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学校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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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8-5-/2022-0928007
发文机构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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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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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09-28


监督索引号53050200336001601000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学校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法令、法规、指示、决定,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积极推进素质教育。监督和检查所属学校对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学校各项工作的管理,做到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研究拟定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期工作计划,运用督促、检查、总结等手段促使规划和计划的完成。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课程计划和教改方案,使用相应的统编教材开展教育教学工作。以德育为首,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学校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坚持不懈地加强学生的品德、体育卫生、艺术、国防等教育,全面提高学生整体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运用先进的教育理论、方法,不断研究和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以适应基础教育发展改革的需要。加强学校内部各职能部门及所属学校的教师队伍建设,组织教师学习政治理论、文化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及文化业务素质,充分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贯彻党的群众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关工委、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在服务师生、活跃校园文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坚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与辖区派出所联合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做好学校的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师生的健康安全。组织做好教职员工的培训、考核、调配、奖惩、工资福利、职称评定以及退职、退(离)休等人事管理工作,及教师队伍建设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严格财经制度,严肃财经纪律,管理好本部门教育经费,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规定及财务管理制度,统计和审批学校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管理使用好校产及教学设施,创造条件,不断完善办公、教学和生活设施。承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在隆阳区委教育体育工委、隆阳区教育体育局和潞江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关心、支持下,潞江镇中心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这一中心,改革创新,健全制度,狠抓落实,基本完成了年初既定的目标任务,使2021年的教育教学工作圆满完成,提高了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效益明显提高,取得了显著成绩。

聚焦课堂,狠抓质量。突出教学的中心地位,抓实课堂教学工作。在研市级重点课题“基于民族地方区位优势开展小学特色社团活动的实践和探索”一般课题“高黎贡山沿边移民小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的实践与探索”有序推进,微课题结项12项。

1.各学校每月底上报《潞江镇中心学校教研工作月检表》《潞江镇中心学校校本研训记录表》,以此督促各校按时对教师进行教学业务检查。

2.组织了2021年参加工作、新调入、临聘教师66人进行了培训,提升教师教学技能。

3.中心学校组成教学视导组,深入学校听课、评课、检查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工作。

4.利用假期,每位教师读一本教育专著。

5.结合文体艺术周,督促各校开展好兴趣小组活动,中心小学开展特色社团活动。

6.每位教师每天粉笔书写一句名言或两个成语,各校每月做好教师三笔字、简笔画考核登记,业务学习中有计划地培训教师制作课件、使用多媒体、编制试卷等基本功;各校结合学校教学工作的问题,开展教研活动解决问题;中心学校组织骨干开展送教活动。

7.各校通过业务检查督促教师做好单元检测工作,组织好期中期末复习研讨和质量分析工作,通过质量分析发现问题找出解决办法。

(三)创新培养模式,提升教师素质

一是积极配合区教育局组织骨干教师培训。开展了新教师教学汇报课活动,组织“1+N”教师成长团队,深化师徒结对工作。

二是启动“青蓝工程”,扎实开展师徒结对活动,指导新教师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三是采取走出去、引进来教师培训模式,积极参加省外培训,杨正斗到贵州,杨晓平到昆明培训,引入外域新思维、新思想。

考核29名市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全部合格。省外培训4人次,区内镇外培训51人次,镇内培训66人次,远程培训88人次。

(四)在2021年我校严格遵守财务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经费管理规定,收支二条线。搞好“两免一补”工作,妥善分配,合理利用义务教育经费,无教育经费截留、挪用和教育乱收费举报现象。定期进行校务公开。严格执行《中小学财务制度》《中小学会计制度》相关规定,不断规范学校财务工作,逐步完善教育经费管理工作。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全部发放到学生手中,有效地控制了学生的流失,使我校的控辍保学工作得到了有力的支持。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学校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学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学校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7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6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52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5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学校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学校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学校2021年度收入合计35,802,636.0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802,636.0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529,314.71元,增长7.6%,主要原因为:

1.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865,991.2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865,991.23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0,000.00元,主要原因是年底财政收回所有额度,所以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额度清零。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学校2021年度支出合计35,802,636.06元。其中:基本支出31,382,713.15元,占总支出的87.65%;项目支出4,419,922.91元,占总支出的12.3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529,314.71元,增长7.6%,主要原因为:

1.基本支出增加1,833,876.07元。(1)人员经费减少478,074.93元,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666,664.3元;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144,739.23元。(2)公用经费增加2,311,951.00元,其中:办公费增加222,241.50元;劳务费增加2,006,533,00元;工会经费增加83,176.50元。

2.项目支出增加695,438.64元。(1)人员经费增加1455680.1元,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1455680.1元。(2)公用经费增加695438.64元,其中:办公费增加644340.24元;维修费减少487291.6元;电费增加13286.55元;劳务费减少701650元;培训费增加60650.5元;水费增加3272元;资本性支出减少305750元;邮电费减少486元;公务用车费增加7544.85;出差费增加5842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学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382,713.1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33876.07元,增长6.2%,主要原因为:

1.人员经费减少478074.93元。主要变动为:(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666664.3元,其中:抚恤金增加372168.8元;生活补助增加291117.5元。(2)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144739.23元。其中:基本工资减少1167079.00元;津贴补贴减少1611475.61元;职业年金缴费增加471500.53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减少8410.98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98912.19元;绩效工资减少1892569元;奖金增加495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318430.7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208186.52元。

2.公用经费增加2311951元,其中:办公费增加222241.5元;劳务费增加2006533元;工会经费增加83176.5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9070762.15元,占基本支出的92.63%,人均108472.99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11951元,占基本支出的7.37%,人均8626.6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学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419,922.91元。与上年对比695,438.64元,增长18.67%。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695438.64元,其中:办公费增加644340.24元;维修费减少487291.6元;电费增加13286.55元;劳务费减少701650元;培训费增加60650.5元;水费增加3272元;邮电费减少486元;公务用车费增加7544.85;出差费增加5842元,改善了各完小学校校舍、图书、仪器、教具等硬件设施,有效保障了学校正常运转。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1455680.1元,其中:助学金增加1455680.1元,改善了学生在校生活水平,有效杜绝了学生因贫辍学。

3.资本性支出减少305750元,其中办公设备减少305750元,为学校节约开支,有效保障了学校正常运转。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学校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802636.0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529314.71元,增长7.6%,主要是因为:

1.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1833876.07元,增加6.2%,其中人员经费减少478074.93元;公用经费增加2311951元。

2.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695,438.64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695438.6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1455680.1元;资本性支出减少30575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28,668,816.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07%。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21,645,825.00元,商品服务费支出3,909,184.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13,807.41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60,627.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8%。主要用于离休费134,472.00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2,761,733.92元,职业年金缴费471,500.53元,死亡抚恤372,168.8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0,752.21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273,192.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4%。主要用于全校教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77,835.12元,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1,266,913.0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8,443.99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学校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33,501.61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3,501.61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7,544.85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7,544.85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501.61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501.6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3,501.61元,其中过路费开支为4000.00元,燃油费开支为15900.00,维修费13601.61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学校是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学校资产总额33157166.97元,其中,流动资产4723206.20元,固定资产41535073.0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 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96136.3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501355.13元,流动资产减少10897491.4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3157166.97

4723206.20

41535073.06

32,402,916.06

125800

0

9006357

0

0

0

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24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4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245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学校隶属于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属于二级单位,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故附表10和附表11附表12公开空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 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 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学校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200336001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