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第一中学2018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01525688-5-/2019-091802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9-18
保山市隆阳区第一中学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第一中学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第一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隆阳区第一中学属于保山市隆阳区教育局管理下的一所一级三等完全中学,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主要业务范围包括:实施高中学历教育,初中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保山市隆阳区第一中学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编制人数257人。截至2018年12月 31日止全校教职工人数252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44人,工勤人员8人。内设机构有: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年来,学校领导班子把转作风、提质量作为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突破口,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更高的标准加强自身建设,以更实的作风推动学校发展,团结协作、廉洁自律、秉公办事、培树正气,带领全体教职工逐步形成讲政治、讲正气、讲学习的良好风尚。
2018年以来,学校在3月19日、5月28日、7月21日、9月28日、12月3日共召开意识形态相关研判会议5次。加强领导班子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落实在思想和行动上,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在意识形态方面严格落实“一岗双责”。
学校多渠道搭建教师专业成长平台,规范管理,逐步推进,强化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办学品位。
我校目前有市级骨干教师 18 名,区级骨干教师 28 名。市级学科带头人 11 名,区级学科带头人 5 名。学校通过“压担子,搭台子,架梯子“为名师的成长创设条件。特别是对中青年教师的培养,本年度我校外派老师参加学习培训 131 人次,占教师总人数的 57 % 。开展师带徒的“青蓝工程”,充分发挥学校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2018年共结对师徒 21 人,通过一帮一、结对子等方式,进行“传、帮、带”,造就一支骨干教师队伍,能有更多的教师跨入教学能手,教学新秀行列,争取五年时间内市区级以上骨干教师占教师总数的 40 %,3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普遍参加青年学科骨干教师培训活动,各层次名师,学科带头人学科覆盖面达 75 %。学校启动学术委员会工作,具体有教科室牵头,委员深入课堂听评课,及时反馈学校课堂教学存在的问题,有的放矢加强监管。
2018年,我校结题课题有 15 个,其中省级 3 个,市级 3 个,区级9 个。在研课题有 12 个,其中国家级 2 个,市级 4 个,区级6 个。本年度教师公开发表论文 35 篇,其中国家级 20 篇,省级10篇 ,市级 5 篇。在今年的骨干教师考核中 16 个教师考核为优秀。2018年,学校有 82 人次参加各级各类课赛,其中 16 人次获得一等奖。
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教学常规管理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基石。一年来,我校以“规范办校、质量立校、特色强校”为发展战略,围绕“质量提升”主题,不断创新教学常规管理,在“实”字上下工夫,在“细”字上做文章。
学校狠抓控辍保学工作,初中升学率达到了 98.4 %,巩固率达到了 99.84 %,三年巩固率达到了 99.67 %。超标完成中职学校招生任务。注重建档立卡户的工作,家访工作做实做细,注重痕迹管理,建档立卡户辍学率为0。
学校利用校园文化建设,包括校园绿化美化,校训、标语、警示牌、寝室文化、教室文化等,做到每一寸土地育人,处处育人的效果。利用清明节、国庆节等重要纪念日和节庆日以及学生入学、入团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关键性的“第一课”、“我的中国梦”征文比赛、“爱国歌曲大家唱”等主题教育活动;学校利用升国旗仪式、班会等时间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通过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一系列素质教育活动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学校还成立学生会、“青岫”文学社、“信仰”演讲团、广播站等学生社团,通过开展活动丰富学生的生活,文化育人、文明育人构建文明健康校园文化。
学校全面贯彻落实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制,实行"一岗双责",建立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把校园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工作岗位。立足安全“三防”建设,校园内和门口安装了 22 个监控,做到监控无死角,带班领导和值周教师全天值守,安保人员和值周领导以及教师在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值守巡视,夜间值周教师清点住校生,层层责任落实。
学校每学期组织全体学生举行两次消防紧急疏散演练,整个疏散演练反应快速,紧张有序。每年寒、暑假前向家长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和安全常识手册,利用每年中小学安全教育日、交通安全日等时间节点,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本学年等宣传资料4000余份,实现了"教育管理零投诉,教育安全零事故,涉教事件零责任"的目标。
每年组织2次大型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卫生基础知识培训,确保学校食堂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100%.食堂进货索票、索证率100%.严把食堂、小卖部的进货渠道,做好食品留样、检查记录和台账,确保师生健康。
高中部依托大成殿的文化底蕴,着力打造国学特色校园文化,修缮了古城墙,将我校的特色化校园打造定格为文化记忆的载体,营造文化校园,将文化和情怀请进校园,让学生在与历史的交互中发生思想的碰撞,传承历史的文化。
为改善学生的住宿环境,学校加大了对学生宿舍的建设,目前高中部的宿舍正如火如荼地建设中,预计可解决 740 人次的住宿问题。
学校为拓宽党员活动室的使用渠道,积极打造区级党建示范点,今年学校对原党员活动中心进行改造。
学校修建了心理咨询中心,加大了对师生心理健康的管理。
2018年,我校获得“高考贡献奖”、“云南省2018年中小学禁毒防艾戏剧展演中学组金奖” 、“隆阳区青少年排球(足球)项目训练网点学校”、“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6.27”工程示范学校”等 17项荣誉和奖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第一中学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保山市隆阳区第一中学。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5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5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第一中学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44,000,551.9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500,551.91元,占总收入的96.5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5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3.41%;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641,966.83元,增长 4.02%,事业收入增加了1,500,000.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
1. 人员工资福利资金,增加1,641,966.83元;
2. 非税收入纳入预算内管理列事业收入的日常公用经费增加了1,50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第一中学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9,790,551.91元。其中:基本支出31,144,024.91元,占总支出的78.27%;项目支出8,646,527.00元,占总支出的21.7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2017年支出合计40,858,585.0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068,033.17元,减幅2.62%,主要原因是,2018年所有收到的资金未全部支出,有结转结余4,210,000.00元,分别是:
1.改善办学条件资金:4,000,000.00元;
2.高考试点改革:100,000.00元;
3.初中部运动场改造:100,000.00元;
4.市级教育专项资金办公经费:1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第一中学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144,024.91元。2017年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016,629.0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127,395.83元,增幅:3.62%,主要原因分析是2018年财政加大了我校人员工资的投入。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8.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8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第一中学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646,527.00元。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第一中学机构经费支出10,841,956元。与上年对比2,195,429.00元,减幅25.25%,主要原因为:
2017年学校有新建学生宿舍楼专项资金5,000,000.00元,2018年已竣工验收,并没有安排新建项目,所以2018年的经费支出有所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第一中学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290,551.9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2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858,585.0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 2,568,033.17元,减幅6.29%,主要原因为:2018年所有收到的资金未全部支出,有结转结余4,210,000.00元,分别是:
1.改善办学条件资金:4,000,000.00元;
2.高考试点改革:100,000.00元;
3.初中部运动场改造:100,000.00元;
4.市级教育专项资金办公经费:1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34,011,519.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82%。
主要用于初中教育:13,339,126.07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243,140.75元,商品服务支出:1,483,040.52元,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432,944.8元,其它资本性支出180,000.00元;
高中教育 20,672,393.44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059,490.00元,商品服务支出:2,868,558.44元,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 1,964,404.00元,其它资本性支出 779,941.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20,964.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4%,主要用于学校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资金3,920,964.4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06,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8%。用于2018年我校高中年级建档立卡学生生活补助资金:106,5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51,56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6%。用于2018年我校教职工的住房补贴:251,568.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第一中学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6,200.00元,支出决算为19,129.86元,完成预算的28.89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955.86元,完成预算的30.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174.00元,完成预算的27.0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学校认真履行厉行节约的原则,使三公经费有所下降。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5,628.66元,下降44.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14.66元,下降1.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414.00元,下降65.3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学校认真履行厉行节约的原则,使三公经费有所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955.86元,占57.27%;公务接待费支出8,174.00元,占42.7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955.8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955.86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学校日常教育教学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17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17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学校日常教育教学当中正常的公务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第一中学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保山市隆阳区第一中学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第一中学资产总额49,076,193.53元,其中,流动资产26,161,265.80元,固定资产22,914,927.7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47,011,798.85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64,394.68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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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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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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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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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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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49,076,193.53 | 26,161,265.80 | 22,914,927.73 | 9,544,978.00 | 197,24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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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172,703.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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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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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16,185.9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72,45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033,229.93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5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616,185.93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 项目名称: 保山市隆阳区第一中学2018年学生资助类项目
