阅读率95%。三是园本教研。首先,是抓实师徒结对,夯实新手教师基础经验。48位骨干教师与青年教师结成师徒对子,指导青年教师不断熟悉班级管理工作、家长工作和教学技能,脚踏实地做好保教工作。其次,抓实常规教研,提高教师解决问题的能力。开展课例研究“1+1+N”磨课研课108人次,形成课例108节,让教师在观察+诊断+示范+处方的案例研究过程中,提高驾驭课堂的技能;开展常规教研四部曲活动,解决问题108项、阅读分享96篇、游戏故事分享108个,形成游戏故事案例108个,分享让教师在相互学习、借鉴中成长;第三是搭建成长平台,鼓励教师努力前行。通过开展送教下乡、技能大赛、跟岗培训和观摩,成就教师的专业成长。第四是开展课题研究,让教师在研究中主动学习成长。研究课题7项:结项课题。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区域乡村幼儿园保教队伍现状调查及对策研究——以保山市隆阳区为例》、保山市教育科研“十三五”第四批市级重点课题《农村幼儿园自然资源课程游戏化体系建设应用研究》、光明教育家书院“十三五”科研规划重点课题《基于传统农耕文化教育培养幼儿核心素养的探索实践》已顺利结题。二是待结项课题。保山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保山学龄前儿童爱国主义教育实践研究》《新时代保山市乡村幼儿教育教学理论创新研究——以“陈鹤琴活教育”理论为例》已上交结项鉴定材料。立项课题。2021年度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教师教育专项项目《新时代边疆民族地区幼儿园爱国主义教育课程建设实践研究》,获准立项,(项目批准号:BFJC21003)。2021年度保山市哲学社会科学资助重点课题《保山市集团化幼儿园办园的实践研究——以隆阳区幼儿园为例》,获准立项,(立项编号:ZD20210043)。通过教师培训、课题研究等多措并举,幼儿园保教质量得到大大提高。  

5.加强家园合作,共推幼儿成长。幼儿教育课程要贴近幼儿生活、贴近幼儿实际,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特征和幼儿规律,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一是开展家长培训,提高家长科学育儿水平。通过“属目”开展视频会议10场次,进行了“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幼儿园入学准备教育指导家长讲座、幼儿行为习惯指导要点等相关培训”等,积极配合幼儿园开展幼儿园保教活动。二是开发节庆活动课程,丰富幼儿社会认知。本年度分别在建党节、国庆节、中秋节、学雷锋、三.八节、植树节、儿童节、清明节等开展了主题系列活动。比如:在清明节“平安清明 文明祭扫”主题教育活动中,把敬慕感恩、文明祭祀、森林防火等教育结合一起,不仅表达了幼儿家长教师对亲人的哀思和先烈的敬仰,同时强化了森林防火教育;在三.八妇女节主题系列活动,让孩子在夸夸妈妈、制作节日礼物、帮助妈妈做家务等系列活动中,明理、感恩,在幼小心灵种下感恩的种子;在“学党史 庆百年 心向党”主题系列活动中,根植爱国情怀。在“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中,学习了爱眼、护眼知识,在“安全教育月”活动中,学习了安全方面的知识,提高应急救护能力。开展主题画展6次,先后展出幼儿作品2557幅,家长摄影作品5116幅,通过充分仪式感的体验式学习,将教育内容根植于内化,体现在幼儿行动中,家长问卷满意率98.16%以上。  

