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学校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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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688-5/20210923-0011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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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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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21-09-23
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学校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隆编办〔2019〕52号),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学校隶属关系为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管理的公益一类股所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具体职能如下:
板桥镇中心学校负责研究拟定全镇小学教育发展战略和教育工作的规定、办法,监督和检查所属学校对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研究拟定全镇小学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实施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工作。管理和指导全镇基础教育工作,管理社会力量办学、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规定及财务管理制度,统计和审批全镇小学教育经费使用情况。负责和指导所属学校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所属学校领导班子建设,规划并指导所属学校品德教育、体育卫生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和协助所属学校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全镇小学教职工的考核、奖惩、职称评聘工作,指导所属学校做好教师队伍建设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管理和指导全镇所属学校教育教学研究工作,规划、指导教育现代化和教育信息化工作,管理和指导本部门的关工委、工会、团支部、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及其工作。自觉接受镇党委、政府的领导,积极承办镇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用新时代新思想统领学校全局工作,坚持"整合育人、和谐发展"的办学理念。
2.开拓创新,为提升教育质量,构建和谐板桥中心学校。
3.学校形成扎实有序、有条不紊的工作氛围。
4.安全工作有实效,制定安全紧急预案,保障师生安全。
5.加强师德学习,弘扬"乐育英才、无私奉献"的师德风范,端正教育观念。
6.提高办学水平,致力于课堂教学改革。
7.塑造学校文化,努力形成学校共同价值观体系。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学校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学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学校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8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8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8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9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99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学校2020年度收入合计58,935,303.7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935,303.77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4,450,454.80元,下降7.02%,主要原因分析: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4,600,454.80元。1.基本支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5,258,409.30元,商品服务支出增加减少1,321,298.76元,2.项目支出:(1)2050201学前教育项目减少230,466.74元,其中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项目减少184,720元,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减少164,956.74元,学前教育发展中央专项资金增加119,210.00元;(2)2050202小学教育项目增加2,198,055.00元,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增加148,575元,8个人口较少民族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费减少16,250元,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增加116,470.00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补助资金增加1,949,260.00元;(3)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减少69,120.00元,优秀乡村教师奖励经费减少10,000.00元,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上级补助资金增加30,880.00元;(4)2050701特殊学校教育特殊教育公用经费项目增加80,785.00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50,000.00元。2296004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专项资金项目增加15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学校2020年度支出合计52,222,286.10元。其中:基本支出49,615,078.35元,占总支出的95.01%;项目支出2,607,207.75元,占总支出的4.9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9,024,507.76元,下降14.73%,主要原因分析:
1.基本支出减少4,404,235.07元:(1)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498,003.22元, (2)商品服务支出减少1,952,911.76元,(3)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减少953,320.09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以及奖励性绩效工资项目减少;
2.项目支出减少4,620,272.69元,原因是项目已完成,年底未及时支付,导致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学校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9,615,078.3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404,235.07元,下降8.15%,主要原因分析1.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498,003.22元,其中:基本工资增加895,097.90元、津贴补贴减少2,651,536.5元、绩效工资减少484,681.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144,761.80元、职业年金缴费减少84,016.08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641,326.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345,916.88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304,872.22元;2.商品服务支出减少1,952,911.76元,其中:办公费减少44,545.69元,印刷费减少13,988.04元,电费增加6,212.97元、差旅费减少6,016.00元、劳务费减少1,343,112.00元、工会费减少546,463.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5,000.00元;3.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减少953,320.09元,其中:退休费增加22,000.00元、抚恤金减少712,798.40元、生活补助减少262,521.69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8,896,227.11元,占基本支出的98.55%,人均128,000.59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18,851.24元,占基本支出的1.45%,人均1,881.81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学校总机构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07,207.7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620,272.69元,下降63.93%,主要原因分析:
1.2050201学前教育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增加256,686.81元、学前教育发展中央专项资金增加124,820.00元、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减少186,040.00元;
