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实验小学2018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01525688-5/20190917-42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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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9-17
保山市实验小学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实验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实验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校属区直二级事业单位,设有校长室、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等五个职能机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法令、法规、指示、决定,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学校各项工作的管理,做到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研究拟定小学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期工作计划,运用督促、检查、总结等手段促使规划和计划的完成。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课程计划和教改方案,使用相应的统编教材开展教育教学工作。以德育为首,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学校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坚持不懈地加强学生的品德、体育卫生、艺术、国防等教育,全面提高学生整体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运用先进的教育理论、方法,不断研究和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以适应基础教育发展改革的需要。加强学校内部各职能部门及学校的教师队伍建设,组织教师学习政治理论、文化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及文化业务素质,充分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贯彻党的群众工作路线,充分发挥关工委、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在服务师生、活跃校园文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坚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与辖区派出所联合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做好学校的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师生的健康安全。组织做好教职工的培训、考核、调配、奖惩、工资福利、职称评定以及退职、退(离)休等人事管理工作,及教师队伍建设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严格财经制度,严肃财经纪律,管理好本部门教育经费,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规定及财务管理制度,统计和审批全校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管理使用好校产及教学设施,创造条件,不断完善办公、教学和生活设施。承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保山市实验小学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根据隆教发〔2018〕159号《隆阳区教育局关于2018年教育系统编制内部调整的决定》,核定人员编制180人。截至2018年12月31日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7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70人;离退休人员69人,其中:退休69人;财政半供养人员(遗属补助)0人。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及时传达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为契机,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促进支部规范化达标建设,为学校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障。
2.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坚持依法治校、依法执教;认真开展师德主题教育月系列活动,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保山市人民教师“十不准”》《关于隆阳区教育系统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整治不良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把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首要位置,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教书育人全过程,突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师德养成,推动教师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领者。
3.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增强教师党员干部廉政自律意识、风险防范意识、遵纪守法意识。
4.创新德育工作,重视学生养成教育,规范学生行为习惯。以培养良好品德和行为习惯为目标,在精细上做文章、在落实上下工夫,强调理论和实践、思想教育和严格管理的有机结合,充分调动教师的管理育人积极性,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意识和创新精神,增强德育工作的实效,努力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
5.继续深化少先队工作改革,转变少先队活动方式,召开少代会。以争做雷锋式的好少年、与大树在一起、让妈妈露笑脸、我有一双勤劳的手、拉着小手开队会、生命至上、书香滋润心灵、集结在星星火炬下等活动为主题,丰富少先队活动内容。
6.抓好教师队伍建设。坚持兴校必先强师,深刻认识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整体要求,抓好领导队伍、德育队伍、教师队伍,三支队伍建设。以开展教师教育教学理论学习、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和教师基本功培训(信息技术培训、书法培训、简笔画培训、语言文字培训)、各学科核心素养下的课堂教学研究为切入点,提升教师素质,实施“黉启青蓝教师、黉启扬帆教师、黉启名师”三大工程。
7.抓实抓好课堂教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教育质量是我们的目标,学校将采取以下措施达成此目标:抓实教学常规,抓细养成教育,推进教育科研,落实《云南省教学常规指导纲要》。
8.完善学校信息化办公管理的规范化、细致化建设。加强教师队伍应用信息技术能力的学习培训,利用多媒体辅助手段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工作效率,积极探索在新课程理念下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的课堂教学模式。
9.加强社团活动管理,拓展并抓实特长培养。增设民族乐团、民族舞蹈团、民族合唱团。
10.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为全体师生创设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
11.做好后勤服务工作。继续抓好学生营养餐工作,新学期更新营养餐学生数据。做好教科书的征订、发放工作和循环教材的收交工作。做好每学期的公物排查工作,及时对出现问题公物进行维修维护。
12.加强师生健康教育。做好春夏季节性学生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加强班级消毒、学生晨检工作,继续加强校园室内外环境卫生的打扫和保洁工作。组织好师生体检。
13.继续开展好“挂包帮”“转走访”扶贫工作,认真按上级部门要求完成扶贫政策宣传和走访回访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实验小学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保山市实验小学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8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7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23,094,797.7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094,797.7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735,831.84元,增长19.30%,主要原因为:本年收入增加3,735,831.84元。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735,831.84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3,354,416.61元,日常公用经费增加26,467.23元,行政事业类项目经费增加354,948.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22,994,797.76元。其中:基本支出20,440,040.76元,占总支出的88.89%;项目支出2,554,757.00元,占总支出的11.1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873,412.51元,增长14.28%,主要原因为:
1. 基本支出增加3,380,883.84元,主要为人员经费增加3,354,416.61元,日常公用经费增加26,467.23元;
2.项目支出减少507,471.33元,全部为行政事业类项目总资金减少507,471.33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实验小学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440,040.7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380,883.84元,增长19.82%,主要原因为:
1.工资福利支出增加3,517,304.61元,主要是基本工资增加251,156.00元,津贴补贴减少708,328.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120,687.39元,绩效工资增加3,882,46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增加212,704.00元;
2.商品服务支出增加26,467.23元,主要是培训费增加28,434.00元,接待费减少42,297.00元,劳务费增加57,657.00元,工会费增加8,619.84元,公务用车运行服务费减少4,36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21,586.61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减少162,888.00元,主要是退休费增加15,100.00元,生活补助减少23,732.00元,购房补贴减少154,256.00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8.28%,人均118,200.00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72%,人均2,100.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实验小学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54,757.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07,471.33元,减少16.57%,主要原因是保山市实验小学项目支出减少507,471.33元,其中:行政事业类项目减少507,471.33元。因为2017年的项目支出中包含着2016年的项目结转资金762,419.33元,而且2018年年底拨入名师工作坊100,000.00元的“国培计划”培训费结转到2019年开展培训活动使用。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共支出1,785,957.00元,其中:办公费530,778.59元,水费63,580.40元,电费27,670.74元,邮电费37,500.00元,差旅费28,584.00元,维修(护)费266,361.32元,培训费298,724.5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105.08元,办公设备购置519,652.37元;
