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中心学校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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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688-5/20210923-10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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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21-09-23
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中心学校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法令、法规、指示、决定,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积极推进素质教育。
2.监督和检查辖区学校对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学校各项工作的管理,做到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管理和指导辖区内的基础教育工作,管理社会力量办学、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课程计划和教改方案,使用相应的统编教材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4.以德育为首,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学校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坚持不懈地加强学生的品德、体育卫生、艺术、国防等教育,全面提高学生整体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5.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运用先进的教育理论、方法,不断研究和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以适应基础教育发展改革的需要。
6.加强学校内部各职能部门及所属学校的教师队伍建设,组织教师学习政治理论、文化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及文化业务素质,充分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7.加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贯彻党的群众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关工委、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在服务师生、活跃校园文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8.坚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与辖区派出所联合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做好学校的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师生的健康安全。
9.组织做好教职员工的培训,考核、调配、奖惩、工资福利、退休等人事管理工作,及教师调资、职称评定以及退职、队伍建设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10.严格财经制度,严肃财经纪律,管理好本部门教育经费,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规定及财务管理制度,统计和审批全镇小学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管理使用好校产及教学设施,创造条件,不断完善办公、教学和生活设施。
11.承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汉庄镇中心学校在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关心、帮助下,在隆阳区教育体育局的引领下,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仁”为核心,着力弘扬一心之德、精一之德、专一之德、惟一之德、纯一之德,建构了汉庄有优良“德性”的教育,以“满天繁星,颗颗璀璨;星月交辉,光芒万丈”为办学理念,着力将“明德教育”打造为汉庄教育品牌。现对2020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1.全面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健全党组织工作机构、配强工作力量,保障党建工作经费。
2.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改进作风,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工作要求。
3.抓好领导班子、全体教职工的学习教育。严格组织生活制度,每月召开校(园)长、党政班子联席会,认真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经请汉庄司法所协查,2020年我校教职工无一人出现违法犯罪情况。无一人受到违规违纪处理、追责、问责或受到上级部门通报。
4.加强对工会、少队工作的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履行工会职责,帮助困难职工,征求群众意见,为学校的改革发展献计献策。建立群团组织参与、家庭社会联动的德育工作机制,强化学生的养成教育,规范学生行为。
5.实施校村联建,助力教育扶贫控辍保学。结合控辍保学、教育扶贫、千师访万家、送教入户等工作开展校村联建活动,各支部、学校与汉庄镇辖区各村、社区建立了良好的村校关系和群众关系,为努力实现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奠定了基础。
6.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上引领示范。以立德树人为导向,树立校(园)长、党员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工作坊成员“关键少数”意识,抓住课程、课改、课堂这“三课”工作重点,提高常态课优课率、及格优秀率两大支点,聚焦课堂抓常规,对话课例抓竞赛,研究课题抓成果,务实备考抓质量。
在廉政建设中始终始终以高标准、严要求,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严格要求教职工,要求时刻做到自重、自醒、自警、自励,自觉加强党性修养。通过加强廉政建设,进一步坚定教职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把廉政建设变成自觉行动,贯穿于日常工作始终。在本年度里我校没有违反相关规定人员,也没有被纪委监委问责和追责人员,未出现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重大事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中心学校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中心学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中心学校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0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0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2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7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中心学校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中心学校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32,586,789.7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586,789.7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928,086.45元,下降8.2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2,642,151.63元,日常公用经费减少781,766.4元,项目经费增加495,831.58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中心学校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27,226,096.15元。其中:基本支出25,901,309.84元,占总支出的95.13%;项目支出1,324,786.31元,占总支出的4.8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6,965,117.56元,下降20.37%,主要原因是:1.基本支出减少2,931,330.45元,主要为:人员经费减少2,149,314.05元,日常公用经费减少782,016.4元;2.项目支出减少4,033,787.11元,主要为:商品服务支出减少2,366,605.34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减少1,632,527.71元,资本性支出减少34,654.06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中心学校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901,309.8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931,330.45元,下降10.17%,主要原因是:
1.工资福利减少1,500,773.29元;
2.商品服务支出减少782,016.4元;
