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民族中学2020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01525688-5-/2021-0924036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1-09-24
保山市民族中学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民族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民族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隆编办〔2019〕52号),云南省保山市民族中学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法令、法规、指示、决定,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学校各项工作的管理,做到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学期工作计划,运用督促、检查、总结等手段促使规划和计划的完成。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课程计划和教改方案,使用相应的统编教材开展教育教学工作。以德育为首,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学校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坚持不懈地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教育,全面提高学生整体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以素质教育为主线,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运用先进的教育理论、方法,不断研究和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以适应基础教育发展改革的需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组织教师学习政治理论、文化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及文化业务素质,充分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加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贯彻党的群众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在服务师生、活跃校园文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坚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与辖区派出所联合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做好学校的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师生的健康安全。组织做好教职员工的培训、考核、调配、奖惩、工资福利、职称评定以及退职、退(离)休等人事管理工作,及教师队伍建设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严格财经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合理调度各项办学经费,管理使用好校产及教学设施,创造条件,不断完善办公、教学和生活设施。承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保山市民族中学在区委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深刻领会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委政府工作部署,围绕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目标任务,着力加强收支管理、优化支出结构、落实惠农政策、推进公共财政改革,加大财政资金监管,财政工作稳步、持续推进,在促进隆阳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0年校重点工作:紧抓一个中心(“两个50%”的奋斗目标)。即以提升质量助推脱贫攻坚统领学校工作全局;深化二项建设。即创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示范学校、现代教育示范学校;创建“美丽校园、幸福师生”学校,包括健康学校、无烟学校,策划和启动“兰印永章”校园文化特色建设;强化三项工程。即强化自主教育德育工程;强化校园安全工程;强化后勤保障工程。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民族中学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云南省保山市民族中学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民族中学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7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56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民族中学2020年度收入合计19,764,707.5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764,707.51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880,116.39元,下降16.41%,主要原因是:1.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320,116.39元其中:基本支出收入减少1,889,195.62元,项目支出收入减少1,430,920.77元。2.事业收入减少56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民族中学2020年度支出合计18,566,148.21元。其中:基本支出17,395,555.68元,占总支出的93.69%;项目支出1,170,592.53元,占总支出的6.3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941,070.07元,下降13.67%,主要原因是:
1.基本支出减少1,296,265.67元,主要为205类教育支出科目教育经费减少1,296,265.67元;
2.项目支出减少1,644,804.40元,主要为205类教育支出科目教育经费减少1,644,804.4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民族中学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395,555.6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96,265.67元,下降6.93%,主要原因是:
1.工资福利支出减少327,378.68元,主要为2050203初中教育科目工资经费减少903.996.00元;
2.商品服务支出减少243.361.00元,主要为205024高中教育科目商品服务支出经费减少243.361.00元;
3.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减少300,530.80元,主要为20808死亡抚恤减少179,784.4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395,555.68元,占基本支出的100.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0.00元,占基本支出的0.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民族中学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70,592.5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44,804.40元,下降58.42%,主要原因是义教经费增加221,431.66元,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减少575,294.7元,高中卡户生活补助增加27,345.00元,特教经费减少4,795.00元,义教阶段经济困难生活补助减少142,995.00元,高中国家助学金减少337,500.00元,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减少207,122.40元,省定民族高中寄宿生生活补助减少420,900.00元,其他普通教育民族生活补助增加90,20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通过实施义务教育阶段经费保障项目(325,814.12元),改善了初中阶段学校校舍、图书、仪器、教具等硬件设施,有效保障了学校正常运转。
2.通过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项目(83,125.00元),改善了学生在校生活水平,有效杜绝了学生因贫辍学。
3.通过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资金项目(81,438.82元),改善了学生在校营养条件。
4.通过实施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222,500.00元),改善了学生在校生活水平,有效杜绝了学生因贫辍学。
5.通过实施高中生均公用经费项目(251,419.59元),改善了学校高中阶段校舍、图书、仪器、教具等硬件设施,有效保障了学校正常运转。
