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四中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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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8-5-/2020-0929036
发文机构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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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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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9

保山市隆阳区第四中学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第四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第四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法令、法规、指示、决定,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积极推进素质教育。

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学校各项工作的管理,做到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学期工作计划,运用督促、检查、总结等手段促使规划和计划的完成。

4.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课程计划和教改方案,使用相应的统编教材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5.以德育为首,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学校内部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坚持不懈地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教育,全面提高学生整体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6.以素质教育为主线,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运用先进的教育理论、方法,不断研究和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以适应基础教育发展改革的需要。

7.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组织教师学习政治理论、文化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及文化业务素质,充分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8.加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贯彻党的群众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在服务师生、活跃校园文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9.坚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与辖区派出所联合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做好学校的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师生的健康安全。

10.组织做好教职员工的培训、考核、调配、奖惩、工资福利、职称评定以及退职、退(离)休等人事管理工作,及教师队伍建设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11.严格财经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合理调度各项办学经费,管理使用好校产及教学设施,创造条件,不断完善办公、教学和生活设施。

12.承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回顾2019年的工作,隆阳区第四中学在各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坚持“整合育人、和谐发展”的办学理念,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团结带领全体教职工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提升教育质量,构建和谐隆阳区第四中学做出了不懈努力和积极贡献,教育教学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2019年我校中考成绩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学校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有条不紊。教师到位上岗率达100%、学生到位率在99%以上。师德档案、普九资料、家长学校创建工作,以其统一、整齐、完整、充实、规范,深受检查组好评。

财务制度上,我校严格遵守财务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经费管理规定,收支一条线。搞好“两免一补”工作,妥善分配,合理利用义务教育经费,无教育经费截留、挪用和教育乱收费举报现象。定期进行校务公开。学校投入了大量资金,购买课桌登、图书、校舍维修,对学校环境进行绿化、美化。为教学质量稳步上升提供物质保障。新环境下打造新的校园文化体系,从不同方面、不同角度构建绿色生活环境,校容校貌大有改观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第四中学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保山市隆阳区第四中学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第四中学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6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第四中学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7,974,888.3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74,888.31,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536,936.69元,主要原因

学生人数较上年减少所致,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经费减少453,565.00元;义务教育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减少75,748.47元;营养餐经费项目减少259,3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第四中学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7,621,322.15。其中:基本支出6,309,820.81,占总支出的82.79%;项目支出1,311,501.34,占总支出的17.2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862,500.66元,下降10.17%,主要原因为:

1.基本支出减少65,197.19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减少33,967.61元,商品服务支出减少99,409.8元。

2.项目支出减少797,303.47元,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经费减少453,565.00元,义务教育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减少75,748.47元,营养餐经费减少259,3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第四中学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309,820.81。与上年对比减少65,197.19元,下降1.02%,主要原因为:

1.工资福利支出减少33,967.61元,主要变动为增加在职人员奖励性补贴及薪级岗位调资。其中:基本工资增加133,632.00元,津贴补贴减少34,036.00元,,绩效工资减少291,801.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减少38,825.6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281,328.5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30,568,477.5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80,131.15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8.69人均115,314.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1人均1534.2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第四中学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11,501.34。与上年对比减少797,303.47,下降37.81%,主要原因为:

学生人数较上年减少所致,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经费减少453,565.00元;义务教育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减少75,748.47元;营养餐经费项目减少259,3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第四中学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21,322.15,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862,500.66,下降10.17%,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减少797,303.47元所至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6,442,470.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53%。主要用人员经费支出6,226,971.81元,学校校舍等零星维修费120,387.76元、临聘人员工资45,915.00元、工会经费68,329.00元、办公费163,929.85元、印刷费18,809.70元,电费58,195.47元、差旅费35,983.00元,会议费6,700.00元、培训费25,500.00元、邮电费49,418.56元、其他交通费14,892.00元、房屋建筑物购建27,0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费45,230.00元、专用设备购置6,200.00元,遗属生活补助5,759.80元、寄宿学生生活补助及营养改善计划等助学资金711,337.2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72,706.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646,589.6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6,116.5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06,145.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4%。主要用于全区教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81,328.58元,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170,802.48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4,014.61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第四中学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支出决算为0.00,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完成预算的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节约资金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0.00,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增长/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增长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不变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节约资金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无国内接待费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第四中学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与上年对比增0.00元,增长0.00%。

