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新城中学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 索引号
- 01525688-5-/2020-0930007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0-09-30
保山市隆阳区新城中学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新城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新城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我校隶属于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主管,是进行初中义务教育工作主阵地之一。
2.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办好初中教育,培养造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3.促进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实施初中义务教育,提高学生文化知识和人文素养,落实“培养什么样的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的思想。
4.抓好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水平和教学技能,激发教师的爱岗奉献精神,促进教师服务意识,关注教育公平。
5.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学生热爱祖国,回报社会。
6.保山市隆阳区新城中学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编制人数33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事业编制人数33人。截至2019年12月 31日止职工人数32人,其中属于行政正式编制人员0人,事业编制人员32人。内设机构有:校长办、党支部、团支部、教务处、总务处、德育处、安全办、工会、学生会。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好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依法治校;
2.加强班子队伍和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
3.积极推进教育扶贫民生工作,及时发放学生资助资金,积极宣传党的扶贫政策,让党的惠民政策走进老百姓心里;
4.教育教学工作。学校立足发展“小而精”农村精品教育,以“不放弃一个学生”为发展理念,实施精细化管理,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发展。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后勤保障等其他工作稳步推进。
5.积极迅速推进学校项目建设,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优化师生生活、学习、工作环境,促进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新城中学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新城中学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4,810,469.9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10,469.9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21,629.19元,下降6.27%,主要原因分析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21,629.19元。其中特殊教育公用经费15,530.00元,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区级资金9,680.00元,一个月工资额度99,653.00元,购房补贴32,95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新城中学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4,677,230.87元。其中:基本支出3,858,396.97元,占总支出的82.49%;项目支出818,833.90元,占总支出的17.5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507,580.52元,下降9.79%,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支出减少507,580.52元。其中特殊教育公用经费15,530.00元,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区级资金9,680.00元,一个月工资额度99,653.00元,购房补贴32,95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新城中学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858,396.9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103.19元,下降0.21%,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支出减少8103.19元。其中一个月工资额度99,653.00元,购房补贴32,950.00元。
1.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42,348.17 元,主要是基本工资减少41,213.00 元,津贴补贴增加244,073.00 元,绩效工资减少392,109.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减少20,934.56 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195,917.93 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增加118,495.4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8,118.40 元。
2.商品服务支出增加1,415.44元,主要是办公费增加3,640.00 元,劳务费减少3,300.00 元,工会费增加1,075.44
元;
3.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减少151,866.80元,主要是抚恤金减少151,989.20元,助学金增加122.4 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8.7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新城中学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18,833.9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99,477.33元,下降37.89%,主要原因分析本年项目支出减少499477.33元。特殊教育公用经费15,530.00元,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区级资金9,680.00元,额度到账较晚,结转下年支付。
1.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6,704.67 元,主要是办公费减少75,424.08 元,电费减少13,927.20 元,邮电费减少14,638.22 元,差旅费减少8,336.00 元,培训费减少18,353.50 元,劳务费增加6,667.71 元,维修(护)费增加140,715.96 元;
2.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减少471,835.00 元,主要是助学金减少371,835.00 元,奖励金减少1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新城中学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77,230.8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454,868.29元,下降8.77%,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减少499,477.33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3,951,101.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48%。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3,079,051.00元,办公费203,915.01元,电费7,699.00元,邮电费5,431.87元,差旅费11,650.00元,零星维修费140,715.96元,培训费11,145.50元,劳务费37,941.56元,工会经费42,228.00元,寄宿学生生活补助及营养改善计划等助学资金411,323.8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8,684.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373,597.44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087.09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37,444.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1%。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5,917.93元,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118,495.4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3,031.31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隆阳区新城中学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新城中学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保山市隆阳区新城中学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新城中学部门资产总额11,677,211.28元,其中,流动资产2,531,878.45元,固定资产11,101,538.2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56,308.29 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582,029.08 元,固定资产增加3,030,484.60 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82平方米,账面原值35,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71项,账面原值55,704.4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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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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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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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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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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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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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1,677,211.28 |
