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兰城中心学校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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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688-5-/2020-0929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0-09-29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中心学校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完成义务教育小学学历教育。本单位担任着地方的学前教育至小学六年级学生的基础教育工作。承担着全校各项经费的管理,包括教职工工资、公用经费、学生助学金、贫困家庭生活补助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资金的管理。承担着教职工工资、医保、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的计算、申报、登记和落实。承担着公用经费的预算、收支、决算等编报,同时还承担着全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保障服务等工作。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中心学校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编制人数58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事业编制人数58人。截至2019年12月31日教职工人数58人,其中属于行政正式编制人员0人,事业编制人员58人。有5所学校(含幼儿园1所)组成:隆阳区兰城汉营小学、隆阳区兰城湾子小学、隆阳区兰城武家小学、隆阳区兰城武家幼儿园、隆阳区兰城王官小学。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结合革命传统教育、先进典型教育、警示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及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推动兰城各学校党支部基层党建、加强师德师风等方面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2.党旗领航、助推脱贫攻坚。为落实控辍保学工作相关要求,确保兰城街道控辍保学有关工作家底清、劝返力、效果显,充分发挥教育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切实保障适龄少年儿童完成国家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3.党旗领航、加大学生资助。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150人次。小学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户、家庭困难残疾、农村低保家庭、农村特困供养)资助42人,爱德基金“e万行动”资助1人。
4.提升教师专业素养、秉承科研兴校、教研强校的办学思想。
5.课堂要灵动,向课堂要质量,注重随堂听课与课堂竞赛相结合。
6.课题研究、实施科研兴校。学校开展“游泳特色课程”和“课间太极拳”“课间篮球操”。开展丰富多彩有意义的教研活动。
7.2019年兰城教育贯彻落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积极投入学校建设。
8.兰城安全管理理念“防为上、救次之、戒为下”,完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加强安全教育,建立安全应急救援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兰城中心学校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中心学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中心学校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中心学校2019年度收入合计9,361,984.1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61,984.1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4,880.05元,增长0.05%,主要原因是行政区域划分后学生数减少、非税列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1,680.85元,其中:学前教育经费增加43,360.00元,小学教育经费减少727,787.6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增加131,629.18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807,657.35元,住房补贴增加54,710.00元。
2.学前班保育费119,200.00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中心学校2019年度支出合计8,900,861.98元。其中:基本支出8,254,132.05元,占总支出的92.73%;项目支出646,729.93元,占总支出的7.2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76,993.77元,增长0.94%;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了440,090.81元,减少40.49%。主要原因是:
2019年增加社会保障支出924,074.13元,死亡抚恤金增加156,402.80元。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中心校结转公办幼儿园经费40,710.22元,特教经费20,431.75元,义教经费57,227.36元,市级教育资金80,000.00元,项目实施完成,但资金未及时支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兰城中心学校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254,132.0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6,993.77元,增长0.94%,主要为:
1.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22,969.27元。
2.商品服务支出增加43,296.24元。
3.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增加156,666.8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90%,人均人员经费135,047.71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96%。人均日常公用经费2,500.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兰城中心学校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46,729.9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440,090.81元,减少了40.49%。主要原因是行政区域划分,学生减少。
1.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中央专项资金减少171,600.00元。
2.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减少41,854.48元。
3.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减少115,810.22元。
4.市级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减少18,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中心学校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00,861.9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63,097.04元,减少3.92%,主要原因教师退休、学生数减少、项目实施缓慢,未能及时支付。
1.保山市隆阳区兰城中心学校结转购房补贴108,166.00元,一个月额度246,373.00元,区级公用经费914.08元,遗属补助444.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6,946,689.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0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6,038,598.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01,005.85元,其中办公费支出419,814.95元,水费支出9,216.49元,电费支出22,895.04元,邮电费支出17,019.07元,差旅费支出14,551.80元,维修费支出19,377.50元,培训费支出5,300.00元,工会经费92,831.00元;对个人和家庭支出249,196.00元,其中:生活补助17,196.00元;助学金232,0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57,890.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46,514.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88%。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安家及家具费3,600.00元、抚恤金156,402.8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86,511.9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807,657.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7%。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403,193.67元;公务员医疗保险345,640.96元;其他社会保障58,822.7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中心学校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厉行节约,2019年未实施公务接待。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中心学校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兰城中心学校资产总额6,751,280.67元,其中,流动资产6,178,396.84元,固定资产净值572,883.8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87,671.04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572,709.28元,固定资产原值增加57,890.00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增加142,928.24元,固定资产净值减少85,038.2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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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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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净值)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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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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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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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6751280.67 | 6178396.84 | 572883.83 | 184430.79 | 0 | 0 | 388453.04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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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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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89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8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项目一:
