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学校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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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688-5-/2020-0929015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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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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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20-09-29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学校2019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法令、法规、指示、决定,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积极推进素质教育。
(2)监督和检查辖区学校对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学校各项工作的管理,做到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管理和指导辖区内的基础教育工作,管理社会力量办学、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课程计划和教改方案,使用相应的统编教材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4)以德育为首,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学校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坚持不懈地加强学生的品德、体育卫生、艺术、国防等教育,全面提高学生整体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5)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运用先进的教育理论、方法,不断研究和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以适应基础教育发展改革的需要。
(6)加强学校内部各职能部门及所属学校的教师队伍建设,组织教师学习政治理论、文化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及文化业务素质,充分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7)加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贯彻党的群众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关工委、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在服务师生、活跃校园文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8)坚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与辖区派出所联合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做好学校的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师生的健康安全。
(9)组织做好教职员工的培训,考核、调配、奖惩、工资福利、退休等人事管理工作,及教师调资、职称评定以及退职、队伍建设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10)严格财经制度,严肃财经纪律,管理好本部门教育经费,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规定及财务管理制度,统计和审批全镇小学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管理使用好校产及教学设施,创造条件,不断完善办公、教学和生活设施。
(11)承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年以来,中心学校在教育体育局的领导下,在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和潞江镇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团结带领全体教职工,抓管理、提质量、促发展,学校面貌在一天天发生可喜的变化,基本完成了年初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四个抓手落实“义务教育有保障”, 四个一条心合力脱贫攻坚:一是抓实控辍保学大排查,准确掌握潞江镇6-15周岁8681名义务教育适龄儿童的失学、辍学情况。首先对户籍人口中所有6-15周岁(小学6-11岁,初中12-15岁)的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通过与学籍进行比对,与实际在校学生进行比对,准确核查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且不在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形成潞江镇疑似辍学人员名册。然后根据教育部下发的《辍学学生分类标准》,对疑似失学辍学人员进行逐一确认,建立潞江镇失学辍学人员名册、送教人员名册、缓学人员名册。
二是抓责任压实。根据辍学人员名册、送教人员名册、缓学人员名册压实校长、教导主任、德育主任、班主任、劝返责任人、送教责任人、档案管理员的责任。中心学校校长对全镇控辍保学工作进行统筹,真正落实“双线四级”(党委政府和教育系统两条线,县、乡、村、组四级)控辍保学工作机制,确保每一名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都有劝返责任人。教导主任主抓送教工作,按每月2-3次,每次2-3个课时,每生每学年不少于60课时认真组织送教。德育主任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让学生留得住,学得愉快。班主任重点关注黄卡生和蓝卡生,把辍学消除在萌芽状态。劝返责任人主要了解辍学学生家庭情况及辍学原因,入户宣传动员辍学学生返校。送教责任人针对送教对象实际情况制定送教计划,按相关要求开展送教活动。档案管理员系统管理教育脱贫档案材料。
三是抓入户宣传动员,劝返辍学学生返校就读。劝返责任人无数次入户了解劝返对象家庭情况,并不厌其烦地从法律和抛开法律两个层面跟家长算清不读书的两笔账,让家长懂得了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不整改的将受到起诉。宣传动员让家长认识到不读书孩子在校外游荡,非常危险,搞不好要么自己受伤害,要么触犯法律。不读书会造成孩子无知、无智、无志、无法无天,会造成家庭一无所有。
四是抓“分类安置”。对劝返成功的学生采取“综合班”和“教学点”的形式进行安置。“综合班”的学生由失学和辍学学生组成,年龄8-15岁不等,他们的文化基础参差不齐,交给他们简单的文化知识的同时,重点是开展理发、厨艺等技能培训,让他们对学习感兴趣,留得住的同时学到一技之长。
四个一条心合力攻坚
一是学校与政府一条心,严格落实“双线六长制”,经常沟通联系,有效实施控辍保学四步法。形成合力,共同解决教育脱贫工作中的难题。二是中小学一条心,教育脱贫工作由中心学校校长牵头,实现中小学资源共享,目标一致。三是与家长一条心,与家长分析辍学原因,寻找办法。四是全镇教师一条心,群策群力,全部参与教育脱贫工作。
教育脱贫见成效
2019年3月15统计辍学学生共计15人,通过将近9个月的努力,现辍学3人,无卡户学生辍学。潞江镇中心学校将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群策群力,竭力做好教育脱贫工作。
(二)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潞江镇中心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积极组织教师转岗培训上好音体美等专业性较强的课。努力创造条件组织孩子研学旅行,培养他们热爱劳动的品质和生活能力。
(三)聚焦课堂,狠抓质量
春季学期组织了骨干教师录像课竞赛,秋季学期组织了前两年参加工作教师课赛,深化师徒结对工作。在研市级重点课题“基于民族地方区位优势开展小学特色社团活动的实践和探索”有序推进,市级规划课题立项两项。微课题结项15项,立项18项。
