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民族中学2017年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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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688-5-11_B/2018-092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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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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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9-20
保山市民族中学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民族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民族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民族中学属于城区完全中学,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法令、法规、指示、决定,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学校各项工作的管理,做到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研究拟定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期工作计划,运用督促、检查、总结等手段促使规划和计划的完成。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课程计划和教改方案,使用相应的统编教材开展教育教学工作。以德育为首,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学校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坚持不懈地加强学生的品德、体育卫生、艺术、国防等教育,全面提高学生整体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运用先进的教育理论、方法,不断研究和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以适应教育发展改革的需要。加强学校内部各职能部门的教师队伍建设,组织教师学习政治理论、文化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及文化业务素质,充分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贯彻党的群众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关工委、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在服务师生、活跃校园文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坚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与辖区派出所联合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做好学校的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师生的健康安全。组织做好教职员工的培训、考核、调配、奖惩、工资福利、职称评定以及退职、退(离)休等人事管理工作,及教师队伍建设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严格财经制度,严肃财经纪律,管理好本部门教育经费,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规定及财务管理制度,统计和审批学校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管理使用好校产及教学设施,创造条件,不断完善办公、教学和生活设施。承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保山市民族中学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编制人数144人,截止2017年12月 31日止职工人数136人,内设机构有:校务办公室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安全处。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持以学校提出的“智慧德育”为导向,紧扣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工作主线,以养成教育与自主教育为主导,以“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生活”为主旨,以“爱﹒成长”为核心,以班会课为主阵地,以德育主题活动为平台,以阅读和体育活动为抓手,以发展学生健康个性和健全人格为着眼点,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构建以培养合格公民素养为核心的德育工作体系, 为形成良好校风和学风提供坚强有力的德育保证。
2.以教育特色建设为根。从本校实际出发,进一步发掘具有本校教学特色的教育模式。努力完善“校园文化”建设的规划体系、发展体系,不断扩大学校的文化内涵,提升精神文化品质,建设内涵丰富、品位高雅、充满活力的校园文化,打造出一流的校风、教风、学风,培养出具有健康身心、科学思维、学识涵养、精神滋养、家国情怀等核心素养的民中学子。
3.以师资队伍建设为本。强化师德师能建设,深化师德承诺活动,提高职业道德水准和幸福指数;以深入推进“强师德、提素养”为抓手,加大教师基本功培训力度,打造学习型、科研型专业成长团队。
4.以课堂教学改革为主。要立足课堂教学,提升课程建设水平,以名师为引领,积极实施新课程改革。
5.以后勤保障服务为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深入实施“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活动,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切实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民族中学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
分别是:
1.保山市民族中学。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民族中学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民族中学2017年度收入合计19,990,707.8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990,707.8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2,453,550.50元,增长13.99%,主要原因为:
1.事业单位奖励性补贴,新增收入813,000.00元。
2.普通高中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新增收入665,730.00元。
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资金,新增收入808,276.50元。
4.特殊教育公用经费,新增收入59,960.00元。
5.第二批国培计划中央专项资金,新增收入50,000.00元。
6.2017年第三批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工资,新增收入50,400.00元。
7.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资金,新增收入101,951.06元。
8.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新增收入46,125.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民族中学2017年度支出合计20,132,599.90元。其中:基本支出16,459,158.84元,占总支出的81.75%;项目支出3,673,441.06元,占总支出的18.2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2,737,334.62元,增长15.74%,主要原因为:
1.事业单位奖励性补贴,新增支出813,000.00元。
2.普通高中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新增支出665,730.00元。
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资金,新增支出808,276.50元。
4.特殊教育公用经费,新增支出59,960.00元。
5.第二批国培计划中央专项资金,新增支出50,000.00元。
6.2017年第三批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工资,新增支出50,400.00元。
7.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资金,新增支出101,951.06元。
8.2016年结转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弥补2017年支出,新增支出141,892.06元。
9. 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新增支出46,125.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民族中学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459,158.84元。与上年对比增1,621,276.5元,增长10.93%,主要原因为:
1.事业单位奖励性补贴,新增支出813000.00元。