2.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的起止时间是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共计:2,069,700.00元,其中,中央财政:1,483,200.00元,省级财政430,750.00元,下级配套 155,750.00元。资金应到:2,069,700.00元,实到2,069,700.00元,主要用于2018年我校学生的资助,列支于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资金,包括:初中营养餐专项资金、建档立卡学生生活补助、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等。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学校收到拨款之后,认真组织实施,以校领导、财务室、资助中心、年级组长、全体班主任为主开展工作的安排布置,对相关发放工作的作了统一的要求及部署。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各班在规定的日期内,组织评选资助的学生,提交给财务室相关的材料及表册,财务室和资助中心进行审核并公示,公示期满后,统一到银行办理资助卡,然后发放。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隆财预〔2018〕 30 号)文件,安排2018年资助类项目安排经费2,069,700.00元,于2018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第一中学资助类项目资金2,069,700.00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严格按照各项资助项目的资助标准和资助范围发放助学金,不存在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情况。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内控制度和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各年级、各班等措施,不断提高项目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我校收到上级指标文件后及时组织分配,并要求学校在收到资金后必须在1周内完成发放。
我校收到资金后,立刻开展资助工作,召集各年级主任、全体班主任组织实施,学校资助中心和财务室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和绩效跟踪,确保学生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中。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9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18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我校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各部门、各年级,各班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2)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学校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学校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3)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要与预算安排高度结合,并纳入考核体系。对绩效较差的项目学校,纳入校长目标考核扣分,并进行绩效问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及时性。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
1. 项目名称: 保山市隆阳区第一中学2018年工程类项目
2.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的起止时间是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共计:100,000.00元,其中,下级配套100,000.00元。资金应到:100,000.00元,实到100,000.00元,主要用于2018年我校初中部运动场维修。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学校收到拨款之后,认真组织实施,以校领导、财务室为主按三重一大的程序行成方案,并严格进入政府招投标程序,进行政府招投标。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政府招投标结束后,我校认真与中标的施工单位对接,对工程质量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施工进度按质按量完成。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隆财预〔2018〕 30 号)文件,安排2018年资助类项目安排经费100,000.00元,于2018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第一中学2018年工程类项目100,000.00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招投标制度,既要保证工程造价低、又要工程保证质量好。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内控制度和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各年级,各班等措施,不断提高项目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我校收到上级指标后及时组织设施,项目主要由学校总务处负责牵头,严格按进度实施。
我校收到资金后,认真组织实施,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开展监督检查和绩效跟踪,确保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让学校运动场安全使用,保障初中部1838名学生的体育课及课外活动的正常运转。切实解决了学校初中部的运动场改造问题,改善了学校办学条件,使学校得到了发展。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8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18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我校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各部门、各年级,各班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2)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学校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学校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3)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要与预算安排高度结合,并纳入考核体系。对绩效较差的项目学校,纳入校长目标考核扣分,并进行绩效问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及时性。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项目三:
1. 项目名称: 保山市隆阳区第一中学2018年办学运转类项目
