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实验小学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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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8-5-/2021-0924012
发文机构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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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9-24

保山市实验小学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实验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实验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校属区直二级事业单位,设有校长室、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等五个职能机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法令、法规、指示、决定,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学校各项工作的管理,做到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研究拟定小学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期工作计划,运用督促、检查、总结等手段促使规划和计划的完成。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课程计划和教改方案,使用相应的统编教材开展教育教学工作。以德育为首,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学校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坚持不懈地加强学生的品德、体育卫生、艺术、国防等教育,全面提高学生整体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运用先进的教育理论、方法,不断研究和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以适应基础教育发展改革的需要。加强学校内部各职能部门及学校的教师队伍建设,组织教师学习政治理论、文化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及文化业务素质,充分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贯彻党的群众工作路线,充分发挥关工委、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在服务师生、活跃校园文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坚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与辖区派出所联合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做好学校的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师生的健康安全。组织做好教职工的培训、考核、调配、奖惩、工资福利、职称评定以及退职、退(离)休等人事管理工作,及教师队伍建设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严格财经制度,严肃财经纪律,管理好本部门教育经费,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规定及财务管理制度,统计和审批全校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管理使用好校产及教学设施,创造条件,不断完善办公、教学和生活设施。承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保山市实验小学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根据隆教发〔2018〕159号《隆阳区教育局关于2018年教育系统编制内部调整的决定》,核定人员编制180人。截至2020年12月31日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8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80人;离退休人员69人,其中:退休69人;财政半供养人员(遗属补助)0人。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我校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及时传达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切实增强教师党员干部廉政自律意识、风险防范意识、遵纪守法意识。创新德育工作,重视学生养成教育,规范学生行为习惯,以培养良好品德和行为习惯为目标,在精细上做文章、在落实上下功夫。强调理论和实践、思想教育和严格管理的有机结合,充分调动教师的管理育人积极性,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意识和创新精神,增强德育工作的实效,努力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抓好教师队伍建设,抓实抓好课堂教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完善学校信息化办公管理的规范化、细致化建设。按照区委政府工作部署,围绕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目标任务,着力加强收支管理、优化支出结构、落实惠民政策、推进学校教育稳步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实验小学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保山市实验小学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实验小学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8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9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实验小学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24,695,566.1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695,566.11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594,910.44元,下降6.07%,主要原因为:本年收入减少1,594,910.44元。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594,910.44元,其中:人员经费减少577,100.43元,日常公用经费减少460,260.01元;行政事业类项目经费减少557,55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实验小学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24,133,793.26元。其中:基本支出22,381,687.11元,占总支出的92.74%;项目支出1,752,106.15元,占总支出的7.2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23,024.80元,减少0.92%,主要原因为:

1.基本支出增加360,242.56元,主要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171,244.17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460,260.0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350,741.60元;

2.项目支出减少583,267.36元,主要为主要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19,786.2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264,886.02 元,资本性支出减少538,167.6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实验小学总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381,687.11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381,687.11元,占基本支出的100.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0.00元,占基本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60,242.56元,增长1.64%。主要原因为:

1.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171,244.17元,主要为:基本工资增加1,643,162.00元,津贴补贴减少418,807.00元,奖金增加39,000元,绩效工资经费减少677,146.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增加129,530.08元,职业年金增加172,423.18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增加174,436.6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213,060.12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104,414.88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460,260.01 元,主要为:办公费减少215,166.01元,劳务费减少4,852.00元,工会经费减少240,242.00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350,741.60元,主要为:离退休费减少10,800.00元,抚恤金减少339,941.60 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实验小学总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52,106.1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83,267.36元,增下降24.98%,主要原因为:

1.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19,786.26元,主要为:办公费增加15,376.42元,水费增加120,098.09元,电费增加9,554.92元,邮电费增加37,517.33元,差旅费减少95,443.00元,维修(护)费增加114,884.00元,培训费减少104,752.50元,劳务费增加125,155.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05.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减少2,399.00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264,886.02元,主要为:助学金减少264,886.02元。

3.资本性支出减少538,167.60元,主要为:办公设备购置减少538,167.6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共支出1,175,826.06元,其中:办公费582,549.35元,水费160,815.80元,电费44,575.01元,邮电费80,640.00元,差旅费48,853.00元,维修(护)费34,734.00元,培训费98,503.90元,劳务费125,155.00元;

实验小学教室改造及设备购置专项资金共支出300,000.00元,其中:维修护费128,500.00元,课桌凳购置费171,500.00

云南省校园篮球和啦啦操四级联赛总决赛参赛补助支出500.00元,用于篮球比赛项目;

第一批市级教育专项资金104,523.10元,其中维修费100,000.00元,培训费4,523.10元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补助资金3,750.00元,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中央专项资金共支出167,506.99元,全部为助学金支出合计171,256.99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实验小学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133,793.2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23,024.80元,下降0.92%,主要原因为:

1.基本支出增加360,242.56元,主要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171,244.17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460,260.0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350,741.60元;因为护理费年底资金才到位,所以年末结转6,400.00元预计在2021年使用。

2.项目支出减少583,267.36元,主要为主要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19,786.2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264,886.02 元,资本性支出减少538,167.60元。因为2020年的一部分项目资金年底才到位,所以年末结转1,484,288.94元预计在2021年使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18,880,239.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2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7,128,133.00,商品和服务支出1,409,349.16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71,256.99元,课桌椅购置171,500.00元。因为2020年的一部分项目资金年底才到位,年末结转1,490,688.94元预计在2021年使用。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02,422.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4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24,757.9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72,423.18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459.24元,抚恤金194,782.4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251,131.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3%。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21,063.5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14,287.5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780.2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实验小学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205.00元,下降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05.00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1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205.00元,我校遵循厉行节约,无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已经报废。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实验小学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主要原因我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山市实验小学资产总额13,625,990.55元,其中,流动资产1,892,788.20元,固定资产原值20,115,794.37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8,382,592.02元,净值11,733,202.3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原值6,110,977.60元,形资产累计摊销6,110,977.60元,无形资产净值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762,958.22元,其中2020年固定资产增加171,5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3,625,990.55

1,892,788.20

11,733,202.35

8,093,491.96



3,639,710.39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01,31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59,71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1,6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01,31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保山市实验小学2020年学生资助类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保山市实验小学共收到营养改善计划资金743,106.99元,其中2019年营养餐结转资金结转167,506.99元,2020年第二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县中央专项资金575,600元;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3,750.00元,资助类资金746,856.99元,我校收到资金后,及时组织实施。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学校领导召集相关业务负责人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学校财务室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项目主管负责人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隆财教〔2020〕111号)文件,2020年第二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县中央专项资金575,600.00元;(隆财教〔2019〕1447号)文件,2019年营养餐结转资金结余167,506.99元,隆财教〔2020〕37号,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区级配套220元,上级补助1,880.00元,隆财教〔2020〕49号,义教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上级补助资金1,650.00元,资助类资金746,856.99元,于2020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2017〕170号)文件要求,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山市实验小学2020年学生资助类项目资金共支付171,256.99元,执行率22%,结余575,600.00元于2021春季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GK1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学生资助类)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资金未支付完成575,600.00元,为营养餐资金,资金年底才到位,而且区级财政资金调度困难,项目正在实施,预计2021年拨付。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87.3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我校切实履行主管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科室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2)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继续加强对学校分管科室及负责人的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学校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提高学校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3)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要与预算安排高度结合,并纳入考核体系。对绩效较差的分管科室及负责人,纳入目标考核扣分,并进行绩效问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及时性。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项目二:

1.项目名称:保山市实验小学2020年办公运行及办学运转类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我校收到办公运行及办学运转项目资金2,489,538.10元,其中:保山市实验小学共收到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2,019,375.00元。2019年结转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45,140.00元。实验小学教室改造及设备购置项目资金300,000.00元。2019年结转云南省校园篮球和啦啦操四级联赛总决赛参赛补助500.00元。2020年校园安保专项资金20,000.00元,2019年结转第一批市级教育项目资金104,523.10。我校收到资金,认真组织开展各项教师外出培训、校园文化建设、教学设备购置等工作,保证学校工作的正常运转。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学校领导召集相关业务科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财务室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相关科室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隆财教〔2019〕1108号2019年云南省校园篮球和啦啦操四级联赛总决赛参赛补助500.00元,隆财教〔2019〕1979号2019年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区级补助资金45,140.00元,根据隆财教〔2019〕334号2019年第一批市级教育项目资金104,523.10元,隆财教〔2020〕48号实验小学教室改造及设备购置专项资金300,000.00元,隆财教〔2020〕147号2020年第五批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专项资金107,660.00元,隆财教〔2020〕27号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上级补助资金1,160,870.00元,隆财教〔2020〕54号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上级补助资金261,960.00元,隆财教〔2020〕66号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上级补助资金355,765.00元,隆财教〔2020〕67号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上级补助资金133,120.00元,隆财预〔2020〕447号校园安保经费专项资金20,000.00元,资金共计2,489,538.10元于2020年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2017〕170号)文件要求,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山市实验小学2019年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区级补助资金45,140.00元;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共支付1,130,686.06元;实验小学教师改造及设备购置专项资金300,000.00元;云南省校园篮球和啦啦操四级联赛总决赛参赛补助500.00元,全部用于篮球比赛项目;2019年第一批市级教育项目资金104,523.10元,其中用于校舍维修100,000.00元,英语名师工作坊教师培训支出4,523.10元;即全年共支出1,580,849.16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GK1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办学运转类)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未完成908,688.94元,其中隆财教〔2020〕147号2020年第五批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专项资金106,690.00元,隆财教〔2020〕147号2020年第五批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专项资金970.00元,隆财教〔2020〕27号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上级补助资金174,933.94元,隆财教〔2020〕54号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上级补助资金250,330.00元,隆财教〔2020〕66号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上级补助资金355,765.00元,隆财预〔2020〕447号校园安保经费专项资金20,000.00元,由于资金年底到位,财政调度资金困难,尚未支付,预计来年支付。