1.各学校每月底上报《潞江镇中心学校教研工作月检表》、《潞江镇中心学校校本研训记录表》,以此督促各校按时对教师进行教学业务检查。
2.组织了骨干教师录像课竞赛和新教师素养大赛,提高教师打造“生态课堂”的能力,借教学竞赛的时机对2019年参加工作的新教师进行了培训。
3.抽取教学骨干,分成4个组到校听课并检查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工作。
4.利用假期,每位教师读一本教育专著。组织我镇论文评选。
5.结合文体艺术周,督促各校开展好兴趣小组活动,中心小学开展特色社团活动。
6.每位教师每天粉笔书写一句名言或两个成语,各校每月做好教师三笔字、简笔画考核登记,业务学习中有计划地培训教师制作课件、使用多媒体、编制试卷等基本功;各校结合学校教学工作的问题,开展教研活动解决问题;中心学校组织骨干开展送教活动。
7.各校通过业务检查督促教师做好单元检测工作,组织好期中期末复习研讨和质量分析工作,通过质量分析发现问题找出解决办法。
(四)创新培养模式,提升教师素质
一是29名市区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考核均达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是采取走出去、引进来教师培训模式,与九隆中心校签订置换支教与进城培训,中心学校花大力气为教师的发展提供平台。省内市外培训25人次;2019年镇外市内培训203人次;镇内培训125人次。
三是承办隆阳区少数民族双语骨干教师能力提升培训活动,并借力提升全镇教师素养。
(五)以“做高黎贡山之子、传承民族文化遗产”德育理念为指导,丰富德育活动
开展了文明行为进课堂、作文竞赛、书信大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农耕文化进校园等活动,弘扬民族文化,彰显野性田园,体验农耕之乐。
1.结合雷锋日、植树节、六一节等传统节日庆典对学生进行德育教育;
2.组织参加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活动,选送科技绘画、论文作品107件,获奖83件。
3.围绕自然田园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内外活动,各学校举办了以“沐阳光成长 筑红色梦想”为主题的校园文化艺术周。凸显民俗文化进校园、翰墨书香飘校园、生活实践强素质,科普田园增学识四大亮点。
(六)以自然田园教育为核心,以科普教育为主线,扎实推进劳动教育。
各学校结合实际,构建并传承民族文化,丰富学校校园文化。从岗小学开展傈僳语、汉语双语教学;芒旦小学引入傣族传统特色织布、民族竹编,开展傣语、汉语双语教学;坝湾小学结合勤工俭学,锻炼学生生活技能,打造书香校园;中心小学以乡村少年宫为依托,开展多姿多彩的课外活动。
(七)党建领航学校发展。
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紧紧围绕“发展教育抓党建,抓好党建促教育”原则,构建和谐人文校园,实现学校又好又快发展。
第一,一年来经过整改落实,2019年潞江镇中心学校党总支和下设四个支部已按考核标准要求创建达标。一是中心学校党总支已规范了阵地建设,4个片区支部都规范了党员活动形式,党小组都设在各完小,每月定期轮流到各完小召开党员活动日,各支部书记、委员、完小校长、党员同志们都能积极参与活动。党员教师针对该学校进行走访调研,校长对学校教学常规工作进行交流汇报;二是党总支开展了支部规范建设工作培训。主要针对各支部书记和支委委员,让大家熟悉“三会一课”、发展党员、主题党日活动等工作流程和档案整理工作;三是党总支把党建工作重心落实到四个党支部上。“三会一课”、党员日活动、党员积分管理、党费收缴、党员政治生日、发展党员和校村联建等工作都由各支部组织开展。
第二,继续规范校村联建工作。
继续开展校村联建共建示范,在精准扶贫、控辍保学、学校特色发展、党员素质提升等方面展开合作,形成示范,全镇推广。通过校村联建互动,我们在第一时间内就把学校2名红卡生劝返入学,成功安置从岗小学移民送教入学8名,确保了控辍保学工作。
第三,抓实教师师德师风建设
认真开展了以“不忘初心、奉献一生”师德主题教育活动,邀请了隆阳区妇联和潞江镇司法所领导到校开展家庭教育道德讲堂活动,对潞江芒棒小学、新城小学等10家学校进行了“家庭教育和法律援助”讲座。组织教师集中学习8次以上,教师撰写了246篇心得体会和罗列问题清单整改措施246份。撰写专题讨论总结20篇,学校师德月总结20篇,观看了3部专题影视片。
第四,加强党员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践、“党员民主评议”、组织生活会和师德师风主题教育等活动,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2019年本人到各支部各完小讲党课共16次。
第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一是从严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规定,及时履行党务、政务、财务“三公开”制度,坚持公事公办,按规章制度执行;二是严格履行教职工移风易俗管理制度。对教职工要婚丧嫁娶、乔迁新居、退休等,党总支提前排查,进行廉政提醒谈话;三是“三重一大”由党总支会议决定重大事项,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四是组织了2次全体教职工党风廉政专题教育活动和1次后备干部党风廉政教育活动。五是党总支为抓实党风廉政工作,每学期组织对20所完小进行学校财务督查。
第六,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
通过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主题教育全程,在主题教育中组织领导小组会议5次,专题研讨10次,主题党日8次,集体志愿服务20次,支部书记轮训3次,组织生活会召开支部数5次,自学检查8次,确定调研报告3份,形成报告1份,上党课16次,班子征求意见435条,立行立改359条,经过系列主题教育活动践行了全体教职工在“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
(七)扎实推进校园安全工作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潞江镇中心学校已牢固树立起这个校园安全工作理念。师生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事关学校和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为此,本年度潞江镇中心学校从完善制度、明确责任、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提高师生防范能力入手,强化学校安全管理,为创建一个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扎扎实实地抓好了学校安全工作。具体总结如下:
1.加强领导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年初中心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支部书记为副组长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安全工作办公室,组成由全体中心学校各部门人员为组员、安监员任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人的学校安全工作管理体系,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高效扎实开展奠定了组织基础。
2.健全制度、责任到人
为把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起来,中心学校结合本镇实际制定了各种相关制度,各校把相应制度措施粘贴于校园醒目处和教室、实验室、宿舍、食堂等场所,同时与各村完小和四所民办幼儿园签订了学校安全工作管理目标责任书,各校与全体教师和学生家长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做到了责任明确、责任到人,从而建立起了学校安全工作的制度基础。
