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芒宽乡中心学校2018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
01525688-5-/2019-0917018
发文机构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9-09-17

隆阳区芒宽乡中心学校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隆阳区芒宽乡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隆阳区芒宽乡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本单位是一所农村中心学校,担任着地方的学前教育、小学一至六年级学生的基础教育工作,担负着普九和扫盲工作任务。本单位主要承担着全校各项经费的管理,包括教职工工资、公用经费、学生助学金、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资金的管理,承担着教职工工资、医保、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的计算、申报、登记和落实,承担着公用经费的预算、收支、决算等编报,同时还承担着全乡教育教学工作的保障服务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财政对我校的教育经费总投入为30,226,031.37元,涉及我校教育教学持续、健康发展的方方面面。2018年的教育教学工作圆满完成,提高了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办学环境不断改善,办学效益明显提高,取得了显著成绩。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及学生营养餐补助全部落实到每个学生头上,有效地控制了学生的流失,使我校的控辍保学工作得到了有力的支持。我校严格遵守财务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经费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搞好“两免一补”工作,妥善分配,合理利用义务教育经费,无教育经费截留、挪用和教育乱收费现象。定期进行校务公开。20181月以来严格执行《中小学财务制度》、《中小学会计制度》相关规定,不断规范学校财务工作,逐步完善教育经费管理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隆阳区芒宽乡中心学校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保山市隆阳区芒宽乡中心学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隆阳区芒宽乡中心学校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8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6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7人。

实有车辆编制0 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隆阳区芒宽乡中心学校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0,226,031.3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558,446.16元,占总收入的97.7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667,585.21元,占总收入的2.21%;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5,482,814.07元,减少15.35%,主要原因为:

1.2018年度在职人员工资政策性调资增加,基本支出23,001,646.37元,比上年增加4,024,990.93元,增长21.21%

2.2018年建设项目资金减少项目支出7,130,375.00元,比上年减少9,601,815.00元,降低57.39%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隆阳区芒宽乡中心学校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0,132,021.37元。其中:基本支出23,001,646.37元,占总支出的76.34%;项目支出7,130,375.00元,占总支出的23.6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5,576,824.07,减少15.62%,主要原因为:

1.2018年度在职人员工资政策性调资增加,基本支出2,3001,646.37元,比上年增加4,024,990.93元,增长21.21%

2.2018年建设项目资金减少,项目支出7,130,375.00元,比上年减少9,601,815.00元,降低57.39%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隆阳区芒宽乡中心学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001,646.3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024,990.93,增加21.21%主要原因为:

1.工资福利支出增加3,712,864.60元,主要是基本工资增加1,476,969.00元,津贴补贴增加1,129,798.00元,绩效工资增加878,001.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增加228,096.60

2.商品服务支出增加186,069.93元,主要是办公费减少89,582.40元,印刷费增加10,053.40元,差旅费增加18,292.00元,接待费减少2,019.56元,劳务费增加237,571.77元,工会费增加11,754.72元;
    3.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增加126,056.40元,主要是退休费增加13,700.00元,抚恤金增加322,842.40,生活补助减少3,084.00元,购房补贴增加32,172.00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19%(此处总经费包含了全乡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事业单位奖励性补贴等)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8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隆阳区芒宽乡中心学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130,375.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601,815.00元,减少57.39%,主要原因为

主要是2018年建设项目资金投入减少9,601,815.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隆阳区芒宽乡中心学校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414,436.16,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62%。与上年对比减少6,264,409.28元,减少17.56%,主要原因主要是2018年建设项目资金投入减少9,601,815.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26,524,890.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18%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8,257,976.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28,172.2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84,972.00元、办公设备购置费453,770.5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49,971.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资金2,313,429.00元、退休人员安家及家具费13,700.00元、死亡抚恤金322,842.4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39,57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1%主要用于全乡教职工2017年度住房补贴资金239,574.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隆阳区芒宽乡中心学校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8,529.40元,完成预算的74.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529.40元,完成预算的74.1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精简会议压缩接待开支。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019.56元,下降9.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19.56元,下降9.8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接待减少上级部门检查工作,且大部分检查都没有安排接待。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8,529.4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529.4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8,529.4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2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各类教育教学检查及教育教学研讨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隆阳区芒宽乡中心学校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本单位无机关运行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隆阳区芒宽乡中心学校部门资产总额30,083,393.85元,其中,流动资产17,784,005.36元,固定资产12,299,388.4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862,829.15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375,115.65元,固定资产增加487,713.50,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0,083,393.85

17,784,005.36

12,299,388.49

8,874,187.29

 

 

3,425,201.2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20,967.62,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14,529.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60,938.62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5,500.0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620,967.62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 项目名称:隆阳区芒宽乡中心学校2018年学生资助类项目

