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第二示范小学 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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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8-5-11_B/2018-0920024
发文机构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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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8-09-20

保山市第二示范小学部门2017年度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第二示范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第二示范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第二示范小学是一所隆阳区教育局直管的小学,主要是招收片区内的小学生就读,为上一级学校输送优秀人才。

我校建校以来一直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法令、法规、指示、决定,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积极推进素质教育。监督和检查所属学校对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学校各项工作的管理,做到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研究拟定小学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期工作计划,运用督促、检查、总结等手段促使规划和计划的完成。管理和指导辖区内的基础教育工作,管理社会力量办学、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课程计划和教改方案,使用相应的统编教材开展教育教学工作。以德育为首,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学校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坚持不懈地加强学生的品德、体育卫生、艺术、国防等教育,全面提高学生整体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运用先进的教育理论、方法,不断研究和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以适应基础教育发展改革的需要。加强学校内部各职能部门及所属学校的教师队伍建设,组织教师学习政治理论、文化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及文化业务素质,充分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内设8个股室。分别为:教导处、德育处、创文办、总务处、安全处、办公室、党办、工会。

保山市第二示范小学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128人。其中:在职在岗126人,离退休人员48人。在编实有车辆0辆。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度的经费保障,维系了学校的正常运转,改善了我校的办学条件,为我校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了基础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2017年学校教育教学成效显著,2017年在各方面都有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在2016-2017年度被评为“感恩教育示范点”;“云南省道德讲堂示范点”;“国家教师科研基金十二五规化重点课题实验学校”等;财务制度上,我校严格遵守财务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经费管理规定,收支一条线。合理利用义务教育经费,无教育经费截留、挪用和教育乱收费举报现象。定期进行校务公开。学校投入了大量资金,购买电子白板、校舍维修、体育场地维修及设施器材安装,对学校环境进行绿化、美化。为教学质量稳步上升提供物质平台,也为师生提供了释放身心疲惫的课余休闲之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第二示范小学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1.保山市第二示范小学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第二示范小学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第二示范小学2017年度收入合计15,739,159.3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739,159.3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减1,429,473.06元,增长9.99%,主要原因为:

1.工资福利支出资金收入,增加2120943.60元;

2.商品服务支出资金收入,增加46616.52元;

3.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奖补资金,增加357064.00元;

4.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增加8204.00元

5.市级教育专项资金,增加40000.00元;

6.改善办学条件资金,减少20000.00元;

7.云南教育专项民展资金,减少300000.00元;

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5860.00元;

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资金,增加1441025.24元。

10.事业单位离退休费,减少1935548.30元;

11.特殊学校教育资金,减少11990.00元;

12.事业单位死亡抚恤金,减少415630.00元;

13.购房补贴,增加30812.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第二示范小学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5,604,103.56元。其中:基本支出12,346,759.32元,占总支出的79.13%;项目支出3,257,344.24元,占总支出的20.8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1,453,058.9元,增长10.27%,主要原因为:

1.工资福利及工会经费等资金支出,增加2161700.12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资金,增加1441025.24元;

3.事业单位离退休费,减少1935548.3元;

4.事业单位死亡抚恤金,减少415630.00元;

5.购房补贴,增加30812.00元;

6.商品服务支出,新增366056.56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7.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奖补资金新增357064.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8.其他资本性支出,减少552420.72,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第二示范小学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346,759.32元。与上年对比增1,282,359.06元,增长11.59%,主要原因为:

1、工资福利及工会经费等资金支出,增加2161700.12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资金,增加1441025.24元。

3、事业单位离退休费,减少1935548.30元

4、事业单位死亡抚恤金,减少415630.00元;

5、购房补贴,增加30812。00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8.51%,人均96500.00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49%,人均1500.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第二示范小学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57,344.24元。与上年对比增170,699.84元,增长(减)5.53%,主要原因为:

1、商品服务支出,新增366056.56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2、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奖补资金,新增357064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3、其他资本性支出,减少552420.72,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第二示范小学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604,103.5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1,453,058.90元,增长10.27%,主要原因为:

1、工资福利及工会经费等资金,增加2161700.12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资金,增加1441025.24元;

3、事业单位离退休费,减少1935548.30元;

4、事业单位死亡抚恤金,减少415630.00元;

5、购房补贴,增加30812.00元;

6、商品服务支出新增366056.56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7、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奖补资金新增357064.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8、其他资本性支出,减少552420.72,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13,664,740.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57%。主要用人员经费支出12163377.80元;日常办公经费760235.74元;学校校舍等零星维修费157859.80元;校舍、设备及场地租赁费10788.90;水费62891.10元;电费32490.90元;邮电费62248.20元;差旅费126032.00元;专用材料费53087.60元;营养改善计划等助学资金1932650.00元、培训费14550.00元;劳务费33800.00元;印刷费7945.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96,460.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5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资金1682352.60元、离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14108.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2,90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购房补贴资金142902.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保山市第二示范小学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保山市第二示范小学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增0元,增长0%,主要原因为:

我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保山市第二示范小学资产总额16,832,270.73元,其中,流动资产7,999,256.28元,固定资产8,833,014.4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733,006.06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981,012.06元,固定资产增加248,006.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减:累计摊销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

16832270.73

7999256.28

8833014.45

1102810.00

7730204.45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856,602.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499,020.00元,工程采购支出327,376.00元,服务采购支出30,206.00元。主要用于:一体机等多媒体教学设备200400.00元,及学生课桌椅采购64900.00元、校园文化建设如:校园主题雕塑198000.00元,党建文化建设等106938.00元,校舍维修改造152008.00元等。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20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832,270.73元。

(四) 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1、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奖补资金1932650.00元,增强了学生体质,提高了学生的身体素质。

2、8个较少民族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活补助2750.00元,为完成义务教育提供了保障。

3、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1417000.00元,保障了学校工作的正常运转及部分教学所需设备购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