3.切实抓好落实,加强检查督导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学校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学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学校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6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4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4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44人。享受遗属补助2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学校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学校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45,016,256.3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966,256.31元,占总收入的99.8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5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1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55,598.55元,增长0.57%主要原因是: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185,598.55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0,000.00元。
3.事业收入减少1,98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学校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43,172,934.95元。其中:基本支出34,659,597.19元,占总支出的80.28%;项目支出8,513,337.76元,占总支出的19.7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046,591.03元,减少2.42%,主要原因是:
1.基本支出增加662,517.43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42,247.7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201,642.9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697,262.68元。
2.项目支出减少1,709,108.46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391,891.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2,242,455.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减少141,454.94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学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659,597.1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62,517.43元,增长1.95%,主要原因为:
1.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42,247.71元,主要变动为增加在职人员奖励性补贴及薪级岗位调资。
2.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201,642.96元,主要变动为学前班保教费减少所致。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697,262.68元,主要变动为抚恤金增加。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65%,人均131,414.00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35%,人均8,240.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学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513,337.7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09,108.46元,下降16.72%,主要原因为:
1.2050201学前教育支出增加1,520.00元,主要变动为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补助增加。
2.2050202小学教育支出减少2,040,464.76元,主要变动为营养改善计划减少1,713,600.00元,寄宿生生活补助减少636,175.00元,生均公用经费增加309,710.24元。
3.2050701特殊学校教育支出增加183,940.00元,主要变动为上级增加了特殊学校教育经费支出。
4.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增加100,000.00元,主要变动为上级安排了潞江镇中心校2019年度优秀乡村教师奖励经费。
5.其他职业教育支出增加了57,602.94,主要变动为上级增加了教育发展经费支出。
6.2296004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增加30,690.42元,主要变动为上级增加了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资金。
重点项目开展情况:
1.2019年实施营养改善计划项目,投入资金2,103,600.00元,极大在提升了学生身体素质。
2.2019年实施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助项目,投入资金1,622,570.00元,减轻了建档立卡户、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等家庭经济负担,同时对控辍和保学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3.2019年实施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项目,投入资金85,000.00元,改善了农村学前教育学校校舍、图书、仪器、玩具、教具等硬件设施。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学校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142,244.5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3%。。与上年对比增加9,027,18.55元,增长2.14%,主要原因为: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增加2,642,517.43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减少1,709,108.46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
的0%。
5.教育(类)支出35,530,765.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3%,主要用于人员经费24,583,716.00元,商品服务支出6,161,095.3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80,073.88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05,880.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731,300.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6%,主要用于各种保险缴费3,528,112.07元,离退休费155,274.00元,抚恤金1,047,914.4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880,178.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7%,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75,197.0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22,364.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82,617.8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学校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9,152.58元,完成预算的95.