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板桥中心学校2018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
01525688-5-/2019-0917006
发文机构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9-09-17

隆阳区板桥中心学校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隆阳区板桥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隆阳区板桥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板桥镇中心学校负责研究拟定全镇小学教育发展战略和教育工作的规定、办法,监督和检查所属学校对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研究拟定全镇小学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实施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工作。管理和指导全镇基础教育工作,管理社会力量办学、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规定及财务管理制度,统计和审批全镇小学教育经费使用情况。负责和指导所属学校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所属学校领导班子建设,规划并指导所属学校品德教育、体育卫生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和协助所属学校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全镇小学教职工的考核、奖惩、职称评聘工作,指导所属学校做好教师队伍建设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管理和指导全镇所属学校教育教学研究工作,规划、指导教育现代化和教育信息化工作,管理和指导本部门的关工委、工会、团支部、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及其工作。自觉接受镇党委、政府的领导,积极承办镇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

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隆阳区板桥中心学校为隶属隆阳区教育局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服务性股级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事业编制人数383人,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在职教职工382人,其中教师380人,职工2人,内部设有35所完全小学,共有学生5495人。设置板桥镇中心学校、板桥小学、孟官小学、双脉小学、乌龙小学、郎义小学、沙登小学、青莲小学、小寨小学、马王小学、官坡明德小学、郭里小学、小永小学、鲁受小学、沙坝小学、北庙小学、厚庄小学、董达小学、苏家小学、土关地小学、左所小学、清水小学、李家寺小学、浪坝小学、西庄小学、妻贤小学、高海小学、北汉庄小学、罗寨小学、柳上小学、三庄小学、长岭岗小学、西河小学、阿家小学、浪麦地小学、沙河厂小学;一个民办幼儿园:板桥明华幼儿园,一个集体办幼儿园:板桥幼儿园。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我校2018年末共有教职工382人,比上年增加3人,退休9人,调入13人,辞退1人,其中专职教师380,职工2人。遗属补助55人,享受护理费补助5人。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用新时代新思想统领学校全局工作,坚持“整合育人、和谐发展”的办学理念。

2.开拓创新,实施“快乐教育”,为提升教育质量,构建和谐板桥中心学校。

3.学校形成扎实有序、有条不紊的工作氛围。

4.安全工作有实效,制定安全紧急预案,保障师生安全。

5.加强师德学习,弘扬“乐育英才、无私奉献”的师德风范,端正教育观念。

6.提高办学水平,致力于课堂教学改革。

7.塑造学校文化,努力形成学校共同价值观体系。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隆阳区板桥中心学校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隆阳区板桥中心学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隆阳区板桥中心学校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8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8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8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隆阳区板桥中心学校2018年度收入合计60,609,704.3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487,610.10元,占总收入的98.1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122,094.25元,占总收入的1.85%;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205,659.67元,增长5.58%。主要原因:

1.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83,565.42元,其中:(1)基本支出收入:工资福利支出增加9,195,528.8元,商品服务支出减少1,332,628.44元,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减少170,757.8元。

2)项目支出收入:①增加教育管理事务优秀乡村教师奖励项目100,000.00元,②学前教育项目增加378,863.26元,主要有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143,043.26元,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105,000.00元;③小学教育项目收入减少1,870,505.00元;④其他普通教育支出减少4,110,000.00元;⑤特殊教育收入减少16,443.00元;⑥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减少373,140.00元。

2.事业收入增加1,122,094.25元,其中:学前教育经费增加1,122,094.25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隆阳区板桥中心学校2018年度支出合计58,792,278.59元。其中:基本支出51,114,589.25元,占总支出的86.94%;项目支出7,677,689.34元,占总支出的13.0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307,775.91元,增加2.28%。主要原因:

1.基本支出增7,914,956.57元,主要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8,813,628.80元,商品服务支出减少899,931.20元,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减少170,757.80元;

