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2018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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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688-5-/2019-091802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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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9-18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法令、法规、指示、决定,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积极推进素质教育。
(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学校各项工作的管理,做到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学期工作计划,运用督促、检查、总结等手段促使规划和计划的完成。
(4)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课程计划和教改方案,使用相应的统编教材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5)以德育为首,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学校内部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坚持不懈地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教育,全面提高学生整体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6)以素质教育为主线,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运用先进的教育理论、方法,不断研究和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以适应基础教育发展改革的需要。
(7)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组织教师学习政治理论、文化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及文化业务素质,充分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8)加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贯彻党的群众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在服务师生、活跃校园文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9)坚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与辖区派出所联合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做好学校的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师生的健康安全。
(10)组织做好教职员工的培训、考核、调配、奖惩、工资福利、职称评定以及退职、退(离)休等人事管理工作及教师队伍建设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11)严格财经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合理调度各项办学经费,管理使用好校产及教学设施,创造条件,不断完善办公、教学和生活设施。
(12)承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情况
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是隶属隆阳区教育体育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服务性股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35名,学校内部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及需要设置校务处、教导处、总务处、政教处。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是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的重要一年。2018年,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始终抓住队伍建设不放松,全面提高管理水平,主要是强化瓦马中学校班子建设;以教职工大会为推手,不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以“创优质高效课堂”为教学常规的核心工作,以“正以修身、止于至善”为办学理念。重点工作有以下几方面:
1. 承担着全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保障服务工作。
2. 承担着全校各项经费的管理,包括教职工工资、公用经费、学生助学金、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资金等资金的管理。
3. 承担着教职工工资、医保、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的计算、申报、登记和落实,承担着公用经费的预算、收支、决算等编报。
4. 以班主任选聘改革为突破,形成选人用人新机制。以创新培训方式为突破,形成队伍建设新活力。以创新管理机制为突破,形成高效管理新气象。
5.以创新校村互动为突破,形成义教均衡新格局。以创新教学研究为突破,形成质量提升新高度。以创新应急处置为突破,形成安全管理新合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4,899,600.8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99,600.8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55,719.84元,增长7.83%,主要原因为:
1. 事业人员基本工资,增加收入163,068.00 元。
2. 事业人员津贴补贴,增加收入39,382.00 元。
3. 事业人员绩效工资,增加收入480,187.00元。
4.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资金,减少收入122,160.60元。
5.公用经费减少收入58,167.8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4,899,600.88元。其中:基本支出3,762,935.88元,占总支出的76.80%;项目支出1,136,665.00元,占总支出的23.2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55,719.84元,增长7.83%,主要原因为:
1. 事业人员基本工资,增加支出163,068.00 元。
2. 事业人员津贴补贴,增加支出39,382.00 元。
3. 事业人员绩效工资,增加支出480,187.00元。
4.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资金,减少支出122,160.60元。
5.公用经费减少支出58,167.8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正常机构运转的日常支出3,762,935.8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68,894.84元,增长14.23%,主要原因是:
1.工资福利支出增加723,736.40 元,主要是基本工资增加163,068.00 元,津贴补贴增加39,382.00 元,绩效工资增加480,187.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增加41,099.40 元;
2.商品服务支出减少18,958.56 元,主要是办公费减少1,164.00 元,劳务费减少18,936.00 元,工会费增加1,141.44 元;
3.个人家庭补助减少235,883.00 元,主要是退休费增加1,600.00元,生活补助增加654.00元,助学金减少36.00 元,抚恤金减少164,860.00 元,购房补贴减少73,241.00 元;
4.资本性支出增加38,192.4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增加51,052.40元,专用设备购置减少12,860.00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8.68%,人均119,800.00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2%,人均1,600.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36,665.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3,072.80元,减少11.87%,主要原因为:
1.2018年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减少58,167.80元。
2.2018年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减8,125.00元。
3.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中央专项资金减少53,180.00元。
4.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加工人员工资(含营养餐加工费)减少33,6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99,600.8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55,719.84元,增长8.00%,主要原因为:
1. 事业人员绩效工资,新增支出480,187.00元。
2.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资金,减少支出122,160.6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4,477,214.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38%。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3,283,478.00元、工会经费(含上划部分)41,644.08元、公务费7,960.00元、遗属生活补助4,602.00元、助学金2,865.60元、商品服务支出316,062.60元(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5,983.0元)、办公设备购置支出59,552.40元、寄宿学生生活补助471,250.00元、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289,800.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7,953.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资金386,353.20元、 事业单位离退休退休人员安家及家具费1,600.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4,43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0%。主要用全校教职工2017年度住房补贴资金116,667.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精简会议压缩接待开支。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持平。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没有发生国内接待经费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没有发生国(境)外接待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为:我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资产总额12,240,667.94元,其中,流动资产1,393,438.54元,固定资产10,847,229.4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3,235.98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82,788.38元,固定资产增加59,552.4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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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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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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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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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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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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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2,240,667.94 |
1,393,438.54 |
10,847,229.40 |
6,312,985.00 |
0 |
0 |