2.2050202小学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减少3,397,017.11元、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减少16,030.00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减少1,306,442.39元、8个人口较少民族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费减少16,250.00元;
3.2296004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专项资金项目增加20,000.00元;
4.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优秀乡村教师奖励经费减少100,00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商品和服务支出1,284,450.14元,其中办公费392,885.04元、(主要用于学生学习资料印刷以及办公材料印刷),咨询费4,000.00元(法律顾问费)、手续费445.00元(银行转账手续费)、水费25,085.84元、电费104,504.87元、邮电费73,028.85元、差旅费8,678.15元、维修(护)费239,346.80元(主要中心幼儿园维修费)、租赁费14,290.00元(中心小学文体活动音响设备服装租赁费)、会议费8,545.50元、培训费15,767.00元、专用材料费35,240.22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劳务费323,946.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389.49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99,617.61元,其中助学金999,617.61元;资本性支出:323,140.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239,300.00元,包括五所校园宣传栏72,000.00元,柳上小学校园广播设备15,000.00元,卧佛双星幼儿园2019年第一批学前教育专项资金设备采购款152,300.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83,840.00元购买图书。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学校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202,286.1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6%。与上年对比减少9,044,507.76元,下降14.77%,主要原因分析:
1.基本支出减少44,04,235.07元:(1)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498,003.22元,其中:基本工资增加895,097.90元、津贴补贴减少2,651,536.5元、绩效工资减少484,681.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144,761.80元、职业年金缴费减少84,016.08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641,326.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345,916.88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304,872.22元;(2)商品服务支出减少1,952,911.76元,其中:办公费减少44,545.69元,印刷费减少13,988.04元,电费增加6,212.97元、差旅费减少6,016.00元、劳务费减少1,343,112.00元、工会费减少546,463.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5,000.00元;(3)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减少953,320.09元,其中:退休费增加22,000.00元、抚恤金减少712,798.40元、生活补助减少262,521.69元。
2.项目支出减少4,640,272.69元,其中:(1)2050201学前教育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增加256,686.81元、学前教育发展中央专项资金增加124,820.00元、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减少186,040.00元;(2)2050202小学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减少3,397,017.11元、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减少16,030.00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减少1,306,442.39元、8个人口较少民族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费减少16,250.00元;(3)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优秀乡村教师奖励经费减少10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40672845.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91%。主要用于:基本支出38,085,637.64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7,345,235.2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18,851.2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551.20元;项目支出2,587,207.75元,包括(1)学前教育615,478.81元: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奖补专项资金152,300.00元、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444,918.81元、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专项资金18,260.00元;(2)小学教育1,951,728.94元:义务教育公用经费990,371.33元、义教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87,000.00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894,357.61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117,094.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72%。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22,0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505,587.04元,死亡抚恤348,670.0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失业保险)缴费240,836.9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412,346.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7%。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缴费3,126,853.8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251,080.9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工伤保险)缴费34,411.9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学校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7,000.00元,支出决算为21,389.49元,完成预算的45.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389.49元,完成预算的66.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000.00元,完成预算的0%。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0,408.50元,下降32.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154.50元,下降22.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6,154.50元,主要为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学校开学时间缩短,公务用车使用下降;公务接待费减少4,254.00元,主要为2020年无公务接待。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389.49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389.4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389.49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辖区学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学校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元,增长0%。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学校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板桥镇中心学校部门资产总额81,671,159.05元,其中,流动资产11,660,960.53元,固定资产70,014,197.5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56,006.8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098,492.0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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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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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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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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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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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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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81,675,159.05
