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新城中学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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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688-5-/2021-0924030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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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浏览量
- 日期
- 2021-09-24
保山市隆阳区新城中学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保山市隆阳区新城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新城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我校隶属于保山市隆阳区教育局主管,是进行初中义务教育工作主阵地之一。
2.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办好初中教育,培养造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3.促进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实施初中义务教育,提高学生文化知识和人文素养,落实“培养什么样的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的思想。
4.抓好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水平和教学技能,激发教师的爱岗奉献精神,促进教师服务意识,关注教育公平。
5.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学生热爱祖国,回报社会。
6.保山市隆阳区新城中学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编制人数32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事业编制人数32人。截至2020年12月 31日止职工人数29人,其中属于行政正式编制人员0人,事业编制人员29人。内设机构有:校长办、党支部、团支部、教务处、总务处、德育处、安全办、工会、学生会。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好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依法治校;
2.加强班子队伍和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
3.积极推进教育扶贫民生工作,及时发放学生资助资金,积极宣传党的扶贫政策,让党的惠民政策走进老百姓心里;
4.教育教学工作。学校立足发展“小而精”农村精品教育,以“不放弃一个学生”为发展理念,实施精细化管理,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发展。2020年教学工作成绩显著,热区排名第一名。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后勤保障等其他工作稳步推进。
5.积极迅速推进学校项目建设,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优化师生生活、学习、工作环境,促进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新城中学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新城中学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新城中学2020年度收入合计4673879.1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73879.1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36590.85元,下降2.84%,主要原因是收入减少136590.85元。其中特殊教育公用经费140.00元,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资金289276.39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县中央专项资金228103.90元,义教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上级补助资金191562.5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2797.76元,2020年职业年金做实部分14746.79元,社会保障缴费131482.3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新城中学2020年度支出合计3887570.24元。其中:基本支出3602548.03元,占总支出的92.67%;项目支出285022.21元,占总支出的7.3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789660.63元,下降16.88%,主要原因:
1.基本支出减少255848.94元,其中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2797.76元,2020年职业年金做实部分14746.79元,社会保障缴费131482.30元。
2.项目支出减少533811.69元,其中特殊教育公用经费140.00元,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资金289276.39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县中央专项资金228103.90元,义教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上级补助资金191562.5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新城中学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602548.0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55848.94元,下降6.63%,主要原因:
1.工资福利支出减少2427868.17元,主要变动为在职人员减少。
2.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50308.00元,主要变动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减少所致。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2908.80元,主要变动为学生助学金减少。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602548.03元,占基本支出的92.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0元,占基本支出的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新城中学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5022.2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33811.69元,下降65.19%,主要原因:
1.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282785.29元,主要是办公费减少138705.01元,电费增加24663.43元,邮电费增加8368.13元,差旅费减少11650.00元,维修费减少140715.96元,培训费减少11145.5元,劳务费减少13600.38元。
2.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减少251026.4元,主要是助学金减少251026.4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20年实施营养改善计划项目,投入资金43,326.10元,极大在提升了学生身体素质。
2.2020年实施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助项目,投入资金114062.50元,减轻了建档立卡户、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等家庭经济负担,同时对控辍和保学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新城中学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87,570.2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789660.63元,下降16.88%,主要原因:
1.基本支出减少255848.94元,,其中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2797.76元,2020年职业年金做实部分14746.79元,社会保障缴费131482.30元。
2.项目支出减少533811.69元,其中特殊教育公用经费140.00元,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资金289276.39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县中央专项资金228103.90元,义教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上级补助资金191562.5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3,226,779.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主要用于人员经费2,941,757.00元,商品服务支出127,633.6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7,388.6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1,463.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8%。主要用于各种保险缴费341,463.69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19,327.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2%。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06,527.1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0,507.48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292.7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新城中学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新城中学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新城中学资产总额9394427.07元,其中,流动资产1061228.2元,固定资产8333198.8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82779.2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12,133.9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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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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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9394427.07 |