2.项目支出减少6,607,180.66元,主要为:(1)教育管理事务项目增加100,000.00元;(2)学前教育项目增加261,523.26元,(3)小学教育项目减少2,469,120.92元,(4)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目减少4,110,000.00元,(5)特殊学校教育减少16,443.00元;(6)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减少373,14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隆阳区板桥中心学校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1,114,589.2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914956.57元,增加18.32%,主要原因:1.工资福利支出增加8,813,628.80元,主要为:基本工资增加997,449.00元,津贴补贴增加478,336.00元,绩效工资增加6,574,535.00元;2.商品服务支出减少899,931.20元,主要为:办公费减少442,766.68元,劳务费减少468,289.50元;3.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减少170,757.80元,主要为:购房补贴计入津贴补贴减少617,762.00元,抚恤金支出增加366,587.20元,退休费增加36,100.0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82%,人均128,210.43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18%,人均5,597.4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隆阳区板桥中心学校机构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677,689.3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607,180.66元,减少46.25%,主要原因分析:1.教育管理事务项目增加100,000.00元;2.学前教育项目增加261,523.26元;3.小学教育项目减2,469,120.92元;4.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目减少4,110,000.00元;5.特殊学校教育减少16,443.00元;6.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减少373,14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商品和服务支出合计2,740,363.34元,其中办公费2,029,966.36元, 印刷费166,736.75元(主要用于学生学习资料印刷以及办公材料印刷), 咨询费4,000.00元(法律顾问费), 水费18,266.40元,电费155,283.40元,邮电费69,124.43元, 差旅费47,325.50元, 维修(护)费5,555.20元, 租赁费2,400.00元(板桥小学租用音响设备),会议费20,010.64元, 培训费118,749.60元, 公务接待费14,865.00元, 专用材料51,905.00元(购买教具学具), 劳务费6,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175.06元。

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合计4,647,830.00元,其中: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奖励金100,000.00元(省政府专项2018年度优秀乡村教师奖励经费);学前教育助学金207,490.00(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小学教育助学金4,340,340.00元,包含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222,640.00元、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中央专项资金4,117,700.00元。

资本性支出289,496.00元,其中:小学教育办公设备购置272,890.00元,包括:计算机20台90,930.00元,学生课桌椅52,500.00元,木床10,350.00元,档案柜文件柜6,900.00元,多功能打印复印一体机70,800.00元,书架等18,610.00元,钢木沙发3,600.00元,学生食堂刷卡机9,200.00元,办公桌、讲桌10,000.00元;专用设备购置16,606.00元,包括少先队鼓号队乐器等16,606.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隆阳区板桥中心学校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187,564.5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7%。与上年对比增加703,061.90元,增长1.22%,主要原因分析:1.基本支出增加7,310,242.56元,主要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8,813,628.8元,商品服务支出减少1,674,144.04元,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减少170,757.8元;2.项目支出减少6,607,180.66元,主要为:(1)教育管理事务项目增加100,000.00元;(2)学前教育项目增加261,523.26元,(3)小学教育项目减少2,469,120.92元,(4)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目减少4,110,000.00元,(5)特殊学校教育减少16,443.00元;(6)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减少373,14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51,032,289.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70%。主要用于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100,000.00元;学前教育基本支出12,260.00元、项目支出350,533.26元;小学教育基本支出43,342,339.84元、项目支出7,035,689.08元;特殊学校教育191,467.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677,990.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8%。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36,1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835,875.60元,死亡抚恤806,014.8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77,28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2%。主要用于购房补贴477,285.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隆阳区板桥中心学校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7,000.00元,支出决算为45,040.06元,完成预算的95.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0,175.06元,完成预算的94.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865.00元,完成预算的99.1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规范支出,减少不必要的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19.37元,下降0.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87元,下降0.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8.50元,下降0.7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10.87元,车辆维修2400元,车辆燃料费24035元,过桥过路费983元,保险费2757.06元;2.国内接待费减少108.5元,接待减少上级督查活动,减少1批次。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175.06元,占67%;公务接待费支出14,865.00元,占3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175.0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0,175.06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辖区学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86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86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各类教育检查及教育教学研讨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元,增长0%,隆阳区板桥中心学校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隆阳区板桥中心学校资产总额130,204,304.14元,其中,流动资产34,332,590.09元,固定资产88,087,144.0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7,784,569.99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393,476.48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339,410.98元,固定资产增加2,054,065.5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30,204,304.14

