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永昌小学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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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8-5-/2020-0929021
发文机构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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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0-09-29

保山市永昌小学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永昌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永昌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法令、法规、指示、决定,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积极推进素质教育。

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学校各项工作的管理,做到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学期工作计划,运用督促、检查、总结等手段促使规划和计划的完成。

4.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课程计划和教改方案,使用相应的统编教材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5.以德育为首,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学校内部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坚持不懈地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教育,全面提高学生整体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6.以素质教育为主线,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运用先进的教育理论、方法,不断研究和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以适应基础教育发展改革的需要。

7.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组织教师学习政治理论、文化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及文化业务素质,充分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8.加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贯彻党的群众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在服务师生、活跃校园文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9.坚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与辖区派出所联合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做好学校的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师生的健康安全。
    10、组织做好教职员工的培训、考核、调配、奖惩、工资福利、职称评定以及退职、退(离)休等人事管理工作,及教师队伍建设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11.严格财经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合理调度各项办学经费,管理使用好校产及教学设施,创造条件,不断完善办公、教学和生活设施。

12.承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学校各项工作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文化自信,优先发展教育。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一年来,学校坚持在教体局的领导下办好“和美教育”,以教育扶贫为切入口,助推和美教育品牌集群发展,同时创新办学模式,与保山八中合作,开展两地办学新篇章,使和美教育由成功向卓越迈进。

一年来,学校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怀下,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并取得了一系列成绩:

国家级:“国际生态学校”“人教数字校园实验学校”“信息技术幼苗培养基地”“教育科研先进单位”“2017年国防教育特色学校”“2018年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优秀组织奖”“全国中小学价值教育校本化研究先进学校”“第十五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优秀组织奖。

省级: “云南省现代教育示范学校”“校风学风建设示范学校”、“云南省文明学校”“云南省绿色学校”云南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示范家长学校”“安全消防重点单位”“平安校园”“民族团结教育示范学校”“教育科研实验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民族团结教育示范学校”“订队报、读队报、用队报最佳学校”“学生新报小记者站”“第八届少儿书信大赛优秀组织奖”第九届云南省青少年学艺大赛“团体一等奖”“第七届云南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二等奖”。

市级:“保山市质量强市示范学校”“保山市未成年人科普教育基地”“科普教育示范学校”“绿色学校”“保山市现代教育示范学校”“保山市文明单位”“保山市五洲国际杯少儿才艺大赛优秀组织奖”、保山市第十届青少年“希望英语口语组织奖”、保山市文明学校。

区级:“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学校”隆阳区“食品卫生A级单位”“三生教育示范学校”“师德示范学校”“隆阳区廉政文化示范点”“校长目标管理考核壹等奖”“禁毒防艾示范学校”“先进党支部”“常态课教学先进单位”“教学常规管理先进单位”“文明单位”“三八红旗先进集体”等光荣称号。

2019学年,永昌小学共有学生1437名,教学班34个。在职在岗教职工有66名(含1名长期病假的教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永昌小学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保山市永昌小学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永昌小学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永昌小学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9,493,961.7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93,961.79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1,140,845.85元,增长12.02%,主要原因为:

1.人员支出增加553,291.33元(工资福利支出增加553,291.33元);

2.区级公务费增加9,876.06元(学生人数增加);

3.非税收入增加49,264.46元;

4.农进城义教经费增加31,967.00元(学生人数增加);

5.营养餐增加398,000.00元(本年列支经费增加);

6.市级教育专项资金增加100,000.00元

7.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减少4,803.00元

8.8个较少民族生活补助增加3,250.00元(上年无8个较少民族生活补助)。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永昌小学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8,836,885.41元。其中:基本支出7,647,598.33元,占总支出的86.54%;项目支出1,189,287.08元,占总支出的13.4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462,988.24元,增长5.24%,主要原因为:

1.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293,928.39元。其中,人员支出增加284,052.33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83,052.33元;商品服务支出增加9,876.06元(其中办公费减少10,231.91元,印刷费减少2,312.00元,水费增加20,392.67元,电费减少5,917.64元,邮电费减少1,554.90元,培训费增加2,505.78元,专用材料费增加2,438.00元,工会经费增加4,556.0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1,000.00元(退休教师安家费1,000.00元)。