| 11,660,960.53
| 70,014,197.52
| 63,644,209.72
| 0
| 0
| 6,369,987.80
| 0
| 0
| 1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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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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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95,883.0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91,083.03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04,8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95,883.03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
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学校2020年学生资助类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学校共收到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等学生资助类项目资金4,387,820.00元,均在2020年收到,我校将资金及时拨付给受资助的学生。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学校领导召集相关业务部门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学校总务处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各项目主管办公室及项目学校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隆阳区教育体育局关于板桥镇中心学校 2020 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隆教体复〔2020〕32 号)等资金预算通知文件,安排学生资助类项目经费4,387,820.00元,于2020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学校2020年学生资助类项目资金共支付999,617.61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结转3,388,202.00元,在2021年使用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学生资助类)”)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资金支付未完成3,388,202.00元,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财政资金调度困难,结转下年继续滚存使用,2021年春季已实施结束。在2021年此类资金要做好预算,制定支付计划,顺利实施项目。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87.42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我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办公室、项目学校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2)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继续加强学习和参加培训的力度,加强我校申报项目的合规合理性,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提高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水平,增强对绩效评价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3)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要与预算安排高度结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及时性。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
1.项目名称
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学校2020年办学运转类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隆阳区板桥中心学校共收到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学前教育公用经费、特殊学校教育公用经费办学运转类项目资金6,490,170.14元,收到资金后,根据资金性质,由项目办公室、学校具体组织实施,所有项目资金拨付到位,项目资金到位率达100%。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学校领导召集相关业务部门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学校总务处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各项目主管办公室及项目学校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隆阳区教育体育局关于板桥镇中心学校 2020 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隆教体复〔2020〕32 号)等资金预算通知文件,安排办学运转类项目经费6,490,170.14元,于2020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学校2020年办学运转类项目资金共支付1,607,590.14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结转4,882,580.00元,在2021年使用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办学运转类”)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资金支付未完成4,882,580.00元,包括学前教育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529,600.00元、2020年第二批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奖补专项资金271,510.00元,小学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3,812,590.00元,特殊教育公用经费108,000.00元,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020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专项资金130,000.00元。财政资金调度困难,结转下年继续滚存使用,2021年春季已实施结束。在2021年此类资金要做好预算,制定支付计划,顺利实施项目。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84.94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我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办公室、项目学校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2)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继续加强学习和参加培训的力度,加强我校申报项目的合规合理性,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提高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水平,增强对绩效评价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3)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要与预算安排高度结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及时性。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学校为隶属隆阳区教育体育局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股所级事业单位。板桥镇中心学校负责研究拟定全镇小学教育发展战略和教育工作的规定、办法,监督和检查所属学校对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研究拟定全镇小学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实施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工作。