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152.58元,完成预算的95.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学校精减会议、厉行节约,各级领导下乡督查交纳伙食费。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899.13元,下降4.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遵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152.58元,占95.76%;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152.58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152.58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学校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学校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学校资产总额42,365,421.17元,其中,流动资产22,321,584.30元,固定资产30,228,521.2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财政应返还额度2,571,079.69元,其他资产8,467,797.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704,920.45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707,528.51元,固定资产增加1,355,661.00元,其他资产增加1,355,661.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40项,账面原值99,714.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42,365,421.17 | 22,321,584.30 | 30,228,521.20 | 21,634,924.20 | 125,800.00 | 8,467,797.0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55,37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55,37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55,375.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 项目名称: 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学校2019年学生资助类项目
2. 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学校共收到寄宿生生活补助,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补助等学生资助类项目资金4,017,940.00元。我校收到各类资金后,及时按规定时限组织实施,结余2,000.00元。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中心学校分管领导召集相关业务科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潞江镇中心学校财务室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各项目主管处及项目学校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各级共下达我校学生资助类项目资金4,017,940.00元(含年初结转结余8,160.00元),均在2019年收到,我校及时组织实施,共支付4,015,940.00元,结余2,000.00元,项目资金拨付到位率达99.95%。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2017〕170号)文件要求,截至2019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学校2019年学生资助类项目资金共支付4,015,940.00元,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学校2019年决算公开表(附表9-10)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9.55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3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我校切实履行主管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科室、项目学校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2)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学校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学校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3)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要与预算安排高度结合,并纳入考核体系。对绩效较差的项目学校,纳入校长目标考核扣分,并进行绩效问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及时性。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
1.项目名称: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学校2019年学校运转类项目
2. 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学校收到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民办教育发展资金、农村小学不足100人校点补充公用经费、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教育发展专项资金、2019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资金共5,799,437.33元。收到各类资金后,及时组织实施。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学校分管领导召集相关业务科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潞江镇中心学校财务室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各项目主管处及项目学校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各级共下达我校运转类项目资金5,799,437.33元,均在2019年全部收到,根据资金性质,由潞江镇中心学校具体组织实施,所有项目资金拨付到位,项目资金到位率达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2017〕170号)文件要求,截至2019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学校2019年学运转类项目资金共支付4,497,397.76元,结余1,302,039.57元,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学校2019年决算公开表(附表9-10)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资金支付未完成1,302,039.57元,其中:269,400.00元为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178,005.99元为2019年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省市补助资金,18,120.00元为2019年100人以下农村小学校点生均公用经费省级补助,194,699.00元为2018年100人以下农村小学校点生均公用经费中央补助,89,230.00元为2019年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区级补助资金,450,000.00元为2019年“国培计划”云南省教师培训经费中央资金,83,275.00元为2019年特殊教育公用经费,19,309.58元为2019年第一批省级彩票专项公益金(项目运转补助资金),因学年尚未结束,项目正在实施,需要到2020年后才能清算拨付。