2.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169,059.85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减少10,229.25元(其中办公费增加80,275.87元,印刷费减少14,991.00元,水费增加4,897.80元,电费增加15,511.71元,邮电费增加6,834.47元,差旅费增加23,220.00元,维修费减少175,036.82元,会议费减少9,260.00元,培训费增加61,774.72元,专用材料费减少21,338.00元,劳务费增加17,882.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197,561.10元(其中营养餐增加194,311.10元,8个较少民族生活补助增加3,250.00元);资本性支出比上年减少18,272.00元(办公设备购置减少18,272.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永昌小学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647,598.3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3,928.39元,增长3.84%,主要原因分析:

1.人员支出增加283,052.33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8,3052.33元;

2.商品服务支出增加9,876.06元。其中办公费减少10,231.91元,印刷费减少2,312.00元,水费增加20,392.67元,电费减少5,917.64元,邮电费减少1,554.90元,培训费增加2,505.78元,专用材料费增加2,438.00元,工会经费增加4,556.06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1,000.00元(退休教师安家费1,000.00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8.4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58%,人均2,069.7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永昌小学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89,287.0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9,059.85元,增长14.22%,主要原因分析:

商品服务支出减少10,229.25元。其中:办公费增加80,275.87元,印刷费减少14,991.00元,水费增加4,897.80元,电费增加15,511.71元,邮电费增加6,834.47元,差旅费增加23,220.00元,维修费减少175,036.82元,会议费减少9,260.00元,培训费增加61,774.72元,专用材料费减少21,338.00元,劳务费增加17,882.00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197,561.10元。其中:营养餐增加194,311.10元,8个较少民族生活补助增加3,250.00元;

资本性支出比上年减少18,272.00元。办公设备购置减少18,272.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商品服务支出386,047.98元,2019年的商品服务支出保障了学校的正常运转,为教学的有序开展提供了保障;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91,961.10元,营养餐补助每生每年800元,使学生健康成长,有效减轻了困难学生家庭经济负担,使贫困家庭学生就学有保障,提升社会对教育的认可度。

3.资本性支出311,278元,2019年购买了办公设备,提高了办公效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永昌小学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36,885.4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462,988.24元,增加5.24%,主要原因分析:

1.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293,928.39元。其中,人员支出增加284,052.33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83,052.33元;商品服务支出增加9,876.06元(其中办公费减少10,231.91元,印刷费减少2,312.00元,水费增加20,392.67元,电费减少5,917.64元,邮电费减少1,554.90元,培训费增加2,505.78元,专用材料费增加2,438.00元,工会经费增加4,556.0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1,000.00元(退休教师安家费1,000.00元)。

2.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169,059.85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减少10,229.25元(其中办公费增加80,275.87元,印刷费减少14,991.00元,水费增加4,897.80元,电费增加15,511.71元,邮电费增加6,834.47元,差旅费增加23,220.00元,维修费减少175,036.82元,会议费减少9,260.00元,培训费增加61,774.72元,专用材料费减少21,338.00元,劳务费增加17,882.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197,561.10元(其中营养餐增加194,311.10元,8个较少民族生活补助增加3,250.00元);资本性支出比上年减少18,272.00元(办公设备购置减少18,272.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7,275,002.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33%。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5,949,109.00元,商品服务支出522,653.98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91,961.10元,办公设备购置费311,278.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14,018.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78,650.32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4,367.94元,退休教师安家费10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47,865.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3%。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401,571.0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97,958.09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8,335.91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永昌小学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了接待费6,000.00元,但2019年接待费为0元,没有列支。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本单位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

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 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

本单位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永昌小学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保山市永昌小学部门资产总额15,008,950.16元,其中,流动资5,186,517.72元,固定资产9,822,432.4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37734.1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11278.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9项,账面原值983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5,008,950.16 

5,186,517.72 

9,822,432.44 

8,279,221.86 

 

 

1,543,210.5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1,27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1,27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1,278.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保山市永昌小学2019年学生资助类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保山市永昌小学收到营养改善计划资金、8个较少民族补助共计695,650.00元。我校收到资金后,及时组织实施。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校领导召集相关科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校财务室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学校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上级共下达我校农进城营养改善计划资金资金、8个较少民族补助695,650.00元,均在2019年收到,保山市永昌小学将资金以供餐模式提供给学生,由总务处、餐厅组织实施,所有项目资金拨付到位,项目资金到位率达1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2017〕170号)文件要求,截至2019年12月31日,保山市永昌小学2019年农进城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共支付491,961.10元,结余203,688.90元。属于指标结余(应付末付款),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09-10)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资金支付未完成203,688.90元,属于指标结余(应付末付款),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5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3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隆阳区教育体育局切实履行主管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科室、项目学校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2)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学校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学校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3)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要与预算安排高度结合,并纳入考核体系。对绩效较差的项目学校,纳入校长目标考核扣分,并进行绩效问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及时性。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