4,534,244.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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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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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3,393.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8,173.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92,46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76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3,393.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 项目名称: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2018年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类项目
2. 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收到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类项目资金375,615.00元,其中: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294,232.00元、寄宿制公用经费75,400.00元、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5,983.00元。我校收到资金后,根据年初预算及时组织实施。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校领导班子召开会议,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瓦马民族中学总务处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财务室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上级部门下达我校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项目资金375,615.00元,在2018年已经收到,项目资金到位率达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2017〕170号)文件要求,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2018年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类项目资金共支付375,615.00元,结余0.00元,已全部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8年资金支付375,615.00元,结余0.00元,已全部执行完毕。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8.68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18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我校切实履行内控制度,高度重视绩效管理。
(2)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继续加强业务学习。
(3)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及时性。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
1. 项目名称: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2018年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类项目
2. 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收到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等资助类项目资金471,250.00元。我校收到资金后,及时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校领导班子召开会议,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瓦马民族中学总务处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财务室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上级部门下达我校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等资助类项目资金471,250.00元,在2018年已经收到,项目资金到位率达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2017〕170号)文件要求,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2018年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类项目资金471,250.00元,结余0.00元,已全部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8年发放资金471,250.00元,结余0.00元,已全部执行完毕。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7.8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18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提高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我校切实履行内控制度,高度重视绩效管理。
(2)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继续加强业务学习。
(3)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及时性。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项目三:
1. 项目名称: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2018年营养改善计划中央专项资金项目
2. 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2018年营养改善计划中央专项资金项目资金289,800.00元。我校收到资金后,及时组织实施。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学校领导班子召开会议,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瓦马民族中学总务处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财务室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上级部门下达我校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中央专项资金289,800.00元,在2018年已经收到,项目资金到位率达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2017〕170号)文件要求,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营养餐改善计划中央专项资金289,800.00元,结余0.00元,已全部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8年资金支付289,800.00元,结余0.00元,已全部执行完毕。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7.6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18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提高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我校切实履行内控制度,高度重视绩效管理。
(2)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继续加强业务学习。
(3)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及时性。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 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属于事业二级单位。主要业务范围包括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及省市区有关教育方面的政策和规定,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负责完成初中教育教学工作;组织做好教职员工的培训、考核、调配、奖惩、工资福利、职称评定以及退职、退(离)休等人事管理工作及教师队伍建设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承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核定编制人数35人,其中:事业编制人数35人。截至2018年12月 31日止职工人数31人。内设机构有:校务处、教导处、总务处、政教处。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2018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2018年是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的重要一年。2018年,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始终抓住队伍建设不放松,全面提高管理水平,主要是强化瓦马中学校班子建设;以教职工大会为推手,不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以“创优质高效课堂”为教学常规的核心工作,以“正以修身、止于至善”为办学理念。加强学校财务管理,优化支出结构,落实国家各项教育惠民政策,稳步推进教育教学工作。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度,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收入4,899,600.8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99,600.88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元。支出4,899,600.88元,其中基本支出3,762,935.88元,项目支出1,136,665.00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附件13-14表。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校领导班子召开会议,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瓦马民族中学总务处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财务室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3. 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6.60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18年总投入项目资金1,136,665.00元,其中: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类项目资金375,615.00元,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类项目资金471,250.00元,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营养改善计划中央专项资金类项目资金289,800.00元。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通过实施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资金375,615.00元,改善了校园文化,为学生创造了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组织教师对外进行交流和有效的培训,大大提高了办学质量;保障了学校的正常运转。
通过实施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类项目资金471,250.00元,营养改善计划中央专项资金289,800.00元,大大改善了学生的就餐情况,提高了学生身体素质,有效控制了学生的流失。
(4)效果情况分析
公用经费改善了校园文化氛围,为学生创造了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实现资源共享,有效全面提升了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和脱贫攻坚,从而达到培养更多优秀学生的目的。寄宿生生活补助户外营养餐有效减轻了困难学生家庭经济负担,使贫困家庭学生就学有保障,提升社会对教育的认可度,杜绝了建档立卡困难学生因贫辍学的现象。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1)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继续加强培训的力度,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我校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2)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要与预算安排高度结合,并纳入考核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及时性。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及时整理、归纳、分析绩效评价结果,将评价结果作为今后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改进管理措施,完善管理办法,调整和优化本单位预算支出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预计将于9月15日前将绩效评价结果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6.主要经验及做法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校领导班子召开会议,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瓦马民族中学总务处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财务室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