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九隆中心学校2018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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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688-5-/2019-091700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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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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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19-09-17
保山市隆阳区九隆中心学校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九隆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九隆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隆阳区九隆中心学校地处保山中心城市主城区,是保山政治文化中心,主要职能是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主要业务范围包括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及省市区有关教育方面的政策和规定,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学校各项工作的管理,做到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研究提出学校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期工作计划,运用督促、检查、总结等手段促使规划和计划的完成。管理和指导辖区内的基础教育工作,管理社会力量办学,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严格财经制度,严肃财经纪律,管理使用好学校教育经费。承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保山市隆阳区九隆中心学校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编制人数300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事业编制人数300人。截至2018年12月 31日止教职工人数298人,其中属于行政编制人员0人,事业编制人员298人。内设机构有:第三小学、第四小学、第五小学、第六小学、第七小学、北关小学、隆阳区特殊教育学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提出适合九隆校情的发展思路:培养教师拥有仁爱的师德、智慧的头脑和健雅的身心;培养学生诚信为人、毅力做事、知行合一的能力;创建和谐美丽、创新发展、卓越质量的校园。
2.积极探索“合作展示性学习”模式,变“满堂灌”为学生自主合作、分享交流学习,力争实现“以生教生,教师点拨”的学习方式。2018年教学成绩全区统测进步明显。
3.安全管理紧紧抓住过程管理,抓实抓细常规。
4.班子成员带头做出“廉洁承诺”,坚决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坚持“三重一大”集体研究会议制度,树立规矩意识,牢记底线思维;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肃师德纪律。
5.进行了辖区内校长交流轮岗,对辖区小学二级领导班子进行了公开选聘,组建了后备人才培养库。
6.建设智慧校园,引入钉钉办公,安装人脸识别考勤系统;组织信息技术专题培训;引入思维导图进行电子备课,利用录音笔实现学科教研组讨论音频教案。
7.将教师学习形成一项常态化工作,坚持每月举办一期九隆文化讲坛;每月组织一次由班子成员参加的中心理论组学习,定期开展“永昌红烛耀”夸夸我身边的好老师、讲讲自己的教育故事,树立师德先进典型;组建教师兴趣社团11个。
8.与6个社区签订校社联建协议,组建社区儿童之家5个。
9.创新德育工作载体,提出了“六个关键词”的德育阶梯创建工程;提出了基于核心素养培养下的“新六艺”校本课程研究。
10.申报少先队国家级战略课题1个;申报省级哲社课题和“十三五”市级课题各1个;申报市级规划课题和市级哲社课题各1个;在区级微课题评选中, 24项教师微课题获得结题;19项教师微课题获得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九隆中心学校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保山市隆阳区九隆中心学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9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44,702,253.6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575,964.78元,占总收入的99.7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26,288.85元,占总收入的0.28%;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2,280,528.23元,增长259.87%,主要原因为:
1.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2,154,239.38元,其中:学前教育经费增加50,430.00元,小学教育经费增加27,773,961.38元,特殊学校教育经费增加1,967.00 元,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经费减少2,000.00元,进修及培训经费增加50,0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增加3,921,572.00元,住房保障支出经费增加358,309.00元。
2.事业收入增加126,288.85元,其中:学前教育经费增加126,288.85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44,156,989.57元。其中:基本支出39,063,153.23元,占总支出的88.46%;项目支出5,093,836.34元,占总支出的11.5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1,735,264.17元,增长255.48%,主要原因为:
1.基本支出增加30,180,017.83元,主要为:学前教育经费增加126,288.85元,小学教育经费增加25,937,886.3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增加3,757,533.60元,住房保障支出经费增加358,309.00元。
2.项目支出增加1,555,246.34元,主要为: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增加27,600.00元,专项资金经费减少100,000.00元,合计减少72,400.00元。小学教育,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增加1,802,296.89元,专项资金经费减少65,000.00元,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经费减少14,300.00元,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经费减少19,550.00元,8个人口较少民族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经费减少5,250.00元,合计增加1,698,196.89元。特殊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经费增加45,299.45元,专项资金经费减少170,000.00元,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经费增加46,550.00元,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经费增加9,600.00元,合计减少68,550.55元。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经费减少2,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九隆中心学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9,063,153.2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180,017.83元,增长339.75%,主要原因为:
1.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9,321,557.60元,主要为:基本工资经费增加10,628,535.20元,津贴补贴经费增加4,577,333.60元,绩效工资经费增加10,368,212.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增加3,747,476.80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798,637.43元,主要为:办公经费增加165,375.06元,劳务费经费增加176,793.79元,工会经费增加456,468.58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59822.80元,主要为:退休费经费增加13,500.00元,抚恤金经费减少1,243.20元,生活补助经费增加47,566.00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96%,人均128,400.00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04%,人均2,700.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九隆中心学校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93,836.3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55,246.34元,增长43.95 %,主要原因为:
1.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增加27,600.00元,专项资金经费减少100,000.00元,合计减少72,400.00元;
2.小学教育,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增加1,802,296.89元,专项资金经费减少65,000.00元,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经费减少14,300.00元,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经费减少19,550.00元,8个人口较少民族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经费减少5,250.00元,合计增加1,698,196.89元;
3.特殊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经费增加45,299.45元,专项资金经费减少170,000.00元,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经费增加46,550.00元,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经费增加9,600.00元,合计减少68,550.55元;