1061228.2 |
8333198.87 |
5,994,161.63 |
0 |
0 |
2339037.24 |
0 |
0 |
0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
保山市隆阳区新城中学2020年学生资助类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保山市隆阳区新城中学共收到寄宿生生活补助,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等学生资助类项目资金577055.00元。收到各类资金后,及时组织实施。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校领导召集相关业务部门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总务处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各项目主管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各级共下达寄宿生生活补助,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等学生资助类项目资金577055.00元。所有项目资金均在2020年到位,项目资金到位率达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新城中学学生资助类项目资金共支付157388.60元,结余420166.40元,属于指标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于2021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12表)。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资金支付未完成420166.40元,属于指标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3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由于学校财务人员没有专职设置,对财务知识学习培训程度不够导致对决算编制口径理解不足。在部门决算编制软件操作中存在一些困难。
建议更加建立健全部门决算绩效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完善决算绩效管理体系与指标评估体系;提升绩效管理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思想水平。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项目二:
1.项目名称:保山市隆阳区新城中学2020年办学运转类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保山市隆阳区新城中学共收到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等项目资金466910.00元。我校收到各类资金后,及时组织实施。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校领导召集相关业务部门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学校总务处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各项目主管部门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各级共下达保山市隆阳区新城中学部门保运转类项目466910.00元,所有项目资金均在2020年到位,项目资金到位率达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新城中学部门保运转类项目资金共支付127633.61元,结余339276.39元,属于指标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于2021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12)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保山市隆阳区新城中学2020年办学运转类项目资金未完成339276.39元,属于指标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3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隆阳区新城中学切实履行主管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科室、项目学校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2)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学校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3)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要与预算安排高度结合,并纳入考核体系。对绩效较差的项目学校,纳入校长目标考核扣分,并进行绩效问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及时性。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隆阳区新城中学是一所农村初级中学,担任着地方的初中七至九年级学生的基础教育工作,担负着普九和扫盲工作任务。本单位主要承担着全校各项经费的管理,包括教职工工资、公用经费、学生助学金、贫困家庭学生生活补助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资金的管理,承担着教职工工资、医保、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的计算、申报、登记和落实,承担着公用经费的预算、收支、决算等编报,同时还承担着全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保障服务工作。
保山市隆阳区新城中学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①部门绩效总目标
围绕“发展促公平、改革活机制,安全抓责任,整体提质量、保证抓党建”的总体思路,发力于育人理念,人事制度,评价制度,两支队伍建设等体制机制的落实,大力发展学前教育,持续夯实义务教育,提升高中阶段办学水平,支持民办教育,规范校外培训,进一步优化教育发展生态,全力推进2020年“改革创新提质年”工作任务,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②部门绩效具体目标
职责履行良好:各机构正常有序运行,各项职能职责有效履行,较好的完成上级和区委、区政府安排的任务;按照区委政府工作部署,以创隆阳区教育强区为工作目标,着力加强学校软硬件建设,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学校财务管理,优化支出结构,落实国家各项教育惠民政策,稳步推进教育教学工作。
履职效益明显:严格资金使用渠道,规范学校财务收支,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社会公众或学生满意度,一切以服务学生为基础,加强项目制定、实施的规范化;
预算配置科学:科学有效的编制预算计划;足额保障基本支出;有详细的支出计划和资金使用规定,确保重点支出安排;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预算执行有效:严格按照预算计划列支;按正常的资金使用进度列支;有详细的支出计划和资金使用规定;“三公”经费节支增效。
预算管理规范: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及时公示相关信息;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度,保山市隆阳区新城中学收入4673879.1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73879.12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24863.00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87570.24元,其中基本支出3602548.03元,项目支出285022.21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新城中学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12表)。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成立领导小组,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校领导召集相关业务部门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总务处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各项目主管科室及项目学校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新城中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3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20年总投入项目资金4673879.12元,其中:学生资助类项目资金577055.00元,办学运转类项目资金466910.00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285022.21元。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保山市隆阳区新城中学共收到寄宿生生活补助,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等学生资助类项目资金577055.00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157388.60元。
(4)效果情况分析
各项资助类资金的发放,有效减轻了困难学生家庭经济负担,使贫困家庭学生就学有保障,提升社会对教育的认可度,提高了建档立卡困难学生就业率,降低的建档立卡困难学生家庭返贫率。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和脱贫攻坚,从而达到培养更多优秀学生的目的。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结转结余规模大,原因主要有两种情况:一部分是属于指标结余,如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其余部分是因为资金到位时间较晚,多数是年底才到位,大部分项目还未来得及实施,少部分项目刚刚实施,尚未完成。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及时整理、归纳、分析绩效评价结果,将评价结果作为今后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改进管理措施,完善管理办法,调整和优化本部门预算支出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预计将于9月25日前将绩效评价结果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6.主要经验及做法
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保山市隆阳区新城中学切实履行主管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科室、项目学校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