6.加强安全管理,筑牢安全防火墙。认真落实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体责任,落实安全常规管理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两手抓、两手硬”的要求,确保了校园安全。一是抓牢抓实新冠疫情和常见传染病的防控工作,提高全园教师、幼儿及家长应对疫情的能力。首先,落实“一把手”负责制。组织召开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会议25次,引导教师、幼儿及家长科学理性认识,依法依规有序管控。其次,注重摸底排查,建立“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落实幼儿及家长、教师及家属四级报告制度,商家两级报告制度,及时了解全园教职工、幼儿、家长、保安、商家的身体状况、旅居史等,保证了全覆盖,真正做到早发现、早汇报、早隔离、早治疗、情况清、底数明,数字准。423人教职工新冠疫苗接种情况:完成第一针417人,完成率98.6%;完成第二针416人,完成率98.6%;完成第三针368人,完成率86.99%。3778人幼儿新冠疫苗接种情况:完成第一针3729人,49名幼儿未接种(含9名禁忌症的幼儿),完成率98.7%;完成第二针3471人,307名幼儿未接种(含10名禁忌症的幼儿)完成率91.89%。第三,加强防控宣传,提升防护能力。通过微信群、校园LED宣传疫情防控相关知识808条次、召开视频家长会4次等,根据疫情形势及时传达相关知识和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相关要求。第四,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制度,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把好门:严格落实查验健康码、行程码个测体温制度。常消毒:搞好清洁和消毒工作。做防护:严格落实常通风、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打疫苗。购物资:确保防护到位,投入疫情防控物质74513.5元。第五,加强课程管理,提高幼儿防护能力。第六,根据疫情变化,及时完善三案九制度,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本年度报告传染病12例,其中水痘2例、手足口8例、流感2例,传染病发生率0.31%。二是加强卫生安全管理,确保校园安全。首先,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共投入消防、监控、维修、卫生、厨房设备资金749888.12元。其次,加强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做到时时讲、处处管,不留死角,不留遗憾。开展消防、地震、防控、疫情应急演练共计10次;第三,严格执行食品卫生“五四”制、食品48小时留样制、索证制,把好膳食管理四个入口关,落实“七个专项行动”,确保了疫情和食品安全;第四,严格落实体检制度。教职工、幼儿、送货人员体检率100%。第五,加强食品人员管理,预防食源性疾病发生。食堂工作参加省、市、区和幼儿园内部培训16次,接受市场监管、卫生监督、疾控等部门卫生检查6次;使用“净餐馆”APP填报自检自查35次,输入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信息21人,2959人次扫码评价,好评数2804人次。开展膳食调查10次,召开食品供货商安全会议2次,与供货商签订《食堂供货协议》和《食品采购(供货)安全协议书》2次共计27份;开展《学生饮用奶安全知识培训》1次。三是加强横向联系,协助交警、城管开展周边环境治理。筑牢安全防护网,全年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7.加强示范引领,推动学前教育发展。发挥培训基地作用,全力助推保山市幼儿园科学保教水平提升。一是借助督导评估契机,指导幼儿园规范办园。本年有8位督学分别参加了市区118所幼儿园的国家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和等级幼儿园评估,并进行了现场指导;二是形式丰富的培训方式,帮助乡村幼儿园提高保教质量。首先,采取送培下乡、进园跟岗、专家讲座、网络幼教信息分享等方式,线下培训七个乡镇和两个县区幼儿园园长及教师694人次,微信平台分享幼教信息25条。其次,指导工作室学员完成市级课题结项4项。第三,举办全市“幼儿园爱国主义教育教学优秀活动设计”竞赛活动,挖掘了保山市学前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内容89项,形成优秀活动设计89篇。三是扎实开展实习实训工作,为新时代合格教师成长助力。首先,制定2021年保山学院实习工作方案;其次,签订师徒帮带协议,明任务,建平台,共接待各大院校学生400人。组织学生开展了手工、故事表演、集中教育活动等比赛,活动中,同学们大显身手,展示才华,是理念与实践的一次次融合和升华。  

8.加强脱贫宣传,实现乡村振兴。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政策。一是建立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责任制。书记、园长为“第一责任人”,专职副书记具体负责,年级组长和挂钩干部各负其责。二是宣传国家政策,助力乡村振兴。走访贫困户和脱贫户262人次,宣传国家脱贫和乡村振兴战略政策。三是情系贫困居民,开展关爱活动。首先,春节送温暖活动投入资金合计18895多元;其次,发放幼儿扶贫资金和减免建档立卡户资金共计112380元;第三,帮助两名贫困大学生解读学费和生活费共计22000元;合计:153275万元。四是建立完善了建档立卡户幼儿、贫困幼儿补助和挂包帮转走访贫困户“一户一档”信息档案,落实管理工作责任,有力推进了脱贫工作的开展。     