4.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经费减少2,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030,700.7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1%。与上年对比增加31,608,975.32 元,增长254.47 %,主要原因为:
1.基本支出增加30,053,728.98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9,321,557.60元,主要为:基本工资经费增加10,628,535.20元,津贴补贴经费增加4,577,333.60元,绩效工资经费增加10,368,212.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增加3,747,476.8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672,348.58元,主要为:办公经费增加51,086.21元,劳务费经费增加164,793.79元,工会经费增加456,468.58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59822.80元,主要为:退休费经费增加13,500.00元,抚恤金经费减少1,243.20元,生活补助经费增加47,566.00元。
2.项目支出增加1,555,246.34元,主要为: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增加27,600.00元,专项资金经费减少100,000.00元,合计减少72,400.00元。小学教育,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增加1,802,296.89元,专项资金经费减少65,000.00元,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经费减少14,300.00元,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经费减少19,550.00元,8个人口较少民族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经费减少5,250.00元,合计增加1,698,196.89元。特殊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经费增加45,299.45元,专项资金经费减少170,000.00元,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经费增加46,550.00元,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经费增加9,600.00元,合计减少68,550.55元。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经费减少2,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38,636,669.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7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2,820,718.6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38,861.8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06,366.00元,资本性支出370,723.1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035,722.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855,266.60元,退休费24,300.00元,抚恤金156,155.6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58,30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1%。主要用于2017年度住房补贴资金358,309.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7,745.39元,完成预算的77.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745.39元,完成预算的77.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7,745.39元,增长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7,745.39元,增长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接收无偿划拨,汽车数量增加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7,745.39元,其中车辆维修1,605.00元,车辆燃料费3,760.00元,保险费2,380.39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745.39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745.3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745.39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车辆维修1,605.00元,车辆燃料费3,760.00元,保险费2,380.39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无国内接待费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保山市隆阳区九隆中心学校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九隆中心学校资产总额57,446,020.11元,其中,流动资产24,295,147.50元,固定资产33,150,872.6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3,589,426.04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887,942.43元,固定资产增加32,701,483.6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2项,账面原值256,830.00 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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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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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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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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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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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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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57,446,020.11 |
24,295,147.50 |
33,150,872.61 |
15,382,263.00 |
147,000.00 |
0.00 |
17,621,609.61 |
0.00 |
0.00 |
0.0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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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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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55,575.3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70,316.81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49,258.55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55,575.36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 项目名称:保山市隆阳区九隆中心学校2018年学生资助类项目
2. 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保山市隆阳区九隆中心学校共收到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寄宿生生活补助、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等学生资助类项目资金1,759,430.00元。我单位收到各类资金后,及时组织实施。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中心学校领导召集相关业务负责人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财务室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学校项目负责人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各级共下达我单位学生资助类项目资金1,759,430.00元,均在2018年收到,单位收到项目资金后,及时组织实施,所有项目资金拨付到位,项目资金到位率达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2017〕170号)文件要求,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九隆中心学校2018年学生资助类项目资金共支付1,756,600.00元,结余2,830.00元,结转2019年使用。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资金支付未完成2,830.00元,为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区级配套资金,属于指标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9.968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18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精心组织是提高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我单位切实履行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负责人、项目学校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加强对学校申报项目的管理,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提高学校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要与预算编制高度结合,并纳入考核体系。对绩效较差的项目学校,纳入校长目标考核扣分,并进行绩效问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及时性。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
