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瓦马乡中心学校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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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8-5-/2021-0924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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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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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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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4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乡中心学校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乡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乡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法令、法规、指示、决定,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积极推进素质教育。

(2)监督和检查所属学校对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学校各项工作的管理,做到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研究拟定小学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期工作计划,运用督促、检查、总结等手段促使规划和计划的完成。

(4)管理和指导辖区内的基础教育工作,管理社会力量办学、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课程计划和教改方案,使用相应的统编教材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5)以德育为首,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学校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坚持不懈地加强学生的品德、体育卫生、艺术、国防等教育,全面提高学生整体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6)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运用先进的教育理论、方法,不断研究和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以适应基础教育发展改革的需要。

(7)加强学校内部各职能部门及所属学校的教师队伍建设,组织教师学习政治理论、文化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及文化业务素质,充分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8)加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贯彻党的群众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关工委、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在服务师生、活跃校园文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9)坚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与辖区派出所联合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做好学校的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师生的健康安全。

(10)组织做好教职员工的培训、考核、调配、奖惩、工资福利、职称评定以及退职、退(离)休等人事管理工作,及教师队伍建设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11)严格财经制度,严肃财经纪律,管理好本部门教育经费,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规定及财务管理制度,统计和审批全镇小学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管理使用好校产及教学设施,创造条件,不断完善办公、教学和生活设施。

(12)承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情况

隆阳区瓦马乡中心学校为隶属隆阳区教育体育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服务性股级事业单位。下设瓦马中心小学、河东小学、棉嘎小学、拉攀小学、下里濯小学、上里濯小学、掌上小学、麦庄小学、汶上小学、下拉小学、新民小学、岩脚小学、上拉小学、小水井小学、安邦小学、瓦马中心幼儿园等16所小学、幼儿园。中心学校的内部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及需要设置。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做好教育扶贫相关工作。

2.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努力整合教育资源。

3.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

4.全力做好校园安全管理。

5.推进教育均衡发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6.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7.进一步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8.农村义务教育新机制政策全面落实。

9.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教师培训,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10.积极搭建民主管理平台,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瓦马乡中心学校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乡中心学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乡中心学校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乡中心学校2020年度收入合计16,905,433.1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905,433.17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034,423.90元,下降5.77%,主要原因为: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804,639.90元,其中:学前教育244,824.00元,小学教育593,881.30元,特殊学校教育11,875.00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0,547.04元,死亡抚恤294,662.00元,医疗支出66,736.61元,购房补贴168,252.00元;

2.事业收入减少229784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乡中心学校2020年度支出合计13,890,128.76元。其中:基本支出12,722,413.84元,占总支出的91.59%;项目支出1,167,714.92元,占总支出的8.4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3,318,538.88元,下降19.28%,主要原因为:

1.人员经费减少911,104.21元: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105,889.73元,其中:津贴补贴减少1,685,370.00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265,048.00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减少154,752.3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减少35,486.8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39,894.24元。

2.日常公用经费减少436,870.00元,其中:办公费区级公用经费减少16,460.00元,劳务费非税返还减少273,434.00元,工会经费减少146,976.00元。

3.项目支出减少1,970,564.67元,其中:学前教育减少46,225.55元,小学教育减少1,796,479.12元,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减少15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瓦马乡中心学校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722,413.8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47,974.21元,下降9.58%,主要原因为:

1.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105,889.73元,主要为:津贴补贴1,685,370.00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65,048.00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54,752.3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5,486.8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9,894.24元;

2.商品服务支出减少436,870.00元,主要为:办公费16,460.00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299,801.84元,占基本支出的96.6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22,612.00元,占基本支出的3.32%。人均3,408.1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瓦马乡中心学校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67,714.9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70,564.67元,下降62.79%,主要原因为:

1.学前教育减少46,225.55元。

2.教育减少1,796,479.12元。

3.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减少150,00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学前教育支出72,574.45元。

2.小学教育支出1,073,000.47元。

3.其他普通教育支出10,265.00元。

4.特殊学校教育支出11,875.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乡中心学校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890,128.7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3318538.88元,下降19.28%,主要原因:

1.基本支出减少1,347,974.21元,主要为: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105,889.73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436,870.00元;

2.项目支出减少1,970,564.67元,主要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234,322.0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544,372.62元,资本性支出减少191,87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11,498,181.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7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资金10,208,516.20元;零星维修等商品和服务支出资金548,327.5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41,337.38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74,471.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资金1,028,808.96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5,000.68元,事业单位离退休费6,000.00元,抚恤金294,662.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17,47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3%。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536,193.7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39,572.04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1,710.2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乡中心学校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5,000.00元,支出决算为3,440.00元,完成预算的9.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440.00元,完成预算的9.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由于不能及时报账,未使用预算资金31,560.00元。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21,794.98元,下降86.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1,794.98元,下降86.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由于不能及时报账,未使用预算资金31,56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40.00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4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44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乡中心学校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元,增长0%,我单位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瓦马乡中心学校资产总额12,613,102.34元,其中,流动资产4,614,115.61元,固定资产7,998,986.7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15,325.4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09,540.2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2,613,102.34

