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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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688-5-/2021-0924010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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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决算
-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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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21-09-24
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本单位是一所农村中心学校,担任着地方的学前教育至小学六年级学生的基础教育工作,担负着普九和扫盲工作任务。本部门主要承担着全校各项经费的管理,包括教职工工资、公用经费、学生助学金、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资金的管理,承担着教职工工资、医保、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的计算、申报、登记和落实,承担着公用经费的预算、收支、决算等编报,同时还承担着全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保障服务工作。
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编制人数140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事业编制人数140人。截止2020年12月 31日止职工人数137人,内设机构有:瓦房小学、党东小学、桂花小学、平安小学、党西小学、浪戛小学、上寨小学、麦庄小学、梅兰山小学、白龙井小学、徐掌小学、木瓜林小学、四棵树小学、干塘小学、巴戛小学、保和小学、油房明德小学、瓦河小学、水源小学、喜坪小学、浪戛幼儿园、中心幼儿园。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财政对我校的教育经费总投入为21,688,360.33元,涉及我校教育教学持续、健康发展的方方面面。2020年的教育教学工作圆满完成,提高了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办学环境不断改善,办学效益明显提高, 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不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校本教研得到稳步推进,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紧密联系,安全工作常抓不懈,构建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及学生营养餐补助全部落实到每个学生头上,有效地控制了学生的流失,使我校的控辍保学工作得到了有力的支持。我校严格遵守财务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经费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搞好“两免一补”工作,妥善分配,厉行节约,合理利用义务教育经费,无教育经费截留、挪用和教育乱收费现象。定期进行“三务”公开,接受全体教职工和社会监督。2020年1月以来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制度》、《中小学财务制度》相关规定,不断规范学校财务工作,逐步完善教育经费管理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8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2020年度收入合计21,688,360.3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688,360.3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828,398.96元,下降7.77%,主要原因分析:
1.学前教育减少825,919.65元。
2.小学教育减少1,179,863.36元。
3.死亡抚恤减少109,509.20元。
4.政府性基金减少12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2020年度支出合计18,962,118.62元。其中:基本支出16,090,834.25元,占总支出的84.86%;项目支出2,871,284.37元,占总支出的15.1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706,979.10元。下降16.35%,主要原因分析:
1.基本支出减少1,379,118.32元,主要为:工资福利支出减少392,641.7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629,532.65元。
2.项目支出减少217,7860.78元,主要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607,323.39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540,650.39元,资本性支出减少1,029,887.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090,834.2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79,118.32元,下降7.89%,主要原因分析:
1.工资福利支出减少392,641.78元,主要为:津贴补贴减少392,641.78元。
2.商品服务支出减少629,532.65元,主要为:工会经费减少175,253.00元非税返还支出减少所以劳务费850,672.22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348,002.40元,占基本支出的95.3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42,831.85元,占基本支出的4.62%,人均5,422.13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71,284.3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327,860.78元,下降44.77%,主要原因分析:
1.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607,323.39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540,650.39元。
3.资本性支出减少1,029,887.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学前教育支出547,152.41元。
2.小学教育支出2,238,031.96元。
3.其他普通教育支出20,565.00元。
4.特殊学校教育支出65,535.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962,118.6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3,706,979.10元。下降16.35%,主要原因分析:
1.基本支出减少1,379,118.32元,主要为:工资福利支出减少392,641.7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629,532.65元。
2.项目支出减少217,7860.78元,主要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607,323.39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540,650.39元,资本性支出减少1,029,887.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15,525,179.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8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资金12,011,063.00元;零星维修等商品和服务支出资金1,801,394.61元;学前教育助学金68,400.00元;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及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支出1,223,619.61元;遗属补助支出105,876.48元;办公设备购置支出420,702.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43,882.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资金1,574,947.68元;在职人员失业保险缴费68,934.9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93,056.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3%。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998,783.2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82,934.80元;工伤生育保险缴费11,338.8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1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3%。主要用于:上海闵行区捐赠徐掌小学多功能教室设备采购10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无决算数与预算数。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本单位2020年度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都无决算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增长0.00%,我单位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资产总额16,335,757.69元,其中,流动资产4,445,034.30元,固定资产17,470,032.4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304,470.51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8,022,918.45元;固定资产增加520,702.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6335757.69 | 4445034.3 | 17470032.48 | 12325973.51 | 0 | 0 | 5144058.97 | 0 | 0 | 0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48,83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8,8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6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48,83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
