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永昌小学2018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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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8-5/20190917-52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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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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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9-09-17

保山市永昌小学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永昌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永昌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永昌小学是一所隆阳区教育局直管的小学,主要是招收片区内的小学生就读,为上一级学校输送优秀人才。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编制人数67人,其中:事业编制人数67人。截至201812月 31日止职工人数64人,事业编制人员64人。内部设有校长办公室,教导处,德育处,总务处、教科室等职能机构。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回顾2018年的工作 ,保山市永昌小学在各上级部门及校长的正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学校工作的全局,坚持整合育人、和谐发展的办学理念,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团结带领全体教职工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提升教育质量,构建和美永昌做出了不懈努力和积极贡献,教育教学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2018年我校始终抓教师队伍建设不放松,全面提高管理水平,主要是强化学校班子建设。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深刻领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上级各部门的要求,以教代会为推手,不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以“创优质高效课堂为教学常规的核心工作,多管齐下见成效。 以提高教师教研素养为重点,课题引领见成效。 以活动为载体,德育工作见实效,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团活动,丰富的少队活动,多彩多样的文体艺术活动,展现了学生的风采。扎实落实电教、实验、图书的管理工作。多方整合资金,保障了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安全工作警钟长鸣,坚持不懈。

财务制度上,我校严格遵守财务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经费管理规定,收支两条线。合理利用义务教育经费,无教育经费截留、挪用和教育乱收费举报现象。定期进行校务公开。学校投入了大量资金,购买课桌登、图书、校舍维修,对学校环境进行绿化、美化。为教学质量稳步上升提供物质平台,也为师生提供了释放身心疲惫的课余休闲之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永昌小学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保山市永昌小学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永昌小学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永昌小学2018年度收入合计8,353,115.9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53,115.9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1,121,597.50元,增长13.43%,主要原因为:

1.工资福利支出, 增加收入1,315,017.20;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 增加收入119,442.40

3.商品服务支出, 增加收入5,464.90元;

4.个人家庭补助支出, 增加收入20,162.00元

5.义务教育公用经费, 增加收入37,411.00元

6.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 增加收入5,983.00元

7.2018年农进城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资金,减少收入294,400.00元;

8.8个较少民族生活补助资金,减少收入1,500.00元;

9.市级教育专项资金,减少收入8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永昌小学2018年度支出合计8,373,897.17元。其中:基本支出7,353,669.94元,占总支出的87.82%;项目支出1,020,227.23元,占总支出的12.1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137,280.47元,增长13.58%主要原因为:

1.工资福利支出,增加支出1,315,017.20;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增加支出119,442.40

3.商品服务支出,增加支出5,464.90元;

4.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增加支出20,162.00元

5.农进城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增加支出47,110.97元

6.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增加支出5,983.00元。

7.2018年农进城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资金,减少支出294,400.00元;

8.8个较少民族生活补助资金,减少支出1,500.00元;

9.市级教育专项资金,减少支出8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永昌小学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353,669.9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60,086.50元,增长19.86%主要原因为:

1.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315,017.20元,主要是基本工资减少250,300.60元,津贴补贴增加1,561,557.00元,绩效工资增加3,760.80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增加119,442.40元;
    3.商品服务支出增加5,464.90元,主要是办公费减少1,402.92元,印刷费增加5,400.00元,水费增加9,954.25元,电费增加241.51元,邮电费增加1,554.90元,差旅费减少2,517.74元,培训费减少2,900.00元,专用材料费减少9,610.00元,工会费增加4,744.90元;
    4.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增加20,162.00元,主要是生活补助减少1,300.00元,购房补贴增加21,462.00元;

 其中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8.28%人均97,435.04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72%人均2,000.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永昌小学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20,227.2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22,806.03元,减少31.64%主要原因为:

1.农进城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增加支出47,110.97元

2.2018年农进城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资金, 减少支出 94,400.00元;

3.8个较少民族生活补助资金,减少支出 1,500.00元;

4.市级教育专项资金,减少支出 80,000.00元;

5.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增加支出5,983.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永昌小学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73,897.1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137,280.47元,增长13.58%,主要原因为:

1.工资福利支出增加支出1,315,017.20;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增加支出119,442.40

3.商品服务支出增加支出5,464.90元;

4.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增加支出20,162.00元

5.农进城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增加支出47,110.97元

6.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增加支出5,983.00元。

7.2018年农进城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资金,减少支出294,400.00元;

8.8个较少民族生活补助资金,减少支出1,500.00元;