管理和指导全镇基础教育工作,管理社会力量办学、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规定及财务管理制度,统计和审批全镇小学教育经费使用情况。负责和指导所属学校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所属学校领导班子建设,规划并指导所属学校品德教育、体育卫生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和协助所属学校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全镇小学教职工的考核、奖惩、职称评聘工作,指导所属学校做好教师队伍建设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管理和指导全镇所属学校教育教学研究工作,规划、指导教育现代化和教育信息化工作,管理和指导本部门的关工委、工会、团支部、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及其工作。自觉接受镇党委、政府的领导,积极承办镇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学校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事业编制人数383人,截止2020年12月31日止在职教职工382人,其中教师380人,职工2人,内部设有35所完全小学,共有学生5228人。设置板桥镇中心学校、板桥小学、孟官小学、双脉小学、乌龙小学、郎义小学、沙登小学、青莲小学、小寨小学、马王小学、官坡明德小学、郭里小学、小永小学、鲁受小学、沙坝小学、北庙小学、厚庄小学、董达小学、苏家小学、土关地小学、左所小学、清水小学、李家寺小学、浪坝小学、西庄小学、妻贤小学、高海小学、北汉庄小学、罗寨小学、柳上小学、三庄小学、长岭岗小学、西河小学、阿家小学、浪麦地小学、沙河厂小学;两所民办幼儿园:隆阳区板桥镇明华幼儿园、隆阳区板桥镇卧佛双星幼儿园,一所公办幼儿园: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幼儿园。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学校2020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2020年是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的重要一年。一年来,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学校在区委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深刻领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隆阳区教育局工作部署,以创隆阳区教育强区为工作目标,着力加强学校软硬件建设,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学校财务管理,优化支出结构,落实国家各项教育惠民政策,稳步推进教育教学工作。
部门绩效总目标:围绕“发展促公平、改革活机制,安全抓责任,整体提质量、保证抓党建”的总体思路,发力于育人理念,人事制度,评价制度,两支队伍建设等体制机制的落实,大力发展学前教育,持续夯实义务教育,支持民办教育,规范校外培训,进一步优化教育发展生态,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用新时代新思想统领学校全局工作,坚持“整合育人、和谐发展”的办学理念。
开拓创新,实施“快乐教育”,为提升教育质量,构建和谐板桥中心学校。
学校形成扎实有序、有条不紊的工作氛围。
安全工作有实效,制定安全紧急预案,保障师生安全。
加强师德学习,弘扬“乐育英才、无私奉献”的师德风范,端正教育观念。
提高办学水平,致力于课堂教学改革。
塑造学校文化,努力形成学校共同价值观体系。
部门绩效具体目标:
职责履行良好:各机构正常有序运行,各项职能职责有效履行,较好的完成上级和区委、区政府安排的任务;按照区委政府工作部署,以创隆阳区教育强区为工作目标,着力加强学校软硬件建设,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学校财务管理,优化支出结构,落实国家各项教育惠民政策,推进小升初升学改革,稳步推进教育教学工作。
履职效益明显:严格资金使用渠道,规范各学校财务收支,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社会公众或学生满意度,一切以服务学生为基础,加强项目制定、实施的规范化;
预算配置科学:科学有效的编制预算计划;足额保障基本支出;有详细的支出计划和资金使用规定,确保重点支出安排;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预算执行有效:严格按照预算计划列支;按正常的资金使用进度列支;有详细的支出计划和资金使用规定;“三公”经费节支增效。
预算管理规范: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及时公示相关信息;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度,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学校收入合计58,935,303.7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8,785,303.77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50,000.00元。支出合计52,222,286.10元,其中基本支出49,615,078.35元,项目支出2,607,207.75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依据《保山市隆阳区教育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制定并实施了《保山市隆阳区板桥中心学校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学校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1)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学校领导召集相关业务部门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学校总务处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各项目主管办公室及项目学校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学校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5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20年总投入项目资金10,877,990.14元,其中:2020年学生资助类项目投入4,387,820.00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999,617.61元; 2020年办学运转类项目投入6,490,170.14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1,607,590.14元。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①实施办学运转类项目,投入资金6,490,170.14元, 保障了全镇各小学教育教学的正常运转。
②实施资助类项目,投入资金4,387,820.00元,落实国家惠民政策,保障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生活基本需要,减少贫困家庭学生辍学率。
(4)效果情况分析
通过实施学前教育公用经费、义务教育经费、特殊学校教育公用经费办学运转类保障项目,对保障学校运转,提高教学设备现代化水平发挥了极大的保障作用,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奠定了基础。各项资助类资金的发放,有效减轻了困难学生家庭经济负担,使贫困家庭学生就学有保障,提升社会对教育的认可度,提高了建档立卡困难学生就学率,降低的建档立卡困难学生家庭返贫率。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结转结余规模较大,具体情况为:2020年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结转9,812,961.31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1,542,178.92元,包括小学教育遗属补助171,390.37元,其他普通教育支出2019年机关工勤、事业人员年度嘉奖84,000.00元,护理费39,4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53,311.35元,死亡抚恤金993,783.20元,大病医疗294.00元;项目支出结转8,270,782.39元,包括学前教育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529,600.00元、2020年第二批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奖补专项资金271,510.00元,小学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3,812,590.00元、义教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助资金132,500.00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3,255,702.39元,特殊教育公用经费108,000.00元,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020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专项资金130,000.00元。
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相关资料已做好准备,未能及时进行财政支付,导致产生较大结余,争取在2021年上半年财政支付完毕。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及时整理、归纳、分析绩效评价结果,将评价结果作为今后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改进管理措施,完善管理办法,调整和优化本部门预算支出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预计将于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6.主要经验及做法
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我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办公室、项目学校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