34,332,590.09

88,087,144.06

84,461,953.56

193,800.00

0

3431390.50

0

7,784,569.99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80,288.3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85,988.3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74,300.04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80,288.34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 项目名称

隆阳区板桥中心学校2018年办学运转类项目

2. 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隆阳区板桥中心学校共收到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学前教育公用经费、特殊学校教育公用经费办学运转类项目资金4,424,875.26元,收到资金后,根据资金性质,由项目办公室、学校具体组织实施,所有项目资金拨付到位,项目资金到位率达100%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学校领导召集相关业务部门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学校总务处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各项目主管办公室及项目学校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各级共下达我校办学运转类项目资金4,424,875.26元,均在2018年全部收到,根据资金性质,由项目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所有项目资金拨付到位,项目资金到位率达1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2017170)文件要求,截至20181231日,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学校2018年办学运转类项目资金资金共支付3,029,859.34元,结余1,395,015.92元于2019春季执行完毕。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资金支付未完成1,395,015.92元,其中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105,000.00元、义务教育公用经费1,290,015.92元,因资金到位时间较晚,未来得及支付,2019年春季已实施结束。在2019年此类资金要做好预算,制定支付计划,顺利实施项目。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2.12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18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我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办公室、项目学校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2)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继续加强学习和参加培训的力度,加强我校申报项目的合规合理性,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提高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水平,增强对绩效评价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3)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要与预算安排高度结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及时性。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

1. 项目名称

隆阳区板桥中心学校2018年资助类项目

2. 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隆阳区板桥中心学校共收到寄宿生生活补助、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学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等学生资助类项目资金4,691,790.00元,均在2018年收到,我校将资金及时拨付给受资助的学生。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学校领导召集相关业务部门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学校总务处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各项目主管办公室及项目学校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各级共下达我校学生资助类项目资金4,691,790.00元,均在2018年收到,我校将资金及时拨付给受资助的学生,所有项目资金拨付到位,项目资金到位率达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2017〕170号)文件要求,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教育局2018年学生资助类项目资金共支付4,679,450.00元,结余12,340.00元于2019春季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资金支付未完成12,340.00元,为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原因是下达指标数大于实际补助学生数,结转下年继续滚存使用,2019年春季已实施结束。

6.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9.74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18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我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办公室、项目学校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2)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继续加强学习和参加培训的力度,加强我校申报项目的合规合理性,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提高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水平,增强对绩效评价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3)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要与预算安排高度结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及时性。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 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隆阳区板桥中心学校为隶属隆阳区教育局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服务性股级事业单位。板桥镇中心学校负责研究拟定全镇小学教育发展战略和教育工作的规定、办法,监督和检查所属学校对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研究拟定全镇小学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实施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工作。管理和指导全镇基础教育工作,管理社会力量办学、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规定及财务管理制度,统计和审批全镇小学教育经费使用情况。负责和指导所属学校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所属学校领导班子建设,规划并指导所属学校品德教育、体育卫生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和协助所属学校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全镇小学教职工的考核、奖惩、职称评聘工作,指导所属学校做好教师队伍建设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管理和指导全镇所属学校教育教学研究工作,规划、指导教育现代化和教育信息化工作,管理和指导本部门的关工委、工会、团支部、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及其工作。自觉接受镇党委、政府的领导,积极承办镇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学校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事业编制人数383人,截至20181231日在职教职工382人,其中教师380人,职工2人,内部设有35所完全小学,共有学生5495人。设置板桥镇中心学校、板桥小学、孟官小学、双脉小学、乌龙小学、郎义小学、沙登小学、青莲小学、小寨小学、马王小学、官坡明德小学、郭里小学、小永小学、鲁受小学、沙坝小学、北庙小学、厚庄小学、董达小学、苏家小学、土关地小学、左所小学、清水小学、李家寺小学、浪坝小学、西庄小学、妻贤小学、高海小学、北汉庄小学、罗寨小学、柳上小学、三庄小学、长岭岗小学、西河小学、阿家小学、浪麦地小学、沙河厂小学;一个民办幼儿园:板桥明华幼儿园,一个集体办幼儿园:板桥幼儿园。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隆阳区板桥中心学校2018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2018年是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的重要一年。一年来,隆阳区板桥中心学校在区委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深刻领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隆阳区教育局工作部署,以创隆阳区教育强区为工作目标,着力加强学校软硬件建设,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学校财务管理,优化支出结构,落实国家各项教育惠民政策,稳步推进教育教学工作。