市级教育专项资金共支出500,0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160,000.00元,维修(护)费340,000.00元支出;
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中央专项资金共支出268,800.00元,全部为助学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994,797.7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873,412.51元,增长14.28%,主要原因为:
1.基本支出增加3,380,883.84元,主要为人员经费增加3,354,416.61元,日常公用经费增加26,467.23元;
2.行政事业类项目总资金减少507,471.33元。因为2017年的项目支出中包含着2016年的项目结转资金762,419.33元,而且2018年年底拨入名师工作坊100,000.00元的“国培计划”培训费结转到2019年开展培训活动使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20,231,144.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98%。主要用于基本支出17,676,387.96元,项目支出2,554,757.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54,961.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1%。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护理费15,100.0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39,861.8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08,69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1%。主要用于购房补贴208,691.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6,700.00元,支出决算为22,036.08元,完成预算的47.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105.08元,完成预算的65.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931.00元,完成预算的33.4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资金,由于取消车辆维修、部分科室减少使用公务用车,减少公务出行,减少租车费,未使用预算资金6,894.92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资金,由于单位厉行节约,取消召开部分交流会议,压缩接待开支,未使用预算资金17,769.00元。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44,775.54元,下降67.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478.54元,下降15.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2,297.00元,下降82.5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使用公务用车,减少公务出行,减少租车费;精简培训、会议压缩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105.08元,占59.47%;公务接待费支出8,931.00元,占40.5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105.0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105.08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931.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93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9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学生篮球比赛、省级教育督导评估等误餐费。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实验小学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元,增长0%。我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实验小学资产总额38,274,721.04元,其中,流动资产12,554,674.37元,固定资产25,720,046.6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42,065.64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950,404.47元,固定资产减少8,338.8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24项,账面原值999,978.83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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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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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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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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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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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38,274,721.04 | 12,554,674.37 | 25,720,046.67 | 12,315,010.50 | 157,285.00 |
| 13,247,75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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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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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42,806.7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10,151.5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73,982.73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8,672.5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42,806.78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 项目名称:保山市实验小学2018年学生资助类项目
2. 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保山市实验小学共收到营养改善计划资金268,800.00元,我校收到资金后,及时组织实施。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学校领导召集相关业务科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学校财务室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项目主管科室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根据(隆财教〔2018〕244号)文件,安排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县中央专项资金268,800.00元,于2018年全部到位,由学校组织实施,所有项目资金拨付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2017〕170号)文件要求,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实验小学2018年学生资助类项目资金共支付268,800.00元,全部支付完毕,结余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18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我校切实履行主管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科室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2)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继续加强对学校分管科室及负责人的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学校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提高学校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3)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要与预算安排高度结合,并纳入考核体系。对绩效较差的分管科室及负责人,纳入目标考核扣分,并进行绩效问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及时性。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
1.项目名称:保山市实验小学2018年办公运行及办学运转类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保山市实验小学共收到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1,785,957.00元. 其中中央财政拨款1,568,560.00
元,省级财政拨款317,397.00元。第二批“国培计划”中央专项资金100,000.00元。我校收到资金,认真组织开展各项教师外出培训、学校强弱电入地维修、校园文化建设、教学设备购置等工作,保证学校工作的正常运转。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学校领导召集相关业务科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财务室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相关科室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隆财教〔2018〕241号)文件,安排2018年第一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820,600.00元,于2018年3月全部到位;根据(隆财教〔2018〕1068号)文件,安排2018年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472,457.00元,于2018年9月全部到位;根据(隆财教〔2018〕1443号)文件,安排2018年秋季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492,900.00元,于2018年12月全部到位;根据(隆财教〔2018〕1526号)文件,安排2018年第二批“国培计划”中央专项资金100,000.00元,于2018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2017〕170号)文件要求,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实验小学2018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共支付1,785,957.00元,结余0元;“国培计划”中央专项资金结余100,000.00元,于2019按名师工作坊培训计划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未完成100,000.00元,因资金到位时间较晚,名师工作坊培训尚未实施, 2019年按名师工作坊培训计划执行完毕。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7.35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18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我校切实履行主管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科室、项目学校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2)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学校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学校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3)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要与预算安排高度结合,并纳入考核体系。对绩效较差的相关科室和负责人,纳入目标考核扣分,并进行绩效问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及时性。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项目三:
1.项目名称:保山市实验小学2018年其他办学运转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保山市实验小学收到改善办学条件市级教育专项资金500,000.00元。我校收到资金,严格按照资金性质专款专用,按照程序报批政府采购。进行了校舍维修及强弱电入地改造工程,购置了部分教学设备,进一步改善了学校办学条件。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学校领导召集相关业务科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财务室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相关科室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隆财教〔2018〕920号)文件,安排改善办学条件市级专项资金500,000.00元,于2018年9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2017〕170号)文件要求,截至2018年10月31日,保山市实验小学改善办学条件市级教育项目资金500,000.00元于2018年10月31日前执行完毕,无结余。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18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我校切实履行主管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负责人科室、负责人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2) 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学校专项资金规范使用的学习,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提高相关人员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3)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要与预算安排高度结合,并纳入考核体系。对绩效较差的相关科室和负责人,纳入目标考核扣分,并进行绩效问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及时性。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 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我校属区直二级事业单位,设有校长室、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等五个职能机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法令、法规、指示、决定,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学校各项工作的管理,做到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研究拟定小学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期工作计划,运用督促、检查、总结等手段促使规划和计划的完成。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课程计划和教改方案,使用相应的统编教材开展教育教学工作。以德育为首,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学校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坚持不懈地加强学生的品德、体育卫生、艺术、国防等教育,全面提高学生整体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运用先进的教育理论、方法,不断研究和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以适应基础教育发展改革的需要。加强学校内部各职能部门及学校的教师队伍建设,组织教师学习政治理论、文化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及文化业务素质,充分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贯彻党的群众工作路线,充分发挥关工委、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在服务师生、活跃校园文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坚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与辖区派出所联合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做好学校的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师生的健康安全。组织做好教职工的培训、考核、调配、奖惩、工资福利、职称评定以及退职、退(离)休等人事管理工作,及教师队伍建设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严格财经制度,严肃财经纪律,管理好本部门教育经费,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规定及财务管理制度,统计和审批全校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管理使用好校产及教学设施,创造条件,不断完善办公、教学和生活设施。承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保山市实验小学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根据隆教发〔2018〕159号《隆阳区教育局关于2018年教育系统编制内部调整的决定》,核定人员编制180人。截至2018年12月31日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7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70人;离退休人员69人,其中:退休69人;财政半供养人员(遗属补助)0人。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实验小学2018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2018年是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的重要一年。一年来,保山市实验小学在区委政府和区教育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深刻领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教育局的工作部署,以创隆阳区教育强区为工作目标,着力加强学校软硬件建设,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学校财务管理,优化支出结构,落实国家各项教育惠民政策、推进小升初升学改革,稳步推进教育教学工作。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度,保山市实验小学收入23,094,797.7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094,797.76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元。支出22,994,797.76元。其中:基本支出20,440,040.76元,项目支出2,554,757.00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根据《保山市隆阳区教育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制定了《保山市实验小学预算绩效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实验小学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保山市实验小学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3-14)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校级班子领导召集相关业务科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保山市实验小学财务室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各项目主管科室及项目学校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3. 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实验小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5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18年总投入项目资金2,654,757.00元,其中:学生资助类项目资金268,800.00元,办公运行及办学运转类项目资金1,885,957.00元,其他办学运转项目资金500,000.00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2,554,757.00元。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2018年 通过校舍维修、校园文化建设,进一步解决了我校厕所、功能室、电教室紧缺问题,改善了办学条件,美化了校园环境。强弱电入地工程的实施,确保了学校用电安全。
(4)效果情况分析
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有效减轻了部分学生家庭经济负担,使学生营养膳食有保障,提升社会对教育的认可度。改善办学条件项目资金的实施,改善了学校办学条件,解决了学校厕所、美化校园环境,为学校搭建了优质资源,实现资源共享,有效全面提升了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和脱贫攻坚,从而达到培养更多优秀学生的目的。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结转结余规模较大,原因主是因为资金到位时间较晚,年底才到位,名师工作坊培训项目还未来得及实施。
对于到位较晚的“国培计划”中央项目资金,2019年根据名师工作坊具体培训情况继续使用。争取按照2019年培训计划内资金实施结束。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及时整理、归纳、分析绩效评价结果,将评价结果作为今后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改进管理措施,完善管理办法,调整和优化本部门预算支出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预计将于9月18日前将绩效评价结果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6.主要经验及做法
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我校切实履行主管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科室、项目学校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