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学校2021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01525688-5-/2022-0928004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2-09-28
监督索引号53050200336000101000
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学校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隆编办〔2019〕52号),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学校隶属关系为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管理的公益一类股所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具体职能如下:
板桥镇中心学校负责研究拟定全镇小学教育发展战略和教育工作的规定、办法,监督和检查所属学校对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研究拟定全镇小学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实施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工作。管理和指导全镇基础教育工作,管理社会力量办学、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规定及财务管理制度,统计和审批全镇小学教育经费使用情况。负责和指导所属学校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所属学校领导班子建设,规划并指导所属学校品德教育、体育卫生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和协助所属学校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全镇小学教职工的考核、奖惩、职称评聘工作,指导所属学校做好教师队伍建设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管理和指导全镇所属学校教育教学研究工作,规划、指导教育现代化和教育信息化工作,管理和指导本部门的关工委、工会、团支部、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及其工作。自觉接受镇党委、政府的领导,积极承办镇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用新时代新思想统领学校全局工作,坚持“整合育人、和谐发展”的办学理念。
2.开拓创新,为提升教育质量,构建和谐板桥中心学校。
3.学校形成扎实有序、有条不紊的工作氛围。
4.安全工作有实效,制定安全紧急预案,保障师生安全。
5.加强师德学习,弘扬“乐育英才、无私奉献”的师德风范,端正教育观念。
6.提高办学水平,致力于课堂教学改革。
7.塑造学校文化,努力形成学校共同价值观体系。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学校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学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学校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6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6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6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0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学校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学校2021年度收入合计50,762,472.5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762,472.5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8,172,831.25元,下降13.87%,主要原因分析: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8,022,831.25元,主要是:1.基本支出减少612,229.47元,其中人员经费减少2,605,524.95元,日常公用经费增加1,993,295.48元。2.项目支出减少7,410,601.78元,是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50,000.00元。2296004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专项资金项目减少150,000.00元,本年无此项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学校2021年度支出合计51,399,026.72元。其中:基本支出48,775,843.50元,占总支出的94.90%;项目支出2,623,183.22元,占总支出的5.1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823,259.38元,下降1.58%,主要原因分析:
1.基本支出减少839,234.85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减少4,203,294.30元、商品服务支出增加2,101,192.06元、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增加1,239,557.39元、资本性支出增加23,310.00元;
2.项目支出增加15,975.47元,主要是学前教育专项资金、生均公用经费减少615,478.81元、小学教育义务教育公用经费项目增加514,876.59元、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增加14,710.00元、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增加11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学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8,775,843.5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39,234.85元,下降1.69%,主要原因分析:
1. 工资福利支出减少4,203,294.30元,主要为:基本工资增加81,683.00元、津贴补贴减少117,243.00元、奖金增加84,000.00元、绩效工资减少3,973,499.5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减少551,563.36元、职业年金缴费增加520,751.12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69,694.6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减少170,828.2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146,288.98元;
2. 商品服务支出增加2,101,192.06元,主要为:办公费增加372,001.59元、水费增加83.20元,电费增加14,561.67元,差旅费增加4,620.00元,维修(护)费增加114,400.00元,租赁费增加3,600.00元,培训费增加32,884.64元,专用材料费增加12,001.00元,劳务费增加1,413,289.00元,工会经费增加131,206.5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2,544.38元;
3.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增加1,239,557.39元,主要为:抚恤金增加645,113.20元、生活补助增加616,444.19元;
4.资本性支出增加23,310.00元,办公设备购置增加23,310.0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5,932,490.20元,占基本支出的94.1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843,353.30元,占基本支出的5.8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学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23,183.2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975.47元,增长0.61%,主要原因分析:
1.学前教育专项资金、生均公用经费减少615,478.81元;
2.小学教育义务教育公用经费项目增加514,876.59元,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增加14,710.00元,农村义务教育享受营养改善计划补助项目减少10,722.31元;
3.特殊学校教育公用经费项目增加2,590.00元;
4.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增加110,000.00元。
具体项目支出及工作开展情况:
1.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特殊学校教育公用经费项目主要用于开展维持学校教育教学的基本运转,保障农村义务教育的正常开展,支出入1,440,617.92元,分别是办公费729,795.08元,印刷费44,000.00元,咨询费4,056.00元(法律顾问费),手续费375.00元(银行转账手续费),水费28,573.19元,电费311,466.97元,差旅费3,902.00元,维修(护)费62,901.11元,培训费39,240.10元,专用材料费4,502.47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劳务费208,44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66.00元,其他交通费用1,400.00元(山区学校六年级学生参加全区统测租车费用),资本性支出67,220.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8,900.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8,320.00元(购买学生图书)。
2.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项目主要用于开展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支出101,710.00元,是助学金101,710.00元。
3. 国家试点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主要用于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供给学生营养健康食品,支出883,635.30元,是助学金883,635.30元。
4.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主要用于开展乡村少年宫建设,为丰富学生课余生活提供条件,支出130,000.00元,是办公费13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学校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269,026.7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5%。与上年对比减少933,259.38元,下降1.79%,主要原因分析:
工资福利支出减少4,203,294.30元、商品服务支出增加2,101,192.06元、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增加1,239,557.39元、资本性支出增加23,31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39,394,707.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84%。主要用于:基本支出36,901,524.39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3,420,175.7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20,043.3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37,995.39元,资本性支出23,310.00元;项目支出2,493,183.22元,包括小学教育2,493,183.22元:义务教育公用经费1,505,247.92元、义教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101,710.00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883,635.3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685,298.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04%。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教师养老5474774.8元,死亡抚恤993783.2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失业保险)缴费216740.9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189,020.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2%。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缴费3063366.4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080252.7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工伤保险)缴费45401.0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学校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7,000.00元,支出决算为4,510.38元,完成预算的9.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510.38元,完成预算的14.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资金,由于取消车辆大修、减少使用公务用车,未使用预算资金27,489.62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资金,由于各单位厉行节约,未使用预算资金15,000.00元。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6,879.11元,下降78.9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6,879.11元,下降78.91%;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16,879.11元,主要是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务用车使用率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10.38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10.3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510.38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学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中心校是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学校资产总额70,697,697.42元,其中,流动资产3,682,530.56元,固定资产67,015,165.8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973,461.6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0,434,791.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70,697,697.42 |
3,682,530.56 |
67,015,165.86 |
61,980,170.08 |
0 |
0 |
5,034,995.78 |
0 |
0 |
1 |
0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86,59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19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06,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17,4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86,598.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学校隶属于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属于二级单位,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故附表10和附表11公开空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 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 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学校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20033600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