部门绩效总目标:

 1.用新时代新思想统领学校全局工作,坚持整合育人、和谐发展的办学理念。

2.开拓创新,实施快乐教育,为提升教育质量,构建和谐板桥中心学校。

3.学校形成扎实有序、有条不紊的工作氛围。

4.安全工作有实效,制定安全紧急预案,保障师生安全。

5.加强师德学习,弘扬乐育英才、无私奉献的师德风范,端正教育观念。

6.提高办学水平,致力于课堂教学改革。

7.塑造学校文化,努力形成学校共同价值观体系。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度,隆阳区板桥中心学校收入合计60,609,704.3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487,610.10元,事业收入1,122,094.25元。支出合计58,792,278.59元,其中基本支出51,114,589.25元,项目支出7,677,689.34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依据《保山市隆阳区教育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制定并实施了《保山市隆阳区板桥中心学校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学校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附件13-14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成立领导小组,精心组织,保证质量。

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学校领导召集相关业务办公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中心学校总务处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各项目主管办公室及项目学校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3. 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学校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5.93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18年总投入项目资金9,085,045.26元,其中: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100,000.00元,学前教育467,873.26元,小学教育8,325,705.00元,特殊学校教育191,467.00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7,677,689.34元。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实施寄宿学生生活补助及营养改善计划等助学项目,投入资金4,547,830.00,落实国家惠民政策,保障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生活基本需要,减少贫困家庭学生辍学率。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支出4,272,079.78元,保障了全镇各小学教育教学的正常运转。

人员经费支出48,976,383.80元,教职工薪酬大幅增加,提高了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有效保障了教师队伍的良性发展。

教师培训费支出118,749.60,有效促进农村小学教师专业化发展。

4)效果情况分析

实施寄宿学生生活补助及营养改善计划等助学项目,落实国家惠民政策,保障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生活基本需要,减少贫困家庭学生辍学率。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支出保障了全镇各小学教育教学的正常运转。教职工薪酬大幅增加,提高了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有效保障了教师队伍的良性发展。加大教师培训力度,有效促进农村小学教师专业化发展。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结转结余规模较大,原因主要有两种情况:1.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未完成1,395,015.92元,其中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105,000.00元、义务教育公用经费1,290,015.92元,因资金到位时间较晚,未来得及支付。2.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未完成12,340.00元,下达指标数大于实际补助学生数,结转下年继续滚存使用。

    对于到位较晚的项目资金,2019年板桥中心学校督促各小学加快各项目实施进度,已在2019年春季学期实施结束。对指标金额大于实际补助学生部分,2019年春季已实施结束。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及时整理、归纳、分析绩效评价结果,将评价结果作为今后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改进管理措施,完善管理办法,调整和优化本部门预算支出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预计将于918日前将绩效评价结果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6.主要经验及做法

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我校切实履行主管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办公室、项目学校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