1.项目名称:保山市永昌小学2019办学运转类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保山市永昌小学共收到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及市级教育项目资金等(办学运转类项目资金)881,474.46元。我校收到各类资金后,及时组织实施。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校领导召集相关科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校财务室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各办公室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区财政局共下达我校办学运转类项目资金881,474.46元,均在2019年收到,根据资金性质,由项目股室具体组织实施,所有项目资金拨付到位,项目资金到位率达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2017〕170号)文件要求,截至2019年12月31日,保山市永昌小学2019年办学运转类项目资金共支付697,325.98元,结余184,148.48元,属于指标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09-10)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资金支付未完成184,148.48元,属于指标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3.5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3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我校切实履行主管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科室、项目明确到科室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2)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申报项目的管理,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学校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3) 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要与预算安排高度结合,并纳入考核体系。对绩效较差的项目负责人,纳入年终目标考核扣分,并进行绩效问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及时性。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 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永昌小学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编制人数72人,其中:事业编制人数66人。截至2019年12月 31日止教职工人数66人,属于事业编制人员66人。内设机构有:校长办公室,教导处,德育处,总务处四个职能机构。学校党支部、工会、教代会、团支部、学生会等组织机构健全。

现有学生1437人。教学班34个(一年级8个班,二年级6个班,三年级5个班,四年级5个班,五年级5个班,六年级5个班)。校园占地面积10067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9224平方米。我校编制数72人,年初实有教职工64人,年底实有教职工66人(其中教师65人,职工1人)。2019年年底专职教师中有高级教师13人,一级教34人,中学二级教师19人。其中省级学科带头人1人,市级学科带头人6人,市级骨干教师9人,区级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12人。专业技术人员中研究生学历1人,本科学历53人,专科学历12人,学历合格历100%。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永昌小学2019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保山市永昌小学2019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2019年是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的重要一年。一年来,在区教育局及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深刻领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教育局工作部署,以创隆阳区教育强校为工作目标,着力加强学校软硬件建设,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学校财务管理,优化支出结构,落实国家各项教育惠民政策、推进教学改革,稳步推进教育教学工作。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9年度,保山市永是小学收入9,493,961.7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93,961.79元。支出8,836,885.41元,其中基本支出7,647,598.33元,项目支出1,189,287.08元。结余657,076.38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保山市隆阳区教育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永昌小学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11-12表)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校领导召集相关科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校财务室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学校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隆阳区彭海中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6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19年总投入项目资金1,575,944.46元,其中:学生资助类项目资金695,650.00元,办学运转类项目资金880,294.46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1,189,287.08元。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2019年的办学运转类项目资金,投入资金880,294.46元,保障了学校机构正常有序运行,履行好各项职能职责,完成好上级和区教育局安排的任务,保障了教学的有序开展,进一步改善了学校的办学环境。为学校的持续发展及学生能更多地升入理想的高中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4)效果情况分析

各项资助类资金的发放,有效减轻了困难学生家庭经济负担,使贫困家庭学生就学有保障,提升社会对教育的认可度,提高了建档立卡困难学生就业率,降低的建档立卡困难学生家庭返贫率。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和脱贫攻坚,从而达到培养更多优秀学生的目的。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结转结余规模大,原因主要有两种情况:一部分是属于指标结余,如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其余部分是因为资金到位时间较晚,多数是年底才到位,大部分项目还未来得及实施,少部分项目刚刚实施。

对指标结余部分,2020年根据学校具体情况继续分配使用。对于到位较晚的项目资金,2020年保山市永昌小学项目实施部门会督促学校加快各项目工程实施进度,争取2020年内资金实施结束。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及时整理、归纳、分析绩效评价结果,将评价结果作为今后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改进管理措施,完善管理办法,调整和优化本单位预算支出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预计将于9月30日前将绩效评价结果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6.主要经验及做法

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我校切实履行主管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科室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部门情况说明中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