4,614,115.61

7,544,896.73

7,544,896.73

0

0

0

0

0

454,090.0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01,504.8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3,9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67,554.89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01,504.89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乡中心学校2020年资助类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保山市隆阳区瓦马乡中心学校收到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学前教育家庭困难学生资助等补助资金2,029,220.00元。我校收到各类资金后,及时组织实施。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成立领导小组。组长:李怀臣,成员:尹春荣、王学林、杨久国、杨加寿、杨子梁、李怀有、朱加建;召开专题会议,制定绩效评价方案、计划,精心组织,保证质量。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明确任务分工,加强资金管理。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以各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相关指标文件,安排资助类项目安排经费2,029,220.00元,于2020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瓦马乡中心学校资助类项目资金2,029,220.00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执行了741,337.38元,因为财政资金调度困难未完成1,287,882.62元,结转到2021年使用。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因为财政资金调度困难,未完成1,287,882.62元。其中: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专项资金3,000.00元,义教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助资金392,750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892,132.62元,需要滚存下年使用。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89.49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2)绩效评价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继续加强学习,积极参与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提高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项目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

1.项目名称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乡中心学校2020年办学运转类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保山市隆阳区瓦马乡中心学校收到公用经费,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资金等办学运转类项目资金2,016,435.8元,其中:2019年结转122,185.8元。我校收到各类资金后,及时组织实施。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成立领导小组。组长:李怀臣,成员:尹春荣、王学林、杨久国、杨加寿、杨子梁、李怀有、朱加建;召开专题会议,制定绩效评价方案、计划,精心组织,保证质量。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明确任务分工,加强资金管理。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以各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相关指标文件,安排运转类项目经费1,894,250.00元,2019年结转122,185.8元,合计:2,016,435.8元。于2020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瓦马乡中心学校资助类项目资金2,016,435.8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执行了426,377.54元,因为财政资金调度困难未完成1,590,058.26元,结转到2021年使用。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资金支付未完成1,590,058.26元,其中办公经费1,560,058.26元,乡村少年宫项目经费30,000.00元,因为财政资金调度困难,未能及时支付,2021年执行完毕。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基本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84.2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2)绩效评价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继续加强学习,积极参与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提高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项目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乡中心学校是一所农村中心学校,担任着地方的学前教育至小学六年级学生的基础教育工作,担负着普九和扫盲工作任务。本部门主要承担着全校各项经费的管理,包括教职工工资、公用经费、学生助学金、贫困家庭学生生活补助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资金的管理,承担着教职工工资、医保、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的计算、申报、登记和落实,承担着公用经费的预算、收支、决算等编报执行,同时还承担着全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保障服务工作。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乡中心学校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编制人数127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事业编制人数127人。截止2020年12月31日止职工人数124人,内设机构有:瓦马中心小学、河东小学、棉嘎小学、拉攀小学、下里濯小学、上里濯小学、掌上小学、麦庄小学、汶上小学、下拉小学、新民小学、岩脚小学、上拉小学、小水井小学、安邦小学、瓦马中心幼儿园等16所小学、幼儿园。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乡中心学校2020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部门绩效总目标:2020年以来,保山市隆阳区瓦马乡中心学校在上级教育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教育体育局的工作部署,以创隆阳教育强区为工作目标,着力加强学校软硬件建设,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学校财务管理,优化支出结构,落实国家各项教育惠民政策,推进教育均衡发展。

部门绩效具体目标:履职效益明显:严格资金使用渠道,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规范学校财务收支,加强资金管理,保障学校经济建设有效开展,提高社会公众满意度,一切以服务学生为基础,加强项目制定、实施的规范化;预算配置科学:科学有效的编制预算计划,足额保障基本支持,有详细的支出计划和资金使用规定,确保重点支出安排,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列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执行有效:有详细的支出计划和资金使用规定,严格按照预算计划列支,尽量控制结转结余;预算管理规范: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及时完整,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度,保山市隆阳区瓦马乡中心学校收入16,905,433.1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875,433.1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0,000.00;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971,244.8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41,244.82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0,000.00。支出13,890,128.76元,其中基本支出12,722,413.84元,项目支出1,167,714.92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保山市隆阳区瓦马乡中心学校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瓦马乡中心学校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1)

(3)自评组织过程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乡中心学校通过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成立领导小组、组织专人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逐一进行自我评价。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明确任务分工,加强资金管理。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以各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瓦马乡中心学校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0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20年总投入项目资金16,905,433.17元(2019年结转971,244.82元),其中:学生资助类项目资金2,013,470.00元,办学运转类项目资金2,032,185.8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725,587.38元。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2020年总支出项目资金725,587.38元。其中:

学前教育助学金15,750.00元,提高了学前适龄儿童入学率。

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344,500.00元,解决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保障了山区学生顺利完成小学义务教育,有效控制了学生的流失。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381,087.38元,让全乡学生享受到了丰富的营养早餐,增强学生的体质,保障学生健康成长 。

公用经费426,377.54元,为学校正常运转提供了强有力的物质保障,改善了学校的办学条件,提高了学校办学水平。

(4)效果情况分析

各项资助类资金的发放,有效减轻了困难学生家庭经济负担,使贫困家庭学生就学有保障,提升社会对教育的认可度,提高了建档立卡困难学生就业率,降低了建档立卡困难学生家庭返贫率。公用经费,为学校正常运转提供了强有力的物质保障,改善了学校的办学条件,提高了学校办学水平,促进了教育均衡发展。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1)存在的问题

一是管理制度还需不断完善。随着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制度更新滞后于实践发展,需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意识淡薄。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绩效评价意识不强,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面的知识缺乏了解掌握。

(2)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单位预算编审制度体系建设,确保尽早探索出一套符合单位重点工作开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行业绩效评价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及时整理、归纳、分析绩效评价结果,将评价结果作为今后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改进管理措施,完善管理办法,调整和优化本单位预算支出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

6.主要经验及做法

完善机制,加强管理。围绕重点工作,认真梳理分析各项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人。加强沟通,有序协调。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及时解决好项目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