2. 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隆阳区芒宽乡中心学校共收到寄宿生生活补助、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助学金、大学优秀贫困学子奖、东西协作补助等学生资助类项目资金4,321,510.00元。我中心学校收到各类资金后,及时组织实施。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中心学校分管领导召集相关业务科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芒宽乡中心学校财务室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各项目分管领导及项目学校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各级共下达我校学生资助类项目资金4,321,510.00元,均在2018年收到,项目资金到位率达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2017170)文件要求,截至20181231日,保山市隆阳区芒宽乡中心学校2018年学生资助类项目资金共支付4,227,500.00元,结余94,010.00元,于2019春季学期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资金支付未完成94,010.00元,其中4,010.00元为学前教育家族经济困难补助90,000.00扶持民办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结转下年继续分配使用。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5.138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18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我校切实履行主管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科室、项目学校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2)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学校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学校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3)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要与预算安排高度结合,并纳入考核体系。对绩效较差的项目学校,纳入校长目标考核扣分,并进行绩效问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及时性。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

1.项目名称:隆阳区芒宽乡中心学校2018办学运转类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隆阳区芒宽乡中心学校共收到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寄宿生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农村小学不足100人校点补充公用经费专项资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资金等办学运转类项目资金2,802,875.00元。我中心学校收到各类资金后,及时组织实施。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中心学校领导召集相关业务分管领导及负责人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中心学校财务室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各项目分管领导及项目学校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各级共下达我校运转类项目资金2,802,875.00元,均在2018年全部收到,根据资金性质,由中心学校具体组织实施,所有项目资金拨付到位,项目资金到位率达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2017170)文件要求,截至20181231日,保山市隆阳区芒宽乡中心学校2018年学运转类项目资金共支付2,802,875.00元,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3.521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1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我乡切实履行主管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科室、项目学校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2)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学校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学校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3)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要与预算安排高度结合,并纳入考核体系。对绩效较差的项目学校,纳入校长目标考核扣分,并进行绩效问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及时性。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 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隆阳区芒宽乡中心学校属隆阳区教育局下设职能管理部门,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业务范围包括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及省市区有关教育方面的政策和规定,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负责对辖区内各小学、幼儿园工作进行调查研究,为党委政府对学校工作的决策提供情况和建议;研究提出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全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撰写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发展重点、结构、速度并指导协调实施;承办学校设立、调整及其发展规模、学制、专业审查报批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办学。

保山市隆阳区芒宽乡中心学校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编制人数184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事业编制人数184人。截至201812 31日止职工人数168人,其中属于行政正式编制人员0人,事业编制人员168人。内设机构有:芒宽乡中心小学、芒宽乡勐古小学、芒宽乡西亚小学、芒宽乡芒龙小学、芒宽乡新光小学、芒宽乡吾来小学、芒宽乡敢顶小学、芒宽乡空广小学、芒宽乡白花林小学、芒宽乡芒合小学、芒宽乡大白路小学。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芒宽乡中心学校2018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2018年是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的重要一年。一年来,隆阳区芒宽乡中心学校在上级教育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深刻领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委政府工作部署,以创隆阳区教育强区为工作目标,着力加强学校软硬件建设,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学校财务管理,优化支出结构,落实国家各项教育惠民政策、推进小升初升学改革,稳步推进教育教学工作。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度,保山市隆阳区芒宽乡中心学校收入30,226,031.3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558,446.16元,事业收入667,585.21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元。支出30,132,021.37元,其中基本支出23,001,646.37元,项目支出7,130,375.00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保山市隆阳区教育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芒宽乡中心学校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附件13-14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成立领导小组,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中心学校领导召集相关业务科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中心学校财务室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各项目分管领导及项目学校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3. 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芒宽乡中心学校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1.37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18年总投入项目资金30,226,031.37元,其中:学生资助类项目资金4,321,510.00元,办学运转类项目资金2,802,875.00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30,132,021.37元。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通过实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项目(资金1,129,798.00元),提高了乡村教师的工资待遇,对稳定乡村教师起到了有效的作用。

2018年实施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项目,投入资金187,000.00元,完成了部分农村学校班改项目工程,改善了农村学前教育学校校舍、图书、仪器、玩具、教具等硬件设施。

4)效果情况分析

各项资助类资金的发放,有效减轻了困难学生家庭经济负担,使贫困家庭学生就学有保障,提升社会对教育的认可度,提高了建档立卡困难学生就学率,降低的建档立卡困难学生家庭返贫率。校建类项目的实施,改善了学校办学条件,解决了学校运动场、学校教室、学生宿舍等不标准的问题,为学校搭建了优质资源,实现资源共享,有效全面提升了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和脱贫攻坚,从而达到培养更多优秀学生的目的。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出现资金结转结余,原因主要有两种情况:一部分是属于指标结余,如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中央扶持民办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其余部分是因为资金到位时间较晚,多数是年底才到位,大部分项目还未来得及实施,少部分项目刚刚实施。

对指标结余部分,2019年根据学校具体情况继续分配使用。对于到位较晚的项目资金,2019年中心学校项目分管领导会督促各学校加快各项目工程实施进度,争取2019年内资金实施结束。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及时整理、归纳、分析绩效评价结果,将评价结果作为今后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改进管理措施,完善管理办法,调整和优化本部门预算支出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预计将于918日前将绩效评价结果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6.主要经验及做法

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我中心学校切实履行主管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科室、项目学校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