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教师进修学校2017年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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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688-5-11_B/2018-092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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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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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18-09-20
保山市隆阳区教师进修学校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教师进修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教师进修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隆阳区教师进修学校为隶属隆阳区教育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服务性正科级事业单位。设置党支部、工会、办公室、教导处等4个内设机构。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2005年4号),教师进修学校具有承担本区域教师教育的有关组织、协调、指导、管理和服务等功能,成为“小实体、多功能、大服务”的现代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主要任务如下:
1.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实施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包括幼儿园教师)培训及培训管理工作。
2.积极参加和推动中小学开展教师教学研究活动和教改实验,为本地区中小学开展教师校本研修提供指导和服务,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3.帮助本地区中小学教师利用现代远程教育设施开展自主学习,为本地区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提供支持和服务。
4.掌握和熟悉本地区中小学教师队伍情况,开展教师队伍建设研究,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有关政策咨询服务。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深入中小学开展指导、教学研讨活动。2017年全年开展教科研集体活动137次,其中校内集中教学研讨活动35次,深入乡校开展教学交流活动 102次,教师下乡校累计120天。
2.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有序开展。2017年完成了缅甸华文学校教师培训、中小学校长培训、新教师岗前培训、信息技术提升培训、骨干教师培训等,共开班8个,完成培训1626人次。
3.国培项目工作全面推进。从2015年9月开始,我校承办隆阳区国培送教下乡工作。2017年,在隆阳区教育局的带领下,我们的国培送教下乡工作仍然采用大学科送下去,小学科收上来的方式,分阶段全面推进。截止12月,共送教16个乡镇中小学、幼儿园和28所中学,总计送教15656人次。
4.积极参与远程辅导工作。
5.有序开展教科研工作。
6.学历提高工作。2017年,我校全年共计招收专科、本科及研究生120名,从整体上提高了学校的办学实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教师进修学校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教师进修学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教师进修学校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教师进修学校2017年度收入合计5,567,037.6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67,037.68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585,253.02元,增长11.75%,主要原因为:
1.“国培计划”项目资金,新增收入452,000.00元;
2.人员工资福利资金,新增收入481,425.10元;
3.办公经费资金,新增收入15,912.78元;
4.非税返还收入资金,新增收入30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教师进修学校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4,635,771.68元。其中:基本支出4,297,037.68元,占总支出的92.69%;项目支出338,734元,占总支出的7.3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346,012.98元,减少6.95%,主要原因为:
1.“国培计划”项目资金,减少支出479,266.00元;
2.死亡抚恤金,减少支出150,328.00元;
3.事业单位离退休资金,减少支出513,756.86.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教师进修学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297,037.6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3,253.02元,增长3.2%,主要原因为:
1.人员工资福利资金,新增基本支出481,425.10元;
2.办公经费资金,增加基本支出15,912.78元;
3.非税收入资金,增加基本支出300,000.00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3.29%,人均115500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6.71% ,人均23,200.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隆阳区教师进修学校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8,73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79,266元,减少58.59%,主要原因为:
1.2017年“国培计划”项目资金于2017年10月下达我校,此项目按照安排计划于2017—2018学年完成,部分资金用于2018学年开展活动,所以资金与上年相比减少479,266.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教师进修学校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35,771.6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346,012.98元,减少6.95%,主要原因为:
1.“国培计划”项目资金,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9,266.00元;
2.死亡抚恤金,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328.00元;
3.事业单位离退休资金,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3,756.86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4,102,992.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51%。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3,030,949.00元;“国培计划”项目支出338,734.00元,水费、电费、购买办公用品等日常办公经费733,309.28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01,42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498,824.40元;退休人员安家费与家具费2,600.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1,35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8%。主要用于住房保障支出的住房补贴31,355.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保山市隆阳区教师进修学校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000.00元,支出决算为4,245.00元,完成预算的60.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245.00元,完成预算的60.6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国内公务接待小于年初预算数2,755.00元,是因为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来执行。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2016年持平。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4,245.0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因公出国经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4,24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24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级各类检查及研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没有发生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保山市隆阳区教师进修学校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0元,增长0%。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教师进修学校资产总额5,163,421.68元,其中,流动资产3,126,396.62元,固定资产2,037,025.0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49,942.28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504,273.28元,固定资产增加145,669.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减:累计摊销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
合计 |
1 |
5163421.68 |
3126396.62 |
907504.97 |
838066.44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27,250.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145,320.00元,工程采购支出181,930.0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室三门书柜、沙发、办公电脑、办公照相机等145,320.00元,用于教学办公楼修缮等项目181,930.00元。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20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27,250.0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教师进修学校主要项目为2017年“国培计划”中央专项资金,我校严格按照指标下达文件及资金使用要求,对项目资金进行合理、规范、科学管理。通过实施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全区教师的业务素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