2.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的起止时间是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共计:10,686,827.00元,其中,中央财政:5,279,341.6元,省级财政936,665.40元,下级配套4,470,820.00元。资金应到:10,686,827.00元,实到10,686,827.00元,主要用于2018年我校办学运转类的公用经费,列支于商品服务支出:6,686,827.00元,资本性支出4,000,000.00 元。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学校认真按照内控制度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来安排使用经费。涉及政府采购的严格按照政策招投标程序进行。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隆财预〔2018〕30号)文件,安排2018年资助类项目安排经费10,686,827.00元,于2018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第一中学资助类项目资金10,686,827.00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的是6,576,827.00元,结余4,0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对批量购置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审批手续,要求做好货比三家及询价制度等。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内控制度和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科室、项目学校等措施,不断提高项目绩效管理工作质量。我校收到上级指标后及时组织设施,项目主要由学校总务处负责牵头,严格按进度实施。我校收到资金后,认真组织实施,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开展监督检查和绩效跟踪,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序开展。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5.213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18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我校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各部门、各年级,各班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2)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学校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学校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3)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要与预算安排高度结合,并纳入考核体系。对绩效较差的项目学校,纳入校长目标考核扣分,并进行绩效问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及时性。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 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隆阳区第一中学属于保山市隆阳区教育局管理下的一所一级三等完全中学,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主要业务范围包括:实施高中学历教育,初中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保山市隆阳区第一中学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编制人数257人。截至2018年12月 31日止全校教职工人数252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44人,工勤人员8人。内设机构有: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第一中学2018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2018年是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的重要一年。一年来,保山市隆阳区第一中学在区委政府和隆阳区教育局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深刻领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委政府工作部署,以创隆阳区教育强校为工作目标,着力加强学校软硬件建设,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学校财务管理,优化支出结构,落实国家各项教育惠民政策、稳步推进教育教学工作。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度,保山市隆阳区第一中学收入44,000,551.9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500,551.91元,事业收入:1,500,000.00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0.00元和结余4,210,000.00元。支出39,790,551.91元,其中基本支出31,144,024.91元,项目支出8,646,527.00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保山市隆阳区第一中学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第一中学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附件13-14表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学校领导召集相关部门及各年级、各班主任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学校财务室及资助中心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各项目主管科室及项目学校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3. 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第一中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3.15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18年总投入项目资金12,856,527.00元,其中:学生资助类项目资金2,069,700.00元,基础设施类项目资金100,000.00元、行政及办学运转类项目资金10,686,827.00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 8,646,527.00元。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通过发放高中国家助学金1,375,000.00元,共补助学生1575人次,一等奖学金每年2,500.00元/生,二等奖学金1,500.00元/生/年。我校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首先覆盖了建档立卡户的学生、农村低保、残疾学生、农村特困等四类学生,切实改善了这些孩子上学难的问题。
通过发放建档立卡资金:311500.00元,共发放建档立卡学生142人,每人2500元,分春季和秋季发放,通过此项资金的发放,使建档立卡学生的生活得到了改善。
通过拨入的100,000.00元用于改善我校初中部运动场的维修项目,保障了全校初中部学生的体育课及户外活动课的正常运转。
2018年我校初中部营养餐资金:383,200.00元,切实使我校的农村学生得到了实惠。
(4)效果情况分析
各项资助类资金的发放,有效减轻了困难学生家庭经济负担,使贫困家庭学生就学有保障,提升社会对教育的认可度,提高了建档立卡困难学生上学率,降低的建档立卡困难学生家庭因贫辍学率。校建类项目的实施,改善了学校办学条件,解决了学校运动场的问题,为学校搭建了优质资源,实现资源共享,有效全面提升了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和脱贫攻坚,从而达到培养更多优秀学生的目的。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2018年结转结余4,210,000.00元,分别是:改善办学条件资金:4,000,000.00元,高中试点改革:100,000.00元,学校初中部运动场:100,000.00元,市级专项资金办公费:10,000.00元。由于2018年资金到位较晚,虽然项目都已实施,但是资金都无法支付,全部在2019年支付完毕。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及时整理、归纳、分析绩效评价结果,将评价结果作为今后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改进管理措施,完善管理办法,调整和优化本部门预算支出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预计将于9月18日前将绩效评价结果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6.主要经验及做法
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我校切实履行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科室、项目学校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三是,以年级主任,各班班主任为主要责任目标,从严要求,切实保证各项目资金的正确使用。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