6.绩效自评结果

7.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2.7分。

8.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9.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我校切实履行主管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科室、项目学校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2)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学校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学校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3)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要与预算安排高度结合,并纳入考核体系。对绩效较差的相关科室和负责人,纳入目标考核扣分,并进行绩效问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及时性。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我校属区直二级事业单位,设有校长室、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等五个职能机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法令、法规、指示、决定,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学校各项工作的管理,做到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研究拟定小学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期工作计划,运用督促、检查、总结等手段促使规划和计划的完成。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课程计划和教改方案,使用相应的统编教材开展教育教学工作。以德育为首,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学校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坚持不懈地加强学生的品德、体育卫生、艺术、国防等教育,全面提高学生整体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运用先进的教育理论、方法,不断研究和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以适应基础教育发展改革的需要。加强学校内部各职能部门及学校的教师队伍建设,组织教师学习政治理论、文化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及文化业务素质,充分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贯彻党的群众工作路线,充分发挥关工委、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在服务师生、活跃校园文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坚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与辖区派出所联合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做好学校的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师生的健康安全。组织做好教职工的培训、考核、调配、奖惩、工资福利、职称评定以及退职、退(离)休等人事管理工作,及教师队伍建设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严格财经制度,严肃财经纪律,管理好本部门教育经费,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规定及财务管理制度,统计和审批全校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管理使用好校产及教学设施,创造条件,不断完善办公、教学和生活设施。承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保山市实验小学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根据隆教发〔2018〕159号《隆阳区教育局关于2018年教育系统编制内部调整的决定》,核定人员编制180人。截至2020年12月31日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8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80人;离退休人员69人,其中:退休69人;财政半供养人员(遗属补助)0人。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实验小学2020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一年来,保山市实验小学在区委政府和区教育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深刻领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教育局的工作部署,以创隆阳区教育强区为工作目标,着力加强学校软硬件建设,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学校财务管理,优化支出结构,落实国家各项教育惠民政策、推进小升初升学改革,稳步推进教育教学工作。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度,保山市实验小学收入24,695,566.1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695,566.11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928,916.09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133,793.26元,其中基本支出22,381,687.11元,项目支出1,752,106.15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根据《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制定了《保山市实验小学内部控制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实验小学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1)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校级班子领导召集相关业务科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保山市实验小学财务室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各项目主管科室及项目学校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实验小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6.5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20年总投入项目资金3,236,395.09元,其中:学生资助类项目资金746,856.99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171,256.99元;办公运行及学校办学运转类项目资金2,489,538.10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1,580,849.16元。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2020年通过校舍维修、校园文化建设,进一步解决了我校功能室、电教室紧缺问题,改善了办学条件,美化了校园环境。

(4)效果情况分析

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有效减轻了部分学生家庭经济负担,使学生营养膳食有保障,提升社会对教育的认可度。改善办学条件项目资金的实施,改善了学校办学条件,美化校园环境,为学校搭建了优质资源,实现资源共享,有效全面提升了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和脱贫攻坚,从而达到培养更多优秀学生的目的。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结转结余规模较大,原因主要有三种情况:一部分是属于资金年底才到位,项目尚未实施;二是主要是因财政资金调度困难,资金暂缓支付,未完成1,490,688.94元,其中未完成资助类资金575,600.00元,为营养餐资金,因为资金年底才到位,而且学财政资金调度困难,所有未清算拨付;未完成办公运行及学校运转类项目资金908,688.94元,其中隆财教〔2020〕147号2020年第五批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专项资金106,690.00元,隆财教〔2020〕147号2020年第五批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专项资金970.00元,隆财教〔2020〕27号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上级补助资金174,933.94元,隆财教〔2020〕54号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上级补助资金250,330.00元,隆财教〔2020〕66号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上级补助资金355,765.00元,隆财预〔2020〕447号校园安保经费专项资金20,000.00元;未完成基本支出隆财教〔2020〕135号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护理费6,400.00元;由于资金年底到位,财政调度资金困难,尚未支付,来年支付。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及时整理、归纳、分析绩效评价结果,将评价结果作为今后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改进管理措施,完善管理办法,调整和优化本部门预算支出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预计将于9月25日前将绩效评价结果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6.主要经验及做法

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我校切实履行主管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科室、项目学校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