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2017年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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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688-5-11_B/2018-092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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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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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18-09-20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法令、法规、指示、决定,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积极推进素质教育。
(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学校各项工作的管理,做到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学期工作计划,运用督促、检查、总结等手段促使规划和计划的完成。
(4)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课程计划和教改方案,使用相应的统编教材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5)以德育为首,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学校内部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坚持不懈地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教育,全面提高学生整体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6)以素质教育为主线,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运用先进的教育理论、方法,不断研究和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以适应基础教育发展改革的需要。
(7)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组织教师学习政治理论、文化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及文化业务素质,充分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8)加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贯彻党的群众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在服务师生、活跃校园文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9)坚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与辖区派出所联合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做好学校的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师生的健康安全。
(10)组织做好教职员工的培训、考核、调配、奖惩、工资福利、职称评定以及退职、退(离)休等人事管理工作及教师队伍建设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11)严格财经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合理调度各项办学经费,管理使用好校产及教学设施,创造条件,不断完善办公、教学和生活设施。
(12)承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情况
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隶属隆阳区教育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服务性股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37名,学校内部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及需要设置校务处、教导处、总务处、政教处。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年来,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承担着8个教学班级共395人的教育教学任务,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初中学业教育教学108人,新招收学生141人。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始终抓住队伍建设不放松,全面提高管理水平,主要是强化瓦马中学校班子建设;以教职工大会为推手,不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以“创优质高效课堂”为教学常规的核心工作,以“正以修身、止于至善”为办学理念,以提高教师教研素养为重点,课题引领见成效;以活动为载体,德育工作见实效,丰富共青团活动,创新性地开展德育工作,多彩文体艺术节,展现少年风采;扎实落实电教、实验、图书的管理工作;多方整合资金,保障了学校工程和其他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建立、健全,落实制度是保障后勤的关键;安全工作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2017年度收入合计4,543,881.0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43,881.0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657,972.84元,增长16.93%,主要原因为:
1. 事业人员奖励性补贴资金,新增收入190,000.00元。
2.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资金,新增收入345,253.80元。
3. 一次性死亡抚恤金资金,新增收入164,860.00元。
4. 在职人员住房补贴资金,新增收入73,241.00元。
5.食堂设备补助项目资金,减少收入12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2017年度支出合计4,583,778.84元。其中:基本支出3,294,041.04元,占总支出的71.86%;项目支出1,289,737.80元,占总支出的28.1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673,796.28元,增长17.23%,主要原因为:
1.人员工资福利支出资金,新增支出471,100.60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新增支出104,389.08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新增支出81,214.80元。
4. 食堂设备补助项目资金,减少支出12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294,041.0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84,613.84元,增长31.27%,主要原因为:
1.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性补贴资金,新增支出190,000.00元。
2.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资金,新增支出345,253.80元。
3. 一次性死亡抚恤金资金,新增收入164,860.00元。
4. 在职人员住房补贴资金,新增收入73,241.00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92%,人均100,800.00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08% ,人均2,100.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89,737.8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0,817.56元,下降7.91%,主要原因为:
1.食堂设备补助项目资金,减少项目支出12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83,778.8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673,796.28元,增长17.23%,主要原因为:
1.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性补贴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0,000.00元。
2.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5,253.80元。
3. 一次性死亡抚恤金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64,860.00元。
4. 在职人员住房补贴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241.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4,000,424.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27%。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635,274.00元、工会经费(含上划部分)40,502.64元、公务费8,060.00元、遗属生活补助3,948.00元、助学金2,901.60元、商品服务支出412,422.80元、办公设备购置支出21,360.00元、寄宿学生生活补助479,375.00元、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342,980.00元、学校食堂加工人员工资(含营养餐加工费)53,600.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10,113.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5,253.80元、死亡抚恤金支出64,860.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3,24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主要用于教职工2016年度住房补贴资金支出73,241.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无差异。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持平。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没有发生国内接待经费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没有发生国(境)外接待经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为:我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资产总额12,363,903.92元,其中,流动资产1,576,226.92元,固定资产10,787,677.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26,858.17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01,900.17元,固定资产增加224,958.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减:累计摊销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
合计 |
1 |
12,363,903.92 |
1,576,226.92 |
10,787,677.00 |
6,312,985.00 |
0 |
0 |
4,474,692.00 |
0 |
0 |
0 |
0 |
0 |
0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80,895.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10,000.00元,工程采购支出170,895.0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10,200.00元、监控设备12,860元、校园文化建设52,720.00元、食堂柴房维修23,460.00元、台式电脑10台29,640.00元、打印机1台2,980.00元、教学楼及学生宿舍零星维修49,035.00元。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20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0,895.0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1.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和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补贴政策,提高了乡村教师的工资待遇,改善了教师的生活条,对稳定乡村教师起到了有效的作用。
2.2017年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和寄宿生生活补助,投入资金822,355.00元,大大改善了学生的就餐情况,提高了学生的营养健康及身体素质,有效控制了学生的流失。
3.改善了校园文化氛围,为学生创造了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4.组织教师对外进行交流和有效的培训,大大提高了办学质量。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项目资金,保障了学校的正常运转。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