3.个人家庭补助减少648,540.76元:死亡抚恤金减少538,709.2元,退休费减少9,600.00元,遗属补助减少100,481.56元,非税资金支助学金增加了250.00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5,645,590.24元,占基本支出的99.0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55,719.60元,占基本支出的0.9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中心学校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24,786.3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033,787.11元,下降75.28%,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2,366,605.34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减少1,632,527.71元,资本性支出减少34,654.06元。
具体重点项目开展情况:
1.2020年实施营养改善计划项目,投入资金2,326,420.00元,极大的提升了学生身体素质。
2.2020年实施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助项目,拨付资金195,400.00元,减轻了建档立卡户、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等家庭经济负担,同时对控辍和保学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3.2020年实施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项目,投入资金223,450.00元,改善了农村学前教育学校校舍、图书、仪器、玩具、教具等硬件设施。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中心学校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208,376.1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3%。与上年对比减少6,932,837.56元,下降20.31%,主要原因:
1.基本支出减少2,931,330.45元,主要为:人员经费减少2,149,314.05元,日常公用经费减少782,016.4元;
2.项目支出减少3,983,787.11元,主要为:商品服务支出减少2,316,605.34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减少1,632,527.71元,资本性支出减少34,654.06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21,889,581.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45%。主要用于人员经费203,18,595.8元,商品服务支出842,378.63元,遗属补助资金7,950.00元,营养改善计划资金377,212.29元,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补助资金5,650.00元,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补助资金190,000.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10,294.99元,特教公用经费37,500.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28,965.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440,252.1元,职业年金缴费380,625.48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8,088.05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389,828.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8%。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38,814.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935,596.1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418.29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中心学校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无三公经费相关预算及支出。主要是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严格三公经费管理,紧缩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中心学校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中心学校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中心学校门资产总额21,830,589.93元,其中,流动资产11,405,687.3元,固定资产净值10,109,902.6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15,000.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595,948.8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30044.7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48项,账面原值36,099.7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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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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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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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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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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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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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21,830,589.93
| 11,405,687.3
| 10,109,902.63
| 8761454.3
|
|
| 1348448.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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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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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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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4,74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4,94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9,8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4,746.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 隆阳区汉庄镇中心学校2020年学生资助类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隆阳区汉庄镇中心学校共收到寄宿生生活补助,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补助等学生资助类项目资金3,202,07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中心学校分管领导召集相关业务科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汉庄镇中心学校财务室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各项目主管处及项目学校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各级共下达我校学生资助类项目资金额度3,202,070.00元,均在2020年收到,资助项目资金额度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2017〕170号)文件要求,截至2020年12月31日,由于隆阳区财政资金调度举步维艰,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中心学校2020年学生资助类项目资金共支付572,862.29元,资助项目资金拨付到位率达18%。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中心学校2020年决算公开表(K12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资助类))。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未完成是因为隆阳区财政资金调度困难,下一步将积极与财政协调,截止目前,已将家庭经济困难补助、学前困难补助资金已拨付应资助学生家长手中。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89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我校切实履行主管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科室、项目学校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2)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学校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学校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3)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要与预算安排高度结合,并纳入考核体系。对绩效较差的项目学校,纳入校长目标考核扣分,并进行绩效问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及时性。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