保山市隆阳区第四中学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保山市隆阳区第四中学部门资产总额16,068,505.41,其中,流动资产1,438,691.65,固定资产18,436,960.85,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在建工程0.00,无形资产0.00,其他资产0.00(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318,750.412018年以前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无形资产不摊销,2019年固定资产累计折旧3,807,147.09元,本年资产减少数包含了2019年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数和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数),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250.00。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615项,账面原值98,78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出租房屋120平方米,账面原值324,073.8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70,000.0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6,068,505.41

1,438,691.65

 

16166298.29

 

 

2291012.56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保山市隆阳区第四中学2018年学生资助类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保山市隆阳区第四中学共收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助学金等学生资助类项目资金711,337.2元,我校收到各类资金后,及时组织实施。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校领导召集相关业务处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校长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总务处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隆财预〔201930号)文件,安排学生资助类项目经费5,227.20元,后经隆阳区财政局调整预算安排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和营养餐资金共计711,337.2元,截至201912月31日全部项目资金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第四中学学生资助类项目资金711,337.2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9-10表)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3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我校切实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要求,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处室及责任人,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2)绩效评价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继续加强学习,使不断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3)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要与预算安排高度结合,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及时性。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项目

1.项目名称:保山市隆阳区第四中学2019年行政运行及办学运转类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保山市隆阳区第四中学共收到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类项目资金726,650.00元。我校收到各类资金后,及时组织实施。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校领导召集相关业务处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校长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总务处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各上级部门安排给我校的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共计726,650.00元,截至201912月31日全部项目资金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2017〕170号)文件要求,截至2019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第四中学2018年行政运行及办学运转类项目资金共支付578,773.15元,结余147,876.85元于2020春季使用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9-10表)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未完成147,876.85元,其中143,156.85元为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其余4,720.00元为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主要是因财政资金调度困难,资金暂缓支付,2019年春季已实施结束。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79.65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我校切实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要求,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处室及责任人,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2)绩效评价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继续加强学习,使不断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3)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要与预算安排高度结合,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及时性。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隆阳区第四中学是隆阳区瓦窑镇的一所初级中学,属于事业单位。主要是招收农村初中学生完成初中学业,为上一级学校输送优秀高中人才。同时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及省市区有关教育方面的政策和规定,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

保山市隆阳区第四中学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编制人数55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事业编制人数55人。截至201912月 31日止职工人数54人,其中属于行政正式编制人员0人,事业编制人员54人。内设机构有:学校党支部、工会、教代会、团支部、学生会等。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第四中学2019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一年来,隆阳区第四中学在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深刻领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加强学校软硬件建设,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学校财务管理,优化支出结构,落实国家各项教育惠民政策,稳步推进教育教学工作。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9年度,保山市隆阳区第四中学收入7,974,888.3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74,888.31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8,002.19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21,322.15元,其中基本支出6,309,820.81元,项目支出1,311,501.34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保山市隆阳区第四中学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第四中学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12表)。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校领导召集相关业务处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校长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总务处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第四中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1.1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19年总投入项目资金1,437,987.2元,其中:学生资助类项目资金711,337.2元,行政及办学运转类项目资金578,773.15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1,290,110.35元。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营养改善计划、寄宿生生活补助、助学金及东西协作补助的实施,使得山区学生家庭的经济压力大大降低,辍学率进一步下降。

4)效果情况分析

各项资助类资金的发放,有效减轻了困难学生家庭经济负担,使贫困家庭学生就学有保障,提升社会对教育的认可度。行政运行及办学运转类项目的实施,改善了学校办学条件,解决了学校硬件设施不达标的问题,有效全面提升了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和脱贫攻坚,从而达到培养更多优秀学生的目的。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结转规模较大,主要是因财政资金调度困难,资金暂缓支付,如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结转143,156.85元,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结转4,720.00元,对因财政资金调度困难,暂缓支付部分,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争取2020年春季拨付。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及时整理、归纳、分析绩效评价结果,将评价结果作为今后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改进管理措施,完善管理办法,调整和优化本部门预算支出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预计将于9月30日前将绩效评价结果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6.主要经验及做法

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我校切实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不断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处室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部门情况说明中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