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永昌中心学校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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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8-5-/2022-0928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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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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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09-28

监督索引号53050200336003801000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中心学校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法令、法规、指示、决定,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积极推进素质教育。监督和检查所属学校对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学校各项工作的管理,做到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研究拟定小学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期工作计划,运用督促、检查、总结等手段促使规划和计划的完成。管理和指导辖区内的基础教育工作,管理社会力量办学、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课程计划和教改方案,使用相应的统编教材开展教育教学工作。以德育为首,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学校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坚持不懈地加强学生的品德、体育卫生、艺术、国防等教育,全面提高学生整体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运用先进的教育理论、方法,不断研究和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以适应基础教育发展改革的需要。加强学校内部各职能部门及所属学校的教师队伍建设,组织教师学习政治理论、文化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及文化业务素质,充分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贯彻党的群众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关工委、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在服务师生、活跃校园文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坚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与辖区派出所联合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做好学校的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师生的健康安全。组织做好教职员工的培训、考核、调配、奖惩、工资福利、职称评定以及退职、退(离)休等人事管理工作,及教师队伍建设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严格财经制度,严肃财经纪律,管理好本部门教育经费,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规定及财务管理制度,统计和审批全校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管理使用好校产及教学设施,创造条件,不断完善办公、教学和生活设施。承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党建引领,强师兴校

(1)抓实抓细思想政治建设。一是加强学习宣传;二是多元化强化理论学习;三是以文化人;四是抓实德育工作;五是按要求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六是积极参加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七是继续扎实推进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建设;八是认真开展“主题+专题”党员日活动;九是有效抓牢学校的意识形态工作。

(2)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

二是认真组织开展以“以案为鉴、严修师德”为主题的第十六次师德主题教育月活动。

三是扎实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治理。

四是全面开展纪律作风建设自检自查专项整治工作。

五是持续开展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六是结合节假日等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活动、党风廉政提醒谈话和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定期对全体班子成员和教师开展党风廉政教育。

2.狠抓常规,强教提质

(1)抓实教研常规,提升学校管理水平。

(2)抓细教学常规,夯实过程管理效率。

(3)抓好校本研修,提升教师专业素养。

3.安全为首,警钟长鸣

始终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理念,对学校安全工作常抓不懈。

4.疫情防控,筑牢屏障

认真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各项综合措施,有序推进师生疫苗接种工作。

5.创卫创文,以文育人

学校助力卫生城市和文明城市创建,从学校开始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建文明城。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永昌中心学校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永昌中心学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中心学校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7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中心学校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中心学校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中心学校2021年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故《“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公开空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中心学校2021年度收入合计12,793,479.0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793,479.0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697,115.71元,下降17.41%,主要原因:

1.人员工资福利减少605,436.76元;

2.单位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34,170.21元;

3.非税成本性支出减少20,000.00元;

4.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专项资金减少20,000.00元;

5.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上级专项资金减少32,950.00元;

6.第二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县中央专项资金减少1,377,990.00元;

7.国家试点县营养改善计划中央专项资金增加545,560.00元;

8.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减少1,190,469.16元;

9.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减少3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中心学校2021年度支出合计12,925,717.32元。其中:基本支出11,874,338.22元,占总支出的91.87%;项目支出1,051,379.10元,占总支出的8.1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562,000.30元,下降4.17%,主要原因:

1.人员工资福利减少559,652.24元;

2.单位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24,899.26元;

3.非税成本性支出减少10,000.00元;

4.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专项资金减少34,444.90元;

5.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上级专项资金减少22,690.00元;

6.第二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县中央专项资金减少162,660.00元;

7.国家试点县营养改善计划中央专项资金增加397,548.00元;

8.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减少195,000.42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永昌中心学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874,338.2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34,752.98元,下降4.31%,主要原因:基本工资增加171,688.00元、津贴补贴增加971,488.00元、奖金增加19,500.00元、绩效工资减少1,953,138.50元、养老保险减少45,233.44元、职业年金减少133,593.43元、基本医疗保险增加115,608.69元、公务员医疗保险增加6,097.64元、其他社会保障减少92,672.46元、死亡抚恤金增加319,958.00元、生活补助增加60,645.26元、工会经费增加34,170.21元、劳务费减少9,270.9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840,168.01元,占基本支出的99.7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4,170.21元,占基本支出的0.29%,人均510.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永昌中心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51,379.1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7,247.32元,下降2.53%,主要原因:非税成本性支出减少10,000.00元;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专项资金减少34,444.90元;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上级专项资金减少22,690.00元;第二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县中央专项资金减少162,660.00元;国家试点县营养改善计划中央专项资金增加397,548.00元;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减少195,000.42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493,819.10元,保证了学校办公经费支出,为学校正常运转提供有力保障。

2.2021年国家试点县营养改善计划中央专项资金545,560.00元,为学生提供免费营养餐,增强了学生体质,保证学生身体健康。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中心学校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25,717.3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562,000.30元,下降4.17%,主要原因:

1.人员经费减少559,652.24元,其中:基本工资增加171,688.00元、津贴补贴增加971,488.00元、奖金增加19,500.00元、绩效工资减少1,953,138.50元、养老保险减少45,233.44元、职业年金减少133,593.43元、基本医疗保险增加115,608.69元、公务员医疗保险增加6,097.64元、其他社会保障减少92,672.46元、死亡抚恤金增加319,958.00元、生活补助增加60,645.26元。

2.日常公用经费增加24,899.26元,其中:工会经费增加34,170.21元、劳务费减少9,270.95元。

3.项目支出减少27,247.32元,其中:非税成本性支出减少10,000.00元;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专项资金减少34,444.90元;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上级专项资金减少22,690.00元;第二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县中央专项资金减少162,660.00元;国家试点县营养改善计划中央专项资金增加397,548.00元;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减少195,000.42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9,843,813.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16%。主要用于基本工资4,802,542.00元、津贴补贴3,152,118.00元、奖金19,500.00元、绩效工资723,458.50元、办公费209,057.81元、印刷费15,756.50元、水费21,459.36元、电费53,209.95元、邮电费32,435.48元、差旅费7,800.00元、维修(护)费14,270.00元、租赁费2,400.00元、培训费10,800.00元、劳务费69,700.00元、委托业务费58,000.00元、工会经费34,170.21元、其他交通费4,700.00元、生活补助60,645.26元、助学金545,560.00元、办公设备购置6,230.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29,645.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3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334,808.96元、职业年金缴费16,480.14元、失业保险金58,398.23元、死亡抚恤金319,958.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52,258.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804,092.1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536,203.28元、工伤保险11,963.5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中心校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本单位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本单位没有发生国内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本单位没有发生国(境)外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中心学校是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永昌中心校资产总额5,175,986.65元,其中:流动资产2,827,560.63元,固定资产2,348,426.0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155,079.17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2,357,685.23元,固定资产减少797,393.9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175986.65

2827560.63

2348426.02

2348426.02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0,11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5,01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5,096.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4,148.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0.02%。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中心学校隶属于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属于二级单位,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故附表10和附表11公开空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200336003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