6.通过实施高中建档立卡户学生生活补助(116,095.00元),改善了高中建档立卡户学生在校生活水平,有效杜绝了学生因贫辍学。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民族中学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566,148.2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941,070.70元,下降13.67%,主要原因为基本支出减少1,296,265.67元,项目支出减少1,644,804.4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14,580,996.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5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3,410,404.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32,903.7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28,730.82元,资本性支出44,330.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06,164.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84,361.28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6,412.76元,离休费135,372.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79,005.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8%。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1,025,927.6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51,342.24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1,735.7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中学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0.00元。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无变化,下降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无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民族中学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山市民族中学资产总额26,844,074.05元,其中,流动资产7,885,518.64元,固定资产12,014,338.7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71,110.6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4,323.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98,653.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6,844,074.05 | 7,885,518.64 | 12,014,338.73 | 9,696,706.53 | 2,317,632.2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4,559.7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732.72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4,827.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 保山市民族中学2020年学生资助类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保山市民族中学共收到义教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助,营养改善计划资金,高中免杂费、助学金、卡户生活补助等学生资助类项目资金1,217,171.32元。收到各类资金后,及时组织实施。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校领导召集相关业务科室及年级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云南省保山市实验中学财务室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学校各项目主管科室及学校资助中心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隆财教〔2020〕124号、隆财教〔2020〕49、隆财教〔2020〕37号、隆财教〔2020〕125号、隆财教〔2020〕148号、隆财教〔2020〕51号、隆财教〔2020〕59号、隆财教〔2019〕2057号、隆财教〔2020〕47号文件,安排学生资助类项目经费593,358.82元,于2020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民族中学2020年学生资助类项目资金593,358.82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资金支付未完成623,812.50元,为义教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助,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县中央专项资金366,000.00元,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257,500.00由于经费到达较晚,资金在一体化系统中未能支付,在2021年春季学期已发放补助。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0.8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保山市民族中学切实履行主管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科室、项目学校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2)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学校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学校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3)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要与预算安排高度结合,并纳入考核体系。对绩效较差的项目部门,纳入部门目标考核扣分,并进行绩效问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及时性。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项目二:
1.项目名称:保山市民族中学2020年学校办学运转类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保山市民族中学部门共收到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特殊学校教育经费等学校办学运转类项目资金1,297,819.59元。收到各类资金后,及时组织实施。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校领导召集相关业务科室及年级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云南省保山市实验中学财务室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学校各项目主管科室及学校资助中心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隆财教〔2020〕82号、隆财教〔2020〕67号、隆财教〔2020〕66号、隆财教〔2020〕54号、隆财教〔2020〕27号、隆财教〔2020〕147号、隆财教〔2020〕82号、隆财教〔2020〕52号、隆财教〔2020〕53号、隆财教〔2020〕57号文件,安排学校办学运转类项目经费1,297,819.59元,于2020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民族中学2020年学校办学运转类项目资金1,297,819.59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资金支付未完成1,479,564.64元,为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补助资金343.600.00元,2020高中公用经费专项资金1,046,400.00,特殊教育阶段公用经费补助资金6,000.00元,由于资金在一体化系统中未能支付,力争在2021年支付。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85.6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云南省保山市实验中学切实履行主管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科室、项目学校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2)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学校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学校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3)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要与预算安排高度结合,并纳入考核体系。对绩效较差的项目部门,纳入部门目标考核扣分,并进行绩效问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及时性。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民族中学是属于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主管的教育职能部门,属于事业单位。