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3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3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我校切实履行主管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科室、项目学校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2)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学校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学校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3)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要与预算安排高度结合,并纳入考核体系。对绩效较差的项目学校,纳入校长目标考核扣分,并进行绩效问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及时性。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学校属隆阳区教育体育局下设职能管理部门,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业务范围包括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及省市区有关教育方面的政策和规定,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负责对辖区内各小学、幼儿园工作进行调查研究,为党委政府对学校工作的决策提供情况和建议;研究提出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全镇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撰写教育发展重点、结构、速度并指导协调实施;指导社会力量办学。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学校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编制人数267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事业编制人数267人。截至2019年12月 31日止职工人数206人,其中属于行政正式编制人员0人,事业编制人员246人。内设机构有:从岗小学、芒柳小学、芒棒小学、新寨小学、坝湾小学、建设小学、芒颜小学、顿东小学、邦陇小学、弄幕小学、库老小学、新城小学、东松小学、赧亢小学、白花小学、道街小学、澡塘小学、登高小学、石头寨小学、三达地小学、江东小学、小平田明德小学等22所完小。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学校2019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2019年是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的重要一年。一年来,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学校在上级教育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深刻领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委政府工作部署,以创隆阳区教育强区为工作目标,着力加强学校软硬件建设,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学校财务管理,优化支出结构,落实国家各项教育惠民政策、推进小升初升学改革,稳步推进教育教学工作。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9年度,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学校收入45,016,256.3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966,256.3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000.00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27,758.33元。支出43,172,934.95元,其中基本支出43,172,934.95元,项目支出43,172,934.95元,结转结余2,571,079.69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根据《保山市隆阳区教育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制定了《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学校预算绩效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学校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学校2019年决算公开表(附表11-12)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成立领导小组,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分管领导召集相关业务处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潞江镇中心学校财务室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各项目处室及项目学校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3. 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学校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6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19年总投入项目资金9,817,377.33元,其中:学生资助类项目资金4,015,940.00元,办学运转类项目资金4,497,397.76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8,513,337.76元。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2019年支持民办教育发展,投入我镇资金85,000.00元,改善了农村学前教育学校校舍、图书、仪器、玩具、教具等硬件设施。
通过校舍维修,进一步解决了我镇学校的校舍、功能室、学生宿舍紧缺问题,极大改善了办学条件。
(4)效果情况分析
各项资助类资金的发放,有效减轻了困难学生家庭经济负担,使贫困家庭学生就学有保障,提升社会对教育的认可度,提高了建档立卡困难学生就业率,降低的建档立卡困难学生家庭返贫率。校舍、设施的修缮,改善了学校办学条件,解决了学校运动场、学校教室、学生宿舍等不标准的问题,为学校搭建了优质资源,实现资源共享,有效全面提升了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和脱贫攻坚,从而达到培养更多优秀学生的目的。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结转结余1,304,039.57元,主要因学年尚未结束,项目正在实施,需要到2020年后才能清算拨付。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及时整理、归纳、分析绩效评价结果,将评价结果作为今后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改进管理措施,完善管理办法,调整和优化本部门预算支出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预计将于9月30日前将绩效评价结果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6.主要经验及做法
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科室、项目学校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部门情况说明中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