1. 项目名称:保山市隆阳区九隆中心学校2018年办公运行及办学运转类项目
2. 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保山市隆阳区九隆中心学校共收到教育专项资金、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国培计划”专项资金等办公运行及办学运转类项目资金3,715,632.00元。我单位收到各类资金后,及时组织实施。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中心学校领导召集相关业务负责人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财务室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学校项目负责人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各级共下达我单位办公运行及办学运转类项目资金3,715,632.00元,均在2018年全部收到,单位收到项目资金后,由财务室及时组织实施,所有项目资金拨付到位,项目资金到位率达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2017〕170号)文件要求,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九隆中心学校2018年办公运行及办学运转类项目资金共支付3,337,236.34元,结余378,395.66元,结转2019年使用。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资金支付未完成378,395.66元,其中120,000.00元为2018年省级学前教育专项资金,因资金到位时间较晚,2019年已实施;115,000.00元为2018年第二批市级教育专项资金,因资金到位时间较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22,878.11元为2018年第一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因资金到位时间较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20,517.55元为2018年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因资金到位时间较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50,000.00元为2018年云南省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因资金到位时间较晚,2019年已实施;50,000.00元为2018年第二批“国培计划”中央专项资金,因资金到位时间较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7.964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18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精心组织是提高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我单位切实履行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负责人、项目学校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加强对学校申报项目的管理,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提高学校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要与预算编制高度结合,并纳入考核体系。对绩效较差的项目学校,纳入校长目标考核扣分,并进行绩效问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及时性。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 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隆阳区九隆中心学校地处保山中心城市主城区,是保山政治文化中心,主要职能是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主要业务范围包括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及省市区有关教育方面的政策和规定,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学校各项工作的管理,做到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研究提出学校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期工作计划,运用督促、检查、总结等手段促使规划和计划的完成。管理和指导辖区内的基础教育工作,管理社会力量办学,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严格财经制度,严肃财经纪律,管理使用好学校教育经费。承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保山市隆阳区九隆中心学校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编制人数300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事业编制人数300人。截至2018年12月 31日止教职工人数298人,其中属于行政编制人员0人,事业编制人员298人。内设机构有:第三小学、第四小学、第五小学、第六小学、第七小学、北关小学、隆阳区特殊教育学校。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九隆中心学校2018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2018年是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的重要一年。一年来,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深刻领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在隆阳“田园教育”思想的引领下,以打造互助成长、奋勇争先的“活力九隆”为工作目标,着力加强学校软硬件建设,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学校财务管理,优化支出结构,落实国家各项教育惠民政策,稳步推进教育教学工作。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度,保山市隆阳区九隆中心学校收入44,702,253.6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575,964.78元,事业收入126,288.85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元。支出44,156,989.57元,其中基本支出39,063,153.23元,项目支出5,093,836.34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保山市隆阳区九隆中心学校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九隆中心学校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附件13-14表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 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中心学校领导召集相关业务负责人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财务室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学校项目负责人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3. 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九隆中心学校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2.56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18年总投入项目资金5,475,062.00元,其中:学生资助类项目资金1,759,430.00元,办公运行及办学运转类项目资金3,715,632.00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5,093,836.34元。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通过实施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41,400.00元),特殊教育学校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50,000.00元),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资金1,665,200.00元),有效减轻了困难学生家庭经济负担,使贫困家庭学生就学有保障,提升社会对教育的认可度。
通过实施教育专项资金35,000.00元,极大改善了学校的办学条件。
通过实施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资金3,256,936.89元),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资金45,299.45元),极大改善了学校办学条件,保障了学校各方面工作良好运行。
(4)效果情况分析
各项资助类资金的发放,有效减轻了困难学生家庭经济负担,使贫困家庭学生就学有保障,提升社会对教育的认可度。办公运行及办学运转类项目的实施,极大改善了学校办学条件,保障了学校各方面工作良好运行,为学校搭建了优质资源,实现资源共享,有效全面提升了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从而达到培养更多优秀学生的目的。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结转结余规模较大,原因主要有两种情况:一部分是属于指标结余,如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区级配套资金;其余部分是因为资金到位时间较晚,多数是年底才到位,大部分项目还未来得及实施,少部分项目刚刚实施。
对指标结余部分,结转2019年使用。对于到位较晚的项目资金,2019年加快各项目工程实施进度,争取2019年内资金实施结束。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及时整理、归纳、分析绩效评价结果,将评价结果作为今后改进预算管理和编制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改进管理措施,完善管理办法,调整和优化本单位预算支出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预计将于9月18日前将绩效评价结果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6.主要经验及做法
精心组织是提高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我单位切实履行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负责人、项目学校等措施,不断提高项目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