主要业务范围包括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法令、法规、指示、决定,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学校各项工作的管理,做到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学期工作计划,运用督促、检查、总结等手段促使规划和计划的完成。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课程计划和教改方案,使用相应的统编教材开展教育教学工作。以德育为首,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学校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坚持不懈地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教育,全面提高学生整体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以素质教育为主线,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运用先进的教育理论、方法,不断研究和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以适应基础教育发展改革的需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组织教师学习政治理论、文化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及文化业务素质,充分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加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贯彻党的群众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在服务师生、活跃校园文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坚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与辖区派出所联合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做好学校的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师生的健康安全。组织做好教职员工的培训、考核、调配、奖惩、工资福利、职称评定以及退职、退(离)休等人事管理工作,及教师队伍建设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严格财经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合理调度各项办学经费,管理使用好校产及教学设施,创造条件,不断完善办公、教学和生活设施。承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保山市民族中学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7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56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民族中学2020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部门绩效总目标:
围绕“发展促公平、改革活机制,安全抓责任,整体提质量、保证抓党建”的总体思路,发力于育人理念,人事制度,评价制度,两支队伍建设等体制机制的落实,大力发展学前教育,持续夯实义务教育,提升高中阶段办学水平,支持民办教育,规范校外培训,进一步优化教育发展生态,全力推进2019年“改革创新提质年”工作任务,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部门绩效具体目标:
职责履行良好:各机构正常有序运行,各项职能职责有效履行,较好的完成上级和区委、区政府安排的任务;按照区委政府工作部署,以创隆阳区教育强区为工作目标,着力加强学校软硬件建设,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学校财务管理,优化支出结构,落实国家各项教育惠民政策,推进小升初升学改革,稳步推进教育教学工作。
履职效益明显:严格资金使用渠道,规范学校财务收支,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社会公众或学生满意度,一切以服务学生为基础,加强项目制定、实施的规范化;
预算配置科学:科学有效的编制预算计划;足额保障基本支出;有详细的支出计划和资金使用规定,确保重点支出安排;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预算执行有效:严格按照预算计划列支;按正常的资金使用进度列支;有详细的支出计划和资金使用规定;“三公”经费节支增效。
预算管理规范: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及时公示相关信息;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度,保山市民族中学收入21,087,437.6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087,437.60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322,730.09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566,148.21元,其中基本支出17,395,555.68元,项目支出1,170,592.53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遵守《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民族中学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1)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成立领导小组,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校领导召集相关业务科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学校财务室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各项目主管部门及项目年级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民族中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5.8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20年总投入项目资金3,273,969.67元,其中:学生资助类项目资金1,212,171.32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3,273,969.67元;行政及学校办学运转类项目资金3,273,969.67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1,170.592.53元。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①通过实施义务教育阶段经费保障项目(325,814.12元),改善了初中阶段学校校舍、图书、仪器、教具等硬件设施,有效保障了学校正常运转。
②通过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项目(83,125.00元),改善了学生在校生活水平,有效杜绝了学生因贫辍学。
③通过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资金项目(81,438.82元),改善了学生在校营养条件。
④通过实施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222,500.00元),改善了学生在校生活水平,有效杜绝了学生因贫辍学。
⑤通过实施高中生均公用经费项目(251,419.59元),改善了学校高中阶段校舍、图书、仪器、教具等硬件设施,有效保障了学校正常运转。
⑥通过实施高中建档立卡户学生生活补助(116,095.00元),改善了高中建档立卡户学生在校生活水平,有效杜绝了学生因贫辍学。
(4)效果情况分析
通过实施义务教育经费、高中生均公用经费保障项目,对保障学校运转,提高教学设备现代化水平发挥了极大的保障作用,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奠定了基础。各项资助类资金的发放,有效减轻了困难学生家庭经济负担,使贫困家庭学生就学有保障,提升社会对教育的认可度,提高了建档立卡困难学生就业率,降低的建档立卡困难学生家庭返贫率。校建类项目的实施,改善了学校办学条件,解决了学校运动场、学校教室、学生宿舍等不标准的问题,为学校搭建了优质资源,实现资源共享,有效全面提升了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和脱贫攻坚,从而达到培养更多优秀学生的目的。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结转结余规模较大,原因主要是因财政资金调度困难,资金暂缓支付,如城乡义务教育保障经费,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其次是因学年尚未结束,项目正在实施,需要到放假后才能清算拨付。
对因财政资金调度困难,暂缓支付部分,积极与财政沟通,争取2021年春季支付;对正在实施的项目,加快各项目工程实施进度,争取2021年内资金实施结束。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及时整理、归纳、分析绩效评价结果,将评价结果作为今后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改进管理措施,完善管理办法,调整和优化本部门预算支出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预计将于9月25日前将绩效评价结果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6.主要经验及做法
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云南省保山市实验中学切实履行教育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部门、项目年级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