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中心学校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 索引号
- 01525688-5-/2020-092901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0-09-29
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中心学校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法令、法规、指示、决定,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积极推进素质教育。
(2)监督和检查所属学校对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学校各项工作的管理,做到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研究拟定小学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期工作计划,运用督促、检查、总结等手段促使规划和计划的完成。
(4)管理和指导辖区内的基础教育工作,管理社会力量办学、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课程计划和教改方案,使用相应的统编教材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5)以德育为首,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学校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坚持不懈地加强学生的品德、体育卫生、艺术、国防等教育,全面提高学生整体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6)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运用先进的教育理论、方法,不断研究和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以适应基础教育发展改革的需要。
(7)加强学校内部各职能部门及所属学校的教师队伍建设,组织教师学习政治理论、文化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及文化业务素质,充分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8)加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贯彻党的群众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关工委、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在服务师生、活跃校园文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9)坚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与辖区派出所联合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做好学校的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师生的健康安全。
(10)组织做好教职员工的培训,考核、调配、奖惩、工资福利、退(离)休等人事管理工作,及教师福利、职称评定以及退职、队伍建设和学校内部管理体体制改革工作。
(11)严格财经制度,严肃财经纪律,管理好本部门教育经费,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规定及财务管理制度,统计和审批全乡小学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管理使用好校产及教学设施,创造条件,不断完善办公、教学和生活设施。
(12)承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回顾2019年的工作,瓦渡乡中心学校在各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团结带领全体教职工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提升教育质量,教育教学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学校工作扎实有序、有条不紊, 在各级组织的检查中,均受好评。教师到位上岗率达100%。师德档案、家长学校创建工作,以其统一、整齐、完整、充实、规范,深受检查组好评。特别是安全工作扎实有效,我校制定的安全紧急预案和责任状倍受检查组的好评。
一年来,我校加强师德学习,弘扬"身心两健,德智两全"的师德风范,端正教育观念。以竞赛活动为动力,加快学校的素质教育步伐。为了提高办学水平,我校致力于课堂改革。目前,我们的课改正呈现出良好的势头。同时,我校努力塑造学校文化,努力形成学校共同价值观体系。我们正在形成学校和教职工真善美的三个世界,即求真的知识世界,向善的人际世界,美好的心灵世界。我们坚信,通过努力,我们一定能创造一个美好的明天!
财务制度上,我校严格遵守财务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经费管理规定,收支一条线。搞好“两免一补”工作,妥善分配,合理利用义务教育经费,无教育经费截留、挪用和教育乱收费现象。定期进行校务公开。学校投入了大量资金,购买课桌登、图书、校舍维修,对学校环境进行绿化、美化。为教学质量稳步上升提供物质平台,也为师生提供了释放身心疲惫的课余休闲之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中心学校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中心学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中心学校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6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中心学校2019年度收入合计17,634,644.1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634,644.1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948,800.82元,下降5.11%,主要原因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48,800.82元,其中: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减少100,000.00元、学前教育增加271,311.76元、小学教育减少1,937,135.54元、其他职业教育支出减少100,000.00元、特殊学校教育减少57,490.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增加1,600.00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150,047.5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89,514.96元、死亡抚恤增加360,518.0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54,551.29元、事业单位医疗增加667,926.9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442,743.0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加92,132.29元、购房补贴增加15,574.00元。
2.事业支出减少600,000.00元,其中:小学教育减少60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中心学校2019年度支出合计17,422,666.49元。其中:基本支出14,156,007.96元,占总支出的81.25%;项目支出3,266,658.53元,占总支出的18.7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807,536.14元,下降4.43%,主要原因为:
1.基本支出减少215,149.18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减少87,713.4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504,597.84元,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增加377,162.10元。
2.项目支出减少592,386.96元,其中:2018年度优秀乡村教师奖励经费减少100,000.00元,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增加124,976.34元,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减少15,900.00元,云南省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增加55,720.00元,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增加43,280.00元,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增加361,684.35元,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减少866,930.00元,城乡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费减少252,180.00元,100人以下农村小学校点生均公用经费增加94,122.33元,教育专项资金减少50,000.00元,特殊教育公用经费中央资金增加9,590.00元,2018和2019年度8个人口较少民族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费增加3,25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中心学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156,007.9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5,149.18元,下降1.5%,主要原因为:
1.工资福利支出减少87,713.44元,主要变动为我校人员减少退休3人,死亡1人。其中:基本工资增加734,342.80元,津贴补贴增加131,501.18元,绩效工资减少2,150,378.38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减少150,047.56元,职业年金缴费增加89,514.96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667,436.9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442,743.08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147,173.58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504,597.84元,主要为事业收入减少,其中:办公费减少7,794.15元,差旅费减少1,700.00元,维(修)护费减少220,700.35元,劳务费减少271,590.10元,工会经费减少2,813.24元。