1.项目名称:隆阳区兰城中心学校2019年学生资助类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隆阳区兰城中心学校共收到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等学生资助类项目资金232,000.00元。我校收到各类资金后,及时组织实施。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务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学校领导召集相关业务人员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财务室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各项目股室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各级共下达我校学生资助类项目资金232,000.00元,均在2019年收到,所有项目资金拨付到位,项目资金到位率达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2017〕170号)文件要求,截至2019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兰城中心学校2019年学生资助类项目资金共支付232,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09-1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3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我校切实履行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学校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2)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学校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学校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3)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要与预算安排高度结合,并纳入考核体系。对绩效较差的项目学校,纳入校长(园长)目标考核扣分,并进行绩效问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及时性。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
1.项目名称:隆阳区兰城中心学校2019年办公及办学运转类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隆阳区兰城中心学校共收到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资金、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等办学运转类项目资金613,099.26元。我校收到各类资金后,及时组织实施。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校领导召集相关业务人员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财务室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各项目股室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各级共下达我校办学运转类项目资金613,099.26元,均在2019年全部收到,根据资金性质,由财务室具体组织实施,所有项目资金到位,项目资金到位率达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2017〕170号)文件要求,截至2019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兰城中心学校办学运转类项目资金共支付414,729.93元,结余198,369.33元,计划于2020年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09-1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资金支付未完成198,369.33元,为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资金20,431.75元,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40,710.22元、义务教育公用经费57,227.36元、民办幼儿园市级专项资金80,000.00元。因资金到位时间较晚,未来得及支付,结转至2020年实施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3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3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我校切实履行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学校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2)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学校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学校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3)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要与预算安排高度结合,并纳入考核体系。对绩效较差的项目学校,纳入校长(园长)目标考核扣分,并进行绩效问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及时性。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完成义务教育小学学历教育。本单位担任着辖区的学前教育至小学六年级学生的基础教育工作,承担着全校各项经费的管理,包括教职工工资、公用经费、学生助学金、贫困家庭生活补助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资金的管理,承担着教职工工资、医保、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的计算、申报、登记和落实,承担着公用经费的预算、收支、决算等编报,同时还承担着全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保障服务工作。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中心学校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编制人数58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事业编制人数58人。截至2019年12月31日,教职工人数58人,其中属于行政正式编制人员0人,事业编制人员58人。辖区有5所学校(含幼儿园1所)组成:隆阳区兰城汉营小学、隆阳区兰城湾子小学、隆阳区兰城武家小学、隆阳区兰城武家幼儿园、隆阳区兰城王官小学。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中心学校2019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2019年以来,隆阳区兰城中心学校在区委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深刻领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隆阳区教育局的要求,着力加强学校软硬件建设,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学校财务管理,优化支出结构,落实国家各项教育惠民政策、稳步推进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9年度,保山市隆阳区兰城中心学校收入9,361,984.1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61,984.13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93,144.26元。总支出8,900,861.98元,其中基本支出8,254,132.05元,项目支出646,729.93元。结转554,266.41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兰城中心学校各项支出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11-12表)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学校领导召集相关业务人员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财务室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各项目学校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兰城中心学校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6.5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19年总投入项目资金845,099.26元,其中:学生资助类项目资金232,000.00元,办学运转类项目资金613,099.26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646,729.93元,结转198,369.33元。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支付手续。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通过实施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项目(资金24,000.00元),有效减轻了困难学生家庭经济负担,使贫困家庭学生就学有保障。
通过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中央专项资金(资金208,000.00元),解决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早餐的问题。
实施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市级教育专项资金(资金80,000.00元),改善了民办学前教育学校仪器、玩具、教具等硬件设施。
(4)效果情况分析
各项资助类资金的发放,有效减轻了困难学生家庭经济负担,使贫困家庭学生就学有保障,提升社会对教育的认可度,提高了建档立卡困难学生就业率,降低了建档立卡困难学生家庭返贫率。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改善了学校办学条件,优化了教育资源,实现资源共享,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和脱贫攻坚,从而达到培养更多优秀学生的目的。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结转结余较大,原因主要有两种情况:一部分是项目实施缓慢;一部分是资金到位较晚,未来得及支付。对指标结余部分,加快各项目实施进度,争取2020年内资金实施结束。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及时整理、归纳、分析绩效评价结果,将评价结果作为今后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改进管理措施,完善管理办法,调整和优化本部门预算支出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预计将于9月30日前将绩效评价结果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6.主要经验及做法
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我校切实履行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学校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部门情况说明中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