9.市级教育专项资金,减少支出8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7,382,799.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16%。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6,235,842.80元、工会经费(含上划部分)81,489.94元、其他维持学校正常运转的公务开支45,240.00元、营养改善计划资金294,400.00元、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719,844.23元、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5,983.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12,999.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912,999.2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8,09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3%。主要用于教职工人员2016年度住房补贴资金78,098.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永昌小学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了接待费6,000.00元,但2018年接待费为0.00元,没有列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0.0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无国内接待费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永昌小学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元,增长0%。我单位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永昌小学资产总额16,447,107.15元,其中,流动资产3,668,380.58元,固定资产12,778,726.5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531.06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78,310.32元,固定资产增加186,841.3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6,447,107.15

3,668,380.58

12,778,726.57

10,446,894.89

 

 

2,331,831.6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10,06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59,41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4,39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6,264.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10,064.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 项目名称:保山市永昌小学2018年营养改善计划资金项目

2. 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保山市永昌小学共收到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共计294,400.00元。我校收到资金后,及时组织实施。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学校领导召集相关科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财务室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学校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上级共下达我校2018年营养改善计划资金294,400.00元,均在2018年收到,由总务处、营养办组织实施,所有项目资金拨付到位,项目资金到位率达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2017〕170号)文件要求,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永昌小学2018年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共支付294,400.00元,结余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校已全部完成。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18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 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我校切实履行主管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科室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2)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申报项目的管理,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项目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学校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3)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要与预算安排高度结合,并纳入考核体系。对绩效较差的项目科室,纳入年终目标考核扣分,并进行绩效问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及时性。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

1.项目名称:保山市永昌小学2018办学运转类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保山市永昌小学共收到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等办学运转类项目资金725,827.23元。我校收到各类资金后,及时组织实施。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学校领导召集相关科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财务室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各办公室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区财政局共下达我校办学运转类项目资金725,827.23元,均在2018年收到,根据资金性质,由项目股室具体组织实施,所有项目资金拨付到位,项目资金到位率达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2017〕170号)文件要求,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永昌小学2018年办学运转类项目资金共支付725,827.23元,结余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8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18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我校切实履行主管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科室、项目明确到科室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2)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申报项目的管理,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学校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3) 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要与预算安排高度结合,并纳入考核体系。对绩效较差的项目负责人,纳入年终目标考核扣分,并进行绩效问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及时性。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 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永昌小学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编制人数67人,其中:事业编制人数67人。截至2018年12月 31日止教职工人数64人,属于事业编制人员64人。内设机构有:校长办公室,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四个职能机构。学校党支部、工会、教代会、等组织机构健全。

现有学生1264人。教学班31(一年级6个班,二年级5个班,三年级5个班,四年级5个班,五年级5个班,六年级5个班)。校园占地面积10067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0966.49平方米。我校编制数67人,年初实有教职工62人,年底实有教职工64人(教师63人)。2018年年底专职教师中有高级教师13人,一级教38人,二级教师12人。专业技术人员中本科学历54人,专科学历10人,学历合格历100%。(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永昌小学2018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2018年是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的重要一年。一年来,在区教体局及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深刻领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教体局工作部署,以创隆阳区教育强校为工作目标,着力加强学校软硬件建设,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学校财务管理,优化支出结构,落实国家各项教育惠民政策、推进教学改革,稳步推进教育教学工作。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度,保山市永昌小学收入8,353,115.9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53,115.94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0,781.23元。支出8,373,897.17元,其中基本支出7,353,669.94元,项目支出1,020,227.23元。结余0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保山市隆阳区教育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永昌小学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附件13-14表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校领导召集相关科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校财务室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学校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3. 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永昌小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8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18年总投入项目资金1,020,227.23元,其中2018年营养改善计划资金294,400.00元,办学运转类项目资金725,827.23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1,020,227.23元。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2018年的办学运转类项目资金,投入资金725,827.23元,保障了学校机构正常有序运行,履行好各项职能职责,完成好上级和区教体局安排的任务,保障了教学的有序开展,进一步改善了学校的办学环境。为学校的持续发展及学生能更多地升入理想的高中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4)效果情况分析

各项资助类资金的发放,有效减轻了困难学生家庭经济负担,使贫困家庭学生就学有保障,提升社会对教育的认可度,提高了建档立卡困难学生就业率,降低的建档立卡困难学生家庭返贫率。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和脱贫攻坚,从而达到培养更多优秀学生的目的。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保山市永昌小学无结转结余。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及时整理、归纳、分析绩效评价结果,将评价结果作为今后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改进管理措施,完善管理办法,调整和优化本单位预算支出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预计将于9月18日前将绩效评价结果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6.主要经验及做法

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我校切实履行主管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科室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