2.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资金,新增支出808276.50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05%,人均111400.00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95% ,人均9619.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民族中学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73,441.06元。与上年对比增1,116,058.12元,增长43.64%,主要原因为:
1.普通高中学校生均公用经费项目,新增项目支出66573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2.特殊教育公用经费项目,新增项目支出5996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3. 第二批国培计划中央专项资金项目,新增项目支出5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4.2017年第三批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工资项目,新增项目支出504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5. 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资金项目,新增项目支出101951.06元, 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6. 2016年结转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弥补2017年支出,新增支出141892.06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7. 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新增收入46125.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民族中学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132,599.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减)2,737,334.62元,增长(减)15.74%,主要原因为:
1.事业单位奖励性补贴,新增支出813,000.00元。
2.普通高中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新增支出665,730.00元。
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资金,新增支出808,276.50元。
4.特殊教育公用经费,新增支出59,960.00元。
5.第二批国培计划中央专项资金,新增支出50,000.00元。
6.2017年第三批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工资,新增支出50,400.00元。
7.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资金,新增支出101,951.06元。
8. 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新增支出46,125.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17,843,918.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63%。主要用人员经费支出12223822.00元,遗属生活补助支出4636.00元, 寄宿学生生活补助及营养改善计划等助学资金支出905574.00元,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支出751000.00元,省定民族高中寄宿生生活补助支出258600.00元,民族生生活补助支出106020.00元, 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支出46125.00元,办公费支出1018956.94元,校园维修费支出996968.62元,水电费支出154763.00元,培训费支出135260.20元,劳务费支出260388.00元,工会经费支出194154.24元,办公设备购置费支出126000.50元,正常运转的公务开支661650.4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19,61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017779.00元、离休费101832.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9,07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4%。主要用于全区所有教职工人员2017年度住房补贴资金16907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保山市民族中学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5,000.00元,支出决算为3,312.00元,完成预算的7.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312.00元,完成预算的7.3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公务接待费支出资金,由于单位厉行节约,取消召开部分会议,上级各部门开始执行下乡交纳伙食费制度等,未使用预算资金41688.00元。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6,835.00元,下降67.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835.00元,下降67.3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
公务接待费支出资金,同比减少接待检查资金6835.0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3,312.0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31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31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教研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没有发生国(境)外接待经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保山市民族中学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增0元,增长0%,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保山市民族中学部门资产总额25,869,992.17元,其中,流动资产13,606,947.34元,固定资产12,263,044.8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01,543.58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04,496.2元,固定资产增加297,047.3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减:累计摊销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
合计 | 1 | 25869992.17 | 13606947.34 | 12263044.83 | 9702806.53 | 2560238.3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845,657.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400,923.00元,工程采购支出435,048.00元,服务采购支出9,686.00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支出126,000.00元,校园绿化费支出311,048.00元,监控设备支出44,711.00元,办公家具支出8,100.00元,校园维修支出343,112.00元,计算机设备维护保养项目9,686.00元。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20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元845,657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1. 通过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项目(资金663510.00元),对保障学校运转,提高教学设备现代化水平发挥了极大的保障作用,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奠定了基础。
2. 通过实施高中生均公用经费项目(资金665730.00元),对保障学校运转,提高教学设备现代化水平发挥了极大的保障作用,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奠定了基础。
3. 通过实施寄宿制学校学生生活补助项目(资金471250.00元),办改善寄宿学生在校生活水平起到了有效的作用,从而提高了义务教育巩固率,降低了辍学率。
4. 通过实施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资金751000.00元),办改善家庭困难高中生的在校生活水平起到了有效的作用,从而提高了高中教育的巩固率。
5. 通过实施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项目(资金434324.00元),办改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在校生活水平起到了有效的作用,从而提高了义务教育巩固率,降低了辍学率,在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方面更是成效显著。
6. 通过实施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生活补助项目(资金46125.00元),在改善建档立卡贫困户高中生在校生活条件有学习条件方面都起到了有效的作用,从而提高了高中教育的巩固率,让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不因贫困而辍学。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