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九隆中心学校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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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8-5-/2020-0929003
发文机构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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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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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0-09-29

保山市隆阳区九隆中心学校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九隆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九隆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隆阳区九隆中心学校地处保山中心城市主城区,是保山政治文化中心,主要职能是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主要业务范围包括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及省市区有关教育方面的政策和规定,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学校各项工作的管理,做到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研究提出学校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期工作计划,运用督促、检查、总结等手段促使规划和计划的完成。管理和指导辖区内的基础教育工作,管理社会力量办学,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严格财经制度,严肃财经纪律,管理使用好学校教育经费。承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根据创新落实、优质提升,打造“魅力九隆”的工作目标,围绕“五个定位”,做到三个坚持两个践行,把纵深落实作为核心工作,切实让教学质量、文化特色、德育工作、校本课程和师生成长取得扎实成效。

1.党建引领定方向

坚持党建引领学校发展,以创建区级党建示范点为契机,打造四小“四园”建设示范点;坚持办让每位师生记得住,留有美好记忆的学校;坚持原创思维,打造属于孩子视角的校园文化;继续编辑原创校刊《九隆远航》。

2.科学管理重行动

选人用人方面:完成了党总支部和辖区7个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完善了组织机构;成立“优+”九隆教育科研工作室18个。

规范管理方面:由党建指导员挂校和日常巡查小组每周入校。

廉洁自律方面:班子成员带头做出“廉洁承诺”,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杜绝一切违规收费现象;严格“婚丧嫁娶喜庆事宜”报批制度和外出报备制度、项目审批和大宗物品采购制度,坚持“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审议,树立规矩意识,牢记底线思维;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肃师德纪律,严格执行约谈问责制度;召开了第一届第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修订绩效考核量化细则8项、晋职晋级量化细则3项。

3.校园建设有亮点

智慧校园建设方面:改建了五小多功能报告厅、新建四小创客教室1间;新建悬浮式地板运动场2校;引入思维导图进行电子备课,利用录音笔实现学科教研组讨论音频教案。

团队建设方面:每月举行一期九隆文化讲坛,每月组织一次中心理论组学习,定期开展“永昌红烛耀”分享心得,组建教师兴趣社团11个,举办了首届教师“三笔字”竞赛、首届新调入教师课堂教学竞赛,首届教师信息技术操作技能大赛。

校村联建方面:协调完成了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提升人居环境宣传,建立社区家长学校;在职党员到社区“双报到”达到100%;分别与重庆市渝北区空港小学、芒宽中心学校、瓦马中心学校、丙麻中心学校、瓦窑中心学校、潞江中心学校、河图中心学校开展校际结对交流,委培潞江中心学校教师40余人。

4.特色课程育良德

德育工作方面:对学生进行传统文化和理想主义信念教育;提出了“六个关键词”的德育阶梯创建工程,其中四小依托电影为德育载体,获得云南省优秀校本课程征集三等奖。

校本课程方面:提出了“新六艺”的校本课程研究。

综合实践活动方面:组织216名少先队员参加户外研学活动;变传统春游秋游为课外综合实践课程;先后组队参加了省市区绘画比赛、小学生篮球比赛、游泳比赛、“永子杯”围棋比赛等。

家庭教育方面:变“家长会”为“家长学校”,邀请校外专家对家长进行阅读、家庭教育讲座。

5.质量提升稳发展

教育教学方面:提出了学科达标新目标;对新调入的10名教师、21名支教教师、40余名委培教师实施师徒结对;积极探索“合作展示性学习”模式;截至2019年12月,有省级骨干教师1人,市级学科带头人7人,市级骨干教师24人,区级学科带头人10人,区级骨干教师32人。

教科研方面:申报市级规划课题2个,三小国家级课题结题一个,七小、北关市级课题各结题1个,教师微课题结题开题18个,新获开题18个。

成绩方面:全区统测成绩六所学校均达到了城区片的平均分以上,进步明显;六小荣获全国少儿美术先进单位,中心学校荣获保山市教育科研先进单位,隆阳区教学常规优秀学校、小学语文教师素养大赛总决赛团体特等奖和优秀组织奖;四小、七小荣获市级民族团结示范校称号;五小荣获市级传统文化研学实践优秀学校;四所学校荣获省级绿色学校称号;四所学校荣获区级“文明校园”。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九隆中心学校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是:

保山市隆阳区九隆中心学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九隆中心学校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0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9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九隆中心学校2019年度收入合计48,634,030.8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634,030.8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931,777.24元,增长8.80%,主要原因为:

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931,777.24元,其中:学前教育经费减少273,098.85元,小学教育经费减少84,515.98元,特殊学校教育经费增加157,768.00元,进修及培训经费减少50,000.00元,离退休费减少5,900.00元,死亡抚恤增加576,656.00元,住房补贴增加77,118.00元,职业年金增加144,937.52元,五险增加3,388,812.55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九隆中心学校2019年度支出合计45,496,429.64元。其中:基本支出39,679,767.27元,占总支出的87.22%;项目支出5,816,662.37元,占总支出的12.7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339,440.07元,增长3.03%,主要原因为:

1.基本支出增加616,614.04元,主要为:学前教育经费减少126,288.85元,小学教育经费减少3,331,370.9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增加659,732.32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3,772,850.55元,住房保障支出经费减少358,309.00元。

2.项目支出增加722,826.03元,主要为: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减少23,400.00元,专项资金经费增加120,000.00元,合计增加96,600.00元。小学教育,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减少354,903.54元,专项资金经费增加133,780.57元,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经费增加621,862.25元,8个人口较少民族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经费增加12,000.00元,合计增加412,739.28元。特殊学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经费增加162,188.10元,专项资金经费增加3,270.00元,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经费减少26,250.00元,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经费增加16,538.65元,免费教科书增加7,740.00元,合计增加163,486.75元。进修及培训项目增加5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九隆中心学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9,679,767.2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16,614.04元,增长1.58%,主要原因为:

1.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50,519.33元,主要为:基本工资经费增加555,559.30元,津贴补贴经费增加2,905,047.80元,绩效工资经费减少7,144,876.50元,职业年金增加144,937.52元,五险增加3,388,812.55元。

2.商品服务支出减少122,844.43元。

3.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增加889,977.80元,主要为:离退休费减少5,900.00,死亡抚恤增加904,732.80元,生活补助经费减少8,855.00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8.30%,人均130,013.25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70%,人均2,252.6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九隆中心学校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816,662.3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22,826.03元,增长14.19%,主要原因为:

1.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减少23,400.00元,专项资金经费增加120,000.00元,合计增加96,600.00元;

2.小学教育,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减少354,903.54元,专项资金经费增加133,780.57元,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经费增加621,862.25元,8个人口较少民族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经费增加12,000.00元,合计增加412,739.28元;

3.特殊学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经费增加162,188.10元,专项资金经费增加3,270.00元,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经费减少26,250.00元,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经费增加16,538.65元,免费教科书增加7,740.00元合计增加163,486.75元;

4.进修及培训项目增加5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九隆中心学校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496,429.6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4,058,066.09元,增长9.10%,主要原因分析为:

1.基本支出收入:工资福利支出减少2,183,381.40元,商品服务支出增加3,444.42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增加346.00元,离退休费减少5,900.00元,死亡抚恤增加576,656.00元,住房补贴增加77,118.00元,职业年金增加144,937.52元,五险增加3,388,812.55元,合计增加2,002,033.09元。

2.项目支出收入:(1)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项目减少26,810.00元,专项资金项目减少120,000.00元,合计减少146,810.00元。(2)小学教育,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项目增加94,675.00元,专项资金项目减少70,000.00元,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项目增加2,058,400.00元,8个人口较少民族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费增加12,000.00元,合计增加2,095,075.00元。(3)特殊学校教育校,公用经费补助资金项目增加205,343.00元,专项资金项目减少50,000.00元,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项目减少25,775.00元,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项目增加20,400.00元,免费教科书增加7,800.00元,合计增加157,768.00元,(4)进修及培训项目减少5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36,028,124.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1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9,494,758.2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41,756.5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06,001.90元,资本性支出685,607.93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695,454.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5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297,462.44,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4,937.52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3,766.16元,退休费18,400.00元,抚恤金1,060,888.4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772,850.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9%。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56,157.30元,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1,492,688.24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24,005.01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九隆中心学校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取消公务用车。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7,745.39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745.39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取消公务用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保山市隆阳区九隆中心学校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九隆中心学校资产总额57,604,527.39元,其中,流动资产26,574,735.44元,固定资产(净值)24,379,791.9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净值)6,650,0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13,903.41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119,587.94元,固定资产减少4,405,684.53元(2019年固定资产-教育用地3,000,000.00元变更为无形资产,累计折旧1,997,243.53,报废报损账面原值41,155.00元,新增资产账面原值632,714.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3,000,000.00元(2019年固定资产-教育用地3,000,000.00元变更为无形资产),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2项,账面原值41,155.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净值)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7,604,527.39

26,574,735.44

24,379,791.95

14,743,051.32

122,500.00

0.00

9,514,240.63

0.00

0.00

6,650,000.00

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9,810.4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4,9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9,880.47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5,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9,810.47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保山市隆阳区九隆中心学校2019年学生资助类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保山市隆阳区九隆中心学校共收到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8个人口较少民族生活补助、特殊教育免费教科书资金、寄宿生生活补助、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等学生资助类项目资金3,808,275.00元,其中上年财政补助结转2,830.00元,本年收入3,805,445.00元。我单位收到各类资金后,及时组织实施。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中心学校领导召集相关业务负责人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财务室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学校项目负责人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各级共下达我单位学生类资助类项目资金3,805,445.00元,均在2019年收到,单位收到项目资金后,及时组织实施,所有项目资金拨付到位,项目资金到位率达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2017〕170号)文件要求,截至2019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九隆中心学校2019年学生资助类项目资金共支付2,365,090.90元,执行率62%,结余1,443,184.10元,结转2020年使用。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9-10表)。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资金支付未完成1,443,184.10元,其中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2,250.00元,属指标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2020年春季已实施;特殊教育免费教科书资金60.00元,属指标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寄宿生生活费补助475.00元,属指标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2020年春季已实施;营养餐改善计划资金1,440,399.10元,属指标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2020年春季已实施1,335,933.30元。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3.92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精心组织是提高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我单位切实履行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负责人、项目学校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加强对学校申报项目的管理,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提高学校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要与预算编制高度结合,并纳入考核体系。对绩效较差的项目学校,纳入校长目标考核扣分,并进行绩效问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及时性。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项目二:

1.项目名称:保山市隆阳区九隆中心学校2019年办公运行及办学运转类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保山市隆阳区九隆中心学校共收到教育专项资金、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等办公运行及办学运转类项目资金4,051,034.23元,其中调整后上年财政补助结转325,384.23元,本年收入3,725,650.00元。我单位收到各类资金后,及时组织实施。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中心学校领导召集相关业务负责人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财务室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学校项目负责人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各级共下达我单位办公运行及办学运转类项目资金3,725,650.00元,均在2019年全部收到,单位收到项目资金后,由财务室及时组织实施,所有项目资金拨付到位,项目资金到位率达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2017〕170号)文件要求,截至2019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九隆中心学校2019年办公运行及办学运转类项目资金共支付3,451,571.47元,执行率85%,结余599,462.76元,结转2020年使用。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9-10表)。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资金支付未完成599,462.76元,其中2019年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495,334.76元,因资金到位时间较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2020年已实施; 2019年特殊教育公用经费84,190.00元,因资金到位时间较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2020年已实施;2019年第一批市级教育项目资金19,938.00元,因资金到位时间较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4.75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精心组织是提高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我单位切实履行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负责人、项目学校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加强对学校申报项目的管理,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提高学校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要与预算编制高度结合,并纳入考核体系。对绩效较差的项目学校,纳入校长目标考核扣分,并进行绩效问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及时性。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隆阳区九隆中心学校地处保山中心城市主城区,是保山政治文化中心,主要职能是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主要业务范围包括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及省市区有关教育方面的政策和规定,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学校各项工作的管理,做到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研究提出学校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期工作计划,运用督促、检查、总结等手段促使规划和计划的完成。管理和指导辖区内的基础教育工作,管理社会力量办学,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严格财经制度,严肃财经纪律,管理使用好学校教育经费。承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保山市隆阳区九隆中心学校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0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9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九隆中心学校2019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以创新落实、优质提升,打造“魅力九隆”为工作目标,着力加强学校软硬件建设,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学校财务管理,优化支出结构,落实国家各项教育惠民政策,稳步推进教育教学工作。切实让教学质量、文化特色、德育工作、校本课程和师生成长取得扎实成效。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9年度,保山市隆阳区九隆中心学校总收入49,126,283.5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634,030.87元,事业收入0.00元,调整后上年财政补助结转492,252.63元。支出45,496,429.64元,其中基本支出39,679,767.27元,项目支出5,816,662.37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保山市隆阳区九隆中心学校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九隆中心学校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12表)。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中心学校领导召集相关业务负责人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财务室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学校项目负责人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九隆中心学校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4.34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19年总投入项目资金7,859,309.23元,其中:学生资助类项目资金3,808,275.00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2,365,090.90元。办公运行及办学运转类项目资金4,051,034.23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3,451,571.47元。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通过实施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18,000.00元),8个人口较少民族生活补助(资金12,000.00元)特殊教育免费教科书(资金7,740.00元),特殊教育学校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23,750.00元),营养改善计划(资金2,303,600.90元),有效减轻了困难学生家庭经济负担,使贫困家庭学生就学有保障,提升社会对教育的认可度。

通过实施教育专项资金342,050.57元,极大改善了学校的办学条件。

通过实施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资金2,902,033.35元),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资金207,487.55元),极大改善了学校办学条件,保障了学校各方面工作良好运行。

(4)效果情况分析

各项资助类资金的发放,有效减轻了困难学生家庭经济负担,使贫困家庭学生就学有保障,提升社会对教育的认可度。办公运行及办学运转类项目的实施,极大改善了学校办学条件,保障了学校各方面工作良好运行,为学校搭建了优质资源,实现资源共享,有效全面提升了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从而达到培养更多优秀学生的目的。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结转结余规模较大,原因主要有两种情况:一部分是属于指标结余,如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特殊教育免费教科书资金、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其余部分是因为资金到位时间较晚,多数是年底才到位,大部分项目还未来得及实施,少部分项目刚刚实施。

对指标结余部分,结转2020年使用。对于到位较晚的项目资金,2020年加快各项目工程实施进度,争取2020年内资金实施结束。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及时整理、归纳、分析绩效评价结果,将评价结果作为今后改进预算管理和编制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改进管理措施,完善管理办法,调整和优化本单位预算支出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预计将于9月25日前将绩效评价结果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6.主要经验及做法

精心组织是提高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我单位切实履行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负责人、项目学校等措施,不断提高项目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部门情况说明中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