2,531,878.45 |
11101538.22 |
595,9200 |
0 |
0 |
5,142,33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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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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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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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隆阳区新城中学2019年学生资助类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隆阳区新城中学共收到寄宿生生活补助,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助学金等学生资助类项目资金411,323.80元。我校收到各类资金后,及时组织实施。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学校领导召集相关业务科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总务处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各项目主管科室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各级共下达我校学生类资助类项目资金411,323.80元,均在2019年收到,并将资金及时冲到学生就餐卡,所有项目资金拨付到位,项目资金到位率达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2017〕170号)文件要求,截至2019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新城中学2019年学生资助类项目资金共支付411,323.8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9-10表)。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2.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3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我校切实履行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科室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2)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种相关业务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学校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3)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要与预算安排高度结合,并纳入考核体系。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项目二:
1.项目名称:隆阳区新城中学2019年办学运转类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隆阳区新城中学共收到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410,418.00元。我校收到各类资金后,及时组织实施。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学校领导召集相关业务科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总务处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各项目主管科室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各级共下达我校办学运转类项目资金410,418.00元,均在2019年全部收到,根据资金性质,由项目科室具体组织实施,所有项目资金拨付到位,项目资金到位率达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2017〕170号)文件要求,截至2019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新城中学 2019年办学运转类项目资金共支付252,605.00元,结余157,813.00元于2020春季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9-10表)。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未完成157,813.00元,因资金到位时间较晚,未来得及支付,2020年春季已实施结束。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4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3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我校切实履行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科室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2)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种相关业务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学校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3)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要与预算安排高度结合,并纳入考核体系。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1.我校隶属于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主管,是进行初中义务教育工作主阵地之一。
2.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办好初中教育,培养造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3.促进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实施初中义务教育,提高学生文化知识和人文素养,落实“培养什么样的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的思想。
4.抓好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水平和教学技能,激发教师的爱岗奉献精神,促进教师服务意识,关注教育公平。
5.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学生热爱祖国,回报社会。
6.保山市隆阳区新城中学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编制人数33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事业编制人数33人。截至2019年12月 31日止职工人数32人,其中属于行政正式编制人员0人,事业编制人员32人。内设机构有:校长办、党支部、团支部、教务处、总务处、德育处、安全办、工会、学生会。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新城中学2019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2019年是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的重要一年。一年来,隆阳区新城中学在区教育体育局和上级教育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深刻领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教育局工作部署,以创热区名校为工作目标,着力加强学校软硬件建设,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学校财务管理,优化支出结构,落实国家各项教育惠民政策,稳步推进教育教学工作。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9年度,保山市隆阳区新城中学收入4,810,469.9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10,469.97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4,573.90元。支出4,677,230.87元,其中基本支出3,858,396.97元,项目支出818,833.90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新城中学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12表)。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成立领导小组,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学校领导召集相关业务科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总务处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各项目主管科室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新城中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2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19年总投入项目资金818,833.90元,其中:学生资助类项目资金411,323.80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411,323.80元;办学运转类项目资金410,418.00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252,605.00元。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通过实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项目(资金218,170.00元),提高了乡村教师的工资待遇,对稳定乡村教师起到了有效的作用。
(4)效果情况分析
各项资助类资金的发放,有效减轻了困难学生家庭经济负担,使贫困家庭学生就学有保障,尤其是建档立卡户学生家庭,提升社会对教育的认可度。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结转结余规模较大,原因主要是:属于指标结余,如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因为资金到位时间较晚,多数是年底才到位,项目还未来得及实施。
对指标结余部分,2020年根据学校具体情况继续使用。争取2020年内资金实施结束。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及时整理、归纳、分析绩效评价结果,将评价结果作为今后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改进管理措施,完善管理办法,调整和优化本部门预算支出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
6.主要经验及做法
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我校切实履行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科室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部门情况说明中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