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2020年资助类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收到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学前教育家庭困难学生资助等补助资金2,822,820.00元。我校收到各类资金后,及时组织实施。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王子典,成员:李晓云、赵杨城、陈丽华、黄建鹏、邹文平、钱菊珍、车丽敏;召开专题会议,制定绩效评价方案、计划,精心组织,保证质量。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明确任务分工,加强资金管理。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以各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相关指标文件,安排资助类项目安排经费2,822,820.00元,于2020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资助类项目资金2,822,820.00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执行了1,292,019.61元,因为财政资金调度困难未完成1,530,800.39元,结转到2021年使用。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因为财政资金调度困难,未完成1,530,800.39元。其中: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专项资金3,600.00元,义教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助资金298,000.00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1,229,200.39元,需结转下年使用。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0.87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2)绩效评价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继续加强学习,积极参与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提高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项目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
1.项目名称
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2020年办学运转类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收到公用经费,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资金等办学运转类项目资金2,668,250.00元,其中:2019年结转246,025.00元。我校收到各类资金后,及时组织实施。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王子典,成员:李晓云、赵杨城、陈丽华、黄建鹏、邹文平、钱菊珍、车丽敏;召开专题会议,制定绩效评价方案、计划,精心组织,保证质量。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明确任务分工,加强资金管理。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以各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相关指标文件,安排运转类项目经费2,422,225.00元,2019年结转246,025.00元,合计:2,668,250.00元。于2020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资助类项目资金2,668,250.00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执行了1,579,264.76元,因为财政资金调度困难未完成1,088,985.24元,结转到2021年使用。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资金支付未完成1,088,985.24元,其中办公经费1,058,985.24元,乡村少年宫项目经费30,000.00元,因为财政资金调度困难,未能及时支付,2021年执行完毕。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基本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1.84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2)绩效评价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继续加强学习,积极参与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提高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项目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隆阳区房乡中心学校是一所农村中心学校,担任着地方的学前教育至小学六年级学生的基础教育工作,担负着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盲工作任务。本部门主要承担着全校各项经费的管理,包括教职工工资、公用经费、学生助学金、贫困家庭学生生活补助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资金的管理,承担着教职工工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的计算、申报、登记和落实,承担着公用经费的预算、收支、决算等编报执行,同时还承担着全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保障服务工作。
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编制人数140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事业编制人数140人。截止2020年12月 31日止职工人数137人,内设机构有:瓦房小学、党东小学、桂花小学、平安小学、党西小学、浪戛小学、上寨小学、麦庄小学、梅兰山小学、白龙井小学、徐掌小学、木瓜林小学、四棵树小学、干塘小学、巴戛小学、保和小学、油房明德小学、瓦河小学、水源小学、喜坪小学、浪戛幼儿园、中心幼儿园。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房乡中心学校2020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部门绩效总目标:2020年以来,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在上级教育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教育体育局的工作部署,以创隆阳教育强区为工作目标,着力加强学校软硬件建设,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学校财务管理,优化支出结构,落实国家各项教育惠民政策,推进教育均衡发展。
部门绩效具体目标:履职效益明显:严格资金使用渠道,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规范学校财务收支,加强资金管理,保障学校经济建设有效开展,提高社会公众满意度,一切以服务学生为基础,加强项目制定、实施的规范化;预算配置科学:科学有效的编制预算计划,足额保障基本支持,有详细的支出计划和资金使用规定,确保重点支出安排,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列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执行有效:有详细的支出计划和资金使用规定,严格按照预算计划列支,尽量控制结转结余;预算管理规范: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及时完整,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度,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收入22,344,894.3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688,360.33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658,360.3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0,000.00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56,534.00元。支出18,962,118.62元,其中基本支出16,090,834.25元,项目支出2,871,284.37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1)
(3)自评组织过程
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通过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成立领导小组、组织专人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逐一进行自我评价。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明确任务分工,加强资金管理。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以各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5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20年总投入项目资金5,541,070.00元(2019年结转246,025.00元),其中:学生资助类项目资金2,822,820.00元,办学运转类项目资金2,668,250.00元,从教20年以上优秀教师奖励专项资金50,000.00元(未发放),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2,871,284.37元。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2020年总支出项目资金2,871,284.37元。其中:
学前教育助学金68,400.00元,提高了学前适龄儿童入学率。
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730,500.00元,解决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保障了山区学生顺利完成小学义务教育,有效控制了学生的流失。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493,119.61元,让全乡学生享受到了丰富的营养早餐,增强学生的体质,保障学生健康成长 。
公用经费1,579,264.76元,为学校正常运转提供了强有力的物质保障,改善了学校的办学条件,提高了学校办学水平。
(4)效果情况分析
各项资助类资金的发放,有效减轻了困难学生家庭经济负担,使贫困家庭学生就学有保障,提升社会对教育的认可度,提高了建档立卡困难学生就业率,降低了建档立卡困难学生家庭返贫率。公用经费,为学校正常运转提供了强有力的物质保障,改善了学校的办学条件,提高了学校办学水平,促进了教育均衡发展。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1)存在的问题
一是管理制度还需不断完善。随着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制度更新滞后于实践发展,需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意识淡薄。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绩效评价意识不强,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面的知识缺乏了解掌握。
(2)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单位预算编审制度体系建设,确保尽早探索出一套符合单位重点工作开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行业绩效评价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及时整理、归纳、分析绩效评价结果,将评价结果作为今后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改进管理措施,完善管理办法,调整和优化本单位预算支出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
6.主要经验及做法
完善机制,加强管理。围绕重点工作,认真梳理分析各项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人。加强沟通,有序协调。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及时解决好项目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部门情况说明中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