1.项目名称:隆阳区汉庄镇中心学校2020年学校运转类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隆阳区汉庄镇中心学校收到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民办教育发展资金、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2020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资金额度共3,089,975.00元。收到各类资金额度后,认真按隆阳区财政局调度通知组织实施。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学校分管领导召集相关业务科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汉庄镇中心学校财务室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各项目主管处及项目学校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各级共下达我校运转类项目资金3,089,975.00元,均在2020年全部收到资金额度,根据资金性质,由汉庄镇中心学校具体组织实施,所有项目资金额度拨付到位,项目资金额度到位率达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2017〕170号)文件要求,截至2020年12月31日,由于隆阳区财政局资金调度困难,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中心学校2020年学运转类项目资金共支付752,174.02元,结转结余2,337,800.98元,运转类项目资金拨付到位率达24%。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中心学校2020年决算公开表(GK12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运转类))。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资金支付未完成2,337,800.98元,主要原因是隆阳区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另外也因学年尚未结束,项目正在实施,需要到2021年后才能清算拨付。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基本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88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我校切实履行主管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科室、项目学校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2)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学校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学校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3)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要与预算安排高度结合,并纳入考核体系。对绩效较差的项目学校,纳入校长目标考核扣分,并进行绩效问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及时性。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中心学校属隆阳区教育体育局下设职能管理部门,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业务范围包括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及省市区有关教育方面的政策和规定,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负责对辖区内各小学、幼儿园工作进行调查研究,为党委政府对学校工作的决策提供情况和建议;研究提出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全镇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撰写教育发展重点、结构、速度并指导协调实施;指导社会力量办学。
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中心学校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编制人数209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事业编制人数209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职工人数206人,其中属于行政正式编制人员0人,事业编制人员206人。内设机构有:汉庄镇中心小学、汉庄镇第二示范小学、汉庄镇贾官小学、汉庄镇水碓小学、汉庄镇彭林小学、汉庄镇左龙小学、汉庄镇蒿子小学、汉庄镇诸葛堰幼儿园。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中心学校2020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一年来,隆阳区汉庄镇中心学校在上级教育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深刻领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委政府工作部署,以创隆阳区教育强区为工作目标,着力加强学校软硬件建设,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学校财务管理,优化支出结构,落实国家各项教育惠民政策、推进小升初升学改革,稳步推进教育教学工作。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度,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中心学校收入33,583,691.7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536,789.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000.00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996,902.00元。支出27,226,096.15元,其中基本支出25,901,309.84元,项目支出1,324,786.31元,结转结余6,357,595.55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根据《保山市隆阳区教育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制定了《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中心学校预算绩效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中心学校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中心学校2020年决算公开表(附表GK10表、GK11表)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成立领导小组,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分管领导召集相关业务处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汉庄镇中心学校财务室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各项目处室及项目学校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中心学校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89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20年总投入项目资金6,072,095.00元,其中:学生资助类项目资金3,202,070.00元,办学运转类项目资金2,870,025.00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1,325,036.31元。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2020年支持民办教育发展,投入我镇资金额度2,23,450.00元,但由于隆阳区财政资金调度比较困难,资金未能及时拨付,但项目己于2020年12月31日完成,改善了农村学前教育学校校舍、图书、仪器、玩具、教具等硬件设施。
通过校舍维修,进一步解决了我镇学校的校舍、功能室、学生宿舍紧缺问题,极大改善了办学条件。
(4)效果情况分析
各项资助类资金的发放,有效减轻了困难学生家庭经济负担,使贫困家庭学生就学有保障,提升社会对教育的认可度,提高了建档立卡困难学生就业率,降低的建档立卡困难学生家庭返贫率。校舍、设施的修缮,改善了学校办学条件,解决了学校运动场、学校教室、学生宿舍等不标准的问题,为学校搭建了优质资源,实现资源共享,有效全面提升了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和脱贫攻坚,从而达到培养更多优秀学生的目的。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结转结余6,357,595.55元,主要因我区财政资金紧缺,同时学期尚未结束,项目正在实施,需要到后期才能清算拨付。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及时整理、归纳、分析绩效评价结果,将评价结果作为今后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改进管理措施,完善管理办法,调整和优化本部门预算支出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预计将于9月25日前将绩效评价结果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6.主要经验及做法
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科室、项目学校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