9.加强舆论监督,把握意识形态领域话语权。支部书记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一是加强管理,强化责任担当。开展意识形态研判分析会4次;持续深入开展“扫黄打非” 专项行动,开展“无邪教”校园创建等工作;二是建好阵地,及时传递党的声音。首先,9所幼儿园共创设幼教政策、安全宣传、卫生保健、疫情防控、党建工作、教育活动、招生工作等138块宣传版面,并及时更换内容,年度“月度人物和善行义举榜”展出的先进典型人物76人。其次,建立了101个家长微信群和25个幼儿园工作群,及时上传幼儿教育理念、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等内容,同时,舆情监督员吴红翠和李晓进群实施舆论监督管理,未发生舆情。第三,加大宣传报道力度。简报54篇, 新闻媒体报道6篇。很好地向社会各界传播充满正能量的声音,宣传幼教方针政策,传递科学育儿理念;三是加强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宣传和监督管理。通过微信宣传疫情防控相关知识808条次、召开视频家长会4次,指导教职工和家长做到不信谣、不传谣,科学防范疫情。四是妥善处理信访件3件,完成3件,完成率100%。信访的主要内容关于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园的问题,强化了意识形态责任,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10.加强工作指导,发挥好工青妇组织作用。加强党组织对工青妇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一是党支部书记听取和指导工会和团支部工作分别4次,及时了解职工困难,进行帮扶。慰问生病教师和退休教师87人,慰问品共计人民币13930元;二是召开了“隆阳区幼儿园第十七届教职工教代表大会”,全体代表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园务工作报告、工会工作报告、幼儿园规章制度,充分体现了工青妇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职能,是一次聚民心、顺民意、团结奋进的大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幼儿园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幼儿园。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幼儿园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0人),事业人员1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6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幼儿园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幼儿园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幼儿园2021年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故《“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公开空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幼儿园2021年度收入合计19,681,969.4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681,969.4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790,108.29元,增长4.18%,主要原因:①学前教育经费增加1,324,816.46元;②其他普通教育减少31,500.00元;③养老保险缴费减少210,636.96元;④职业年金支出增加34,178.47元;⑤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减少4,766.51元;⑥事业单位医疗减少135,380.24元;⑦公务员医疗补助减少175,138.10元;⑧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减少11,464.83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幼儿园2021年度支出合计19,866,412.63元。其中:基本支出18,089,412.63元,占总支出的91.06%;项目支出1,777,000.00元,占总支出的8.9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550,696.67元,增长2.85%,主要原因:  

1.基本支出减少448,689.89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713,260.3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069,870.46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5,300.00元,资本性支出增加200,000.00元;  

2.项目支出增加999,386.56元,其中: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减少296,113.44元,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减少4,500.00元,教育经费增加1,30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幼儿园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089,412.6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48,689.89元,下降2.42%,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713,260.3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069,870.46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5,300.00元,资本性支出增加200,000.0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928,747.63元,占基本支出的82.5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160,665.00元,占基本支出的17.47%,人均24,501.2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幼儿园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77,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99,386.56元,增长128.52%,主要原因: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减少296,113.44元,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减少4,500.00元,教育经费增加1,300,00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一是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专项资金477,000.00元,其中:办公费7,969.53元、水费67,597.20元、电费76,763.21元、劳务费224,670.06元、大型修缮100,000.00元;二是教育经费1,300,000.00元,其中:办公费1,911.44元、水费51,345.00元、电费29,470.50元、劳务费1,217,273.06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幼儿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866,412.6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550,696.67元,增长2.85%,主要原因:  

1.基本支出减少448,689.89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713,260.3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069,870.46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5,300.00元,资本性支出增加200,000.00元;  

2.项目支出增加999,386.56元,其中: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减少296,113.44元,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减少4,500.00元,教育经费增加1,30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16,157,54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33%。主要用于基本工资5,950,340.00元、津贴补贴4,235,493.00元、奖金31,500.00元、绩效工资1,002,550.00元、办公费342,413.42元、水费259,717.50元、电费199,132.55元、邮电费56,610.56元、维修(护)费217,502.00元、培训费17,160.00元、劳务费3,701,208.97元、工会经费43,920.00元、大型修缮100,000.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59,793.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831,056.96元、职业年金缴费148,627.28元、失业保险金80,109.48。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49,070.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013,361.38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622,745.58、工伤保险12,963.95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幼儿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单位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本单位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本单位没有发生国内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本单位没有发生国境外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幼儿园是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幼儿园资产总额10,196,146.15元,其中:流动资产5,277,333.23元,固定资产4,918,812.9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260,187.54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087,103.81元、固定资产减少534,882.66元、受托代理资产减少12,812,408.6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0196146.15      

5277333.23      

4918812.92      

3158112.98      

      

      

1760699.94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49,44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9,4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85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81,7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41%。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200336004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