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渡中学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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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8-5-/2020-0929034
发文机构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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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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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9

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中学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中学属于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瓦渡乡辖区内初中教育教学工作,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及政策,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及文化业务素质,坚持以德育为首,充分发挥学校各部门的作用,坚持不懈地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中学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核定人数63人。截至2019年12月 31日止在职在编教职工60人。内设机构有:校长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德育处、安全处。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年来,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中学在政府和上级教育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发展促公平、改革活机制,安全抓责任,整体提质量、保证抓党建”的总体思路,发力于育人理念,人事制度,评价制度,两支队伍建设等体制机制的落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全力推进2019年“改革创新提质年”工作任务,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中学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中学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中学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中学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8,505,328.9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05,328.9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435,206.56元,下降4.88%,主要原因为:

1.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35,206.5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435,206.56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中学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7,976,500.31元。其中:基本支出6,469,161.96元,占总支出的81.10%;项目支出1,507,338.35元,占总支出的18.9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964,035.21元,下降10.08%,主要原因为:

1.基本支出增加74,403.44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60,636.2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494.62元,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减少87,727.40元。

2.项目支出减少1,038,438.65元,其中:商品和服务(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支出减少1,038,438.6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820,780.00元,资本性(办公设备购置)支出减少115,5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中学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469,161.9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4,403.44元,增长1.16%,主要原因为:

1.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60,636.22元,主要变动为增加在职人员奖励性补贴及薪级岗位调资。其中:基本工资增加273,621.00元,津贴补贴减少443,884.00元,绩效工资减少148,318.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减少72,534.64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327,179.2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160,843.16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63,729.43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494.62元,主要是办公费增加4,727.62元,差旅费减少6,050.00元,电费增加10,068.12元, 劳务费减少10,400.00元,工会经费增加3,148.88元。

3.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减少87,727.40元,主要是生活补助增加408.00元,助学金减少88,135.4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8.65%;人均106,367.57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5%,人均1,451.8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中学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07,338.3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38,438.65元,下降40.80%,主要原因为:

1.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038,438.65元,主要是办公费减少31,846.73 元,电费减少7,249.75 元,邮电费减少6,132.63元,差旅费增加30,787.55 元,维修(护)费减少78,826.99 元, 培训费增加4,109.90 元,劳务费减少13,000.00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820,780.00元,主要是助学金减少820,780.00元。

3.资本性支出减少115,500.00元,主要是办公设备购置支出减少115,5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中学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76,500.31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964,035.21元,下降10.08%,主要原因

1.基本支出增加74,403.44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60,636.2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494.62元,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减少87,727.40元。

2.项目支出减少1,038,438.65元,其中:商品和服务(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支出减少1,038,438.6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820,780.00元,资本性(办公设备购置)支出减少115,5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6,840,030.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75%,主要用于初中教育资金支出6,840,030.69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08,314.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3%,主要用于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资金584,717.76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3,596.5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28,155.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2%,主要用于教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27,179.27元,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160,843.16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0,132.93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中学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XX%;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无国内接待费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中学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为:

我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中学部门资产总额16,798,283.74元,其中,流动资产1,213,123.70元,固定资产(净值)15,585,160.04,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468,582.19,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8,620.00元(2018年以前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2019年固定资产累计折旧3,092,592.1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30项,账面原值84,67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6,798,283.74 

1,213,123.70 

15,585,160.04 

14,643,949.23 

941,210.81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3,29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3,2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3,29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中学2019年学生资助类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中学共收到寄宿生生活补助,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等学生资助类项目资金862,450.00元,我校收到各类资金后,及时组织实施。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务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学校领导召集相关业务办公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学校财务室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各项目分管领导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各级共下达我校学生资助类项目资金862,450.00元,均在2019年收到,由项目办公室组织实施,所有项目资金拨付到位,项目资金到位率达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中学2019年学生资助类项目资金共支付862,45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9.1表)。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我学校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我校对专项资金使用。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8.85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3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办公室切实履行主管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务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办公室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2)绩效评价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我校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我校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3)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要与预算安排高度结合,并纳入考核体系。对绩效较差的项目办公室,纳入年终考核扣分,并进行绩效问责,提高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及时性。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项目二:

1.项目名称: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中学2019办学运转类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中学共收到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等办学运转类项目资金644,888.35元我校收到资金后,及时组织实施。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务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学校领导召集相关业务办公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学校财务室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各项目分管领导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各级共下达我校办学运转类项目资金644,888.35元,均在2019年全部收到,根据资金性质,由学校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所有项目资金拨付到位,项目资金到位率达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2017〕170号)文件要求,截至2019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中学2019年办学运转类项目资金共支付432,861.70,执行率67.12%,结余212,026.65元于2020春季继续实施。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9.2表)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资金支付完成432,861.70元,结余212,026.65元,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调度困难,资金暂缓支付;因学年尚未结束,项目正在实施,需要到放假后才能清算拨付。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4.35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3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办公室切实履行主管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务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办公室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2)绩效评价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我校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我校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3)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要与预算安排高度结合,并纳入考核体系。对绩效较差的项目办公室,纳入年终考核扣分,并进行绩效问责,提高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及时性。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 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中学属于隆阳区教育局领导的二级单位,属于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瓦渡乡辖区内初中教育教学工作,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及政策,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及文化业务素质,坚持以德育为首,充分发挥学校各部门的作用,坚持不懈地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中学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核定人数63人。截至2019年12月 31日止在职在编教职工60人。内设机构有:校长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德育处、安全处。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①部门绩效总目标

一年来,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中学在政府和上级教育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发展促公平、改革活机制,安全抓责任,整体提质量、保证抓党建”的总体思路,发力于育人理念,人事制度,评价制度,两支队伍建设等体制机制的落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全力推进2019年“改革创新提质年”工作任务,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②部门绩效具体目标

职责履行良好:各项职能职责有效履行,较好的完成上级部门安排的任务;按照区教育体育局的工作部署,着力加强学校软硬件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学校财务管理,优化支出结构,落实国家各项教育惠民政策,稳步推进教育教学工作。

履职效益明显:严格资金使用渠道,规范学校财务收支,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社会公众或学生满意度,一切以服务学生为基础,加强项目制定、实施的规范化;

预算配置科学:科学有效的编制预算计划;足额保障基本支出;有详细的支出计划和资金使用规定,确保重点支出安排;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预算执行有效:严格按照预算计划列支;按正常的资金使用进度列支;有详细的支出计划和资金使用规定;“三公”经费节支增效。

预算管理规范: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及时公示相关信息;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9年度,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中学收入8,505,328.9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05,328.96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元。支出7,976,500.31元,其中基本支出6,469,161.96元,项目支出1,507,338.35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中学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中学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11-12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务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学校领导召集相关业务办公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学校财务室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各项目分管领导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中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6.18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19年总投入项目资金1,507,338.35元,其中:学生资助类项目资金862,450.00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862,450.00元;办学运转类项目资金644,888.35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432,861.70元。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通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项目(资金337,200.00元),提高了学生的生活质量。

通过实施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资金525,250.00元),改善了学生的生活条件。

4)效果情况分析

各项资助类资金的发放,有效减轻了困难学生家庭经济负担,使贫困家庭学生就学有保障,提升社会对教育的认可度,达到培养更多优秀学生的目的。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还有部分资金存在结转结余,争取2020年内资金实施结束;改进管理措施、完善管理办法、合理配置资源。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及时整理、归纳、分析绩效评价结果,将评价结果作为今后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改进管理措施,完善管理办法,调整和优化本部门预算支出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预计将于9月30日前将绩效评价结果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6.主要经验及做法

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学校办公室切实履行主管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务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办公室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部门情况说明中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