3.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增加377,162.10元,主要变动为退休费增加1,600.00元,抚恤金增加360,518.00元,生活补助增加15,044.10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50%,人均130,202.11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50%,人均3,345.1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中心学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66,658.5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92,386.96元,下降15.35%,主要原因为:2018年度优秀乡村教师奖励经费减少100,000.00元,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增加124,976.34元,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减少15,900.00元,云南省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增加55,720.00元,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增加43,280.00元,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增加361,684.35元,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减少86,6930.00元,城乡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费减少252,180.00元,100人以下农村小学校点生均公用经费增加94,122.33元,教育专项资金减少50,000.00元,特殊教育公用经费中央资金增加9,590.00元,2018和2019年度8个人口较少民族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费增加3,25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中心学校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72,666.4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1%。与上年对比减少807,536.14元,下降4.43%,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减少592,386.96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14,307,257.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3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10,675,688.60元,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1,645,318.53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103,500.00元,义务教育生活费746,840.00元,2018年云南省教育发展专项资金77,860.00元,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585,600.00元,日常公用经费354,584.50元,生活补助60,326.10元,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资金57,540.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62,606.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1,353,222.24元,职业年金缴费89,514.96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4,551.29元,离退休人员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资金等365,318.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02,802.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2%。我校教职工事业单位医疗667,926.90元,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442,743.0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2,132.29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中心学校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我校没有预算“三公”经费,同时也没有“三公”经费的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21,600.00元,下降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下降21,600.00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校车辆已经于2018年报废完毕,所以2019年已经没有公车,无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本单位无国内接待费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本单位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中心学校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中心学校资产总额27,278,129.69元,其中,流动资产10,648,343.53元,固定资产16,629,786.1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803,389.54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50,271.48元,固定资产减少4,453,118.0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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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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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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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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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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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27278129.69 | 10648343.53 | 1662978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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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62978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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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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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27,97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27,974.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27,974.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项目一:
1.项目名称: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中心学校2019年学生资助类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中心学校共收到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城乡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费,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助学金类项目资金1,436,940.00元。收到各类资金后,及时组织实施。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中心学校分管领导召集相关业务科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瓦渡乡中心学校财务室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各项目主管处及项目学校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各级共下达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中心学校学生资助类项目资金1,436,940.00元,所有项目资金均在2019年到位,项目资金到位率达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2017〕170号)文件要求,截至2019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中心学校2019年学生资助类项目资金共支付1,436,940.00元,执行率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9-10表)。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3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我校切实履行主管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科室、项目学校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2)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学校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学校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3)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要与预算安排高度结合,并纳入考核体系。对绩效较差的项目学校,纳入校长目标考核扣分,并进行绩效问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及时性。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项目二:
1.项目名称: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中心学校2019学校办学运转类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中心学校共收到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特殊教育公用经费,农村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特殊补助经费,职业教育专项经费等学校办学运转类项目资金1,956,850.51元。收到各类资金后,及时组织实施。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中心学校分管领导召集相关业务科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瓦渡乡中心学校财务室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各项目主管处及项目学校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各级共下达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中心学校办学运转类项目资金1,956,850.51,均在2019年收到,项目资金到位率达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2017〕170号)文件要求,截至2019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中心学校2019年学校办学运转类项目资金共支付1,829,718.59元,执行率93.50%,结余127,131.98元于2020春季继续实施。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9-10表)。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中心学校2019年办学运转类项目资金结余127,131.98元。其中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69,000.00元,农村小学校点生均公用经费43,821.98元,特殊教育公用经费14,310.00元,于2019年春季学期执行完毕。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6.35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3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我校切实履行主管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科室、项目学校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2)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学校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学校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3)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要与预算安排高度结合,并纳入考核体系。对绩效较差的项目学校,纳入校长目标考核扣分,并进行绩效问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及时性。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中心学校隶属隆阳区教育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服务性股级独立核算事业单位。下设瓦渡乡中心小学、瓦渡乡荒田小学、瓦渡乡平场子小学、瓦渡乡打坪小学、瓦渡乡平林子小学、瓦渡乡土官小学、瓦渡乡浪坝小学、瓦渡乡安和小学、瓦渡乡垭口小学、瓦渡乡三坪小学10所完小。瓦渡乡垭口幼儿园、瓦渡乡安和幼儿园、瓦渡乡浪坝幼儿园、瓦渡乡三坪幼儿园、瓦渡乡土官幼儿园、瓦渡乡打坪幼儿园、瓦渡乡平场子幼儿园7家幼儿园。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①部门绩效总目标
围绕“发展促公平、改革活机制,安全抓责任,整体提质量、保证抓党建”的总体思路,发力于育人理念,人事制度,评价制度,两支队伍建设等体制机制的落实,大力发展学前教育,持续夯实义务教育,进一步优化教育发展生态,全力推进2019年“改革创新提质年”工作任务,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②部门绩效具体目标
职责履行良好: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中心学校在上级教育部门和财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载体,深刻领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教育局的工作部署,着力加强学校软硬件建设,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学校财务管理,优化支出结构,落实国家各项教育惠民政策,在促进瓦渡乡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履职效益明显:严格资金使用渠道,规范学校财务收支,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社会公众或学生满意度,一切以服务学生为基础,加强项目制定、实施的规范化;
预算配置科学:科学有效的编制预算计划;足额保障基本支出;有详细的支出计划和资金使用规定,确保重点支出安排;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预算执行有效:严格按照预算计划列支;按正常的资金使用进度列支;有详细的支出计划和资金使用规定;“三公”经费节支增效。
预算管理规范: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及时公示相关信息;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9年度,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中心学校收入17,634,644.1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634,644.14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55,219.98元。总支出17,422,666.49元,其中基本支出14,156,007.96元,项目支出3,266,658.53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中心学校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中心学校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12表)。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成立领导小组,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分管领导召集相关业务处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瓦渡乡中心学校财务室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各项目处室及项目学校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中心学校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8.80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19年总投入项目资金3,393,790.51元,其中:学生资助类项目资金1,436,940.00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1,436,940.00元;学校办学运转类项目资金1,956,850.51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1,829,718.59元。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通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项目(资金585,600.00元),提高了学生的生活质量。
通过实施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资金315,115.17元),改善了学生的生活条件。
通过实施城乡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补助资金(资金536,224.83元),改善了学生的生活条件。
(4)效果情况分析
各项资助类资金的发放,有效减轻了困难学生家庭经济负担,使贫困家庭学生就学有保障,提升社会对教育的认可度,降低的建档立卡困难学生家庭返贫率。校舍、设施的修缮,改善了学校办学条件,解决了学校运动场、学校教室、学生宿舍等不标准的问题,为学校搭建了优质资源,实现资源共享,有效全面提升了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和脱贫攻坚,从而达到培养更多优秀学生的目的。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结转结余规模较大,原因主要有: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中心学校2019年办学运转类项目资金结余127,131.98元,其中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69,000.00元,农村小学校点生均公用经费43,821.98元,特殊教育公用经费14,310.00元,于2019年春季学期执行完毕。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及时整理、归纳、分析绩效评价结果,将评价结果作为今后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改进管理措施,完善管理办法,调整和优化本部门预算支出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预计将于9月30日前将绩效评价结果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6.主要经验及做法
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中心校切实履行主管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务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科室、项目学校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情况说明中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